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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很漂亮 人和畫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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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很漂亮 人和畫都是。

跟隨導購,乘坐電梯來到上層,盛繁先置辦自己需要的東西。

公司常用的日用品他都買了些存貨,由導購一一寫好清單,留了公司地址,擇日派人給他送去。

之後陪季星潞去挑畫材。盛繁不懂這些東西,隨手拿起一版顏料,紅橙黃綠青藍紫,掂在手裏很有分量。

他忽然想起什麽,便問正在跟老板可汗大點兵的季星潞:“你學藝術是主修什麽的?”

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盛繁在現實世界,大學兼職那會兒當過家教,上門輔導,其中就有一兩個學畫畫的藝術生。大概記得有素描、國畫、油畫這樣的分類。

季星潞拿起畫筆的手頓了下,回道:“喜歡畫水彩和油畫。”

他說的不是他學了什麽專業,而是“喜歡做”。

“水彩?”盛繁好奇,“有色弱的情況下,畫起來不會很吃力嗎?”

他並無惡意,只是單純發問。

聊起這個,季星潞卻很有底氣:“先天不足就後天努力啊,我集訓那會兒每次都是畫室最後一個走的!”

“而且我也不是完全看不見,花點功夫還是能分清的,加上還能戴眼鏡矯正一下,你別小看我行不行?”

說著,像是為了證明自己,他從兜裏翻出手機,再點開相冊,找到照片給他證明。

“喏,不信你看!”

看就看。盛繁拿過他的手機端詳起來。

不看不知道,一看發現還真了不得。

他承認他對季星潞有刻板印象,大大咧咧、腦袋空空,還是個半瞎子,這樣的人能畫出什麽好作品來?

卻沒想到,季星潞的畫,和他本人是截然不同的風格。

如果說季星潞的個性是跳脫、張揚、肆意的,那他的畫就反其道而行,給人安靜、沈穩、內斂的感覺。

第一張畫是在畫樹影。場景是寫實的,似乎是在某個畫室的角落,一扇窗後掩著蔥綠的樹影,日光照射進來,給人暖融融的感覺。

季星潞的畫裏有“光”。

第二張給人的感覺就完全不同了。這張是水彩插畫,類似童話繪本風,一群穿戴不同服飾的小動物,在森林裏圍著長桌準備宴會。

畫面構圖完整、框架清晰,繪畫細節很多,又不顯得雜亂,最重要的是——色彩真的很漂亮。

原諒盛繁這個門外漢詞窮,他不懂畫畫,用路人的眼光來看,他覺得季星潞的作品,應該是可以被放進童話書裏做插圖的那種。

盛繁的眉頭忍不住皺了下,還是覺得不可置信,這真是季星潞能畫出來的東西嗎?

他再往後翻了兩張,粗略欣賞了下,翻到第五張的時候,手指忽然停住。

第五張圖片不是畫作,而是季星潞本人的照片。

畫面裏的少年約莫十六七歲。其實長相氣質跟二十二歲的他完全沒差,盛繁是看他身上那套校服辨認出年紀的。

季星潞穿著藍白校服,手裏舉著一幅畫,正是剛才那張童話繪本風的插圖。這時候的頭發看著還更長一些,劉海厚厚的有些壓眼睛,想學人家搞個性,所以耳朵上別了一支素描鉛筆。

估計是畫畫的時候不規矩,他的校服看起來臟兮兮的,白衣上點了不少彩,甚至臉上也有一點兒紅與青,但因為笑容太張揚了,不會讓人覺得不和諧,反而是構成生動鮮活畫面的一環。

還挺可愛的。

盛繁莫名地想。

季星潞只答應給他看畫,畫他已經看完了,理應直接歸還手機了。

但是……盛繁的手指像是不受控制一般,接連往後滑了許多張。

季星潞的相冊很亂,這一點倒是很像他本人了,沒有規矩、雜亂陳放,繪畫作品、生活日常還有各種生活照,都堆放在一起 。

這張是隨手拍路邊的小貓,下一張就是精心找好角度構圖拍攝的天空;這張是拍一堆冰淇淋和甜品美食,下一張就是他抱著新買的玩偶、貼在臉邊柔軟地蹭蹭。

那只玩偶盛繁也認得,他兩次去季星潞房間,一次是幫季星潞滴眼藥水,一次是今天叫季星潞起床,被踢飛在床角的都是它。

一只可憐的小水豚。

“餵,你在看什麽?”

季星潞逛完回來了。他報菜名似的叫老板配了貨,均是頂級的配置——實用性很高,價格也很頂的那種。

上學那陣一起搞藝術的同學都還算有錢,但這樣昂貴的畫材還是不敢大手大腳亂買。現在有人替他買單,何樂而不為?

只是沒想到他采買完回來,居然逮到盛繁在偷翻他的手機,叫他當場抓了個現行。

季星潞想也沒想,上去就搶自己的手機:“我只是叫你看畫呢,沒讓你看別的,你快還給我!”

得虧他沈不住氣,先叫出聲,盛繁及時做出反應,手指快速往前面滑了幾張,正巧停在他拍的那張小貓上。

盛繁隨手把手機遞出去,無謂道:“誰想看你了?”

季星潞奪回手機,發現他在看小貓,這才沒有多說,又雙手抱胸:“怎麽樣?評價一下我的畫。”

“嗯,還不錯?”

“不是,什麽叫‘還不錯’!你這也太敷衍了吧?”

盛繁打斷:“行了,我刷完卡了,該走了吧?”

“……”

算了,他今天又敲了這人一筆,反正不虧!

盛繁置辦完東西,季星潞也買完畫材,似乎應該打道回府了。

理論上是這樣的,季星潞雖然沒走兩步路,逛得也有點累了,剛想差遣盛繁把他送回去,扭頭一看,卻看見個不得了的東西。

那張狗臉季星潞永遠不會忘記,他恨得深切,林知鶴哪怕是化成灰他也認識!

“怎麽了?”盛繁註意到他的異常,循著他的目光望去,勾了下唇角,“這是聞到味兒了?”

“情敵”相見,分外眼紅。

他嬉皮笑臉看戲,季星潞的臉色可不好:“你先走吧,我有點事!”

說完,怒氣沖沖地就要沖上去找人算賬。結果剛邁出兩步,就被身後的男人長臂一撈,盛繁提溜起他的後領,很輕易地就將他整個人提起,雙腳都快離地了。

“盛繁!你攔我做什麽?我今天非得撕了這個狐貍精的臉!看他還怎麽到處勾引人!”

盛繁不悅,把他放下來,依舊摁在原地:“怎麽跟人說話的。剛剛在車上跟你說的事都忘了嗎?”

“我、我沒忘!但是——”

季星潞不服氣。不讓他找林知鶴麻煩,難道這事真就這麽算了嗎,那樣豈不是真讓他勾走了江明!

盛繁知道他的心思,笑他說:“我知道你生氣,但你也知道,上次江明是為著什麽跟你生氣的吧?你還要繼續挑戰他的底線嗎?”

“……”

聽他這麽一說,季星潞好像覺得有點兒道理。

但是、但是!季星潞還是看不慣他,林知鶴這人長得就很欠揍!!!

兩人爭執不下時,不遠處的林知鶴其實早註意到他們,猶豫片刻後,還是選擇過來打招呼。

“盛先生,季少爺,好巧。”

林知鶴彬彬有禮,家境並不殷實,卻總給人出身書香門第、頗有涵養的感覺。

江明喜歡的就是他這樣明事理有擔當還溫柔的人,對比之下,季星潞可以說是跟理想型南轅北轍。

蠻不講理、撒潑打滾、遇事當鴕鳥,脾氣一點就炸,沒一點是比得上林知鶴的。偏偏季星潞本人還不自知。

盛繁只能暗自搖頭。

真不知道江明怎麽能忍季星潞這麽多年?兩個人還一直做竹馬,之前訂婚宴上,季星潞的姑姑甚至還告訴他說,現在的季星潞已經足夠收斂了,以前上學那陣才叫真的鬧騰,沒幾天是安寧的。

比現在還鬧騰?盛繁根本都不敢設想,那簡直就是地獄模式。

盛繁對林知鶴微笑致意:“你好。”

季星潞別過頭去,一句話都不想跟他多說,豈料身旁的男人不動聲色把手掌落到他腰上,掐了下他後腰的軟肉。

“說話。”

“嗷!下、下午好。”

林知鶴看著他們的小動作,並未戳穿,只是笑:“看來江明說得沒錯,二位的感情真好。”

季星潞渾然不覺自己被盛繁攬著腰,不服道:“哪裏看出來好了?江明還跟你說過別的什麽嗎!”

“嗯,說過很多呢?”

林知鶴認真回憶起來:“我們以前上大學就經常聊天,他喜歡跟我聊你們高中時候的事。”

“他說你們的感情很好,小時候搬新家就認識你了,那時候覺得你總是呆在家,沒什麽朋友,後面才知道是不想去上學。江明這人又心善,於是主動跟你交朋友,一直來往了這麽多年,他都把你當他最好的小弟弟。你們……”

“胡說八道、你給我閉嘴!”

季星潞越聽越覺得不對勁,他們經常聊天就算了,可江明怎麽能把這種事都告訴林知鶴!林知鶴還這樣大張旗鼓說出來,這不是打他的臉嗎?

還有、還有江明怎麽會把他當弟弟?

上學的時候,季星潞給江明悄悄遞過匿名情書,沒敢寫暧昧的話,只表達一點好感。

江明那時接了,一眼看出來是他的筆跡,卻也沒有退回來,只告訴他:“你現在還太小,應該分不清這種東西。這種事等以後再說吧。”

他表面上是拒絕,可在季星潞眼裏完全就是接受,一切只是時間問題而已!要不是上了大學林知鶴橫插一腳,他們現在說不定都已經在一起了,哪裏輪得到林知鶴這個狗東西來嘲諷他!

季星潞越想越氣,呼吸愈發急促,眼睛都不知不覺紅了。

林知鶴覺得莫名,和盛繁對視一眼。後者了然於心,攬著他的腰,帶他往回走。

“該回家了。”

在情敵面前,季星潞到底沒哭出聲,可一被盛繁帶上車,他的眼淚就很不爭氣地跑出來。

盛繁啞然:“又哭?”

不是說這小少爺作天作地神氣得很嗎?怎麽到他跟前跟個哭包似的,眼淚都掉不完了。

“林知鶴就是個王八蛋,他說話憑什麽這麽難聽?我跟江明之間的事關他什麽事!”

“好了好了,你不樂意待見他,以後就別見他了,眼不見為凈。”

盛繁說著,又給他遞了包紙巾。

他接過擦眼淚,擦著擦著,忽然又瞪了盛繁一眼:“你安慰我也沒用,你也是個王八蛋,我不會忘記你今天對我做過什麽!”

盛繁:“……”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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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想寫兩人校園少年時的番外,或者竹馬竹馬?

*

如果收情書的人是盛繁,估計會挑剔說字跡不夠好看、語法有錯誤,情書附贈的那副肖像畫不像他,沒畫出千分之一的帥氣。

季星潞要搶回自己的情書和畫,盛繁不給。

季星潞怒罵:我以後再給你這個狗東西寫情書我就不姓季!

盛繁說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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