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8章 第 8 章 被我誇一次,就給一個金元……

關燈
第8章 第 8 章 被我誇一次,就給一個金元……

韓靳這兩天主辦一宗七品知縣被冒名頂替上任的案子。

光材料就看了整整一天,眼睛都模糊了。

閑暇之餘,聽柳楊過來匯報:“三爺,查到了,陳姑娘進京這幾天一直住在城外的破廟,白天就到最繁華的地方討銀子,另外她還到處打聽侯爺的情況。

那些字條都是街口的秀才幫忙寫的,收了她三兩銀子。”

韓靳有一下沒一下的按著太陽穴,“秀才帶過來了嗎?”

柳楊辦事穩妥,“帶過來了,小得給您叫過來。”

韓靳只簡略詢問幾個問題,又給秀才十兩銀子,讓他管住嘴。

秀才走後,柳楊提醒道:“下午大爺和二爺都送了禮物,您是不是也該準備些。”

韓靳:“大哥二哥都送了什麽?”

柳楊:“大爺送了一副畫,二爺送了兩只鸚鵡。”

韓靳沈思片刻,“準備一套文房四寶,明早送過去。”

陳紫蘇等了一晚。

大爺二爺的禮物都到了,三爺的禮物還能遠嗎!

入睡前,她把一千五百兩銀票塞到枕頭底下,最喜歡的一套寶石頭面放到床邊,金貴的玉牌子掛到脖子上,這才老老實實地躺好。

今天兩個教習嬤嬤看她身體還沒好,只教了一些飯桌禮儀。

無非都是些等著婢女布菜,食不言寢不語,不能大口吃東西的習慣,極其簡單。

明早從起床開始,由兩個嬤嬤親自指導,讓她盡快熟悉公主府的生活。

入睡前,陳紫蘇還惦記著三爺的禮物。

她把秋月叫到身邊,不好直接詢問,拐彎抹角的比劃,“三爺平時很忙?比大爺和二爺還忙?”

秋月聰明,一眼看出她的心思。

“三爺是很忙,不過今天沒來送禮,想必明個一早就來送了。”

陳紫蘇高興了,“你猜三爺會送什麽?”

秋月還真猜不到,“珠寶首飾,胭脂水粉,能送姑娘的無非這些,陳姑娘,您喜歡什麽?要不奴婢過去悄悄提醒一下。”

陳紫蘇可不敢上門要禮,“你說三爺會不會送我金子?”

長這麽大還沒摸過金子什麽感覺,要是能送她一兩個金元寶,她可就再高興不過了。

秋月笑道:“三爺是讀書人,應該不會送太俗氣的東西。”

陳紫蘇高興不起來了,她就喜歡俗氣的東西。

不過都說三爺大度和善,脾氣好,通俗點講就是好欺負,容忍度高,又不記仇。

過段時間兩人成親後可要一起過日子,如果男人太強勢,她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相反,好欺負容忍度高,又不記仇,她犯點錯,禮數上有所紕漏,他肯定不會計較。

那她被揭穿的機會也就少些。

只要瞞住枕邊人,還用怕其他人嗎!

陳紫蘇摸著枕頭底下的銀票睡的。

第二天剛剛睡醒聽秋月過來通報,三爺派人送禮物來了。

哪裏顧得上已經做好準備的兩個教習嬤嬤,披上衣服光著腳就跑出去了。

“禮物在哪?”

珠寶首飾她不嫌棄,挑好看的留著,不喜歡的找時間當掉。

有銀票更好,金元寶她也不嫌棄。

反正都是白得的。

“陳姑娘,這是我家三爺命我送來的。”

柳楊帶了兩名婢女,每人都端著一只托盤,上邊蒙著精致的手帕,看不出裏邊放了什麽。

他註意到陳紫酥光著腳出門,頭沒梳,臉沒洗,有些不好意思。

眼神躲閃了一下。

陳紫蘇雙眼放光。

長公主送銀票的時候可沒用東西蒙著,此刻卻用帕子蒙著,肯定是特別貴重特別貴重的東西。

“送我的?”她比比劃劃的問道。

柳楊看不明白,示意兩位婢女揭開帕子。

“陳姑娘,三爺特意讓小的把這套文房四寶送過來。”

“文房四寶?”陳紫蘇沒聽明白,瞧見黑不溜秋的硯臺,不像黃金金燦燦的,“這東西能做什麽?”

柳楊只管傳達主子的意思,“三爺說了,送您這套文房四寶,請您每天寫一篇字,三爺晚上下了值回來檢查,紅梅和紅袖兩個留下來監督,一直盯著您寫完。”

陳紫蘇反應遲鈍,柳楊都走了,她才納過悶。

所以三爺不光沒有禮物,還要讓她每天寫一篇字?

在梁玉縣,讀書識字都是有錢人家才會做的事。

她兩個哥哥都不會寫字。

她能識字,還是因為未婚夫每天讀書,她記性好,跟他相處長了才識得大部分常用字。

能寫出來的,也就是名字和幾個簡單的。

如今讓她每天寫一篇字,還不如讓她幹活呢。

兩個嬤嬤等柳楊走了,把人拉回屋,從起床開始,怎麽穿衣,怎麽洗漱,怎麽梳頭……事無巨細,一舉一動全都點撥到位。

陳紫蘇沒收到名貴禮物還要寫字,心裏不高興,應付性地跟著嬤嬤學習。

柳嬤嬤嚴肅,但凡她做的不合格,都要她不斷地重覆,直到合格為止。

楊嬤嬤比較寬松,不管她做的好壞,都真心實意地誇一句,“姑娘好聰明,一次做的比一次好。”

陳紫蘇像個木偶似的,跟著兩個嬤嬤學習一上午,累得中午多吃兩大碗飯。

中午休息一會兒,下午繼續學習。

一直到傍晚,柳楊帶過來的紅梅催促,說是三爺快回來了,讓她抓緊時間寫出一篇字來,兩個嬤嬤才放了她。

以陳家的情況,哪裏買得起筆墨紙硯。

陳紫蘇之前學寫字,還是捏著石塊在土地上寫的。

紅梅將潔白的紙鋪在桌子上,把沾好墨汁的毛筆遞到她面前,“姑娘,三爺馬上就回來了,您快些寫吧。”

椅子仿佛撒了一層蒺藜,陳紫蘇坐下後,渾身刺癢。

她盯著紅梅手裏的毛筆,仿佛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刀。

這能要人命吧。

“好姐姐,您能不能幫我跟三爺請個假,就說我身體還沒好?”

自創的啞語,她比劃的不成規矩。

紅梅一點都看不懂。

還是秋月對她了解多些,幫忙翻譯。

“姑娘還病著,只怕寫不出來呢。”

紅梅帶著使命來的,將毛筆往前遞了遞。

“姑娘不要難為奴婢,三爺馬上就回來了。”

陳紫蘇痛苦道:“能不能從明天開始,我保證明天一定寫出一副特別好的字拿給三爺。”

紅梅鐵面無私,無論陳紫蘇怎麽商量,她就是拖著毛筆不肯放下。

陳紫蘇實在沒辦法,只能抓過毛筆。

不就些一篇字嗎,她照葫蘆畫瓢,不信交不了差。

抓筆的手勢她還是知道的,只是使不上力。

筆頭太軟,落在紙上暈染一大片,黑乎乎的,怎麽瞧怎麽臟兮兮的。

有心把臟掉的紙扯下來扔掉,又舍不得浪費。

她把之前擺攤秀才幫她寫的字條拿出來一張,照著抄一份。

她不過隨手一扯,竟然是婉拒婚事那張。

“韓公子,我知道我家門庭不夠……”

陳紫蘇一邊嘀咕著一邊鬼畫符,都快寫完了,才意識到她都寫了什麽。

“……這門親事委屈了你。如果你不願意,收留我幾天找到謀生辦法,我立刻離開韓家。

並且對外言明是我自己不願意,絕對不會讓外人罵您和韓家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的。”

不過她註意力不在內容上,只盯著黑漆漆的連她自己都認不出來的醜字發愁。

“這個,”她滿臉尷尬,渾身都不自在地看向紅梅,“應該能交差吧?”

紅梅註意到她臉上黑乎乎的幾道筆痕,忍著笑說,“三爺寬容,應該……能交差。”

反正她一個都認不出來。

三爺除非火眼金睛。

早晨,柳楊送完文房四寶回去交差。

韓靳剛換好衣服,準備去大理寺上值,“東西交給她了?”

柳楊笑道:“給了。”

韓靳:“她怎麽說?”

柳楊:“她比劃了半天,小的沒看懂,不過小的懷疑她罵了您,而且很臟。”

韓靳輕嗤一聲,“希望她的字能像她的脾氣一樣優秀。”

還不夠丟人,寫幾個字竟然去找大街上擺攤的秀才。

還給人家三兩銀子。

韓靳手裏的案子比較棘手,到下值時間又忙了將近一個時辰才走。

回到公主府先給長公主和永寧侯請安,之後回到他自己的院子,靜雅苑。

沒見到紅梅,問柳楊:“陳姑娘的字送過來了嗎?”

柳楊剛才問過了,“還沒,小的過去催催。”

柳楊還沒出院子,看見紅梅端著一幅字回來,笑著湊上去:“陳姑娘寫完了?主子催呢,快點送過去吧。”

紅梅自覺沒辦好差事,硬著頭皮將陳紫蘇的字遞到韓靳面前。

韓靳什麽人?

那是上科的探花郎,一手漂亮的字體連皇上都讚不絕口。

在他眼裏,但凡能拿起筆,都得寫到橫平豎直,幹凈清爽。

待他看清楚陳紫蘇的字,還以為自己被詛咒了。

“這是鬼畫符?”

紅梅低著頭不敢吭聲。

柳楊湊過去看了一眼,沒忍住噗嗤一下笑出聲。

“陳姑娘這字……頗有風骨。”

韓靳頭疼的撫了撫額頭,將字收起來,“這事不準告訴任何人,從明天開始,讓她酉時過來,我親自教她。”

陳紫蘇沒收到三爺的禮物。

緊張不安的送走紅梅,急急忙忙回屋裏補充能量。

直吃的肚子溜圓多一口東西都吃不下才停止。

都說三爺寬容,應該不會拿她怎麽樣吧。

“陳姑娘,”秋月打聽到情況回來通知她,“三爺說了,讓您明天晚上去他的書房,他親自教您寫字。”

陳紫蘇險些沒哭出來,“這字是非寫不可嗎?”

秋月也不想難為她,“大夫人是丞相之女,琴棋書畫,詩詞歌賦無所不能,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二夫人的父親是皇帝的老師,也是從小讀書,各方面都很優秀。

輪到三爺……

當然希望您能優秀一些。”

陳紫蘇也想做個才女,也想能歌善舞,可她從小連飯都吃不飽,哪來的機會讀書識字。

荒廢十六年,如今要她一朝趕上大嫂二嫂,不是強人所難麽!

原本她也不願意做這個三夫人,她只想拿點銀子跑路。

是三爺非要娶她,她不得已留下來而已。

如今還沒成親就想擺弄她。

也得看她的心情。

住進公主府的第四天,陳紫蘇從早學到晚,兩位嬤嬤還算滿意。

酉時多一點,她換好衣服跟著紅梅和秋月來到靜雅苑。

韓靳剛回來,找了本女則讓她先去書房裏抄寫。

他則回屋吃飯,大約一刻鐘後才去書房。

手裏把玩著一只金元寶,註意到陳紫蘇握著毛筆像負氣似的使勁往紙上戳呀戳。

他將金元寶放到陳紫蘇面前,在她眼冒金光撲上來抓的時候,一晃而過。

陳紫蘇撲了個空。

她咬著嘴唇,烏黑的眼裏似有水珠,既不甘又委屈的瞪著韓靳。

這人不給她禮物就算了,還讓她寫字。

“想要?”韓靳掂了掂手裏的金元寶。

陳紫蘇很想有骨氣的說不要。

可誰跟金子有仇。

糾結半晌,問道:“想要你就給我?”

韓靳不是吝嗇之人,“從現在開始,學習寫字,被我誇一次,就給一個金元寶。”

作者有話說:

----------------------

柳楊:三夫人的字頗有風骨!

韓靳:被我誇一次就有一個金元寶。

陳紫蘇:看在金元寶的份上,忍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