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這種人是哥哥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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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這種人是哥哥的朋友
項雲的病來得快去得也快,不過兩天便恢覆了精神。她第一件事就是向哥哥打聽這裏有沒有修吉他的店,拿到推薦後立刻前去詢問。
店家檢查後表示能修,但面板的木料款式老舊,很難找到匹配的替換材料。況且要修那就得整個面板全換,修理費用不菲,幾乎抵得上一把新吉他的價錢,再加上那把吉他本身款式過時,音色也算不上出色,實在沒必要大費周章。
可項雲執意要修。店家拗不過,只好答應下來,只是提醒她,至少要等上兩個月,那還是情況好的時候。
兩個月嗎?
當然能等。修,必須修,就算摔的七零八碎,她也要修!
項雲的指尖沿著吉他那道縫隙緩緩滑過。
因為這是她收到的最珍貴的禮物。
想起離開前的那天。
她在房間裏突然想起一段熟悉的旋律,就忘記了媽媽在家,興致大發彈起了吉他。
沒過了一會,媽媽突然沖進來。她臉色慘白,尖叫著奪過吉他,狠狠往桌子的拐角砸了一下。
“你就和你那個死鬼爹一樣!是惡魔!為什麽你們都不肯放過我?!”
媽媽又發瘋了,每次想起爸爸都是歇斯底裏。
她只是沈默地撿起吉他,撫摸著斷弦,沒說些什麽。
可心裏打定主意要離開這個家。
所以她買了機票和哥哥說要回臺北散散心,也臨時寫了份離職信辭職。
大概也有點不負責任吧,雖然很抱歉這樣對上家實習公司,但誰都有特殊的時刻,她都不要工資了,希望他們不要怪她。
“小姐,您確定要修嗎?”店家的聲音將她拉回現實,“這費用真的不太劃算。”
“修。”她擡起頭,很固執地堅持,“多少錢都修。”
店家嘆了口氣,最終點頭答應。
走出店門時,項雲擡頭看了看天空。臺北的冬日陽光很淡,像一層薄紗籠罩在頭頂。
兩個月。
她得在這座城市待上兩個月了。
或許更久。
她拿出新買的手機,猶豫了一下,還是給哥哥發了條消息:
「我想等吉他修好了再走。」
發完,她盯著屏幕看了幾秒,又補了一句:
「可以嗎?」
幾乎是立刻,手機震動起來。
「廢話,當然可以,你愛住多久住多久,一輩子都行。」
項雲盯著這條回覆,嘴角不自覺地彎了彎。
至少在這裏,還有人願意留她。
項雲回到家時,屋內空蕩蕩的,只有窗外的風偶爾撩動窗簾。她給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發上發呆。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哥哥發來的消息:
「志才他爹松口了!投資500萬!雖然不多,但好歹能開機了!」
後面跟著一連串興奮的表情包。
項雲回了個「恭喜」,想了想又補了一句:「500萬臺幣夠拍電影嗎?」
哥哥的回覆很快彈出來:
「省著點用唄。設備租二手的,場地找便宜的,演員……反正我和志才自己也能演!」
哥哥自導自演?好像還蠻有趣的。
沒過多久,項風又發來一條:
「對了,我們明天準備招募演員,你要不要也來看看?」
項雲盯著屏幕。
她其實對電影不感興趣,但她也實在不想一個人呆在這個家裏。
「好。」
放下手機,項雲又重新發呆。
一個人呆在這棟房子裏總會想起不快的記憶。
這棟老房子是奶奶留下的,和她小時候的記憶一樣。上一次來這裏,她還是個小孩,那是她離開臺北的前幾天。
媽媽原想把她扔給奶奶帶的。
但……
“滾!帶著你的小掃把星滾出去!”
奶奶的咒罵混著摔碎的瓷碗聲,她猶記如新。
於是,媽媽才勉強把她帶走。
“掃把星啊……”
在剛蘇醒時,奶奶也是這樣說她的。
直到現在她都不明白奶奶為什麽會對她抱有偏見,可無論她問誰都得不到答案。媽媽只會冷冷的看著她,哥哥會轉移話題……
算了不想了。
她早就不在乎別人的評價了,因為她知道有些人根本就不會進入她的世界裏,她也不會允許他們進入,哪怕是親人。
第二天上午,項風騎著他那輛修好的摩托車,載著項雲前往試鏡場地。
很快目的地就到達了。
“到了。”項風停下車,摘下頭盔,回頭看了她一眼,“緊張嗎?”
項雲笑道:“又不是我要試鏡。”
“也是。不過你要是想演,哥可以給你安排個角色。”
項雲拒絕:“算了吧,我可不會演戲。”
“偶爾體驗一次不有趣嗎?”項風說完,領著她往裏面走。
試鏡地點是一間租來的小型排練廳,墻上貼著幾張電影海報,角落裏堆著幾臺攝影設備。一個和哥哥差不多大的酷帥青年正翹著二郎腿坐在一張折疊椅上,低頭刷著手機,聽到腳步聲才擡起頭。
他的目光先落在項風身上,隨後滑向項雲,眼睛一亮,語調輕佻。
“喲,阿風,什麽時候交了這麽漂亮的女朋友?”
項風翻了個白眼:“睜大你的狗眼看清楚,這是我妹!”
“你妹?!”馬志才誇張地瞪大眼睛,隨即笑容更深,幾步走上前,“哎呀,失敬失敬!原來是阿風的妹妹,難怪這麽漂亮!”
項雲後退了一步,只禮貌地笑了笑。
啊……果然很討厭自來熟的人。
“我記得你小時候總是冷冰冰的,果然女大十八變。”馬志才沒註意到項雲的後退,反而興致勃勃地打量著她,“妹妹有沒有興趣拍電影啊?”
真是怪人中的怪人!還有誰是他妹妹啊!她只有一個哥哥!
項雲又後退了一步。
而項風走了一步,夾在兩人中間,擋住了馬志才的視線。
“你少來這套,離我妹遠點。”
馬志才嬉皮笑臉道:“幹嘛這麽緊張?我又不會吃了你妹。再說了,咱兩不是好兄弟嗎?你妹妹就是我妹妹!”
他歪頭看向項雲,眨了眨眼,“阿風這家夥從小就這樣,護妹狂魔啊,連我們樂隊排練都不讓你來聽,生怕我們帶壞你。”
原來哥哥還有這一面,真有趣。
項風幹咳一聲,瞪了馬志才一眼:“別聽他瞎說。”真不是志才說的那樣。
馬志才攤手:“我可沒瞎說,你哥當年可是…”
“閉嘴。”項風一把捂住他的嘴,轉頭對項雲幹笑,“小雲,他這人就愛胡說八道,你別理他。”
項雲看著他們倆打鬧的樣子,心裏有了主意。
看來馬志才是哥哥很要好的朋友,那麽她是不是應該和哥哥的朋友打好關系?
但是,這人的性格也太……
馬志才掙脫出來,整理了下衣領,又湊過來:“說真的,妹妹,你要不要考慮來演個角色?我們劇本裏有個校花,戲份不多,但人物挺討喜的,我覺得你特別合適。”
再說一次,誰是他妹妹啊!
項雲還沒回答,項風已經搶先一步:“不行。”
“為什麽不行?”馬志才不服。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項風瞪他。
“你這人真沒勁,妹妹都沒拒絕呢。”馬志才撇了撇嘴,然後轉向項雲,“怎麽樣?考慮一下?就當玩票性質,體驗一下。”
體驗演戲?她並沒有當演員的想法,所以她的回答當然是……
項雲燦爛一笑,“我聽哥哥的。”
“你倆該不會是雙向奔赴吧,一個妹控,一個兄控。”馬志才誇張地捂住胸口倒退兩步,一臉痛心疾首:"完了完了,這下真沒戲了!”
項風得意地沖馬志才挑眉:“知道就好。”
“不過...”項雲突然歪頭,指尖輕輕點著下巴,“能和哥哥一起演戲也很不錯,哥,你演什麽角色呀。”
項風聽到妹妹問自己演什麽角色,還沒開口,一旁的馬志才就笑嘻嘻地湊過來,搶先道:“你哥啊?他可是本色出演!”
項風“嘖”了一聲,伸手推開馬志才的臉。
但馬志才靈活地躲開,繼續興致勃勃地對著項雲爆料。
“你哥演吉他手!因為他高中時就是我們樂隊的吉他手,那會兒可拉風了,留個長發,整天低著個頭裝憂郁,迷妹比我這主唱還多!”
項風耳根微紅,咬牙切齒地瞪他:“你少胡說八道。”
馬志才誇張地攤手:“我哪句胡說了?NMXJ狂潮樂隊的吉他手,憂郁王子項風,當年可是校園風雲人物!要不是你死活不肯當主唱,我哪有機會站C位?”
SNXJ狂潮樂隊。
項雲知道哥哥高中時期組過搖滾樂隊,但這還是她第一次聽到樂隊的名字。
如果她沒有忘記曾經該多好。
項雲收起落寞,露出往常的假面,輕笑道:“原來哥以前這麽受歡迎呀?"
項風扶額,無奈地嘆了口氣:“高中時候的事了。”
馬志才得意地挑眉,繼續添油加醋:“你哥那會兒可悶騷了,彈吉他時還喜歡甩頭發,臺下女生尖叫一片,結果一下臺就裝高冷誰也不理。”
項風忍無可忍,一把勒住馬志才的脖子,壓低聲音威脅:“你再廢話,我就把你高中追校花被拒三次的事也抖出來。”
馬志才立刻舉手投降:“好好好!我閉嘴!”
“所以,這個電影的故事,就是你們高中樂隊的經歷?”
項風松開馬志才點頭道:“算是吧,不過改編了一些,加了些戲劇沖突。”
馬志才揉了揉脖子,補充道:“電影叫《搖滾吧!菜鳥》,講的就是一群大學生組樂隊追夢的故事,最後在校園大賽拿了亞軍。這段是真的!我們當年真的拿過亞軍!”
項雲歪頭:“那冠軍是誰?”
馬志才表情一僵,項風則嗤笑一聲,幸災樂禍地接話:“冠軍是隔壁女校的女生,比賽結束後他跑去表白,結果……”
馬志才一把捂住項風的嘴,幹笑道:“這段不重要!電影裏沒這段!”
項雲看著他們倆,忽然覺得很有趣。
她從來沒聽哥哥提起過這段過去,原來他高中時還有這樣的一面。
留長發、彈吉他、在舞臺上光芒四射,甚至很受歡迎?
“那現在樂隊其他人呢?”她問。
項風短暫沈默了一會,才道:“上大學後大家各奔東西,樂隊就散了。鼓手佑哥一直有聯系,我們私下也常聚。但鍵盤手阿傑自出國留學後,就漸漸斷了消息。”
馬志才拍了拍項風的肩膀,笑道:“哎呀,陳年舊事了!不過現在咱們拍這部電影,不也算是對那段光輝歲月的致敬嘛!”
項風輕哼一聲,但眼神柔和了些。
項雲看著哥哥,忽然覺得,或許這部電影對他來說,不僅僅是一個作品,更像是對過去某種遺憾的彌補。
那麽她也想參與一下,反正也無聊,玩一玩也沒什麽。再加上通過這個電影,說不定她能知道更多有關於哥哥的事吧。
“那我想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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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雲的病來得快去得也快,不過兩天便恢覆了精神。她第一件事就是向哥哥打聽這裏有沒有修吉他的店,拿到推薦後立刻前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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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項雲執意要修。店家拗不過,只好答應下來,只是提醒她,至少要等上兩個月,那還是情況好的時候。
兩個月嗎?
當然能等。修,必須修,就算摔的七零八碎,她也要修!
項雲的指尖沿著吉他那道縫隙緩緩滑過。
因為這是她收到的最珍貴的禮物。
想起離開前的那天。
她在房間裏突然想起一段熟悉的旋律,就忘記了媽媽在家,興致大發彈起了吉他。
沒過了一會,媽媽突然沖進來。她臉色慘白,尖叫著奪過吉他,狠狠往桌子的拐角砸了一下。
“你就和你那個死鬼爹一樣!是惡魔!為什麽你們都不肯放過我?!”
媽媽又發瘋了,每次想起爸爸都是歇斯底裏。
她只是沈默地撿起吉他,撫摸著斷弦,沒說些什麽。
可心裏打定主意要離開這個家。
所以她買了機票和哥哥說要回臺北散散心,也臨時寫了份離職信辭職。
大概也有點不負責任吧,雖然很抱歉這樣對上家實習公司,但誰都有特殊的時刻,她都不要工資了,希望他們不要怪她。
“小姐,您確定要修嗎?”店家的聲音將她拉回現實,“這費用真的不太劃算。”
“修。”她擡起頭,很固執地堅持,“多少錢都修。”
店家嘆了口氣,最終點頭答應。
走出店門時,項雲擡頭看了看天空。臺北的冬日陽光很淡,像一層薄紗籠罩在頭頂。
兩個月。
她得在這座城市待上兩個月了。
或許更久。
她拿出新買的手機,猶豫了一下,還是給哥哥發了條消息:
「我想等吉他修好了再走。」
發完,她盯著屏幕看了幾秒,又補了一句:
「可以嗎?」
幾乎是立刻,手機震動起來。
「廢話,當然可以,你愛住多久住多久,一輩子都行。」
項雲盯著這條回覆,嘴角不自覺地彎了彎。
至少在這裏,還有人願意留她。
項雲回到家時,屋內空蕩蕩的,只有窗外的風偶爾撩動窗簾。她給自己倒了杯水,坐在沙發上發呆。
手機震動了一下,是哥哥發來的消息:
「志才他爹松口了!投資500萬!雖然不多,但好歹能開機了!」
後面跟著一連串興奮的表情包。
項雲回了個「恭喜」,想了想又補了一句:「500萬臺幣夠拍電影嗎?」
哥哥的回覆很快彈出來:
「省著點用唄。設備租二手的,場地找便宜的,演員……反正我和志才自己也能演!」
哥哥自導自演?好像還蠻有趣的。
沒過多久,項風又發來一條:
「對了,我們明天準備招募演員,你要不要也來看看?」
項雲盯著屏幕。
她其實對電影不感興趣,但她也實在不想一個人呆在這個家裏。
「好。」
放下手機,項雲又重新發呆。
一個人呆在這棟房子裏總會想起不快的記憶。
這棟老房子是奶奶留下的,和她小時候的記憶一樣。上一次來這裏,她還是個小孩,那是她離開臺北的前幾天。
媽媽原想把她扔給奶奶帶的。
但……
“滾!帶著你的小掃把星滾出去!”
奶奶的咒罵混著摔碎的瓷碗聲,她猶記如新。
於是,媽媽才勉強把她帶走。
“掃把星啊……”
在剛蘇醒時,奶奶也是這樣說她的。
直到現在她都不明白奶奶為什麽會對她抱有偏見,可無論她問誰都得不到答案。媽媽只會冷冷的看著她,哥哥會轉移話題……
算了不想了。
她早就不在乎別人的評價了,因為她知道有些人根本就不會進入她的世界裏,她也不會允許他們進入,哪怕是親人。
第二天上午,項風騎著他那輛修好的摩托車,載著項雲前往試鏡場地。
很快目的地就到達了。
“到了。”項風停下車,摘下頭盔,回頭看了她一眼,“緊張嗎?”
項雲笑道:“又不是我要試鏡。”
“也是。不過你要是想演,哥可以給你安排個角色。”
項雲拒絕:“算了吧,我可不會演戲。”
“偶爾體驗一次不有趣嗎?”項風說完,領著她往裏面走。
試鏡地點是一間租來的小型排練廳,墻上貼著幾張電影海報,角落裏堆著幾臺攝影設備。一個和哥哥差不多大的酷帥青年正翹著二郎腿坐在一張折疊椅上,低頭刷著手機,聽到腳步聲才擡起頭。
他的目光先落在項風身上,隨後滑向項雲,眼睛一亮,語調輕佻。
“喲,阿風,什麽時候交了這麽漂亮的女朋友?”
項風翻了個白眼:“睜大你的狗眼看清楚,這是我妹!”
“你妹?!”馬志才誇張地瞪大眼睛,隨即笑容更深,幾步走上前,“哎呀,失敬失敬!原來是阿風的妹妹,難怪這麽漂亮!”
項雲後退了一步,只禮貌地笑了笑。
啊……果然很討厭自來熟的人。
“我記得你小時候總是冷冰冰的,果然女大十八變。”馬志才沒註意到項雲的後退,反而興致勃勃地打量著她,“妹妹有沒有興趣拍電影啊?”
真是怪人中的怪人!還有誰是他妹妹啊!她只有一個哥哥!
項雲又後退了一步。
而項風走了一步,夾在兩人中間,擋住了馬志才的視線。
“你少來這套,離我妹遠點。”
馬志才嬉皮笑臉道:“幹嘛這麽緊張?我又不會吃了你妹。再說了,咱兩不是好兄弟嗎?你妹妹就是我妹妹!”
他歪頭看向項雲,眨了眨眼,“阿風這家夥從小就這樣,護妹狂魔啊,連我們樂隊排練都不讓你來聽,生怕我們帶壞你。”
原來哥哥還有這一面,真有趣。
項風幹咳一聲,瞪了馬志才一眼:“別聽他瞎說。”真不是志才說的那樣。
馬志才攤手:“我可沒瞎說,你哥當年可是…”
“閉嘴。”項風一把捂住他的嘴,轉頭對項雲幹笑,“小雲,他這人就愛胡說八道,你別理他。”
項雲看著他們倆打鬧的樣子,心裏有了主意。
看來馬志才是哥哥很要好的朋友,那麽她是不是應該和哥哥的朋友打好關系?
但是,這人的性格也太……
馬志才掙脫出來,整理了下衣領,又湊過來:“說真的,妹妹,你要不要考慮來演個角色?我們劇本裏有個校花,戲份不多,但人物挺討喜的,我覺得你特別合適。”
再說一次,誰是他妹妹啊!
項雲還沒回答,項風已經搶先一步:“不行。”
“為什麽不行?”馬志才不服。
“我說不行就是不行。”項風瞪他。
“你這人真沒勁,妹妹都沒拒絕呢。”馬志才撇了撇嘴,然後轉向項雲,“怎麽樣?考慮一下?就當玩票性質,體驗一下。”
體驗演戲?她並沒有當演員的想法,所以她的回答當然是……
項雲燦爛一笑,“我聽哥哥的。”
“你倆該不會是雙向奔赴吧,一個妹控,一個兄控。”馬志才誇張地捂住胸口倒退兩步,一臉痛心疾首:"完了完了,這下真沒戲了!”
項風得意地沖馬志才挑眉:“知道就好。”
“不過...”項雲突然歪頭,指尖輕輕點著下巴,“能和哥哥一起演戲也很不錯,哥,你演什麽角色呀。”
項風聽到妹妹問自己演什麽角色,還沒開口,一旁的馬志才就笑嘻嘻地湊過來,搶先道:“你哥啊?他可是本色出演!”
項風“嘖”了一聲,伸手推開馬志才的臉。
但馬志才靈活地躲開,繼續興致勃勃地對著項雲爆料。
“你哥演吉他手!因為他高中時就是我們樂隊的吉他手,那會兒可拉風了,留個長發,整天低著個頭裝憂郁,迷妹比我這主唱還多!”
項風耳根微紅,咬牙切齒地瞪他:“你少胡說八道。”
馬志才誇張地攤手:“我哪句胡說了?NMXJ狂潮樂隊的吉他手,憂郁王子項風,當年可是校園風雲人物!要不是你死活不肯當主唱,我哪有機會站C位?”
SNXJ狂潮樂隊。
項雲知道哥哥高中時期組過搖滾樂隊,但這還是她第一次聽到樂隊的名字。
如果她沒有忘記曾經該多好。
項雲收起落寞,露出往常的假面,輕笑道:“原來哥以前這麽受歡迎呀?"
項風扶額,無奈地嘆了口氣:“高中時候的事了。”
馬志才得意地挑眉,繼續添油加醋:“你哥那會兒可悶騷了,彈吉他時還喜歡甩頭發,臺下女生尖叫一片,結果一下臺就裝高冷誰也不理。”
項風忍無可忍,一把勒住馬志才的脖子,壓低聲音威脅:“你再廢話,我就把你高中追校花被拒三次的事也抖出來。”
馬志才立刻舉手投降:“好好好!我閉嘴!”
“所以,這個電影的故事,就是你們高中樂隊的經歷?”
項風松開馬志才點頭道:“算是吧,不過改編了一些,加了些戲劇沖突。”
馬志才揉了揉脖子,補充道:“電影叫《搖滾吧!菜鳥》,講的就是一群大學生組樂隊追夢的故事,最後在校園大賽拿了亞軍。這段是真的!我們當年真的拿過亞軍!”
項雲歪頭:“那冠軍是誰?”
馬志才表情一僵,項風則嗤笑一聲,幸災樂禍地接話:“冠軍是隔壁女校的女生,比賽結束後他跑去表白,結果……”
馬志才一把捂住項風的嘴,幹笑道:“這段不重要!電影裏沒這段!”
項雲看著他們倆,忽然覺得很有趣。
她從來沒聽哥哥提起過這段過去,原來他高中時還有這樣的一面。
留長發、彈吉他、在舞臺上光芒四射,甚至很受歡迎?
“那現在樂隊其他人呢?”她問。
項風短暫沈默了一會,才道:“上大學後大家各奔東西,樂隊就散了。鼓手佑哥一直有聯系,我們私下也常聚。但鍵盤手阿傑自出國留學後,就漸漸斷了消息。”
馬志才拍了拍項風的肩膀,笑道:“哎呀,陳年舊事了!不過現在咱們拍這部電影,不也算是對那段光輝歲月的致敬嘛!”
項風輕哼一聲,但眼神柔和了些。
項雲看著哥哥,忽然覺得,或許這部電影對他來說,不僅僅是一個作品,更像是對過去某種遺憾的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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