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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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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 104 章

跟蹤被抓包

【你是一個性格陰郁的跟蹤狂, 從高中時就開始跟蹤暗戀的男神容嘉,大學、工作也跟著去他的城市。】

【男神容嘉在大企業工作,你在他家附近的甜品店兼職, 在他失戀後趁虛而入,天天送甜品奶茶,終於和他交往。你也漸漸收斂了跟蹤的行徑。】

【好景不長, 容嘉發現了一些端倪,開始疏遠你,你故態覆萌, 重新開始跟蹤他,並且你懷疑男友背著你跟幾個精英同事有染,也開始跟蹤他們,想要趁機報覆。】

【炮灰任務一:跟蹤男友容嘉的緋聞對象林斯承,觀察林斯承下班後的活動, 計時三小時。】

【任務要求:存活。】

“存活?”阮時予剛穿過來, 腦袋還有點發暈,在巷子裏扶著墻緩了緩, “為什麽會有這麽個要求?”

系統之前說過基本任務要求是不ooc,這次竟然變了?

他擡眼看了看,巷子外停著一輛黑車, 車窗是開著的, 一個精致白皙的男人坐在駕駛位上靠窗抽煙, 白色的煙霧繚繞在他的周身,又被他伸手揮散, 露出一雙危險又漂亮的黑色眼睛。

根據提示, 他就是林斯承了, 買股攻之一。也是阮時予男友容嘉的緋聞對象之一。

系統:[哎, 這次咱們運氣不好,竟然排到了這麽難的地獄級別的任務世界!我查了一下,之前幾百個宿主都任務失敗了,剛進來沒多久就被抹殺,直接彈出了世界。雖然這個世界的獎勵是十倍,但成功率是0%啊……]

如果這是普通世界,系統不會如此驚慌,連連嘆氣。阮時予把戴著的帽子和口罩緊了緊,“你是說,這竟然是個懸疑文的世界?”

懸疑文,顧名思義,萬人迷容嘉身邊全是各種各樣的變態,殺人魔,瘋子。而他現在要跟蹤的這一位買股攻林斯承,自然是個有精神病的、極為暴虐嗜血的殺人犯。

要是被林斯承發現自己在跟蹤他,怕是不死也得脫層皮!

在原著中,原主作為容嘉的男友,也的確被他們弄得死的很慘。阮時予越想越害怕,心慌意亂的,眼見林斯承把車開出去一截,他沒能及時跟上去。

【警告!警告!警告!】

【任務提示:請不要超過林斯承身邊距離兩百米以外。】

畢竟是跟蹤,離得太遠的話,系統會判定任務失敗的,會覺得他消極怠工。

阮時予連忙跟出去,剛好有一輛出租車經過,他攔下出租車,讓司機跟上林斯承的車。司機本來不肯的,他只好杜撰說自己和林斯承是交往關系,懷疑林斯承出軌,他是來捉奸的。司機頓時來了興致,讓他系好安全帶,“我一定幫您追上去,您可坐穩了!”

半小時後,林斯承驅車來到一處山腳下,就徒步上山了,阮時予偷偷摸摸的跟著爬山,司機沒能看到好戲,頗為遺憾的看著二人爬山的背影。

爬山爬了兩小時,阮時予本來還擔心自己挨不過三小時的任務跟蹤時間,沒想到這就只剩半小時了。他呼呼的喘著氣,大汗淋漓,衣服濕透了,一開始撐著膝蓋緩一緩就能繼續爬,之後變成扒拉著欄桿才能勉強走路。

現在阮時予懼意全無,甚至巴不得把林斯承從山上踹下去,再把他埋了,“不是,他下班了為什麽還要來徒步?他都不累的嗎?害得我累成這樣……”

系統:[就是就是,林斯承是不是閑的沒事幹了才會有力氣爬山啊?]

插科打諢時,林斯承忽然往後看了一眼。阮時予連忙躲起來,在一顆大樹後忐忑不安的等了好一會,再次探頭去看的時候,林斯承已經消失了。

這裏是一座山的山腰地帶,修了徒步的樓梯、欄桿和路燈,但傍晚時仍然顯得陰氣森森。

人行道上一眼就能看到山頂,沒有林斯承的身影,林斯承不可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爬到山頂,那麽他只有可能是離開人行道,走進森林裏面了。

阮時予匆匆走到林斯承消失的地方,果然看到草叢裏有一點人為踩踏出來的痕跡,心一橫,跟著走進了森林,當然他沒忘拿著手機開手電筒,順便隨時準備錄像。

他跟蹤林斯承的目的就是為了找到一些他的醜聞,威脅他遠離容嘉,或者是報覆他跟容嘉暧昧不清。

阮時予走進去一截之後,逐漸被傍晚無人的森林嚇到,連婆娑的樹影都會讓他一驚一乍。終於,他聽到了一點聲音,好像是有人在爭吵。

他放慢了腳步,挨著樹邊靠近聲源,從樹後面緩緩露出一只眼睛看過去。

不遠處,林斯承正在和一個男人爭吵著什麽。

為了聽得更清楚些,錄下更清晰的視頻,阮時予越靠越近。突然,他握著手機的手抖了一下,畫面天旋地轉,他差點把手機摔出去。

林斯承和男人打了起來。不過比起打架,更應該說是林斯承單方面的暴揍、虐打。拳拳到肉,鮮血飛濺,畫面暴力又可怖。

“我錯了……放過我吧,我會還錢的!”男人被揍得鼻青臉腫,可憐的求饒,卻被林斯承直接打暈了。然後林斯承抓著他的頭發,拖著他走了一截,不知從哪裏拿了一個鐵鍬出來,挖了個坑,把男人埋了進去,最後只剩下一個血肉模糊的腦袋在外面,看不出是死了還是活著。

手機的拍照錄像功能非常好,離得遠也能拍的很清晰,清晰到他能看到這個地方還埋了好幾個人頭……偷窺偷拍的阮時予默默咽了咽口水。

林斯承在人前還是很正常的,對萬人迷容嘉更是溫柔,但私底下實際上就是這麽個狠人。

換句話來說,對容嘉而言,這就是一個戀愛攻略游戲,難度是簡易模式。而換成其他攻略者,進入到這個世界,面臨的都是困難模式,甚至是“險惡模式”,稍不留神就會喪命。這些對容嘉而言的白馬王子,對任務者來說,都是一些極端、瘋狂、變態的危險分子,所以都死的很慘。

阮時予:[如果我是個真的路人也就算了,偏偏我還是容嘉的男友,又是個跟蹤狂,我拿到的根本就是險惡模式啊!]

可以想見,等待著他的結局會是多麽悲慘。

好在,只剩幾分鐘了,他馬上就能完成第一個任務,錄下視頻然後離開這裏就行,有了這個視頻,足夠舉報林斯承,把他送進監獄裏。可惜原主沒能拍到就提前走了,錯過了搞垮情敵的好機會。

直到某一刻,阮時予看著鏡頭裏的林斯承,他突然後腦勺長了眼睛似的,開始慢慢的擡頭看了過來,直到跟他隔著手機對上視線。

鏡頭裏的林斯承,一身白色的衣服被濺出來的血染上了色,像一朵朵地獄裏長出來的花,慘淡的月色下,他的皮膚更顯得蒼白病態,黑色的瞳孔直勾勾的看著阮時予,像猛禽鎖定獵物似的,緩緩染上了一丁點笑意,嘴唇卻不悅的扯平:“嘖,竟然有只兔子溜進我的花園了。”

阮時予瞬間心涼了半截,從頭頂到腳底仿佛被過了一道強勁的電流似的,令他整個人麻痹了好幾秒。

林斯承把鐵鍬狠狠插進土裏,差一點就把旁邊一個腦袋給開瓢了,單手扶著把手,朝他歪了歪頭,像是在單純的友好的打招呼:“你確定你…還不跑嗎?”

阮時予倒吸一口涼氣,撒腿就跑。

瘋狂奔跑在樹林裏,雜草和泥土濺在褲腳上,臉上也被不少樹枝樹葉掃過,沾了些晶瑩的水珠。不過他臉頰上更多的是冒出來的汗水。

身後的腳步聲越來越近,夜晚的森林裏空氣是冰涼的,被阮時予瘋狂吸進胸腔,涼的他心都冷了。

後頸還是被林斯承一把抓住了,輕松一捏,就把他掐著帶到自己跟前。

阮時予在他面前被襯得纖細又嬌小,帶著點血跡的大手緊緊掐著他纖細的脖頸,青筋暴起,“還帶著口罩和帽子,是誰派你來監視我的?”

“唔…放開!”阮時予被他掐的快要斷氣了,臉頰憋的通紅,根本說不出話來,腳尖逐漸離地,胡亂的在他腿上踹了幾腳。

一雙漂亮的眼睛飛快地蒙上熱淚,輕輕淺淺地滑落,溫熱的觸感從林斯承的手背上一閃而過,有點癢,如同蜻蜓點水,泛起了那麽一絲漣漪。

直到阮時予踹到他的子孫.根。他掙紮時是全力以赴的,腿上的力量雖比不得林斯承,但對於那處,還是不容小覷。

林斯承手臂一僵,倏地松開了他,阮時予跌坐在地,捂著脖頸大口大口的喘氣,這口氣終於緩了過來。

剛剛瀕臨死亡沒有察覺到異常,這時他才發覺,自己下半.身好像有點不對勁……

他突然想起來一個被他和系統都忽略掉的原主設定:易失禁。

為什麽原主會那麽陰郁、喜歡跟蹤?就是因為他這個易失禁的身體缺陷!原主小時候出過車禍,導致之後就只能帶著尿袋生活了,他覺得自己渾身是臭味,越來越在意別人的眼光,越來越自卑陰暗。平時他就根本控制不住身體,一旦受驚了那更是難堪。

雖然心生絕望和羞恥,但此時阮時予只能安慰自己,普通人遇到殺人魔,差點被掐死,都會被嚇尿的,更何況是他呢?

阮時予來不及遮掩,又打算跑的時候,被緩過痛勁兒的林斯承蹲下來揪住了頭發,迫使他擡頭看著自己,粗暴的扯開他的口罩,然後沈默了一兩秒。

口罩被扯開時,在阮時予臉上弄出了點紅痕,在白嫩漂亮的臉蛋上簡直是觸目驚心,柔軟白皙的脖頸被印上了幾道指痕和血跡,像一只被信徒玷汙了的白天鵝。

林斯承的瞳孔略微擴張了幾分,不由松了手,“……踹了我一腳,又用這麽可憐的眼神看著我,以為我會心軟嗎?”

“算了,現在無論你是誰都無所謂。”

阮時予:“……為、為什麽?”

他的聲音格外沙啞,帶著點抽噎的可憐勁兒,讓人心生憐惜。這麽漂亮的人,聲音本該很好聽的,可惜聽不到了。

空氣中有那麽點氣味,溫熱的,清淺的,甚至有那麽一絲腥甜。林斯承順勢註意到了他褲子上那處泅濕的痕跡。

被嚇得?膽子真小。

林斯承不以為意,指尖掐著他白嫩的下頜捏了捏,粗糲的指腹慢條斯理的摩挲時泛起陣痛,帶著點泥土的腥味和血腥味,逗得那雙大眼睛又變得淚眼朦朧,這才道:“你還以為你能活著離開這裏嗎?”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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