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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從塵港 他們每走一步,就向終點邁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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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從塵港 他們每走一步,就向終點邁近一……

陽光透過窗欞, 射在芙洛絲的眼皮上,她才醒了過來。

她眨眨眼睛,安德留斯立馬湊到了面前:“你感覺怎麽樣?”

她朝自己的身下看去, 影子縮小了很多,只比一個正常人的影子大上一倍而已, 她有些恍惚, “前所未有的輕松。發生了什麽?”

“【商人】的能力改變了已定的歷史, 海妖一族再生了。”安德留斯道。

他也聽見了不該出現在費爾奇爾德王國的海妖的歌聲。

千年前的神話中, 人類的君主驅逐了各方妖精、魔物, 才建立了堅不可摧的王國。塞萊斯汀二世是海妖一族的征服者, 生活在她鐵一樣的掌控下海妖們,大多被她所獵殺,或者痛苦地自盡了。有關異族的傳說沒有在人類的口中流傳下來,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

它們一族早該消失在歷史的塵埃中,現在,卻出現在費爾奇爾德王國、幫芙洛絲祛除了詛咒。

歷史, 被改變了。

“不敢想象……”芙洛絲看著藏在自己影子裏幾個迷惘但固執的亡魂,道,“他們就這樣跟著海妖的歌聲走了,只剩下幾個頑固分子。”

就這幾個家夥,成不了氣候, 過不了多久它們也會自然消散。

安德留斯道:“海妖的歌聲把它們變成了傻瓜,它們的心智和三四歲的孩子差不多,所以才放下了一切,還好,沒把我們也變成傻瓜。神奇的種族。”

海妖消失時,征服世界的人類君主的神奇力量也沒流傳下來, 整個世界,驅逐了超自然的力量與種族,退化成了普通的樣子。

這會與他們一直在追尋的那個聲音有關嗎?必須重新審視從祖輩就口口相傳的那些故事了。

而這次要去的拉撒烏,現今世界上歷史最為悠久的城邦之一,也有獨屬於自己的傳說——

世界南土的邊緣居住著聰敏的巨人一族,他們建造金輦,追趕太陽,企圖捕捉世界之外的真相。他們駕著金輦,向西而行,橫跨茫茫無際的海面,穿越高山與懸崖,沈入冥界,一度迷失,最終被月光指引,找到了極東之地,第一縷曦光綻放的地方。

他們在那裏停駕,研究太陽與其他星象,還曾一度捕獲太陽,讓它按照自己的心意升起、落下。那個地方的氣候被調理得舒舒服服,為了避免其他種族的打擾,巨人在周圍建造了一片沙漠,並在沙漠中心,他們居住的地方建立城邦,取名拉撒烏城,紀念他們曾以雙手統治了太陽。

現在拉撒烏城的人們,就是當年巨人的後代,他們自視甚高,許久不和別國來往,而由於沙漠廣袤,交通不便,他們也消失在人類的視野中許久、許久。

所以,如果艾倫他們發現這個名字出現在拉撒烏,只可能是出現在拉撒烏的傳說中。

芙洛絲帶著思索的神情道:“那個聲音,在千年之前去過普赫羅爾王國的特裏特村,又去過拉撒烏城。”

他們會在拉撒烏城見到祂嗎?亦或是探尋到千年傳說的一角?

如果一切能在拉撒烏城結束……即使不在那裏,所有的一切也有結束的一天。芙洛絲無比確信這一點。他們每走一步,就是向終點邁近一步,她和安德留斯的同盟,也就瓦解一分。

芙洛絲坐了起來。一直以來那種負累的疲憊感消失了,身體再度恢覆活力,就像在家洗了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一樣。她一早就註意到了,自己並沒有在馬車的車廂中,而是在一家旅館裏,“我們現在在哪兒?”

“塵港。”

“塵港?”

“我們穿越沙漠之前,最後的歇腳地。”

如果走大路,從費爾奇爾德王國的王都到達拉撒烏沙漠邊陲的塵港,起碼也得一個多月,如果安德留斯選擇人跡更少的小路,也許就需要一個半月或者兩月了。

芙洛絲扶著腦袋,沒想到自己一睡就是這麽久。海妖的歌聲仿佛還在耳邊。在這樣的歌聲裏,她睡得格外酣沈。睡眠是寶貴的。難怪【商人】擺脫詛咒後便陷入夢鄉,一夢不醒,最終在夢中失去了生命。

“這一路上有遇到其他【身份者】嗎?”她問。

安德留斯丟給她一個盛著金色液體的小瓶,“【詩人】。”

他的氣息還沒有完全恢覆,但在這種狀態下,他殺死了一位同類。芙洛絲暗暗心驚,心裏對這個人又多了一絲戒備。

塵港,大河南岸最大的人類城市。

大河迤邐向下,慢慢拐入群山,最後徹底消失在金色雲層的掩映中。

大河北岸,灰綠色的平原漸漸轉為灰褐色,怪石林立,房屋稀少,植被也稀疏了,在視線可以達到的最遠處,大地最終轉為轉為貧瘠的淺黃色。再後面便是一排矮小的黑色丘陵。跨過那些丘陵,便是包圍著拉撒烏城的大沙漠了。

沒有帶路的向導,那片沙漠就成了吃人不吐骨頭的死亡禁區。

芙洛絲和安德留斯收回遠眺的目光。這麽遠的一程,確實需要準備不少東西。

“向導,幹糧,清水,駱駝,就是這些了,對吧?”芙洛絲扯了扯鬥篷,罩著鬥篷,她的影子看起來就沒那麽引人註意,她還註意到一點——

“你給我換了衣服?”

芙洛絲扯了扯墜著流蘇的窄小袖口,“你幹嘛給我換衣服?”她皺起眉頭,“我原來的衣服呢?”

安德留斯走過來,看著鏡子裏的她,伸出手,將她戴的項鏈擺正了,“不喜歡?”

“這不是喜不喜歡的問題,你脫我衣服幹什麽?”

“害羞了?當然是——”安德留斯湊到她耳邊,說了輕輕的兩個字,芙洛絲聽了果然勃然大怒。

她攥起拳頭,安德留斯才笑著擺手,“哈哈,放輕松,親愛的,開個玩笑而已。我要在這裏準備穿越沙漠用到的一切,才借宿在這家旅店,也才空閑下來,有了時間打扮你。而且,這裏氣候炎熱,你必須得換一套行頭。”

晚了。芙洛絲已經給了他結結實實的一拳,“滾!”

兩人一前一後走下樓梯,來到街道上。

此時正是清早,陽光還沒到最熱烈的時候,即使如此,路面已開始散發出驚人的熱氣。來來往往的人大多戴著頭巾,黃色皮膚,是當地人。此外,也有很多穿著打扮迥然的外地人,膚色、發色、五官特征五花八門。

【身份者】消除饑餓,有芙洛絲保管的兩個小瓶就夠了,但她還和從前一樣,吃一日三餐。即使做不回正常人,芙洛絲也想在生活習慣上盡量向正常人靠攏。

“那我們要準備的東西就很多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絲道:“我自己拿。我只關心我們要花幾天才能穿過那片沙漠。”

他們來到市集。

“喲,”一個瘦猴一樣的男孩搓著手走了過來,滿臉堆笑,“兩位客人好哇,是想去那片沙漠吧?怎麽,是想去拉撒烏?”

沒想到在這麽遠的地方還能遇到說費爾奇爾德王國語言的人,芙洛絲頗為驚訝。

像是讀出了芙洛絲的心思,男孩笑道:“這裏可是塵港,天南地北來的旅客、探險家、商人天天都有,費爾奇爾德王國來的也不少,我的祖母就是費爾奇爾德王國的人,說起來,我也有那地方的血統呢。你們要是想穿越沙漠,我可以幫你們,我的祖父就是拉撒烏城來的,我對那地方可比其他人熟得多。”

說著,他熱情地招呼著,請安德留斯和芙洛絲往他的店裏走,“那地方不安全,沙子一天一變樣,就算拿著地圖,也走不出去。前些日子,老圖克帶著一支隊伍出發,都三天了,人還沒回來。連個消息也沒有,他的老婆們哭個不停,罵個不停,哎喲。對了,你們不知道,老圖克是專業的帶路人,幹這一行都五十多年了。

“要我說,在那種被詛咒的地方行走,光靠人的經驗和直覺,是行不通的,還是得靠動物朋友。駱駝。駱駝可是我們的好朋友,又老實又能幹,好多人以為它們行動遲緩,腦子也笨,其實不是,在沙漠裏,它可比人類聰明得多。好好挑一挑,挑個好夥伴,也許關鍵的時候能救你們一命呢。”

他這裏的駱駝都養得油光水滑,壯壯實實,芙洛絲趕時間,也不想貨比三家,問安德留斯:“你覺得怎麽樣?”

安德留斯點了頭,“開個價吧。”

男孩喜笑顏開,眼睛都亮了,“兩位真爽快!我就說,老家的人能給我帶來好心情,我愛你們!”

他忽然用當地話說了一句:“一口價,六千瑞塔。”

男孩從安德留斯身上搶下行囊,往駱駝身上塞,親親熱熱、連哄帶拿,根本不給兩個人拒絕的機會。

安德留斯不喜歡別人的接觸,當場皺了下眉頭,芙洛絲握著他的手,安撫性的捏了一下。

“清水、幹糧、指南針、地圖、頭巾……不用您二位操心,我也會給你們準備好,價錢好說,拉希爾德家童叟無欺,光明磊落,這些雜七雜八地加起來,一共是兩萬二千二百瑞塔。”

芙洛絲學過東方地區的通用語,雖然男孩的話語摻了一些當地方言的口音,但她也能聽懂。

而安德留斯,不用問,他肯定也聽懂了,他對歷史和語言的了解遠在她之上。

只是還有一個問題,芙洛絲看向安德留斯,“兩萬二千二百瑞塔,換算成費爾奇爾德幣,是多少錢?”

安德留斯以心聲報了個數。

“什麽?!”芙洛絲叫了出來,“他還不如來搶好了!”

多花點錢,把事情盡快辦好,她能接受,做生意的人,熱情健談一點,也能理解,但……這人開的價格太離譜了!

“他要的這些錢,都夠在市區裏買一棟二層小洋樓了,”芙洛絲不能接受,“他是認準了我們兩個做冤大頭,還是活不到明天,只能卯著勁賺今天一天的錢?不行我們走。”

“喲,兩位客人,”男孩攔在他們面前,“做事情得有始有終呀。這樣吧,如果你們不滿意,價格方面,我可以做點小小的讓步。”

“我們要走。”芙洛絲推開了他。

她背著劍,力氣又大,門口的幾個保鏢來攔,也攔不住。

“他看我們是外地人,就覺得我們好糊弄!”芙洛絲開始說起這裏的語言了,“從現在起,你也得跟我一樣說東地語。”

安德留斯笑吟吟的,很樂意看她吃癟。他以流利而清晰的東地語道:“遵命,我的殿下。”

兩個人又在市場逛了一圈。

經過一番打聽、比較,才選下價格相對公道的一家,租下駱駝。

“這才是做生意該有的價格。”芙洛絲拍拍手,“雖然我們不缺錢,但也不能把錢大把大把送給別人花,尤其是那個什麽拉希爾德。好啦,付錢吧,安德留斯。”

安德留斯正要從兜裏掏錢,楞住了。

“錢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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