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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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人的頭怎麽是公文包啊?!
黑色的公文包緩緩落下,露出一張笑得燦爛的臉。
一口大白牙…
未央原本不信人嚇人嚇死人但是今天她信了。
王律師…呃不,老王的臉部表情從陽光燦爛變成了多雲轉陰。
“弟妹啊,看見我很驚訝麽?”他猶自不開心:“都不打個招呼!”
“王…王…王律師?”未央驚詫的叫出他的名字:“你幹嘛拿公文包擋住臉啊?”
“我擋住臉是因為…”他慢條斯理的為未央分析:“第一我長得太帥怕被人扔雞蛋。”
是長得太驚悚吧?
“其二,比如你啊,你的朋友林什麽棠啊什麽的,一見到我就噴我!肯定是嫉妒我而不能自已!”他言之鑿鑿。
……
“搞的我上次去法院人家不允許我進去,都說我是賣咖啡的!”老王痛心疾首。
“那你今天來Y區幹嘛?”未央待自己站定後問。
“廢話!請你尊重我的職業好不好,我是律師啊!一名優秀而正義的律師啊!”
“然後呢?”未央迷迷糊糊的。
“當然是來出庭的了!”老王都要哭了,這什麽智商啊?
“哦——明白了”未央這才恍然大悟。
“陳小姐?”張磬不知何時站在了她的身邊:“這位是……”
“王……”未央一語未了,早已被張磬打斷:“我知道,您是未央的爸爸吧?您好,我是張磬。”
爸…爸爸?!
有他這麽年輕的爸爸麽?
打個招呼給浮華,我把你老婆嫁了啊。
現在的年輕人都太沒有眼光了!
可是誰叫他這麽有惡作劇的心情呢?
於是他很有禮貌的頷首:“是的,我是小央的爸爸。”
還小央呢!
未央擡頭看著老王,急忙想要解釋,卻被張磬制止:“這樣吧,就由我送你們回家吧。很高興和陳小姐合作,再碰見叔叔,真是有緣。”
好、有、緣、啊!
未央無語望蒼天。
車行了一路,到了未央家門口,張磬禮貌的與這對“父女”揮手告別。
未央悶悶不樂的走在前面,老王屁顛屁顛的跟上,告訴她又省了多少錢。
“王律師……”未央停下腳步,無語的望著他。
老王也隨著她停下,神神秘秘的小聲說:“你不會告訴浮華吧?”
你說呢?讓浮華直接叫你岳父好了…
“當然…”
“當然不會的對吧?想弟妹你樸實善良,怎麽會做這種不仁義的事呢?”
是誰不仁義在先的說?
伴隨著老王一路的嘮叨,在正元門口,未央終於妥協了。誰叫正元是人家的地盤?
老王火急火燎的去找宋熙白扣工資,未央則上樓找浮華。
透過玻璃窗,辦公室裏有人,隱隱可以看見他的側臉,一絲不茍的看著文件,有時會側身去和客戶商談幾句。
未央看呆。
半晌,她終於很不情願的搖了搖頭,不要被人家的美色所悠忽了!
嗯,於是坐到他的位置上去,轉圈圈!
我轉~我轉~
哎呀不行暈了。
哎?他們的距離,怎麽漸漸拉近了似的?
想不通就還是不要想了為好,把它留給時間吧,讓它順其自然的去解就好了。
隨手抽過一本書看,然後被自己打敗了…這裏難道還能找到什麽言情小說?實在是太單調了,改天偷偷放一本自己的書放他書架上。
有人用手叩著桌子,很低沈的男聲:“陳律師?”
“我不是律師,你找方律師嗎?他正在見客戶呢,你等一等吧。”未央頭也不擡。
“哦?”帶著點戲謔的聲音,比原來高了一些:“難為你了,看關於法律的也能看得入神。陳小姐是想多方面發展嗎?我可以考慮讓你來律所實習。”
等等,等等……
未央一個踉蹌勉強扶住桌子,好容易悠著坐正,這一身西裝革履一只手撐在桌子上不懷好意的笑著的可不就是浮華?
未央就著桌上的杯子吞了幾口水,才敢擡頭看他。此時他已坐在了對面的椅子上,陽光透過他讓他有著金黃的光,修長的手指拿著鋼筆正要寫字,卻笑瞇瞇的看著她。
“這位律師為什麽一直盯著我看?未必…我這一表人才讓你一見傾心?”
浮華你也是夠了。
不過好像也是這樣的,當年在大學裏,她追他的初衷有那麽幾分原因是因為他太帥了…
雖然她不是外貌協會的……未央一本正經的奪過他手中的筆,隨手抽了張紙來充當道具,稍稍帶著嚴肅的接過他的話題:“咳咳,這位客戶請嚴肅一點。我能幫助你什麽嗎?”
浮華挑眉,好整以暇的笑笑,隨即很正式的理了理西裝,隨著她一同嚴肅著說:“是這樣,有一個人,我們在很早以前就互相認識了。我們初相識的時候,她總是對我窮追不舍,直到畢業,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我努力的想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好,以求使回報她這幾年為我付出的時光,然後我們便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她卻莫名其妙的離開了我。我等了她三年。這三年裏我遲遲沒有結婚,當我準備年覆一年的等下去時,才發現她原來就在我的隔壁。這位律師,我現在想起訴她,我為了她拒絕了無數女性,想我一表人才卻白白浪費了這三年,她為什麽躲在隔壁不願意見我,為什麽當初那樣決絕的離開?而今她回來了,她又是否知道我的心意呢?按照我國法律,她該判何罪?”
未央知道他是在說自己,也是,他那樣優秀,那樣好,大學三年的窮追不舍她卻還是無法明白他的心意,她開始有些挫敗,三年時間若不能打動一個人,那恐怕就是他真的不喜歡自己。大學畢業的他越來越優秀,沒有父母的關系依舊可以進得了正元,她漸漸開始自卑,或許她真的配不上他,或許他只不過是為了回報她那三年。或許時間一到,他就會毫不留情的把她逐出家門,她或許真的承受不了,於是選擇逃避。
三年來,她也曾離開過這個城市,這個城市有他,她便莫名的感到懼怕。她回了家,和父母住了一段時間,媽媽卻告訴她,只有直面挫折才能開始新的明天。媽媽說,你追了他三年,也要用三年的時間去忘記他。她想想也對,如果天天見到他還能忘記他,那自己便可以考慮新的開始。如若不能,它便只能再次選擇逃避,永遠的遠離他。
未央給了自己三年。
她開始躲著他,以寫作為生,又找回了昔日舊友林儀棠,若是友情能夠加速淡忘,那自然是極好的。
可是未央發現她不能,卻隱隱約約發現他在找她,他,在等她。
對往事的回憶,有種昔日的瘡疤又重新被掀起。傷痕累累的心再次直面光明,有著淺淺的鈍痛,然而更多的是驚喜。
“依我看,”第這個聲音不屬於浮華和未央,惹得他們兩同時擡起了頭,打破了梗在中間長久的沈默。
宋熙白迫不及待的打開門走進來,接著是林小糖,老王。
一群聽墻角的人啊!
宋律師卻仍然一臉正人君子的模樣,道貌岸然的說:“依我看來,其他什麽都不要回答了。”
“不要回答了!”林小糖老王幫著吶喊助威。
“別嚇起哄,讓我說完好不好?”宋熙白往回瞪了一眼。
兩個人偃旗息鼓:“你說你說。”
“那麽,我對於這個案子最終的判決就是——”他特意拉長了聲調。
“不要拉了你肺受不了!”老王白了他一眼。
“關鍵時刻別拆臺!小心我噴你。”林小糖小聲威脅。
“咳咳,是這樣的。以前的過往不咎,明智的人要珍惜當下…”
“別整那些廢話,簡單粗暴一點!”老王實在是忍不住了,搶過宋熙白的話頭:“你們啊,分開了三年,現在扯平了,這個案子很好判,我的話最公正,也不羅嗦,這樣,掃去你們內心的隔閡,弟妹你也要放得開一點,方律師這裏都已經不要不要的了,你這麽羞羞澀澀幹什麽?兩個人多多靠近,重新開始!宋熙白你凈整那些廢的!小心我扣你工資!”
浮華和未央顯然還沒有緩過勁來……
話說他們怎麽進來的?
浮華亂…
未央亂…
林小糖聳了聳肩:“看吧,叫你們晚點出來,他倆跟傻麅子似的。”
怎麽交上了這一幫朋友啊!浮華內心的陰影面積蹭蹭蹭的往上漲…計劃全亂!
半晌,他倆方才緩過神來,相視一笑。
“方浮華先生,你同意這個判決嗎?”熙白兩手撐著一邊桌子。
“我同意。”良久,終於他說出這一句。
“陳未央小姐,你同意這個判決嗎?”
“我同意。”未央似乎是下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
從此不再是一個人了,從此有你了。
老王大掌一拍:“搞定!”
“什麽時候下班?林小糖都跟著宋律師走了。”未央取過一本雜志坐在浮華辦公室的沙發上,看著勤奮工作的方律師,不覺嘆了口氣。
“老王還沒走呢。”浮華擡起頭來,望向對面辦公室。
“你等王律師做什麽?他說了他要拼命加班的。”未央拿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笑著說。
“什麽時候加班變成他的專利了?”浮華扣上外套扣子,半靠在椅子上,笑瞇著眼,卻又故作正經。
“王同學的事例給了我一個教訓。”未央語重心長的說。
“什麽?”浮華來了興趣,索性把文件收起來,拿把椅子坐在她旁邊,奪過她手裏的咖啡,笑吟吟的問。
“他告訴我,如果你自己的任務都沒完成,就不要去看別人的熱鬧!”未央憋著笑說完:“否則面臨著加班的危險。”
浮華也忍著笑聽她說完。兩個人卻不懷好意的望向對面的辦公室,老王正好起來喝了口水,眼瞧著這二人含著笑意看著他,好笑雖好笑,卻還是瞪著眼對著空氣比劃比劃,憤憤的回去看文件了。
半晌,他又不甘心的站起來,對著玻璃哈了一片白氣,大手寫了個奮鬥,後面加了幾個嘆號,卻還是乖乖的坐回去了。
事務所大多都已熄燈,浮華和未央也打算走了。忽然有人敲門進來,原是事務所的前臺接待黎米。
“方律師準備下班了嗎?”她問。
浮華看了一眼未央,輕輕點頭。隨後又問:“王律師還不走嗎?”
“王律師明天要出庭,此刻正在整理文件,應該快了。”
“等等。”未央玩心大起,向浮華:“有紙嗎?”浮華隨手抽了張A4紙遞給她。她抽過筆筒裏的一支筆,神神秘秘的在紙上寫了兩行字折好交給黎米:“麻煩遞給王律師。”然後側著頭對浮華:“方大律師,可以走了,快點下班吧!”
“浮華頷首,覆對黎米:“你也下班吧,王律師在所裏。他關門就是。”黎米點頭出去了。
“你到底寫了什麽給老王?”浮華插入車鑰匙。
車緩緩的發動,行駛在夜色裏。城市的燈火交映,伴著未央輕輕上揚的唇角:“沒什麽。孫先生的兩句話。”
“孫先生?”浮華側過頭看了她一眼:“哪個孫先生?”
未央扮了個鬼臉從包裏掏出手機:“你明天去問王律師不就好了?”
浮華無奈的笑笑,又問:“三年你一直在我隔壁?”
未央小心的用餘光看著他,他依舊在笑,眉頭微微皺著,看起來就像是平凡不過的聊天,可是霓虹燈的光芒勾勒出他俊逸的側顏,本是秋日的夜,車裏明明很暖,未央卻覺得他很孤單,很寂寥。
那些她不在的日子,他是不是一個人,沐浴著城市的繁華,卻一個人看著街頭攜手的情侶,默默的孤單?
好想好想,用自己來溫暖你。
於是語調變得輕快了些:“沒有啦,我追你追了三年,方律師一貫的冷靜都不表態,未免也太挫我的士氣了吧?其實那天走了之後我回了家,我媽就說,未央,你追了那個人三年,也需要三年來忘記他。我細細想想覺得也是,於是又回來了,正好碰見林小糖,她幫我租了個房子,就這樣咯。”
浮華專心的開著車,未央見他沒反應,只好再添了一句:“我在你隔壁晃蕩了三年,整整三年我都在寫小說…”她不懷好意的笑:“原來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具是不如人…”
“什麽時候語文學得這樣好?”他的聲音如春日的暖陽般和煦:“卿未嫁?我一表人才哪裏要嫁了?明明是等那個人送上門!”說畢,自己卻笑出了聲。
“對了,房子是租的?”浮華又問。
“早就是我的了!”未央得意而自豪:“好歹我也寫了三年小說不是?況且林小糖這幾年書寫得也不錯,總湊得齊吧?”
他默默點頭。
“還有哦,王律師說你不要不要的…不要什麽啊?”
當然是不要…
浮華下意識的想到了自己的……臉
好吧還是不要告訴她了……
未央看他沒有答覆,隱隱又明白了些,不覺別過頭看著窗戶發笑,手機開了靜音,卻是林小糖在狂轟濫炸,看這路燈一盞盞的消失不見,突然覺得歲月緩緩流過心頭蕩悠悠。
她忽然想起一年前的自己,這個時候一個人在陽臺上碼字,忽然覺得天下之大自己真的好孤獨,於是忍不住對他傾訴:“說實話方先生你害了我三年啊!我記得有一次大晚上的一個人碼字,那時候是冬天,外頭下著大雪,手根本動不了。那個時候林小糖去了外地,一個人抱著被子寫小說,剛剛起筆好不容易寫完一本還被退稿了……每天只能吃方便面又要躲著你……那是我一生中最苦的日子啊啊…”
如此輕快的語氣,未央自己都覺得不可置信。明明那段日子如此艱難,不停的吃藥,不停的感冒,剛剛起步卻備受打擊。
可是明明不停的要給媽媽打電話,卻總是在要按下通話鍵的時候…看到隔壁陽臺的燈光。
他在做什麽?看文件?整理卷宗?還是……與別人一起……
每一次想到這裏,未央就一次次的逼迫自己不能放棄!忘了他,只不過三年。
於是繼續不停感冒不停吃藥不停的敲打著鍵盤。
不是不想放棄,只是她逼迫自己。
三年,才不過三年。
可她發現自己並沒有那個勇氣和毅力。
於是打電話給媽媽。
媽媽說,忘記一個人就一定要把他交給時間。你若是忘不了他,就讓時間告訴你的心。
直到那一次遇見他。
是在電梯裏,同學群裏一向不說話的他突然從一片吵鬧中橫梗而入,就那麽一句,
陳未央在哪裏。
她不知道該不該回覆他,手指與屏幕打著架,到家才發現原來他們剛剛就在一個電梯裏。
或許這就是有緣無分吧。
該離開了,她想。
一點點溫暖蔓延上了她的手背,她猝不及防,下意識的按下了手機。
她猛然低下頭,卻看見他的手不知何時已漸漸與她十指相扣。
車內溫暖得讓人沈醉。
他專心的單手開著車,車速不快,霓虹如流水般從她眼前流過。
獨有的暖意攀上她的心,似乎要融化她這麽多年的心酸與失意。
十指相扣。
未央下意識的想要掙開,他卻扣得更緊了。
未央可以聽見彼此的呼吸以及自己心跳的聲音。
懷揣著不安…忐忑…還有…莫名的欣喜?
獨獨屬於他特有的氣息,此刻盈滿她的身心。
他的聲音緩慢而有力,似乎是做著某種承諾,如同大提琴般充滿著讓人著迷的力量。
“你還有我。”
你還有我。
你還有我,從此你不會孤獨。
你還有我,你冷的時候我可以擁你入懷。
你還有我,你無助時我送你一個肩膀。
你還有我,你漂泊時我可以給你一個港灣。
從此以後,你有我了。
從此以後,我們互相依偎,我們彼此擁有
稍澀的聲音充滿了整個車廂,明明是十一月的天氣,怎麽這樣的溫暖呢?
作者有話要說: 好了~祝大家新年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預告下一章會……你懂得,牽了手之後會幹嘛…依瓦們邪惡狡詐的方律師~2016,我會爭取把浮華更完,笙簫也會再進一步~也希望大家和和美美,身體健康!還有,那個孫先生…瓦給個提示好伐?【文】
你猜對是哪句話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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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公文包緩緩落下,露出一張笑得燦爛的臉。
一口大白牙…
未央原本不信人嚇人嚇死人但是今天她信了。
王律師…呃不,老王的臉部表情從陽光燦爛變成了多雲轉陰。
“弟妹啊,看見我很驚訝麽?”他猶自不開心:“都不打個招呼!”
“王…王…王律師?”未央驚詫的叫出他的名字:“你幹嘛拿公文包擋住臉啊?”
“我擋住臉是因為…”他慢條斯理的為未央分析:“第一我長得太帥怕被人扔雞蛋。”
是長得太驚悚吧?
“其二,比如你啊,你的朋友林什麽棠啊什麽的,一見到我就噴我!肯定是嫉妒我而不能自已!”他言之鑿鑿。
……
“搞的我上次去法院人家不允許我進去,都說我是賣咖啡的!”老王痛心疾首。
“那你今天來Y區幹嘛?”未央待自己站定後問。
“廢話!請你尊重我的職業好不好,我是律師啊!一名優秀而正義的律師啊!”
“然後呢?”未央迷迷糊糊的。
“當然是來出庭的了!”老王都要哭了,這什麽智商啊?
“哦——明白了”未央這才恍然大悟。
“陳小姐?”張磬不知何時站在了她的身邊:“這位是……”
“王……”未央一語未了,早已被張磬打斷:“我知道,您是未央的爸爸吧?您好,我是張磬。”
爸…爸爸?!
有他這麽年輕的爸爸麽?
打個招呼給浮華,我把你老婆嫁了啊。
現在的年輕人都太沒有眼光了!
可是誰叫他這麽有惡作劇的心情呢?
於是他很有禮貌的頷首:“是的,我是小央的爸爸。”
還小央呢!
未央擡頭看著老王,急忙想要解釋,卻被張磬制止:“這樣吧,就由我送你們回家吧。很高興和陳小姐合作,再碰見叔叔,真是有緣。”
好、有、緣、啊!
未央無語望蒼天。
車行了一路,到了未央家門口,張磬禮貌的與這對“父女”揮手告別。
未央悶悶不樂的走在前面,老王屁顛屁顛的跟上,告訴她又省了多少錢。
“王律師……”未央停下腳步,無語的望著他。
老王也隨著她停下,神神秘秘的小聲說:“你不會告訴浮華吧?”
你說呢?讓浮華直接叫你岳父好了…
“當然…”
“當然不會的對吧?想弟妹你樸實善良,怎麽會做這種不仁義的事呢?”
是誰不仁義在先的說?
伴隨著老王一路的嘮叨,在正元門口,未央終於妥協了。誰叫正元是人家的地盤?
老王火急火燎的去找宋熙白扣工資,未央則上樓找浮華。
透過玻璃窗,辦公室裏有人,隱隱可以看見他的側臉,一絲不茍的看著文件,有時會側身去和客戶商談幾句。
未央看呆。
半晌,她終於很不情願的搖了搖頭,不要被人家的美色所悠忽了!
嗯,於是坐到他的位置上去,轉圈圈!
我轉~我轉~
哎呀不行暈了。
哎?他們的距離,怎麽漸漸拉近了似的?
想不通就還是不要想了為好,把它留給時間吧,讓它順其自然的去解就好了。
隨手抽過一本書看,然後被自己打敗了…這裏難道還能找到什麽言情小說?實在是太單調了,改天偷偷放一本自己的書放他書架上。
有人用手叩著桌子,很低沈的男聲:“陳律師?”
“我不是律師,你找方律師嗎?他正在見客戶呢,你等一等吧。”未央頭也不擡。
“哦?”帶著點戲謔的聲音,比原來高了一些:“難為你了,看關於法律的也能看得入神。陳小姐是想多方面發展嗎?我可以考慮讓你來律所實習。”
等等,等等……
未央一個踉蹌勉強扶住桌子,好容易悠著坐正,這一身西裝革履一只手撐在桌子上不懷好意的笑著的可不就是浮華?
未央就著桌上的杯子吞了幾口水,才敢擡頭看他。此時他已坐在了對面的椅子上,陽光透過他讓他有著金黃的光,修長的手指拿著鋼筆正要寫字,卻笑瞇瞇的看著她。
“這位律師為什麽一直盯著我看?未必…我這一表人才讓你一見傾心?”
浮華你也是夠了。
不過好像也是這樣的,當年在大學裏,她追他的初衷有那麽幾分原因是因為他太帥了…
雖然她不是外貌協會的……未央一本正經的奪過他手中的筆,隨手抽了張紙來充當道具,稍稍帶著嚴肅的接過他的話題:“咳咳,這位客戶請嚴肅一點。我能幫助你什麽嗎?”
浮華挑眉,好整以暇的笑笑,隨即很正式的理了理西裝,隨著她一同嚴肅著說:“是這樣,有一個人,我們在很早以前就互相認識了。我們初相識的時候,她總是對我窮追不舍,直到畢業,我們在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我努力的想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好,以求使回報她這幾年為我付出的時光,然後我們便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她卻莫名其妙的離開了我。我等了她三年。這三年裏我遲遲沒有結婚,當我準備年覆一年的等下去時,才發現她原來就在我的隔壁。這位律師,我現在想起訴她,我為了她拒絕了無數女性,想我一表人才卻白白浪費了這三年,她為什麽躲在隔壁不願意見我,為什麽當初那樣決絕的離開?而今她回來了,她又是否知道我的心意呢?按照我國法律,她該判何罪?”
未央知道他是在說自己,也是,他那樣優秀,那樣好,大學三年的窮追不舍她卻還是無法明白他的心意,她開始有些挫敗,三年時間若不能打動一個人,那恐怕就是他真的不喜歡自己。大學畢業的他越來越優秀,沒有父母的關系依舊可以進得了正元,她漸漸開始自卑,或許她真的配不上他,或許他只不過是為了回報她那三年。或許時間一到,他就會毫不留情的把她逐出家門,她或許真的承受不了,於是選擇逃避。
三年來,她也曾離開過這個城市,這個城市有他,她便莫名的感到懼怕。她回了家,和父母住了一段時間,媽媽卻告訴她,只有直面挫折才能開始新的明天。媽媽說,你追了他三年,也要用三年的時間去忘記他。她想想也對,如果天天見到他還能忘記他,那自己便可以考慮新的開始。如若不能,它便只能再次選擇逃避,永遠的遠離他。
未央給了自己三年。
她開始躲著他,以寫作為生,又找回了昔日舊友林儀棠,若是友情能夠加速淡忘,那自然是極好的。
可是未央發現她不能,卻隱隱約約發現他在找她,他,在等她。
對往事的回憶,有種昔日的瘡疤又重新被掀起。傷痕累累的心再次直面光明,有著淺淺的鈍痛,然而更多的是驚喜。
“依我看,”第這個聲音不屬於浮華和未央,惹得他們兩同時擡起了頭,打破了梗在中間長久的沈默。
宋熙白迫不及待的打開門走進來,接著是林小糖,老王。
一群聽墻角的人啊!
宋律師卻仍然一臉正人君子的模樣,道貌岸然的說:“依我看來,其他什麽都不要回答了。”
“不要回答了!”林小糖老王幫著吶喊助威。
“別嚇起哄,讓我說完好不好?”宋熙白往回瞪了一眼。
兩個人偃旗息鼓:“你說你說。”
“那麽,我對於這個案子最終的判決就是——”他特意拉長了聲調。
“不要拉了你肺受不了!”老王白了他一眼。
“關鍵時刻別拆臺!小心我噴你。”林小糖小聲威脅。
“咳咳,是這樣的。以前的過往不咎,明智的人要珍惜當下…”
“別整那些廢話,簡單粗暴一點!”老王實在是忍不住了,搶過宋熙白的話頭:“你們啊,分開了三年,現在扯平了,這個案子很好判,我的話最公正,也不羅嗦,這樣,掃去你們內心的隔閡,弟妹你也要放得開一點,方律師這裏都已經不要不要的了,你這麽羞羞澀澀幹什麽?兩個人多多靠近,重新開始!宋熙白你凈整那些廢的!小心我扣你工資!”
浮華和未央顯然還沒有緩過勁來……
話說他們怎麽進來的?
浮華亂…
未央亂…
林小糖聳了聳肩:“看吧,叫你們晚點出來,他倆跟傻麅子似的。”
怎麽交上了這一幫朋友啊!浮華內心的陰影面積蹭蹭蹭的往上漲…計劃全亂!
半晌,他倆方才緩過神來,相視一笑。
“方浮華先生,你同意這個判決嗎?”熙白兩手撐著一邊桌子。
“我同意。”良久,終於他說出這一句。
“陳未央小姐,你同意這個判決嗎?”
“我同意。”未央似乎是下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
從此不再是一個人了,從此有你了。
老王大掌一拍:“搞定!”
“什麽時候下班?林小糖都跟著宋律師走了。”未央取過一本雜志坐在浮華辦公室的沙發上,看著勤奮工作的方律師,不覺嘆了口氣。
“老王還沒走呢。”浮華擡起頭來,望向對面辦公室。
“你等王律師做什麽?他說了他要拼命加班的。”未央拿起桌上的咖啡喝了一口,笑著說。
“什麽時候加班變成他的專利了?”浮華扣上外套扣子,半靠在椅子上,笑瞇著眼,卻又故作正經。
“王同學的事例給了我一個教訓。”未央語重心長的說。
“什麽?”浮華來了興趣,索性把文件收起來,拿把椅子坐在她旁邊,奪過她手裏的咖啡,笑吟吟的問。
“他告訴我,如果你自己的任務都沒完成,就不要去看別人的熱鬧!”未央憋著笑說完:“否則面臨著加班的危險。”
浮華也忍著笑聽她說完。兩個人卻不懷好意的望向對面的辦公室,老王正好起來喝了口水,眼瞧著這二人含著笑意看著他,好笑雖好笑,卻還是瞪著眼對著空氣比劃比劃,憤憤的回去看文件了。
半晌,他又不甘心的站起來,對著玻璃哈了一片白氣,大手寫了個奮鬥,後面加了幾個嘆號,卻還是乖乖的坐回去了。
事務所大多都已熄燈,浮華和未央也打算走了。忽然有人敲門進來,原是事務所的前臺接待黎米。
“方律師準備下班了嗎?”她問。
浮華看了一眼未央,輕輕點頭。隨後又問:“王律師還不走嗎?”
“王律師明天要出庭,此刻正在整理文件,應該快了。”
“等等。”未央玩心大起,向浮華:“有紙嗎?”浮華隨手抽了張A4紙遞給她。她抽過筆筒裏的一支筆,神神秘秘的在紙上寫了兩行字折好交給黎米:“麻煩遞給王律師。”然後側著頭對浮華:“方大律師,可以走了,快點下班吧!”
“浮華頷首,覆對黎米:“你也下班吧,王律師在所裏。他關門就是。”黎米點頭出去了。
“你到底寫了什麽給老王?”浮華插入車鑰匙。
車緩緩的發動,行駛在夜色裏。城市的燈火交映,伴著未央輕輕上揚的唇角:“沒什麽。孫先生的兩句話。”
“孫先生?”浮華側過頭看了她一眼:“哪個孫先生?”
未央扮了個鬼臉從包裏掏出手機:“你明天去問王律師不就好了?”
浮華無奈的笑笑,又問:“三年你一直在我隔壁?”
未央小心的用餘光看著他,他依舊在笑,眉頭微微皺著,看起來就像是平凡不過的聊天,可是霓虹燈的光芒勾勒出他俊逸的側顏,本是秋日的夜,車裏明明很暖,未央卻覺得他很孤單,很寂寥。
那些她不在的日子,他是不是一個人,沐浴著城市的繁華,卻一個人看著街頭攜手的情侶,默默的孤單?
好想好想,用自己來溫暖你。
於是語調變得輕快了些:“沒有啦,我追你追了三年,方律師一貫的冷靜都不表態,未免也太挫我的士氣了吧?其實那天走了之後我回了家,我媽就說,未央,你追了那個人三年,也需要三年來忘記他。我細細想想覺得也是,於是又回來了,正好碰見林小糖,她幫我租了個房子,就這樣咯。”
浮華專心的開著車,未央見他沒反應,只好再添了一句:“我在你隔壁晃蕩了三年,整整三年我都在寫小說…”她不懷好意的笑:“原來我未成名卿未嫁,可能具是不如人…”
“什麽時候語文學得這樣好?”他的聲音如春日的暖陽般和煦:“卿未嫁?我一表人才哪裏要嫁了?明明是等那個人送上門!”說畢,自己卻笑出了聲。
“對了,房子是租的?”浮華又問。
“早就是我的了!”未央得意而自豪:“好歹我也寫了三年小說不是?況且林小糖這幾年書寫得也不錯,總湊得齊吧?”
他默默點頭。
“還有哦,王律師說你不要不要的…不要什麽啊?”
當然是不要…
浮華下意識的想到了自己的……臉
好吧還是不要告訴她了……
未央看他沒有答覆,隱隱又明白了些,不覺別過頭看著窗戶發笑,手機開了靜音,卻是林小糖在狂轟濫炸,看這路燈一盞盞的消失不見,突然覺得歲月緩緩流過心頭蕩悠悠。
她忽然想起一年前的自己,這個時候一個人在陽臺上碼字,忽然覺得天下之大自己真的好孤獨,於是忍不住對他傾訴:“說實話方先生你害了我三年啊!我記得有一次大晚上的一個人碼字,那時候是冬天,外頭下著大雪,手根本動不了。那個時候林小糖去了外地,一個人抱著被子寫小說,剛剛起筆好不容易寫完一本還被退稿了……每天只能吃方便面又要躲著你……那是我一生中最苦的日子啊啊…”
如此輕快的語氣,未央自己都覺得不可置信。明明那段日子如此艱難,不停的吃藥,不停的感冒,剛剛起步卻備受打擊。
可是明明不停的要給媽媽打電話,卻總是在要按下通話鍵的時候…看到隔壁陽臺的燈光。
他在做什麽?看文件?整理卷宗?還是……與別人一起……
每一次想到這裏,未央就一次次的逼迫自己不能放棄!忘了他,只不過三年。
於是繼續不停感冒不停吃藥不停的敲打著鍵盤。
不是不想放棄,只是她逼迫自己。
三年,才不過三年。
可她發現自己並沒有那個勇氣和毅力。
於是打電話給媽媽。
媽媽說,忘記一個人就一定要把他交給時間。你若是忘不了他,就讓時間告訴你的心。
直到那一次遇見他。
是在電梯裏,同學群裏一向不說話的他突然從一片吵鬧中橫梗而入,就那麽一句,
陳未央在哪裏。
她不知道該不該回覆他,手指與屏幕打著架,到家才發現原來他們剛剛就在一個電梯裏。
或許這就是有緣無分吧。
該離開了,她想。
一點點溫暖蔓延上了她的手背,她猝不及防,下意識的按下了手機。
她猛然低下頭,卻看見他的手不知何時已漸漸與她十指相扣。
車內溫暖得讓人沈醉。
他專心的單手開著車,車速不快,霓虹如流水般從她眼前流過。
獨有的暖意攀上她的心,似乎要融化她這麽多年的心酸與失意。
十指相扣。
未央下意識的想要掙開,他卻扣得更緊了。
未央可以聽見彼此的呼吸以及自己心跳的聲音。
懷揣著不安…忐忑…還有…莫名的欣喜?
獨獨屬於他特有的氣息,此刻盈滿她的身心。
他的聲音緩慢而有力,似乎是做著某種承諾,如同大提琴般充滿著讓人著迷的力量。
“你還有我。”
你還有我。
你還有我,從此你不會孤獨。
你還有我,你冷的時候我可以擁你入懷。
你還有我,你無助時我送你一個肩膀。
你還有我,你漂泊時我可以給你一個港灣。
從此以後,你有我了。
從此以後,我們互相依偎,我們彼此擁有
稍澀的聲音充滿了整個車廂,明明是十一月的天氣,怎麽這樣的溫暖呢?
作者有話要說: 好了~祝大家新年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預告下一章會……你懂得,牽了手之後會幹嘛…依瓦們邪惡狡詐的方律師~2016,我會爭取把浮華更完,笙簫也會再進一步~也希望大家和和美美,身體健康!還有,那個孫先生…瓦給個提示好伐?【文】
你猜對是哪句話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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