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去觸碰世界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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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去觸碰世界的邊界
陳瀟湘幹脆放下手頭的活休息一會兒,懷裏抱著小狗,耳邊夾著手機。
擼狗談情兩不誤。
話題不知道怎麽又繞回圍巾。
“小乖脖子還沒比你手腕粗多少吧,能圍幾圈?”顧芽在那頭玩笑道。
陳瀟湘嘴角彎起來,很認真地回答問題:“就一圈,在脖子後面系個小蝴蝶結,肯定很可愛。”
聲音軟糯,帶著點被調侃後的輕微羞赧。
“是是是,你弄什麽都可愛。”顧芽的語調寵溺得不行。
“那我的呢?我的心意什麽時候排上日程?我也要,要比你給那小毛團的更長更暖。”
圖窮匕見。
原來轉了這麽大一個彎,就是為了這個。
笨蛋芽芽,本來就有她的那份。
陳瀟湘無奈地隔著屏幕敲敲老婆的頭像。
好像能敲到本人似的。
因為想給顧芽的那份織上圖案,所以她準備先拿小乖的練練手。
沒想到愛人這麽心急。
原來是又爭又搶的粘人型妻子啊,那沒辦法了,我們投降吧。
陳瀟湘無法抵抗。
“給你給你都給你,給你最好最長最漂亮的。”
“一米不夠、織兩米三米怎麽樣?把你裹成木乃伊好嘞。”
陳瀟湘想了想,又忍不住補充道。
“不過就算裹成木乃伊,我們芽芽也是世界上最最可愛好看的木乃伊~”
眼底滿是笑意。
明明是調侃的話,說出來卻跟小貓舔毛似的親近。
顧芽那頭傳來一陣止不住的輕笑。
時光好像就這樣簡單而幸福地過去,一日三餐,小富即安。
居家日子裏,陳瀟湘在看番追劇打游戲之餘,給自己找了份兼職,寫小說。
先攢個幾萬字,然後投到大流量平臺,看看能不能搞點米。
她沒什麽經驗,也不懂什麽技巧,只是悶頭寫自己想寫的題材。
她想寫一些來自現實又超脫現實的思考,都藏進故事裏。
沒什麽人看,但小陳覺得有意義。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本身就是意義。
為了紀念自己寫的第一本小說,陳瀟湘給主角賦予了她的姓氏。
但坐在電腦桌前想了好久,她不知道開端該怎麽起筆。
一邊看各類作家的訪談一邊查詞典,陳瀟湘才發現原來寫一段500字的開頭有這麽難。
比單純看小說要麻煩得多。
有時候言之無言,有時候跑偏主題。
寫了好幾版開頭都不是很滿意,看來也不是隨便誰都能做好。
於是她決定投機取巧,寫自己。
畢竟人生閱歷短淺,還是熟悉的東西比較好把握。
陳瀟湘把主角陳某某按照自己的模板寫,給她熟悉的性格,安排相近的童年經歷。
剖白自己是一場由內而外的外科手術,要敲骨吸髓地分解。
她怎麽對待陳某某,又一定程度上反映是如何對待自己。
人物很快豐滿起來,還差情節。
於是她開始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一個三十歲的人,總該對過往有些獨特的記憶可以說道說道吧?
找些覺得獨特的事情寫下來……對,就這麽簡單。
童年雖然很遙遠,但給她留下了很深印象。
永遠記得農村覆雜的氣息,並不總是田園牧歌似的清麗。
土路常常介於幹硬和泥濘之間,家裏偶爾會冒出各種小蟲子。
鼻涕蟲最惡心,掛在墻上,一邊爬一邊留下黏液。
可平鋪直敘地寫這些事,不像文學故事,倒像賣慘求可憐的乞丐,她不能這麽做。
太無趣了。
1932年,海明威在他的紀實性作品《午後之死》中,第一次把文學創作比做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
他說:“冰山運動之所以雄偉壯觀,是因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要用簡潔的文字塑造出鮮明的形象,並把作者自己的感受和思想藏在形象中,使情感充沛,卻含而不露。
含而不露……
陳瀟湘揉著小乖的毛,把毛揉翻篇了都不知道怎麽寫。
太覆雜了。
也許她該去更遠的地方走走,采采風?
於是陳瀟湘給小乖戴上背帶式牽引繩,掛好狗牌,然後挎上自己的小腰包,再披上防曬衣檢查該帶的東西……終於做好準備工作。
見要出門遛遛,小乖立刻興奮地在她腳邊轉起圈,蓬松的尾巴搖得像朵盛開的蒲公英。
陳瀟湘溫柔一笑:“走啦乖寶,我們出去散步。”
“汪汪!”
出門的時候,看到空蕩的走廊她突然想到好久沒看到網癮鄰居們了,腳步微微一頓。
不過現代社會人員流動大,人際交往封閉,大家也不是必須交朋友。
外面人總給她不安全的感覺,還是不要接觸好。
她都只打單機游戲,肯定玩不到一塊啦。
反正遛狗的時候也有認識到新人,倒也不用拘泥於鄰居關系。
芽芽說,成年人的世界只做篩選,不必迎合。
陳瀟湘腳步輕快地牽著小狗下電梯。
正當她電梯門合上的一瞬間,隔壁房間的門忽然被打開。
“哥,這也沒人啊……”男學生依舊是畏畏縮縮的模樣。“是聽錯了吧。”
狀態極差。
眼窩深陷,瞳孔渙散。幹裂的嘴唇結著血痂,面色灰敗如塵土。
他們已經被困在這棟大樓裏整整一個星期。
白天的時候還好,雖然來來回回根本看不到其他活人,但總體還算安全。
晚上卻有怪物襲擊。
起先是敲門,然後是發出動物聲音引誘,再是人聲……逐漸上升到能跟他們交流。
昨天終於開始轉動門把手。
如果不是他們幾個奮力堵門,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麽。
這個光頭倒是老神在在,一點都不參與。
讓人怨念頗深。
汗濕的頭發黏在額頭,每個人都拉緊瀕臨斷裂的神經。
光頭看著是其中狀態最好的,但精神氣也有點萎靡。
常規的破題手段都試過,晚上的怪物他能解決,甚至不放在眼裏。
目前放著只是好讓其他人願意聽話。
但他以為隨著天數的增加會提供線索,沒想到還是一籌莫展。
他甚至連劇情人物都看不到。
簡直要把他們直接耗死在這。
窗戶外是明朗的天空。
一人一狗,不緊不慢地走在小區安靜的行道上。
一路出發,要走到城市的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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擼狗談情兩不誤。
話題不知道怎麽又繞回圍巾。
“小乖脖子還沒比你手腕粗多少吧,能圍幾圈?”顧芽在那頭玩笑道。
陳瀟湘嘴角彎起來,很認真地回答問題:“就一圈,在脖子後面系個小蝴蝶結,肯定很可愛。”
聲音軟糯,帶著點被調侃後的輕微羞赧。
“是是是,你弄什麽都可愛。”顧芽的語調寵溺得不行。
“那我的呢?我的心意什麽時候排上日程?我也要,要比你給那小毛團的更長更暖。”
圖窮匕見。
原來轉了這麽大一個彎,就是為了這個。
笨蛋芽芽,本來就有她的那份。
陳瀟湘無奈地隔著屏幕敲敲老婆的頭像。
好像能敲到本人似的。
因為想給顧芽的那份織上圖案,所以她準備先拿小乖的練練手。
沒想到愛人這麽心急。
原來是又爭又搶的粘人型妻子啊,那沒辦法了,我們投降吧。
陳瀟湘無法抵抗。
“給你給你都給你,給你最好最長最漂亮的。”
“一米不夠、織兩米三米怎麽樣?把你裹成木乃伊好嘞。”
陳瀟湘想了想,又忍不住補充道。
“不過就算裹成木乃伊,我們芽芽也是世界上最最可愛好看的木乃伊~”
眼底滿是笑意。
明明是調侃的話,說出來卻跟小貓舔毛似的親近。
顧芽那頭傳來一陣止不住的輕笑。
時光好像就這樣簡單而幸福地過去,一日三餐,小富即安。
居家日子裏,陳瀟湘在看番追劇打游戲之餘,給自己找了份兼職,寫小說。
先攢個幾萬字,然後投到大流量平臺,看看能不能搞點米。
她沒什麽經驗,也不懂什麽技巧,只是悶頭寫自己想寫的題材。
她想寫一些來自現實又超脫現實的思考,都藏進故事裏。
沒什麽人看,但小陳覺得有意義。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本身就是意義。
為了紀念自己寫的第一本小說,陳瀟湘給主角賦予了她的姓氏。
但坐在電腦桌前想了好久,她不知道開端該怎麽起筆。
一邊看各類作家的訪談一邊查詞典,陳瀟湘才發現原來寫一段500字的開頭有這麽難。
比單純看小說要麻煩得多。
有時候言之無言,有時候跑偏主題。
寫了好幾版開頭都不是很滿意,看來也不是隨便誰都能做好。
於是她決定投機取巧,寫自己。
畢竟人生閱歷短淺,還是熟悉的東西比較好把握。
陳瀟湘把主角陳某某按照自己的模板寫,給她熟悉的性格,安排相近的童年經歷。
剖白自己是一場由內而外的外科手術,要敲骨吸髓地分解。
她怎麽對待陳某某,又一定程度上反映是如何對待自己。
人物很快豐滿起來,還差情節。
於是她開始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一個三十歲的人,總該對過往有些獨特的記憶可以說道說道吧?
找些覺得獨特的事情寫下來……對,就這麽簡單。
童年雖然很遙遠,但給她留下了很深印象。
永遠記得農村覆雜的氣息,並不總是田園牧歌似的清麗。
土路常常介於幹硬和泥濘之間,家裏偶爾會冒出各種小蟲子。
鼻涕蟲最惡心,掛在墻上,一邊爬一邊留下黏液。
可平鋪直敘地寫這些事,不像文學故事,倒像賣慘求可憐的乞丐,她不能這麽做。
太無趣了。
1932年,海明威在他的紀實性作品《午後之死》中,第一次把文學創作比做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
他說:“冰山運動之所以雄偉壯觀,是因為他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
要用簡潔的文字塑造出鮮明的形象,並把作者自己的感受和思想藏在形象中,使情感充沛,卻含而不露。
含而不露……
陳瀟湘揉著小乖的毛,把毛揉翻篇了都不知道怎麽寫。
太覆雜了。
也許她該去更遠的地方走走,采采風?
於是陳瀟湘給小乖戴上背帶式牽引繩,掛好狗牌,然後挎上自己的小腰包,再披上防曬衣檢查該帶的東西……終於做好準備工作。
見要出門遛遛,小乖立刻興奮地在她腳邊轉起圈,蓬松的尾巴搖得像朵盛開的蒲公英。
陳瀟湘溫柔一笑:“走啦乖寶,我們出去散步。”
“汪汪!”
出門的時候,看到空蕩的走廊她突然想到好久沒看到網癮鄰居們了,腳步微微一頓。
不過現代社會人員流動大,人際交往封閉,大家也不是必須交朋友。
外面人總給她不安全的感覺,還是不要接觸好。
她都只打單機游戲,肯定玩不到一塊啦。
反正遛狗的時候也有認識到新人,倒也不用拘泥於鄰居關系。
芽芽說,成年人的世界只做篩選,不必迎合。
陳瀟湘腳步輕快地牽著小狗下電梯。
正當她電梯門合上的一瞬間,隔壁房間的門忽然被打開。
“哥,這也沒人啊……”男學生依舊是畏畏縮縮的模樣。“是聽錯了吧。”
狀態極差。
眼窩深陷,瞳孔渙散。幹裂的嘴唇結著血痂,面色灰敗如塵土。
他們已經被困在這棟大樓裏整整一個星期。
白天的時候還好,雖然來來回回根本看不到其他活人,但總體還算安全。
晚上卻有怪物襲擊。
起先是敲門,然後是發出動物聲音引誘,再是人聲……逐漸上升到能跟他們交流。
昨天終於開始轉動門把手。
如果不是他們幾個奮力堵門,誰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麽。
這個光頭倒是老神在在,一點都不參與。
讓人怨念頗深。
汗濕的頭發黏在額頭,每個人都拉緊瀕臨斷裂的神經。
光頭看著是其中狀態最好的,但精神氣也有點萎靡。
常規的破題手段都試過,晚上的怪物他能解決,甚至不放在眼裏。
目前放著只是好讓其他人願意聽話。
但他以為隨著天數的增加會提供線索,沒想到還是一籌莫展。
他甚至連劇情人物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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