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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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手指
很快,鄭婉婉這點不適就被蓋過了。
她把玉佛握在手心,感受著那溫潤的觸感,臉上浮現出笑意。
她將玉佛舉到眼前仔細端詳,忍不住翻來覆去地看。
那鐲子雖然不值錢,但不管怎麽說陪了她十多年,送出去心中難過再正常不過了。
她戴了快二十年,每天睡覺前都要摘下來放好,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戴上。
如今就這樣給了林嘉,心裏總歸有些不踏實。
爺爺真偏心啊,送給自己那麽便宜的鐲子!
卻送給外姓孫女那麽好的吊墜!
但是還好,如今總算是物歸原主了!
林嘉戴好鐲子,擡眼看向鄭婉婉,嘴角微微揚起。
她的目光落在鄭婉婉手中緊緊攥著的玉佛上。
金手指,就這樣成為我的東西了!
“那我先進屋整理下行李,這個鐲子可得好好藏好,不能讓他們給收走了。”
林嘉語氣平靜,臉上掛著淡淡的笑意。
她一邊說著,一邊已經轉身朝房間走去。
剛一關上房門,她立刻反手落鎖,確認沒有其他人能進來。
她迅速走到桌邊,拿起那把水果刀。
她沒有猶豫,直接用刀尖劃破了左手的指尖。
一陣輕微的刺痛傳來,一滴鮮紅的血珠緩緩滲出。
她小心翼翼地將血珠滴在鐲子的表面。
她清楚地記得,小說裏鄭婉婉就是因為流血,才碰巧啟動了鐲子的特殊能力。
鄭婉婉一直以為是自己爺爺更喜歡林嘉,才把那個特別值錢的吊墜給了林嘉。
實際上並非如此。
確實偏心,但他偏向的是鄭婉婉。
玉佛只是個幌子,真正的寶物從來不是它。
這個鐲子看起來普普通通,不值幾個錢,顏色偏暗,款式老舊,連普通首飾店都不會多看一眼。
這是鄭家世代相傳的寶物,只是以前沒人發現它的奧秘。
書裏鄭婉婉就是靠著鐲子,在海港混得風生水起。
她靠著空間裏的資源做買賣,迅速積累財富,一步步成為商界新貴。
她能搶林嘉的財產和地位,林嘉為什麽就不能搶鄭婉婉的鐲子呢?
況且,她流著鄭家的血,這個鐲子也是鄭婉婉主動提出交換的。
血珠滴上去的下一秒,暗淡無光的鐲子爆發出一道耀眼的光芒。
那光強烈得刺眼,瞬間充斥了整個房間。
林嘉本能地擡手擋住眼睛,耳邊仿佛響起了一道低沈的嗡鳴聲。
她的皮膚微微發麻,心跳加快。
光芒持續了幾秒後,逐漸消散。
當她再次睜開眼睛時,眼前的景象已經徹底改變。
她已經身處鐲子裏的巨大空間了。
腳下是片肥沃土地,土色深褐,濕潤松軟,散發著淡淡的泥土氣息。
每隔一段距離,就能看到一顆顆圓潤的珠子埋在土中。
林嘉看過原著,自然清楚這是種子。
只要空間啟動,這些種子就會自動被播種進土裏,隨著時間推移,會生長出各種作物。
只要管理得當,糧食、蔬菜、藥材都能自給自足。
隨著儲存的物品越來越多,以後空間還會開放更多的功能。
比如儲存面積的擴大、時間流速的調整、甚至可能解鎖種植稀有物種的權限。
土地旁邊還有塊牧場。
那個牧場占地不小,放眼望去,整片區域布滿了白色的圓珠,密密麻麻,排列有序。
每一個圓珠裏面包裹著的是幼小的家禽家畜。
每一只動物都蜷縮在珠子內部,安靜地沈睡。
它們閉著眼睛,身體微微起伏。
但生命體征穩定,氣息綿長。
有了家畜,哪怕真的到鄉下,也足夠讓林嘉過上衣食無憂的好日子。
等它們孵化出來,就能提供肉、蛋、奶,甚至皮毛和勞動力。
吃喝是解決了。
可其他的必需品還要去買。
衣服、肥皂、煤油、針線、鍋碗瓢盆。
這些日常用品在當前年代都不是能隨便獲取的。
尤其是現在物資緊張,大多數商品都要憑票據購買。
林家和鄭家在景城也算是頂尖的企業了。
兩家掌控著紡織、貿易、機械多個行業,資產雄厚。
這些年鄭耀華作為鄭家當家人,手上定攢了許多票據。
無論是糧票、布票,還是工業券,都掌握在他手裏。
現在鄭耀華假惺惺地要送她去鄉下,說什麽“避風頭”“保護安全”。
可誰不知道,他是想把林嘉徹底踢出去,好讓鄭婉婉順利接手林家?
既然他要演戲,那這場戲就得演全套。
他總不會連幾本票據都舍不得吧?
“爸,林嘉居然這麽快就同意了!我們之前提前想的理由都沒有用上!甚至還將那個價值千金的吊墜給拿到手了。”
鄭婉婉坐在客廳沙發上,雙手捧著玉佛,指尖反覆摩挲著表面的紋路。
她嘴角一直上揚,眼神發亮。
她完全沒意識到,真正的寶貝早已不在她手中。
鄭耀華坐在對面,臉上神情覆雜。
他深吸一口氣,強壓著劇烈跳動的心臟。
他站起身,從公文包裏取出一份文件,輕輕放在茶幾上。
“還沒辦完。”
他的聲音低沈,帶著一絲急切。
“林嘉的賬戶上還有十萬,得叫她把單據簽了。”
他頓了頓,眼神變得熾熱。
林嘉是林家的寶貝。
每年生日,她父母都會在林嘉的賬戶上存一萬錢作為嫁妝。
這筆錢從林嘉出生那年就開始累積,每年都按時存入,一分不少。
父母對她寵愛有加,哪怕在外奔波忙碌,也從未忘記這件事。
他們常說,女孩子要有自己的積蓄,將來才能過得安穩。
一直到林嘉十歲那年他們去世,林嘉的賬戶上也有了整整十萬塊。
十年時間,整整十萬塊,一分未動,全部存在銀行裏。
普通人一家幾個月的開銷也才幾十塊。
這筆錢足夠支撐一個家庭幾十年的生活。
在那個年代,這筆巨款足以引起無數人的覬覦。
鄭耀華已經把林鄭兩家資產都差不多收攏了。
林嘉那十萬塊,他勢在必得!
他早就盯上了這筆存款,知道它存在銀行裏,沒有林嘉的簽名就取不出來。
但他並不著急,只等找個合適的時機,把手續辦妥。
他打著為林嘉保管的旗號,實際上早就盤算著如何將這筆錢據為己有。
只要林嘉離開本地,去了鄉下,人生地不熟,身邊又無人幫助,錢的事就由不得她了。
到時候隨便編個理由,就能把賬戶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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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玉佛握在手心,感受著那溫潤的觸感,臉上浮現出笑意。
她將玉佛舉到眼前仔細端詳,忍不住翻來覆去地看。
那鐲子雖然不值錢,但不管怎麽說陪了她十多年,送出去心中難過再正常不過了。
她戴了快二十年,每天睡覺前都要摘下來放好,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戴上。
如今就這樣給了林嘉,心裏總歸有些不踏實。
爺爺真偏心啊,送給自己那麽便宜的鐲子!
卻送給外姓孫女那麽好的吊墜!
但是還好,如今總算是物歸原主了!
林嘉戴好鐲子,擡眼看向鄭婉婉,嘴角微微揚起。
她的目光落在鄭婉婉手中緊緊攥著的玉佛上。
金手指,就這樣成為我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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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語氣平靜,臉上掛著淡淡的笑意。
她一邊說著,一邊已經轉身朝房間走去。
剛一關上房門,她立刻反手落鎖,確認沒有其他人能進來。
她迅速走到桌邊,拿起那把水果刀。
她沒有猶豫,直接用刀尖劃破了左手的指尖。
一陣輕微的刺痛傳來,一滴鮮紅的血珠緩緩滲出。
她小心翼翼地將血珠滴在鐲子的表面。
她清楚地記得,小說裏鄭婉婉就是因為流血,才碰巧啟動了鐲子的特殊能力。
鄭婉婉一直以為是自己爺爺更喜歡林嘉,才把那個特別值錢的吊墜給了林嘉。
實際上並非如此。
確實偏心,但他偏向的是鄭婉婉。
玉佛只是個幌子,真正的寶物從來不是它。
這個鐲子看起來普普通通,不值幾個錢,顏色偏暗,款式老舊,連普通首飾店都不會多看一眼。
這是鄭家世代相傳的寶物,只是以前沒人發現它的奧秘。
書裏鄭婉婉就是靠著鐲子,在海港混得風生水起。
她靠著空間裏的資源做買賣,迅速積累財富,一步步成為商界新貴。
她能搶林嘉的財產和地位,林嘉為什麽就不能搶鄭婉婉的鐲子呢?
況且,她流著鄭家的血,這個鐲子也是鄭婉婉主動提出交換的。
血珠滴上去的下一秒,暗淡無光的鐲子爆發出一道耀眼的光芒。
那光強烈得刺眼,瞬間充斥了整個房間。
林嘉本能地擡手擋住眼睛,耳邊仿佛響起了一道低沈的嗡鳴聲。
她的皮膚微微發麻,心跳加快。
光芒持續了幾秒後,逐漸消散。
當她再次睜開眼睛時,眼前的景象已經徹底改變。
她已經身處鐲子裏的巨大空間了。
腳下是片肥沃土地,土色深褐,濕潤松軟,散發著淡淡的泥土氣息。
每隔一段距離,就能看到一顆顆圓潤的珠子埋在土中。
林嘉看過原著,自然清楚這是種子。
只要空間啟動,這些種子就會自動被播種進土裏,隨著時間推移,會生長出各種作物。
只要管理得當,糧食、蔬菜、藥材都能自給自足。
隨著儲存的物品越來越多,以後空間還會開放更多的功能。
比如儲存面積的擴大、時間流速的調整、甚至可能解鎖種植稀有物種的權限。
土地旁邊還有塊牧場。
那個牧場占地不小,放眼望去,整片區域布滿了白色的圓珠,密密麻麻,排列有序。
每一個圓珠裏面包裹著的是幼小的家禽家畜。
每一只動物都蜷縮在珠子內部,安靜地沈睡。
它們閉著眼睛,身體微微起伏。
但生命體征穩定,氣息綿長。
有了家畜,哪怕真的到鄉下,也足夠讓林嘉過上衣食無憂的好日子。
等它們孵化出來,就能提供肉、蛋、奶,甚至皮毛和勞動力。
吃喝是解決了。
可其他的必需品還要去買。
衣服、肥皂、煤油、針線、鍋碗瓢盆。
這些日常用品在當前年代都不是能隨便獲取的。
尤其是現在物資緊張,大多數商品都要憑票據購買。
林家和鄭家在景城也算是頂尖的企業了。
兩家掌控著紡織、貿易、機械多個行業,資產雄厚。
這些年鄭耀華作為鄭家當家人,手上定攢了許多票據。
無論是糧票、布票,還是工業券,都掌握在他手裏。
現在鄭耀華假惺惺地要送她去鄉下,說什麽“避風頭”“保護安全”。
可誰不知道,他是想把林嘉徹底踢出去,好讓鄭婉婉順利接手林家?
既然他要演戲,那這場戲就得演全套。
他總不會連幾本票據都舍不得吧?
“爸,林嘉居然這麽快就同意了!我們之前提前想的理由都沒有用上!甚至還將那個價值千金的吊墜給拿到手了。”
鄭婉婉坐在客廳沙發上,雙手捧著玉佛,指尖反覆摩挲著表面的紋路。
她嘴角一直上揚,眼神發亮。
她完全沒意識到,真正的寶貝早已不在她手中。
鄭耀華坐在對面,臉上神情覆雜。
他深吸一口氣,強壓著劇烈跳動的心臟。
他站起身,從公文包裏取出一份文件,輕輕放在茶幾上。
“還沒辦完。”
他的聲音低沈,帶著一絲急切。
“林嘉的賬戶上還有十萬,得叫她把單據簽了。”
他頓了頓,眼神變得熾熱。
林嘉是林家的寶貝。
每年生日,她父母都會在林嘉的賬戶上存一萬錢作為嫁妝。
這筆錢從林嘉出生那年就開始累積,每年都按時存入,一分不少。
父母對她寵愛有加,哪怕在外奔波忙碌,也從未忘記這件事。
他們常說,女孩子要有自己的積蓄,將來才能過得安穩。
一直到林嘉十歲那年他們去世,林嘉的賬戶上也有了整整十萬塊。
十年時間,整整十萬塊,一分未動,全部存在銀行裏。
普通人一家幾個月的開銷也才幾十塊。
這筆錢足夠支撐一個家庭幾十年的生活。
在那個年代,這筆巨款足以引起無數人的覬覦。
鄭耀華已經把林鄭兩家資產都差不多收攏了。
林嘉那十萬塊,他勢在必得!
他早就盯上了這筆存款,知道它存在銀行裏,沒有林嘉的簽名就取不出來。
但他並不著急,只等找個合適的時機,把手續辦妥。
他打著為林嘉保管的旗號,實際上早就盤算著如何將這筆錢據為己有。
只要林嘉離開本地,去了鄉下,人生地不熟,身邊又無人幫助,錢的事就由不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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