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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走投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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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走投無路

馬車上一時間安靜極了。

「難道就沒有辦法能夠懲罰那個霸占劇團的壞蛋?」

伊恩並沒有沈浸在惋惜的情緒中,該說是因為騎士科的教育嗎?比起對往事的批判,更註重眼下補救的行動力。

「很遺憾這是做不到的。經濟糾紛屬於民事訴訟的範疇,追訴期最長只有三年。就算想辦法讓知情的領隊出面作證,法庭也不會受理案件。何況從取證的角度出發,十數年前發生的問題也很難留下具體的物證了。」

女主角在旁邊冷靜地分析著。

不愧是女主角,分明是政務科高年級生才會接觸的知識也了然於胸。

「是啊。而且,當年的十二月劇團團長如果有機會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身的權益,不可能不嘗試的吧?」

沒錯,女主角用「讀心」讀到的「被逼得走投無路」,那個具體的手段很讓人在意。

按常理來說,苦心經營的劇團終於能夠走上王國最大的舞臺,在普洛蒂亞最盛大的社交季開幕式上進行演出,怎麽可能把自己的心血拱手讓人?

如果說為了錢,那可以說是天大的笑話。

劇團本身就是可以生下金蛋的金雞。是應該留著金雞繼續下蛋,還是應該殺雞取卵,個中取舍誰都能明白。名氣最盛時的劇團,從來只有別人求著投資的,不會缺少資金。

如果是因為受到迫害,對創作者而言,尤其是劇團團長這樣具有影響力的人物,一定恨不得立刻通過內容表達揭發黑幕。

別看打官司成本高,上王國法庭同時也是對劇團的宣傳。哪怕是普洛蒂亞都沒有只手遮天達到隨意踐踏法典的地步,不可能妨礙劇團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

能把這樣的人逼得走投無路的方法,十分罕見。

「等等,我們能不能先繞路去另一個地方,看看當年留下的記錄?」

我朝伊恩使了個眼神。

————————————

負責接待我們的政務官看上去很眼熟。

仔細觀察後發現是我們第一天來到西部向伊恩獻殷勤的家夥。

換而言之,就是他向黑市的拍賣會洩露了伊恩的優質客戶信息。

由於和黑市勾結的緣故被降職處理了吧?直接從能夠經常和貴族打交道的地方流放到文書案卷管理這樣撈不到油水的部門,神色都滄桑了好幾歲。

看到伊恩以後,更是心虛得不敢擡頭。

嚴格來說,如果不是因為他提供伊恩的住處地址,伊恩就不會收到邀請函,就不會參加拍賣會,繼而直面魔物狂潮,產生性命危險。只是被追究降職程度的責任,已經算是很輕了。

正好,伊恩可以利用這一點裝腔作勢。

「我啊,本來想把你們這裏的十二月劇團直接買下來的,但是不知道這些戲子身上有沒有官司纏身。那個詞怎麽說的來著?排除投資隱患?法律風險?總之,跟那個劇團有關的案卷,都翻出來給我看看。」

對方把頭埋得更低了。

「可是,這裏的案卷太多,我又是新來的,根本不了解……」

「那就讓我們進去自己找。」

伊恩不耐煩地點了點腳尖,故意打斷他推諉的說辭。

「但地方管理規定是……」

如果什麽人都能隨便進入卷宗管理的地方,肆意修改、轉移或者銷毀記錄的話,將來法庭需要調用關聯資料的時候就會很麻煩。

所以,一般工作人員都會堅持「原則上不允許」。

話雖如此,我們想要查的記錄可是已經塵封十餘年了。

「不會對文書做什麽手腳的,用丹德萊恩的姓氏作擔保可以吧?」

伊恩刻意表現出強勢的態度,兩手抱臂向瑟瑟發抖的政務官靠近。

果然是混跡於路易斯派系之中的手下,模仿混混作風手到擒來。

「即使您這麽說……」

人總是要先主張把屋頂拆了,對方才願意開個天窗。

「少爺,既然人家政務官都這麽說了,就不要勉強了吧?這個吃老本的劇團就是名氣大了些,丹德萊恩領也不是非買不可。省下轉手費,還不用支付那樣一筆人員轉移的高昂稅金呢。」

想要讓劇團從西部前往東南部,是必須要在明面上向西部繳納路稅、資產稅等一系列費用的。

我以車夫的身份假裝勸阻著,同時不忘留意對方的神色。

他在聽到「稅金」以後眼神就變了。

沒錯,「稅金」對於政務官來說,就是看得見的業績,是KPI,是鹹魚翻身的機會。

尤其是像他這種剛剛被降職,突然掉入低谷,連重新向上攀爬的機會都摸不到的鹹魚,一定很想進步吧。

只要政務官點點頭,事成以後,西部能得到一筆豐厚的稅金,他作為曾經大開方便之門的幫手,自然功不可沒,說不定還能到手價值不菲的獎金,伊恩也買到了看中的劇團,這怎麽不能算是一種多贏呢?

我看似是在阻攔,其實是在暗示他,錯過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等等,小少爺,您請留步!這邊請。」

看吧,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雖然我們根本不買下十二月劇團,政務官的預想大概率要落空了,但假裝車夫的我和假裝仆從的女主角還是厚著臉皮跟隨在伊恩的身後大搖大擺地進入了案卷室。

————————————

案卷室裝載著所有西部以及西部相關的法庭記錄,每一個案子從上訴、取證、審判到宣判的過程都一一記錄在案。即使是中途撤訴、和解或是超出權限交由普洛蒂亞王室審理的內容也沒有例外,按照時間順序排列在不同的驅蟲木架上。

我對類似的地方不陌生,因為調取縱火案的案卷時,我也曾經出入木百合宮內部差不多的機構。

進門以後,駕輕就熟就找到了調查的目標範圍。

當年的十二月劇團,如果我沒猜錯的話,應該曾經向誰提出訴訟,或者成為了被告才對。

「真的假的,這不是史上前十無法解釋的獵奇命案第四名嗎?我一直好奇被害牧羊人家的女兒究竟是怎麽慘死的,讓我看看……嘔,怎麽會是這樣?難怪書裏寫不能細說!」

伊恩顯然因為多管閑事以及不必要的好奇心付出了應有的代價。

女主角就有效率多了。

她粗暴地把所有標題涉及「戲劇」「劇團」等關鍵詞的案卷都一口氣扔在地上,然後再分類篩選。只是我有點擔心她能不能把不相關的案卷都歸置好。

這樣的工作最開始還算有些新鮮,但很快就轉變為枯燥重覆,所有人都機械般低頭查找著包含「十二月劇團」的文字。

雇傭合同糾紛、創作版權糾紛、噪音投訴……劇團既有過被告的經歷,也曾是原告。

總的來說就是沒什麽大不了的,哪一件都不屬於能把劇團團長逼上絕路的範疇。

而自從劇團轉手以後,這樣的官司一件也沒有了。

可能因為劇團老板換人,事業不再紅火,名氣下滑以及經營方式趨於成熟導致糾紛減少。當然,以上都是猜測。也不乏惡霸的新劇團老板在問題暴露前就把暴露問題的人解決掉這種可能。

我把視線聚焦在原本的劇團團長尚且留在劇團中的最後一案。

原告是西部的一家教會名下的禮拜堂,被告自然就是劇團自身,被控訴的罪名則是「雇傭童工」。

不怎麽起眼的案件。教會當然要保障兒童的健康成長,這是祝福女神賦予信徒的天職。

而劇團確實違反了當時的慈善法,在明知道演職人員未成年的前提下要求兒童出演。

正值國王在西部推廣免費讀寫教育的關鍵時期,劇團的做法明目張膽地侵害了當地兒童的受教育權益,判決全程對劇團自然是壓倒性的不利。

但團長在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後,和禮拜堂達成了和解,把受雇童工移交給教會,然後支付了一筆象征性的罰款,案件到這裏就宣告結束了。

罰款金額也不大,完全在劇團日常經營的承受範圍中。

難道真的沒有其他線索了嗎?

時間過去太久,還要怎麽做才能找到把劇團團長逼到走投無路的證據呢?

其實我們心裏都清楚,即使找到證據也沒有用。不在追訴期內就幫不上忙。

我們只是想要一個真相的答案,比起結果,更像自我滿足。

就連總把笑容掛在臉上的女主角都罕見地嘆氣了。

「已經挖得這麽深,卻感覺還在外圍打轉,真不甘心啊。」

「我們最開始不是因為要調查那位女魔法師『薇爾·瑞傑』的事才去劇團的嗎?沒想到又被卷入了完全不相關的事裏。」

完全不相關?

不對,不是不相關的。

一縷思緒像閃電般從我的頭腦中劃過。

薇爾·瑞傑有很多秘密,譬如她總是在王國不同地區往返。

最開始我以為她是擔心被找到,所以才過著流亡般的生活。

但是在她的視角中,她已經用「認知幹預」解決了後患,沒有人記得她,因為她已經構成了假死,只需要避開教會的耳目,掩藏自己魔法師的身份,根本沒有必要逃,不是嗎?

後來她以劇作家的身份加入劇團又返回東部也證明了這一點。

她並不是在逃跑,相反,她很從容,有著不會暴露的自信。

她和原本的劇團團長認識,支付違約金也很爽快,表現出曾經受到良好教育的素養,很可能是一名出身不俗的權貴千金。

如果我是被逼到走投無路的劇團團長,哪怕只是嘗試也好,我也會向曾經合作的劇作家求助。

「薇爾·瑞傑」創作出一部讚頌西部的歌劇,說明她是支持西部崛起,不願看見西部受到打壓的。她希望更多人能前往西部。

從結論來看,西部沒有如他們所想迎來發展的機遇,劇團被新人蠶食架空,說明他們與敵對勢力的鬥爭失敗了。

薇爾·瑞傑死在了王城的下城區附近。

而「蜜阿蜜」剛好在王城的下城區。

這不是巧合。

十二月劇團收購的事件,背後必然有她活躍的影子。

調查原劇團團長所遭遇的不公,很可能就是在調查我的母親凱克特斯王妃生前的經歷。

「接下來,我們去『蜜阿蜜』看看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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