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8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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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8 章
祖父知曉自己功高震主,明白先帝心有不滿。
可先帝只能論功行賞讓他的地位到了身為人臣的頂點,以至高無上的榮耀加身。
而祖父,也無法拒絕,當時身強體健,更無法以年事已高為由歸隱山水。
6018年開始,又有他國來犯,外憂內亂間斷不歇,祖父雖有心收斂鋒芒,但不能放任戰亂不顧。且一人分身乏術,不得不帶著父親同上戰場。
當時堯國各項制度已然成熟,祖父行軍在外已不能如先前那般帶著家眷,於是祖母一人留在皇城。
此後八年裏祖父和父親都是在邊境度過,中間只回過皇城四回,加起來不足半年,等到夫妻再見時,已是祖父屍體。
祖父那時重創了兩個大國,又吞並了周邊兩個小國,都沒有交付性命,卻是死在了回程途中。
那時回城,父親與祖父會合,突降刺客上百,直沖他們性命而去。
祖父拼死護住了父親,身中七十刀身亡。
祖母隨祖父征戰在外半生,兩人感情極深,祖父死後,祖母傷心過度,未過十天便撒手人寰。
那時的父親28歲,見先帝痛哭流涕情真意切,信以為真。念及祖父與先帝交情頗深,為先帝著想,認為身為皇帝,擔憂手握重兵的臣子不安分,是正常的。
於是,父親交權卸任,只承襲了衡居王之位。
哀痛半年後,當察覺到先帝態度悄然轉變,父親終於意識到,祖父的死不會是別國因忌憚派細作刺殺那麽簡單。
果然,後來通過許蛛絲馬跡查到祖父的死與先帝有關,而他身為祖父唯一子嗣,又立下赫赫戰功,本來也該死於那場刺殺。
後來先帝還想對父親出手,只是父親謹慎,他未能得手。
父母兩喪合計應守孝兩百天,但是父親守孝三年,只為減輕先帝註意,暗中轉移祖父留下的人手和勢力,並繼續發展。
三年後,父親娶了母親。母親比他小一歲,是家道中落的前朝官員之女,雙親皆在戰亂中身死。
父親18歲那年遇到的母親,約定等母親20歲後迎娶她,可父親20歲那年已隨祖父在外打仗,母親就一直等著父親回來。二人歷經多年,感情極深。
婚後一年,6030年,母親生下了我。
有了家庭後,父親的仇恨放下許多,原本打算伺機假死離開皇城,平安過一生。為此甚為低調,再不參與政事,試圖隨著時間淡化殷家在百姓心中形成的“神話”。
可第二年四月,先帝身亡。
太後理政大半年,6032年初,文耀帝繼位。國內已經穩定,他國卻想趁新皇登基之初試探一二,也可能是存了讓皇帝害死我殷家的心思。總之,讓文耀帝派了幾名將軍應戰皆慘敗後,只能封了父親為驃騎將軍應戰。
父親雖離軍6年,卻依舊是軍心所向,神勇無敵,短短三個月便重創敵國大軍,大獲全勝,給了蠢蠢欲動的各國一個狠狠的震懾。
至此堯國又迎來安穩,父親在民間的名望覆起,不輸祖父。
和建國後的時期一樣,世人只知保家衛國的衡居王的偉大,卻看不到皇帝為建立國家勞心勞力的付出。
只知兩任衡居王,不聞兩任護世皇……
父親根本無法阻止百姓追捧愛戴的聲音。
除非,自毀。
可父親不願自毀。
若是以特殊言行自毀名聲,想要達到文耀帝放下疑慮的效果,就必須用最大的自毀力度。
但力度大了,就定然會將百姓的敬仰刺激成激烈的不滿,屆時不用皇帝出手,百姓就會恨不得殷家死盡。
那時,恐怕整個堯國,都難有殷家容身之地。
退一步而言,不會被百姓逼死,可毀掉名聲後的殷家,皇帝想要處理起來就更容易了。
即便可以克服這些,為了求生,父親也不願用此下策,在他看來,那與茍且無異。
並且,我殷家征戰不是沒有私心,不是為了拿命拼搏之後解甲歸田的。
殷家,需要這些聲望獲得相應的名利權勢地位才能活得更好,只是沒料到聲望發展到了一種極端的地步無法控制。
當時兵權已被分解給各方人馬,俱都對皇帝忠心耿耿,父親雖因戰事重握一點兵權,但自知那時起兵反抗勝算不大,只能如此下去另尋他法。
其實祖父早已意識到被帝王忌憚,在世時已在培養暗中勢力。
我出生後,父親亦在為假死做準備,沒想到時機還沒到來,就發現皇帝安排刺客夜夜潛入王府給我的水中下慢性毒藥。
慢性毒藥,只要持續投毒,哪怕我某一日沒喝下,也總是喝下的時候更多,兩歲的身體必然承受不了太久。
多年來,王府內常有刺客潛入,或是他國所派,或是本國所遣。
那個來給我投慢性毒的刺客,針對的對象是我,且和其它刺客不同,隱匿之法極強,投毒後並不離開,仍舊藏匿王府,因此被父親認為,是皇帝所派。
太容易得手的事情,皇帝不會放心。是以父親無所謂是否打草驚蛇,數日後那刺客便被俘獲,不等刑訊,刺客當場就咬破口中毒藥而亡。
皇帝當然還會繼續派人,也一次次被府中人手俘獲身亡,或被發現後逃走。
直到皇帝派來一名大絕頂高手,父親開始假裝沒有發現,並假裝讓我喝下毒水。
祖父暗中培養的醫者派上用場,讓我脈象虛浮並非難事。皇帝下的慢性毒本就不會是可以查明的,他要的就是我無故夭折,脈象虛浮足以糊弄,因此不會對我的身體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傷。
一段時間後,王府開始傳出我身染怪疾的消息。
我的身體每況愈下,皇帝假惺惺派來的禦醫當然查不出問題。
我病了兩個月後“身亡”,用的是其它孩子病死的屍體。兩歲的人,很容易找到相似長相的。
對皇帝而言,他總算完成了第一個計劃。
父親擔心皇帝往後生疑掘墓,為了萬全,故意傳出“我”入葬後跑到他夢中呼喊“走不了”,借此找到完美理由把“我”挖出火葬。
自三千年前頻有陵墓被盜之事,或為山野之人,或為擁兵之王,各國皇族漸漸不興大肆修建陵寢。陵寢面積減小數倍,又只在建造上下功夫,修得繁覆精妙,卻不再鑲金嵌寶,亦無陪葬之物,值錢的只有整座陵墓的設計、棺槨以及帝王嘴中的防腐珠。
帝王尚且如此,其它人的陵墓更是簡單。
得益於此,我一個兩歲小兒的屍體,埋得更是簡單,所用棺材並不防腐,夭折也無須大辦。當時乃夏季,停棺三日,入土五日,屍體早已腐爛得面目全非,眾目睽睽下被火焰吞噬,無人再會懷疑。
對父親而言,他總算完成了第一個家人的假死。
但我沒有被送走,住在偏遠別院足不出戶。別院藏了一堆暗衛,父母時常避開耳目去看我。
這只是一時之計,父親自我‘病’前就已在暗中張羅著,要給我一個新的身份。
也或許那時,他就在留後路——為可能只有我一個家人能活下去留後路。因此深謀遠慮,給我安排了一個可以被皇帝往祖上十八代查透的身份。
潛入衡居王府的,有懷揣各種目的的刺客,而為人所知的某個屬於衡居王的別院裏,由於護衛極少,又屬於衡居王,被一些膽大的竊賊認為,內有值錢物件可偷。
父母派人幹擾別院本就不多的眼線,然後蹲守潛入者,並對所有抓到的潛入者暗中調查一番。如此用了近一年時間,終於,查到一個極其合適的。
那是一個小偷,名連微,男性,當時已四十歲。他表面上經商,暗地裏卻是從十幾歲開始,就靠偷竊為生,被抓到時,他已經有不菲的財富,這筆財富大部分都是偷盜而來。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個兒子,一個和我同歲的兒子。
連微因為想要個孩子,沒有服用避孕藥止生,天天去各個橙樓尋找妓者,試圖讓自己有孕。
後來連微如願以償,懷孕生下孩子。由於他的偷竊行為一直沒被發現,仍是良籍,所以他給孩子辦的身份本也能是良籍。
這個身份再合適不過了,父親親自出現在連微面前。
連微雖一直沒被坐實偷竊的身份,但既然被抓到了,那麽無論他之前的身份多麽清白,偷盜一事也已默認他是江湖人了,被打殺也是尋常。
父親假意要殺死他,他以家中尚有幼兒待養哭求放過,父親便佯裝犯難,命人去連微住處查看真假。
連微具備的財富和他行商的賬單對不上,加上他被抓了現行,慣偷的身份算是坐實,無論是交由官府還是私人處理,都是必死無疑的,且他的孩子還會被更為棄籍。
連微受足驚嚇後,父親才提出把我換給連微的安排。
連微為了孩子可以清白活下去,不得不答應。
於是,在連微參與物色之下,由父親的人出面,連微的親生兒子,以被遺棄的孤兒身份,被遠在數千裏之外的臨肅省一戶人家收養。
那時我三歲,則被連微帶去他的住處,與他以父子名義生活在寶田坊,離王府所在的安平坊還算近,父母可以常常來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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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知曉自己功高震主,明白先帝心有不滿。
可先帝只能論功行賞讓他的地位到了身為人臣的頂點,以至高無上的榮耀加身。
而祖父,也無法拒絕,當時身強體健,更無法以年事已高為由歸隱山水。
6018年開始,又有他國來犯,外憂內亂間斷不歇,祖父雖有心收斂鋒芒,但不能放任戰亂不顧。且一人分身乏術,不得不帶著父親同上戰場。
當時堯國各項制度已然成熟,祖父行軍在外已不能如先前那般帶著家眷,於是祖母一人留在皇城。
此後八年裏祖父和父親都是在邊境度過,中間只回過皇城四回,加起來不足半年,等到夫妻再見時,已是祖父屍體。
祖父那時重創了兩個大國,又吞並了周邊兩個小國,都沒有交付性命,卻是死在了回程途中。
那時回城,父親與祖父會合,突降刺客上百,直沖他們性命而去。
祖父拼死護住了父親,身中七十刀身亡。
祖母隨祖父征戰在外半生,兩人感情極深,祖父死後,祖母傷心過度,未過十天便撒手人寰。
那時的父親28歲,見先帝痛哭流涕情真意切,信以為真。念及祖父與先帝交情頗深,為先帝著想,認為身為皇帝,擔憂手握重兵的臣子不安分,是正常的。
於是,父親交權卸任,只承襲了衡居王之位。
哀痛半年後,當察覺到先帝態度悄然轉變,父親終於意識到,祖父的死不會是別國因忌憚派細作刺殺那麽簡單。
果然,後來通過許蛛絲馬跡查到祖父的死與先帝有關,而他身為祖父唯一子嗣,又立下赫赫戰功,本來也該死於那場刺殺。
後來先帝還想對父親出手,只是父親謹慎,他未能得手。
父母兩喪合計應守孝兩百天,但是父親守孝三年,只為減輕先帝註意,暗中轉移祖父留下的人手和勢力,並繼續發展。
三年後,父親娶了母親。母親比他小一歲,是家道中落的前朝官員之女,雙親皆在戰亂中身死。
父親18歲那年遇到的母親,約定等母親20歲後迎娶她,可父親20歲那年已隨祖父在外打仗,母親就一直等著父親回來。二人歷經多年,感情極深。
婚後一年,6030年,母親生下了我。
有了家庭後,父親的仇恨放下許多,原本打算伺機假死離開皇城,平安過一生。為此甚為低調,再不參與政事,試圖隨著時間淡化殷家在百姓心中形成的“神話”。
可第二年四月,先帝身亡。
太後理政大半年,6032年初,文耀帝繼位。國內已經穩定,他國卻想趁新皇登基之初試探一二,也可能是存了讓皇帝害死我殷家的心思。總之,讓文耀帝派了幾名將軍應戰皆慘敗後,只能封了父親為驃騎將軍應戰。
父親雖離軍6年,卻依舊是軍心所向,神勇無敵,短短三個月便重創敵國大軍,大獲全勝,給了蠢蠢欲動的各國一個狠狠的震懾。
至此堯國又迎來安穩,父親在民間的名望覆起,不輸祖父。
和建國後的時期一樣,世人只知保家衛國的衡居王的偉大,卻看不到皇帝為建立國家勞心勞力的付出。
只知兩任衡居王,不聞兩任護世皇……
父親根本無法阻止百姓追捧愛戴的聲音。
除非,自毀。
可父親不願自毀。
若是以特殊言行自毀名聲,想要達到文耀帝放下疑慮的效果,就必須用最大的自毀力度。
但力度大了,就定然會將百姓的敬仰刺激成激烈的不滿,屆時不用皇帝出手,百姓就會恨不得殷家死盡。
那時,恐怕整個堯國,都難有殷家容身之地。
退一步而言,不會被百姓逼死,可毀掉名聲後的殷家,皇帝想要處理起來就更容易了。
即便可以克服這些,為了求生,父親也不願用此下策,在他看來,那與茍且無異。
並且,我殷家征戰不是沒有私心,不是為了拿命拼搏之後解甲歸田的。
殷家,需要這些聲望獲得相應的名利權勢地位才能活得更好,只是沒料到聲望發展到了一種極端的地步無法控制。
當時兵權已被分解給各方人馬,俱都對皇帝忠心耿耿,父親雖因戰事重握一點兵權,但自知那時起兵反抗勝算不大,只能如此下去另尋他法。
其實祖父早已意識到被帝王忌憚,在世時已在培養暗中勢力。
我出生後,父親亦在為假死做準備,沒想到時機還沒到來,就發現皇帝安排刺客夜夜潛入王府給我的水中下慢性毒藥。
慢性毒藥,只要持續投毒,哪怕我某一日沒喝下,也總是喝下的時候更多,兩歲的身體必然承受不了太久。
多年來,王府內常有刺客潛入,或是他國所派,或是本國所遣。
那個來給我投慢性毒的刺客,針對的對象是我,且和其它刺客不同,隱匿之法極強,投毒後並不離開,仍舊藏匿王府,因此被父親認為,是皇帝所派。
太容易得手的事情,皇帝不會放心。是以父親無所謂是否打草驚蛇,數日後那刺客便被俘獲,不等刑訊,刺客當場就咬破口中毒藥而亡。
皇帝當然還會繼續派人,也一次次被府中人手俘獲身亡,或被發現後逃走。
直到皇帝派來一名大絕頂高手,父親開始假裝沒有發現,並假裝讓我喝下毒水。
祖父暗中培養的醫者派上用場,讓我脈象虛浮並非難事。皇帝下的慢性毒本就不會是可以查明的,他要的就是我無故夭折,脈象虛浮足以糊弄,因此不會對我的身體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傷。
一段時間後,王府開始傳出我身染怪疾的消息。
我的身體每況愈下,皇帝假惺惺派來的禦醫當然查不出問題。
我病了兩個月後“身亡”,用的是其它孩子病死的屍體。兩歲的人,很容易找到相似長相的。
對皇帝而言,他總算完成了第一個計劃。
父親擔心皇帝往後生疑掘墓,為了萬全,故意傳出“我”入葬後跑到他夢中呼喊“走不了”,借此找到完美理由把“我”挖出火葬。
自三千年前頻有陵墓被盜之事,或為山野之人,或為擁兵之王,各國皇族漸漸不興大肆修建陵寢。陵寢面積減小數倍,又只在建造上下功夫,修得繁覆精妙,卻不再鑲金嵌寶,亦無陪葬之物,值錢的只有整座陵墓的設計、棺槨以及帝王嘴中的防腐珠。
帝王尚且如此,其它人的陵墓更是簡單。
得益於此,我一個兩歲小兒的屍體,埋得更是簡單,所用棺材並不防腐,夭折也無須大辦。當時乃夏季,停棺三日,入土五日,屍體早已腐爛得面目全非,眾目睽睽下被火焰吞噬,無人再會懷疑。
對父親而言,他總算完成了第一個家人的假死。
但我沒有被送走,住在偏遠別院足不出戶。別院藏了一堆暗衛,父母時常避開耳目去看我。
這只是一時之計,父親自我‘病’前就已在暗中張羅著,要給我一個新的身份。
也或許那時,他就在留後路——為可能只有我一個家人能活下去留後路。因此深謀遠慮,給我安排了一個可以被皇帝往祖上十八代查透的身份。
潛入衡居王府的,有懷揣各種目的的刺客,而為人所知的某個屬於衡居王的別院裏,由於護衛極少,又屬於衡居王,被一些膽大的竊賊認為,內有值錢物件可偷。
父母派人幹擾別院本就不多的眼線,然後蹲守潛入者,並對所有抓到的潛入者暗中調查一番。如此用了近一年時間,終於,查到一個極其合適的。
那是一個小偷,名連微,男性,當時已四十歲。他表面上經商,暗地裏卻是從十幾歲開始,就靠偷竊為生,被抓到時,他已經有不菲的財富,這筆財富大部分都是偷盜而來。
除此之外,他還有一個兒子,一個和我同歲的兒子。
連微因為想要個孩子,沒有服用避孕藥止生,天天去各個橙樓尋找妓者,試圖讓自己有孕。
後來連微如願以償,懷孕生下孩子。由於他的偷竊行為一直沒被發現,仍是良籍,所以他給孩子辦的身份本也能是良籍。
這個身份再合適不過了,父親親自出現在連微面前。
連微雖一直沒被坐實偷竊的身份,但既然被抓到了,那麽無論他之前的身份多麽清白,偷盜一事也已默認他是江湖人了,被打殺也是尋常。
父親假意要殺死他,他以家中尚有幼兒待養哭求放過,父親便佯裝犯難,命人去連微住處查看真假。
連微具備的財富和他行商的賬單對不上,加上他被抓了現行,慣偷的身份算是坐實,無論是交由官府還是私人處理,都是必死無疑的,且他的孩子還會被更為棄籍。
連微受足驚嚇後,父親才提出把我換給連微的安排。
連微為了孩子可以清白活下去,不得不答應。
於是,在連微參與物色之下,由父親的人出面,連微的親生兒子,以被遺棄的孤兒身份,被遠在數千裏之外的臨肅省一戶人家收養。
那時我三歲,則被連微帶去他的住處,與他以父子名義生活在寶田坊,離王府所在的安平坊還算近,父母可以常常來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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