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倡籍/身份本/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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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倡籍/身份本/性取向
更籍為倡,有兩種情況,兩種情況都必須是成年人。
第一種,自己去當地有關衙門填寫申請書申請倡籍,申請書會在衙門內等待審批,五十日內都可以後悔再去撤銷申請。五十日內不撤銷,則換籍成功,得到新的身份本。
第二種,是因罪被判的刑,這種是罪倡。會被判更籍為倡籍的原因,又有兩種,其一,是道德罪過者,指的是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中,知三當三者、出軌者、票昌者,這種人無論其夫或妻原諒與否,根據律法都要被判處更籍為倡籍;其二,是嫖客違規票昌致非罪倡者受重傷的。
這自願更籍為倡者,有兩種去處。第一種,是換籍為倡後便賣入有錢人家,成為家妓的;第二種,是完全服務於民眾,在妓院工作的民妓。
而因罪被貶為倡籍者,只有一種去處——把自己賣入妓院。
無論流內流外官還是普通軍兵,都屬於官吏,有明文律法規定不得票昌。
於官吏而言,狎妓飲酒這類找“三陪”的活動,也是屬於違規,杖十。官吏宿娼,革職永不覆用,杖五十——情節特別氵亂者,施以閹刑。官爵子孫宿娼者,子孫和官吏皆杖四十,爵者不受杖,但其子孫與官吏子孫一樣,子孫終生無科舉資格,無為官資格。為爵而宿娼者,革爵和職。牽線搭橋的協從犯、教唆犯,杖四十。對於科舉中考取了功名之人,也將革除身份,朝廷永不錄用。
於普通人而言,只要有票昌記錄,那麽此生都無緣科舉,無法為官,參軍也只能在戰時做炮灰。
正規妓院,是只有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可以進入的,第一次去都需要帶上身份本。
身份本,便是戶籍本,這是每個人出生即有的一個小本子,長3.3寸,寬2.4寸,共5頁,10面可書寫。外殼上,良籍為紅底金字,棄籍為白底金字,倡籍為白底黑字,賤籍為白底紅字——因罪被貶者的身份本上會有一個大大的黑色“罪”字印。打開後反面印有一串身份本編號。
身份本最初的辦理,及每一次的更新或補辦都需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
第一面寫姓名、年齡、籍貫、性取向、暫住地。
第二面,即第一頁的反面,則是更詳細地寫直系親屬、田宅、工作、婚姻情況、學校、科舉身份,身高、面貌、手紋箕鬥形狀等個人特征。其中田宅、工作是可以有變動的,以實際為主。若嬰孩身上沒有特殊胎記,則不記錄,但需要在六周歲之後再去更新身份本,長到十八歲成年時需要再次更新身份本。
第三、四、五、六面是用於書寫更新第二面信息的。
第七面畫有持有人六歲時的人物頭像。
第八、九、十面也是用於畫持有人頭像的,分別是畫十八歲、三十八歲、五十八歲時的模樣。
出府、州、國及投宿旅店時必須攜帶身份本,否則關口不可放行,旅店亦不得留宿,違者嚴懲。如若沒有身份本便會被認定是黑戶或者外籍非法逗留人士。
去正規妓院,只有第一次去需要帶上身份本,但妓院只有權查看身份本第一面和第七到十面,也不能登記客人的身份信息,只給客人創建代稱記錄在冊,冊上寫著代稱、日期、年齡、性取向、身份本編號後四位、畫像或外貌特征,下次客人來此妓院只需報自己的代稱,無需再帶身份本了。
只要是由官府批準開辦的妓院,便都是正規妓院。
關於倡妓行業,都有明文規定,由於可能會導致的人口買賣等行為,這些規定更是被嚴格實施,歷朝歷代從不曾有松懈。
為了防止倡妓行業為了利益逼良為倡,所有被記錄在冊的正規大小倡妓場所,官府每半月會有一次檢查,更有不定時的突擊檢查,目的在於確保沒有突增人口。所謂突增人口,即人口買賣等非法途徑得來的妓者。
若是一個正規妓院裏有一個拐來的妓者,請求嫖客幫自己告官,那麽幾乎所有嫖客都很樂意做這件事,因為最終結果若是證實該妓院非法買賣人口逼良為倡,那麽報案的嫖客可以獲得該妓院老板三成的財產,而若是其受到了社會上某些人士的逼迫為倡,妓院也是受逼迫接收的,那麽嫖客可以獲得逼迫者的三成財產。即便最終查案不實,嫖客也不會受到處罰。
去正規妓院如此多的規矩,對於有渠道的人而言,可以偽造身份本去妓院;但對於不想冒險,又有怪癖的人而言,他們不會去正規妓院。
對於不正規的妓院,稱為暗倡。
暗倡得以存在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是一些不能去正規妓院票昌,又擔心偽造的身份本不夠穩妥的人員。這類人員有官爵、科舉獲得身份的人、未成年人士、未婚人士以及一夫一妻制的人士。
未成年人士和未婚人士與倡籍之人交垢,若是叫人知道未成年或未婚便去這種地方尋歡,於名聲有損,是要遭人嘲笑的,且若未婚人士若有相戀之人,恐怕也會導致戀情告吹。
這個世界的婚姻關系有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兩種,全憑自己選擇。一夫一妻制的,身份本上“婚姻”一欄會寫“已婚”;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無論有沒有妾,身份本上“婚姻”一欄會寫“多妾已婚”;若是先有妾室後有正室,身份本上“婚姻”一欄也寫“多妾已婚”。
在衙門辦理了婚姻證書後的新人,舉辦婚禮的,則在婚禮上宣告自己的婚姻制度;不舉辦婚禮的,也要擇日敲鑼打鼓,宣告自己的婚姻制度。從此以後,無論是離婚還是一方死亡,再婚都必須延續上一段婚姻的制度。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裏,主外的一方可以尋花問柳。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裏,無論是主外方還是主內方,都不得與旁人有不當行為。
看起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對主內一方不公平,不過,主內一方雖不可以光明正大的尋花問柳,但即使被捉奸在床,也不會犯道德罪。
婚姻制度的條例,是皇帝也需要嚴格遵守的。皇帝當為臣民表率,即便是皇帝,若是違反也將帝位不保,需得寫“罪己詔”,然後退位讓賢。
選擇婚姻關系,便要忠於自己的選擇,否則是不忠不義貪欲之徒,將受世人唾棄。是以,當選擇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後,這個家庭中有人想要票昌,便只能去尋暗倡。
在人數上,全世界沒有多麽富裕的普通人裏也僅有五成選擇了一夫一妻制,在權貴富紳之中會選擇一夫一妻制的只有兩成,且這其中完全出於本心自願的便不知是幾成了,想要背叛婚姻的,又有多少呢?
其二,是性取向。
全世界男性人口中,男戀女的性取向占九成,男戀男的性取向占一成;全世界女性人口中,女戀男的性取向占九成,女戀女的性取向占一成。
既有男女相愛也有男男相愛和女女相愛,既有男為妾也有女為妾,但一個人不能既與男人相戀又與女人相戀。
這種雙性戀之所以不被允許存在,一是因雙性戀極其容易得病,並且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二是因為人們很難判斷雙性戀是因為遇到的兩種性別的人都是真愛,還是只貪圖兩種性別帶來的歡欲。
聖皇在位之時,便就此特意成立了一項社會調查,那項調查長達八十年,最終聖皇親自頒下男女兩種性別只可有男男、男女、女女這三種性取向組合,更執行了“定緣禮”的規定——一個人在“定緣禮”之後做出了不符合所定性取向的行為,是要被調查的,若發現確與非“定緣禮”所定性取向者有交垢行為,則定為惡性氵亂罪,受刷洗之刑。
即便是王侯將相,也要脫離其位受刷洗之刑;犯下惡性氵亂罪者,非三代不能脫非議也;縱是皇帝,也得被廢,且遺臭萬年,被冠名“氵帝”。
由於聖皇的調查時間極長,最終結果是只有萬分之一的人是真正出於愛情而同時喜歡男性和女性,其它的雙性戀則是貪圖兩種性別帶來的歡欲,再加上聖皇的威望,是以關於婚戀的規則,自古到今,再未改變,並根深蒂固。
並且性取向組合多了,沒有約束,這人類社會早晚得亂套。
即使是皇帝的後宮也不能男女皆有。成了親的或者成過親的,私下裏若是想嘗嘗其它取向的特別,那麽最好是保證自己不會被人發現,否則任他是帝王還是將相,那位置都是容不下這種人的。
可話說回來,任何遮遮掩掩的東西反而令人抓心撓肝的想,有些東西一旦嘗試過,“偶爾為之”是不可能的,最終總是會被發現。
所謂“定緣禮”,是宴請親朋好友甚至鄉親父老,來宣告自己的性取向。在十八歲成年禮時即可舉辦,最遲也必須在三十歲生辰當天舉辦。
大部分人都是在成年禮當天一起辦的,席間有人唱詞,然後由父母宣告三遍“希望早日覓得良婿/良媳”,或者本人宣告三遍“希望早日覓得娘子/郎君”。最後,本人拿著一張書寫本人信息和性取向的紙張,向親朋好友父老鄉親討簽——大夥兒把自個的姓名簽在上頭,表示確認了此人所宣告的性取向,需要討簽至少二十個成年人的簽名。若是在大戶人家做工,可不宴請,討得那家所有下人的簽名即可。
定緣禮舉辦之後,其身份本中“性取向”一欄將會書寫。
定緣禮一經舉辦,即便是身份本上還沒有及向官府申請添加,也終生不得更改取向。
在官府中辦理時,需要攜帶討簽來的“性取向確認書”交給官府,官府根據其上所寫,再三確認,然後在身份本上定下其人性取向。為了避免官府寫錯,本人需要在官府內查看清楚,若有錯,官府會當場修改,一經離開,則官府不認。
沒有舉辦定緣禮而去過妓院的,正規妓院看到其身份本第一面中“性取向”一欄是空的,則需要把客人第一頁的信息如實記錄,然後盡快報告官府。官府收到報告後,會通知嫖客,然後以嫖客所去的妓院,在其身份本上定下其性取向。
因著這些根深蒂固的原因,正規妓院中,一個妓院的妓子們性別是一樣的,所接的客性別也必須是固定的,不能男女皆可。
正規妓院只有四種:女妓接男客的,女妓接女客的,男妓接男客的,男妓接女客的。
妓院按照類別分,類別只有兩種:妓者都是男的叫做青樓,都是女的的叫做橙樓。
妓院既接男客又接女客,是犯罪。客人既嫖女妓又嫖男妓,也是犯罪。
那麽想要接男客也想要接女客的想為倡者,和想嫖女妓也想嫖男妓的嫖客,都只能去暗倡。
其三,是想賺當妓者的錢,但不想更籍為倡的。
因為為了避免普通人在生活中被人錯誤的判斷,有明文規定倡籍者出門必須脖戴兩寸寬的方形,正面寫有“倡”字的木牌,這種木牌稱為牙牌,反面寫有持有人基本信息。
雖然這條規定通常只能在本府內執行,比如倡籍人員離開工作的妓院所在地後,考慮到其需要“衣錦還鄉”的面子,並不被嚴格要求必須佩戴牙牌。但一年只能離其工作的妓院所在地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十日。
因罪被貶為倡者,是罪倡,雖然籍屬和尋常倡籍沒有區別,但罪倡需要佩戴的牙牌是“罪倡”二字——且不止是出門之時,在妓院之中迎客時也需要佩戴。
一旦更籍為倡,只有當家妓和賣身青樓當民妓兩條路,家妓不得自由,民妓個人所得嫖金也只有一部分,雖然以後有養老金,但不是人人都願意等一個以後。若是不願再賣身,有人幫助贖斷,倒也能恢覆良籍。
但若無人贖斷,便只能在工作的妓院立牌宣布不再賣身,此後雖可與普通人一樣生活婚嫁,戶籍本卻仍為倡籍,只是出門無需再佩戴牙牌,且若是哪天又想賣身了,便會被視為愚弄法制,發配到最危險艱苦的地區進行苦力工作;這對於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能做得下去,又能做多久的人而言,並不是個好選擇。
再有,倡籍和棄籍的後代是棄籍,和其它籍屬的後代是賤籍,無論是賤籍還是棄籍,都不是什麽好的。也許與權貴的後代可以被運作為良籍,但權貴這條路屬於可遇不可求。
如此種種,想當妓,但是不想更籍的,便只能去做暗倡。
其四,是有特殊癖好的人士,這種人的癖好正規妓院的妓者不提供,便只能尋暗倡。
有這四種需求的存在,暗倡便會一直不滅,即便各國朝廷都大力清剿,也是春風吹又生。
在暗倡行業裏,有一大半的妓者都是被拐賣而被迫提供交垢服務的,甚至還有許多未成年人。
這些妓男妓女雖是被逼迫的,但由於嫖客都是管理者經過嚴格篩選的,他們向嫖客請求告官的成功率是極低的,一旦嫖客拒絕後告訴管理者,他們會受到更加黑暗的對待,甚至是性命不保。
且,嫖暗倡的能有幾個有良心的?在一群垃圾中找到一個願意報官的,簡直如海底撈針。即便是為了貪圖官府抄了暗倡老板後分出的錢財,嫖客也需掂量掂量自己是否了解這暗倡的幕後老板勢力,自己有沒有命拿。
小型暗倡場所倒還好,多是以己或以家庭為單位的暗倡,有些由老手經營的暗倡場所簡直是人性至黑之地。裏面的妓者所學所會是更為極限和刺激的東西,他們的生命無人在乎,健康更不在考慮範圍內,被允許肆意玩弄。即便是對於妓者苦苦哀求告官有那麽一點動搖的嫖客,在享受過刺激之後,也不願出賣可以讓自己肆意發洩惡念的地方。
極致黑暗的洩欲要求,需要很多的金錢,能消費得起的,往往是有錢有勢的嫖客,這類嫖客對於官府搗毀窩點增加了更多的難度。
縱然沒有這些特殊之處的小型暗倡,只是普通服務,也會因為價格比正規妓院的更低,而足以不愁客源,這類客源不會放過省錢的機會,也不會放過向官府告發之後來錢的機會,但是兩相掂量,也少有人會去選擇告發。
經營暗倡的、嫖暗倡的都是犯罪,被抓獲之後,受淩遲之刑。
而被拐賣誘騙在暗倡場所被迫接客的人員,其得到營救後依然是自己的原籍屬,可以回歸自己原本的生活。
令人欣慰的是,這個世界是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做到不以異樣的眼光看待受害者。人們不會對被迫賣身的人員有過多的關懷和關註,也不會施以過多的憐憫和同情,更不會有輕視和鄙夷。大家誰也不特殊的相處著,即便是與人相戀,過往影響還不如五婚的大,因為無論是柔體被鞭打還是柔體被交垢,傷害便是傷害,不與清白劃等號。
在這種環境下,受害者心理創傷恢覆較快,並且不會受到來自外界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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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籍為倡,有兩種情況,兩種情況都必須是成年人。
第一種,自己去當地有關衙門填寫申請書申請倡籍,申請書會在衙門內等待審批,五十日內都可以後悔再去撤銷申請。五十日內不撤銷,則換籍成功,得到新的身份本。
第二種,是因罪被判的刑,這種是罪倡。會被判更籍為倡籍的原因,又有兩種,其一,是道德罪過者,指的是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中,知三當三者、出軌者、票昌者,這種人無論其夫或妻原諒與否,根據律法都要被判處更籍為倡籍;其二,是嫖客違規票昌致非罪倡者受重傷的。
這自願更籍為倡者,有兩種去處。第一種,是換籍為倡後便賣入有錢人家,成為家妓的;第二種,是完全服務於民眾,在妓院工作的民妓。
而因罪被貶為倡籍者,只有一種去處——把自己賣入妓院。
無論流內流外官還是普通軍兵,都屬於官吏,有明文律法規定不得票昌。
於官吏而言,狎妓飲酒這類找“三陪”的活動,也是屬於違規,杖十。官吏宿娼,革職永不覆用,杖五十——情節特別氵亂者,施以閹刑。官爵子孫宿娼者,子孫和官吏皆杖四十,爵者不受杖,但其子孫與官吏子孫一樣,子孫終生無科舉資格,無為官資格。為爵而宿娼者,革爵和職。牽線搭橋的協從犯、教唆犯,杖四十。對於科舉中考取了功名之人,也將革除身份,朝廷永不錄用。
於普通人而言,只要有票昌記錄,那麽此生都無緣科舉,無法為官,參軍也只能在戰時做炮灰。
正規妓院,是只有滿十八周歲的成年人可以進入的,第一次去都需要帶上身份本。
身份本,便是戶籍本,這是每個人出生即有的一個小本子,長3.3寸,寬2.4寸,共5頁,10面可書寫。外殼上,良籍為紅底金字,棄籍為白底金字,倡籍為白底黑字,賤籍為白底紅字——因罪被貶者的身份本上會有一個大大的黑色“罪”字印。打開後反面印有一串身份本編號。
身份本最初的辦理,及每一次的更新或補辦都需要到戶籍所在地辦理。
第一面寫姓名、年齡、籍貫、性取向、暫住地。
第二面,即第一頁的反面,則是更詳細地寫直系親屬、田宅、工作、婚姻情況、學校、科舉身份,身高、面貌、手紋箕鬥形狀等個人特征。其中田宅、工作是可以有變動的,以實際為主。若嬰孩身上沒有特殊胎記,則不記錄,但需要在六周歲之後再去更新身份本,長到十八歲成年時需要再次更新身份本。
第三、四、五、六面是用於書寫更新第二面信息的。
第七面畫有持有人六歲時的人物頭像。
第八、九、十面也是用於畫持有人頭像的,分別是畫十八歲、三十八歲、五十八歲時的模樣。
出府、州、國及投宿旅店時必須攜帶身份本,否則關口不可放行,旅店亦不得留宿,違者嚴懲。如若沒有身份本便會被認定是黑戶或者外籍非法逗留人士。
去正規妓院,只有第一次去需要帶上身份本,但妓院只有權查看身份本第一面和第七到十面,也不能登記客人的身份信息,只給客人創建代稱記錄在冊,冊上寫著代稱、日期、年齡、性取向、身份本編號後四位、畫像或外貌特征,下次客人來此妓院只需報自己的代稱,無需再帶身份本了。
只要是由官府批準開辦的妓院,便都是正規妓院。
關於倡妓行業,都有明文規定,由於可能會導致的人口買賣等行為,這些規定更是被嚴格實施,歷朝歷代從不曾有松懈。
為了防止倡妓行業為了利益逼良為倡,所有被記錄在冊的正規大小倡妓場所,官府每半月會有一次檢查,更有不定時的突擊檢查,目的在於確保沒有突增人口。所謂突增人口,即人口買賣等非法途徑得來的妓者。
若是一個正規妓院裏有一個拐來的妓者,請求嫖客幫自己告官,那麽幾乎所有嫖客都很樂意做這件事,因為最終結果若是證實該妓院非法買賣人口逼良為倡,那麽報案的嫖客可以獲得該妓院老板三成的財產,而若是其受到了社會上某些人士的逼迫為倡,妓院也是受逼迫接收的,那麽嫖客可以獲得逼迫者的三成財產。即便最終查案不實,嫖客也不會受到處罰。
去正規妓院如此多的規矩,對於有渠道的人而言,可以偽造身份本去妓院;但對於不想冒險,又有怪癖的人而言,他們不會去正規妓院。
對於不正規的妓院,稱為暗倡。
暗倡得以存在的原因有很多。
其一,是一些不能去正規妓院票昌,又擔心偽造的身份本不夠穩妥的人員。這類人員有官爵、科舉獲得身份的人、未成年人士、未婚人士以及一夫一妻制的人士。
未成年人士和未婚人士與倡籍之人交垢,若是叫人知道未成年或未婚便去這種地方尋歡,於名聲有損,是要遭人嘲笑的,且若未婚人士若有相戀之人,恐怕也會導致戀情告吹。
這個世界的婚姻關系有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多妾制兩種,全憑自己選擇。一夫一妻制的,身份本上“婚姻”一欄會寫“已婚”;一夫一妻多妾制的,無論有沒有妾,身份本上“婚姻”一欄會寫“多妾已婚”;若是先有妾室後有正室,身份本上“婚姻”一欄也寫“多妾已婚”。
在衙門辦理了婚姻證書後的新人,舉辦婚禮的,則在婚禮上宣告自己的婚姻制度;不舉辦婚禮的,也要擇日敲鑼打鼓,宣告自己的婚姻制度。從此以後,無論是離婚還是一方死亡,再婚都必須延續上一段婚姻的制度。
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裏,主外的一方可以尋花問柳。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裏,無論是主外方還是主內方,都不得與旁人有不當行為。
看起來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對主內一方不公平,不過,主內一方雖不可以光明正大的尋花問柳,但即使被捉奸在床,也不會犯道德罪。
婚姻制度的條例,是皇帝也需要嚴格遵守的。皇帝當為臣民表率,即便是皇帝,若是違反也將帝位不保,需得寫“罪己詔”,然後退位讓賢。
選擇婚姻關系,便要忠於自己的選擇,否則是不忠不義貪欲之徒,將受世人唾棄。是以,當選擇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後,這個家庭中有人想要票昌,便只能去尋暗倡。
在人數上,全世界沒有多麽富裕的普通人裏也僅有五成選擇了一夫一妻制,在權貴富紳之中會選擇一夫一妻制的只有兩成,且這其中完全出於本心自願的便不知是幾成了,想要背叛婚姻的,又有多少呢?
其二,是性取向。
全世界男性人口中,男戀女的性取向占九成,男戀男的性取向占一成;全世界女性人口中,女戀男的性取向占九成,女戀女的性取向占一成。
既有男女相愛也有男男相愛和女女相愛,既有男為妾也有女為妾,但一個人不能既與男人相戀又與女人相戀。
這種雙性戀之所以不被允許存在,一是因雙性戀極其容易得病,並且具有很強的傳染性。二是因為人們很難判斷雙性戀是因為遇到的兩種性別的人都是真愛,還是只貪圖兩種性別帶來的歡欲。
聖皇在位之時,便就此特意成立了一項社會調查,那項調查長達八十年,最終聖皇親自頒下男女兩種性別只可有男男、男女、女女這三種性取向組合,更執行了“定緣禮”的規定——一個人在“定緣禮”之後做出了不符合所定性取向的行為,是要被調查的,若發現確與非“定緣禮”所定性取向者有交垢行為,則定為惡性氵亂罪,受刷洗之刑。
即便是王侯將相,也要脫離其位受刷洗之刑;犯下惡性氵亂罪者,非三代不能脫非議也;縱是皇帝,也得被廢,且遺臭萬年,被冠名“氵帝”。
由於聖皇的調查時間極長,最終結果是只有萬分之一的人是真正出於愛情而同時喜歡男性和女性,其它的雙性戀則是貪圖兩種性別帶來的歡欲,再加上聖皇的威望,是以關於婚戀的規則,自古到今,再未改變,並根深蒂固。
並且性取向組合多了,沒有約束,這人類社會早晚得亂套。
即使是皇帝的後宮也不能男女皆有。成了親的或者成過親的,私下裏若是想嘗嘗其它取向的特別,那麽最好是保證自己不會被人發現,否則任他是帝王還是將相,那位置都是容不下這種人的。
可話說回來,任何遮遮掩掩的東西反而令人抓心撓肝的想,有些東西一旦嘗試過,“偶爾為之”是不可能的,最終總是會被發現。
所謂“定緣禮”,是宴請親朋好友甚至鄉親父老,來宣告自己的性取向。在十八歲成年禮時即可舉辦,最遲也必須在三十歲生辰當天舉辦。
大部分人都是在成年禮當天一起辦的,席間有人唱詞,然後由父母宣告三遍“希望早日覓得良婿/良媳”,或者本人宣告三遍“希望早日覓得娘子/郎君”。最後,本人拿著一張書寫本人信息和性取向的紙張,向親朋好友父老鄉親討簽——大夥兒把自個的姓名簽在上頭,表示確認了此人所宣告的性取向,需要討簽至少二十個成年人的簽名。若是在大戶人家做工,可不宴請,討得那家所有下人的簽名即可。
定緣禮舉辦之後,其身份本中“性取向”一欄將會書寫。
定緣禮一經舉辦,即便是身份本上還沒有及向官府申請添加,也終生不得更改取向。
在官府中辦理時,需要攜帶討簽來的“性取向確認書”交給官府,官府根據其上所寫,再三確認,然後在身份本上定下其人性取向。為了避免官府寫錯,本人需要在官府內查看清楚,若有錯,官府會當場修改,一經離開,則官府不認。
沒有舉辦定緣禮而去過妓院的,正規妓院看到其身份本第一面中“性取向”一欄是空的,則需要把客人第一頁的信息如實記錄,然後盡快報告官府。官府收到報告後,會通知嫖客,然後以嫖客所去的妓院,在其身份本上定下其性取向。
因著這些根深蒂固的原因,正規妓院中,一個妓院的妓子們性別是一樣的,所接的客性別也必須是固定的,不能男女皆可。
正規妓院只有四種:女妓接男客的,女妓接女客的,男妓接男客的,男妓接女客的。
妓院按照類別分,類別只有兩種:妓者都是男的叫做青樓,都是女的的叫做橙樓。
妓院既接男客又接女客,是犯罪。客人既嫖女妓又嫖男妓,也是犯罪。
那麽想要接男客也想要接女客的想為倡者,和想嫖女妓也想嫖男妓的嫖客,都只能去暗倡。
其三,是想賺當妓者的錢,但不想更籍為倡的。
因為為了避免普通人在生活中被人錯誤的判斷,有明文規定倡籍者出門必須脖戴兩寸寬的方形,正面寫有“倡”字的木牌,這種木牌稱為牙牌,反面寫有持有人基本信息。
雖然這條規定通常只能在本府內執行,比如倡籍人員離開工作的妓院所在地後,考慮到其需要“衣錦還鄉”的面子,並不被嚴格要求必須佩戴牙牌。但一年只能離其工作的妓院所在地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三十日。
因罪被貶為倡者,是罪倡,雖然籍屬和尋常倡籍沒有區別,但罪倡需要佩戴的牙牌是“罪倡”二字——且不止是出門之時,在妓院之中迎客時也需要佩戴。
一旦更籍為倡,只有當家妓和賣身青樓當民妓兩條路,家妓不得自由,民妓個人所得嫖金也只有一部分,雖然以後有養老金,但不是人人都願意等一個以後。若是不願再賣身,有人幫助贖斷,倒也能恢覆良籍。
但若無人贖斷,便只能在工作的妓院立牌宣布不再賣身,此後雖可與普通人一樣生活婚嫁,戶籍本卻仍為倡籍,只是出門無需再佩戴牙牌,且若是哪天又想賣身了,便會被視為愚弄法制,發配到最危險艱苦的地區進行苦力工作;這對於不確定自己是不是能做得下去,又能做多久的人而言,並不是個好選擇。
再有,倡籍和棄籍的後代是棄籍,和其它籍屬的後代是賤籍,無論是賤籍還是棄籍,都不是什麽好的。也許與權貴的後代可以被運作為良籍,但權貴這條路屬於可遇不可求。
如此種種,想當妓,但是不想更籍的,便只能去做暗倡。
其四,是有特殊癖好的人士,這種人的癖好正規妓院的妓者不提供,便只能尋暗倡。
有這四種需求的存在,暗倡便會一直不滅,即便各國朝廷都大力清剿,也是春風吹又生。
在暗倡行業裏,有一大半的妓者都是被拐賣而被迫提供交垢服務的,甚至還有許多未成年人。
這些妓男妓女雖是被逼迫的,但由於嫖客都是管理者經過嚴格篩選的,他們向嫖客請求告官的成功率是極低的,一旦嫖客拒絕後告訴管理者,他們會受到更加黑暗的對待,甚至是性命不保。
且,嫖暗倡的能有幾個有良心的?在一群垃圾中找到一個願意報官的,簡直如海底撈針。即便是為了貪圖官府抄了暗倡老板後分出的錢財,嫖客也需掂量掂量自己是否了解這暗倡的幕後老板勢力,自己有沒有命拿。
小型暗倡場所倒還好,多是以己或以家庭為單位的暗倡,有些由老手經營的暗倡場所簡直是人性至黑之地。裏面的妓者所學所會是更為極限和刺激的東西,他們的生命無人在乎,健康更不在考慮範圍內,被允許肆意玩弄。即便是對於妓者苦苦哀求告官有那麽一點動搖的嫖客,在享受過刺激之後,也不願出賣可以讓自己肆意發洩惡念的地方。
極致黑暗的洩欲要求,需要很多的金錢,能消費得起的,往往是有錢有勢的嫖客,這類嫖客對於官府搗毀窩點增加了更多的難度。
縱然沒有這些特殊之處的小型暗倡,只是普通服務,也會因為價格比正規妓院的更低,而足以不愁客源,這類客源不會放過省錢的機會,也不會放過向官府告發之後來錢的機會,但是兩相掂量,也少有人會去選擇告發。
經營暗倡的、嫖暗倡的都是犯罪,被抓獲之後,受淩遲之刑。
而被拐賣誘騙在暗倡場所被迫接客的人員,其得到營救後依然是自己的原籍屬,可以回歸自己原本的生活。
令人欣慰的是,這個世界是所有人都自然而然地做到不以異樣的眼光看待受害者。人們不會對被迫賣身的人員有過多的關懷和關註,也不會施以過多的憐憫和同情,更不會有輕視和鄙夷。大家誰也不特殊的相處著,即便是與人相戀,過往影響還不如五婚的大,因為無論是柔體被鞭打還是柔體被交垢,傷害便是傷害,不與清白劃等號。
在這種環境下,受害者心理創傷恢覆較快,並且不會受到來自外界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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