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八零年代(04) 極品懶漢,風光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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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八零年代(04) 極品懶漢,風光無限……
賀蘭奚在村裏的的風評開始好轉。
大家要麽說他是浪子回頭, 要麽誇他長大懂事了,知道分家後只能靠自己……
賀蘭奚懵了。
不是,這就是所謂的壞人做了一點好事就洗白嗎?沒看到他在家連地都不掃, 什麽燒火、做飯、洗碗都是郜玲玲這個老母親做的嗎?
每每那時, 賀蘭奚的良心都在受譴責, 並想著這些傳出去他肯定會挨罵吧。
結果呢?
村民們的要求也太低了吧!
賀蘭奚還發現了, 自己的名聲變好, 還有郜玲玲的功勞。
也不知她是真這麽想, 還是為了不讓人看笑話,她對外一直誇賀蘭奚對自己有多孝敬、給她買了多少東西,到最後再總結一句:“還得是親兒子。”
賀蘭奚:“……”
麻木了。
他買了鵝絨被, 才把淘汰的舊棉花被給郜玲玲, 她也不譴責他這個不孝子。
他一身衣服上百, 過年才給她買幾塊布讓她自己做新棉襖,她竟然還穿出去顯擺——母子倆的穿著根本不是一個畫風好不好?
他霸占了兩個雞腿, 把最討厭的雞胸肉都留給她,她還有點感動……
這個年代的母親, 有點過於“偉大”了。
是沒養過孩子的賀蘭奚不能理解的。
不過,他的改變應該不算突兀。
大家都為他找好了理由。
反正賀蘭奚只聽到有人議論楚小草像是中邪了, 而沒人說他像換了個人。
順便一提,才過完初五,楚大樹他們一家四口就搬到鎮上去了。
楚大樹夫婦倆有了正經工作, 而兩個小孩準備在鎮上讀書。
如果不是囿於人設, 其實賀蘭奚挺想再參加一次高考的。
在這個時代, 當一個懶漢,確實有些無聊。
*
這天,聽說鎮上來了個馬戲團, 賀蘭奚正無事可做,便也和村裏人一起去看熱鬧。
本來就沒抱多大期待的賀蘭奚,一看到所謂的“馬戲”,就皺起了眉,內心湧起一股不適。
馬戲團除了魔術,就是動物表演。
猴子看起來還算活潑靈動,可那只老虎,瘦骨嶙峋、皮毛黯淡打結,絲毫沒有森林之王的威風。
賀蘭奚挨了幾聲抱怨,才從人群中擠出去,還有人罵他傻票錢都出了卻不看到最後。
可是,這樣殘忍的表演,賀蘭奚真不覺得有什麽觀賞性。
歡呼聲落到了身後,逐漸變得不那麽清晰。
賀蘭奚忽然停下腳步,往自己右手背上拍了一巴掌,恨鐵不成鋼地罵道:“死手,怎麽就忍不住呢!”
見到毛絨絨就想擼。
尤其是可憐兮兮的毛團子,更是控制不住地想養。
賀蘭奚又返回去,找到馬戲團的老板,提出買下那只老虎。
老板當然不願意,這可是他們的搖錢樹。
賀蘭奚便加價,直到他心動。
然後,他又交給對方幾個新魔術,提出別再用動物表演的條件。
“馬戲團裏有老虎,確實是一個噱頭,能吸引人。可是,餵養老虎,也要花錢吧?還不如你們多琢磨些新的戲法……”
“那你們以後別再購買老虎,訓練它表演了。”
“如果讓我發現,我就把那些戲法的秘密公布出來,還讓你們的馬戲團辦不下去。我有錢,這對我來說很容易。”
賀蘭奚還找來因上次的人販子事件而認識的公安同志來作見證,還記下了馬戲團成員的詳細信息,才放他們離開。
很多人遺憾馬戲團才來了一天就走了,卻不知是因為賀蘭奚。
賀蘭奚對公安同志說,老虎是幫老板買的,老板屬虎,想在自己大宅子裏養一只。
實際上,他準備開動物園了。
賀蘭奚也知道自己救下這只老虎,是杯水車薪。
可他畢竟看到了,總不能視若無睹吧。
反正金閃閃也不知受了什麽刺激,這個世界提供的額度,是上個世界的近百倍。
之所以用“近”這個字,是因為數額是動態變化的。
金閃閃竟然連通貨膨脹和利息都考慮了進去,實在讓人無話可說。
如果賀蘭奚不努力花錢,他的錢只會越來越多。
確實有點可怕。
賀蘭奚現在花錢時,會特別註意,多買一些性價比低的物品。
就比如各種電器。
現在一臺彩電要三千多,而再過四十年,三千多塊錢同樣能買一臺電視機,可兩個“三千”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養動物也穩賠不賺。
以後,他養的“賠錢貨”只會越來越多!
*
作為有大貓要養的人,賀蘭奚也不像以前那樣無所事事了。
金閃閃動物園,啟動!
賀蘭奚再次回村,就是元宵節了。
郜玲玲很興奮地告訴他,有人給他介紹了對象,聽說條件還很好。
“我不去。”賀蘭奚反應平平。
郜玲玲還在滿是期待地說著以後有了錢要留著結婚用,聽到他的聲音,楞了片刻才反應過來:“什麽不去?”
賀蘭奚:“不去相親。”
“為啥?”郜玲玲不解,“你都快二十了,村裏好多和你年齡一般大的人都當爹了……”
以前是別人看不上他,哪怕是她舔著老臉求人幫忙介紹,也只有些歪瓜裂棗,人家還說是“啥鍋配啥蓋”,把她氣得不行。
現在好不容易兒子出息了,名聲有所好轉,她只希望趕緊把他的終身大事解決了。
這個年紀的男孩,也該想媳婦了。
她實在難以理解,兒子為什麽會拒絕。
“那姑娘是鎮上的,聽說長得也好,還有工作……”郜玲玲在努力說服賀蘭奚。
賀蘭奚卻沒興趣聽下去,語氣欠欠地打斷:“我眼光可高。”
他確實想媳婦啊。
可他現在還沒忘記上輩子的老婆。
“我要娶媳婦,那得是大學生,城裏戶口,最好還是留過洋的。臉蛋要漂亮,個子超過一米七……”
郜玲玲沒話說了。
哪怕她再把自己兒子當塊寶,也覺得他在說夢話。
別說這些條件都具備,就算只滿足一條的姑娘,人家能看上他?
真是兜裏稍微有幾個錢,就張狂得不知道東南西北了。
沒等郜玲玲再開口,賀蘭奚直接把她的話都堵了回去:“反正以後再有人和你說這事,你別應下,不然最後鬧得很難看,你可別怪我。”
郜玲玲聽了,是又氣又無奈。
過了一會兒,她才壓低聲音問:“你是不是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正在喝蜂蜜水的賀蘭奚差點嗆到。
他擺手否認:“沒有的事。”
賀蘭奚將郜玲玲糊弄過去了,然而中間介紹人並未放棄。
都說媒婆的嘴厲害,賀蘭奚算是領略到了。
村裏人來串門,也都是催婚的、介紹對象的。
賀蘭奚煩不勝煩。
這事還沒徹底解決,原主那多年沒聯系的舅舅家竟然來人走親戚了。
他們嘴裏說的倒好聽,是來給郜玲玲撐腰的,可他們一看到院中的車、家裏各種擺設吃食,情不自禁露出的表情,卻滿是貪婪。
到了下午,他們還舍不得走。
最終是賀蘭奚去相熟的村民家裏牽了兩條狗,才把他們趕走的。
然後,賀蘭奚就當機立斷地把小汽車賣了,對外就說自己那份司機的工作不幹了。
他給郜玲玲找了份工作。
以後啊,他繼續啃老。
他就不信了,這樣還有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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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蘭奚在村裏的的風評開始好轉。
大家要麽說他是浪子回頭, 要麽誇他長大懂事了,知道分家後只能靠自己……
賀蘭奚懵了。
不是,這就是所謂的壞人做了一點好事就洗白嗎?沒看到他在家連地都不掃, 什麽燒火、做飯、洗碗都是郜玲玲這個老母親做的嗎?
每每那時, 賀蘭奚的良心都在受譴責, 並想著這些傳出去他肯定會挨罵吧。
結果呢?
村民們的要求也太低了吧!
賀蘭奚還發現了, 自己的名聲變好, 還有郜玲玲的功勞。
也不知她是真這麽想, 還是為了不讓人看笑話,她對外一直誇賀蘭奚對自己有多孝敬、給她買了多少東西,到最後再總結一句:“還得是親兒子。”
賀蘭奚:“……”
麻木了。
他買了鵝絨被, 才把淘汰的舊棉花被給郜玲玲, 她也不譴責他這個不孝子。
他一身衣服上百, 過年才給她買幾塊布讓她自己做新棉襖,她竟然還穿出去顯擺——母子倆的穿著根本不是一個畫風好不好?
他霸占了兩個雞腿, 把最討厭的雞胸肉都留給她,她還有點感動……
這個年代的母親, 有點過於“偉大”了。
是沒養過孩子的賀蘭奚不能理解的。
不過,他的改變應該不算突兀。
大家都為他找好了理由。
反正賀蘭奚只聽到有人議論楚小草像是中邪了, 而沒人說他像換了個人。
順便一提,才過完初五,楚大樹他們一家四口就搬到鎮上去了。
楚大樹夫婦倆有了正經工作, 而兩個小孩準備在鎮上讀書。
如果不是囿於人設, 其實賀蘭奚挺想再參加一次高考的。
在這個時代, 當一個懶漢,確實有些無聊。
*
這天,聽說鎮上來了個馬戲團, 賀蘭奚正無事可做,便也和村裏人一起去看熱鬧。
本來就沒抱多大期待的賀蘭奚,一看到所謂的“馬戲”,就皺起了眉,內心湧起一股不適。
馬戲團除了魔術,就是動物表演。
猴子看起來還算活潑靈動,可那只老虎,瘦骨嶙峋、皮毛黯淡打結,絲毫沒有森林之王的威風。
賀蘭奚挨了幾聲抱怨,才從人群中擠出去,還有人罵他傻票錢都出了卻不看到最後。
可是,這樣殘忍的表演,賀蘭奚真不覺得有什麽觀賞性。
歡呼聲落到了身後,逐漸變得不那麽清晰。
賀蘭奚忽然停下腳步,往自己右手背上拍了一巴掌,恨鐵不成鋼地罵道:“死手,怎麽就忍不住呢!”
見到毛絨絨就想擼。
尤其是可憐兮兮的毛團子,更是控制不住地想養。
賀蘭奚又返回去,找到馬戲團的老板,提出買下那只老虎。
老板當然不願意,這可是他們的搖錢樹。
賀蘭奚便加價,直到他心動。
然後,他又交給對方幾個新魔術,提出別再用動物表演的條件。
“馬戲團裏有老虎,確實是一個噱頭,能吸引人。可是,餵養老虎,也要花錢吧?還不如你們多琢磨些新的戲法……”
“那你們以後別再購買老虎,訓練它表演了。”
“如果讓我發現,我就把那些戲法的秘密公布出來,還讓你們的馬戲團辦不下去。我有錢,這對我來說很容易。”
賀蘭奚還找來因上次的人販子事件而認識的公安同志來作見證,還記下了馬戲團成員的詳細信息,才放他們離開。
很多人遺憾馬戲團才來了一天就走了,卻不知是因為賀蘭奚。
賀蘭奚對公安同志說,老虎是幫老板買的,老板屬虎,想在自己大宅子裏養一只。
實際上,他準備開動物園了。
賀蘭奚也知道自己救下這只老虎,是杯水車薪。
可他畢竟看到了,總不能視若無睹吧。
反正金閃閃也不知受了什麽刺激,這個世界提供的額度,是上個世界的近百倍。
之所以用“近”這個字,是因為數額是動態變化的。
金閃閃竟然連通貨膨脹和利息都考慮了進去,實在讓人無話可說。
如果賀蘭奚不努力花錢,他的錢只會越來越多。
確實有點可怕。
賀蘭奚現在花錢時,會特別註意,多買一些性價比低的物品。
就比如各種電器。
現在一臺彩電要三千多,而再過四十年,三千多塊錢同樣能買一臺電視機,可兩個“三千”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養動物也穩賠不賺。
以後,他養的“賠錢貨”只會越來越多!
*
作為有大貓要養的人,賀蘭奚也不像以前那樣無所事事了。
金閃閃動物園,啟動!
賀蘭奚再次回村,就是元宵節了。
郜玲玲很興奮地告訴他,有人給他介紹了對象,聽說條件還很好。
“我不去。”賀蘭奚反應平平。
郜玲玲還在滿是期待地說著以後有了錢要留著結婚用,聽到他的聲音,楞了片刻才反應過來:“什麽不去?”
賀蘭奚:“不去相親。”
“為啥?”郜玲玲不解,“你都快二十了,村裏好多和你年齡一般大的人都當爹了……”
以前是別人看不上他,哪怕是她舔著老臉求人幫忙介紹,也只有些歪瓜裂棗,人家還說是“啥鍋配啥蓋”,把她氣得不行。
現在好不容易兒子出息了,名聲有所好轉,她只希望趕緊把他的終身大事解決了。
這個年紀的男孩,也該想媳婦了。
她實在難以理解,兒子為什麽會拒絕。
“那姑娘是鎮上的,聽說長得也好,還有工作……”郜玲玲在努力說服賀蘭奚。
賀蘭奚卻沒興趣聽下去,語氣欠欠地打斷:“我眼光可高。”
他確實想媳婦啊。
可他現在還沒忘記上輩子的老婆。
“我要娶媳婦,那得是大學生,城裏戶口,最好還是留過洋的。臉蛋要漂亮,個子超過一米七……”
郜玲玲沒話說了。
哪怕她再把自己兒子當塊寶,也覺得他在說夢話。
別說這些條件都具備,就算只滿足一條的姑娘,人家能看上他?
真是兜裏稍微有幾個錢,就張狂得不知道東南西北了。
沒等郜玲玲再開口,賀蘭奚直接把她的話都堵了回去:“反正以後再有人和你說這事,你別應下,不然最後鬧得很難看,你可別怪我。”
郜玲玲聽了,是又氣又無奈。
過了一會兒,她才壓低聲音問:“你是不是在外面有相好的了?”
正在喝蜂蜜水的賀蘭奚差點嗆到。
他擺手否認:“沒有的事。”
賀蘭奚將郜玲玲糊弄過去了,然而中間介紹人並未放棄。
都說媒婆的嘴厲害,賀蘭奚算是領略到了。
村裏人來串門,也都是催婚的、介紹對象的。
賀蘭奚煩不勝煩。
這事還沒徹底解決,原主那多年沒聯系的舅舅家竟然來人走親戚了。
他們嘴裏說的倒好聽,是來給郜玲玲撐腰的,可他們一看到院中的車、家裏各種擺設吃食,情不自禁露出的表情,卻滿是貪婪。
到了下午,他們還舍不得走。
最終是賀蘭奚去相熟的村民家裏牽了兩條狗,才把他們趕走的。
然後,賀蘭奚就當機立斷地把小汽車賣了,對外就說自己那份司機的工作不幹了。
他給郜玲玲找了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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