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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高中校園(01) 唯有美食與愛情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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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高中校園(01) 唯有美食與愛情不可……

極具煙火氣的小吃街。

在晚夏斜陽的照耀下,一切景物又多了幾分溫柔浪漫。

穿著藍白校服的消瘦少年,正拿著根烤腸,眼巴巴地站在麻辣燙攤子前等著。

烤到裂開的肉腸,將他燙到把那一口烤腸在嘴裏又炒了一遍。

但他舍不得吐掉。

他在腦海裏發出一聲嗚咽,然後用詠嘆調發表感言——

【烤腸真的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

另一道稚嫩又不屑的聲音回道:【瞧你這出息!】

【我可是神豪系統!!!】

【綁定了我,你第一件事竟然是來吃路邊攤?!】

【這是新手世界,額度也有一個億。】

【照你這種消費方法,什麽時候能花完呢?如果你死前額度還有剩餘,就只能躺在病床上,用醫療費將錢消耗完,才能去死。可怕不可怕?!】

神豪系統有點吵。

但少年沒有表現出一絲厭煩,好聲好氣地敷衍道:【知道了,知道了,花錢有什麽難的?】

只是,他心裏頗有些不以為意。

人快要死了,錢還沒花完,那有什麽可怕的呢?

真正令人身心俱受折磨的,是病重,卻沒錢醫治。

——那就是他綁定神豪系統前的生活。

賀蘭奚又虔誠地咬了口烤腸,愉悅地瞇起了雙眼。

他沒再盯著正在煮的麻辣燙,而是擡起頭,維持著瞇眼的動作,去看西邊的太陽。

當時神豪系統可是閃亮登場呢,比這快落山的太陽耀眼多了。

*

賀蘭奚十四歲生病住院,一直到十八歲前夕病逝。

他很想熬過十八歲,可惜還是差了一點。

他得了一種叫“蘭奚癥”的病。

嗯,是以他的名字命名。

其實賀蘭奚很想糾正——他覆姓賀蘭來著。

但病名也沒那麽重要,關鍵是,這是一種新病,很難治。

他又出身孤兒院。

如果不是好心人資助,院方又免除了一部分費用,他大概早就死了,而且死前那段時間會更痛苦。

賀蘭奚想,可能是自己那短暫的一生將黴運都耗盡了,才會在死後遇見系統。

先不說這是神豪系統,哪怕是別的,只要給他一具健康的身體,讓他去撿垃圾他也願意啊!

神豪系統它是有名字的,叫金閃閃。

真的是統如其名,特別閃耀!

賀蘭奚死後,意識就進入到一個金碧輝煌的房間,接著一團光芒萬丈到看不清具體形狀和模樣的東西就出現在他面前。

金團子還會發聲:【和我綁定,你就可以重活,擁有健康的身體……】

那時賀蘭奚剛死掉,腦子一團漿糊,還以為這是他彌留之際的幻想。

他只聽到“健康”兩個字,就連連點頭,說:“那是我求之不得的。”

然後,他就在金團子的指點下,把手掌按在一個觸感奇特的物品上,用靈魂之力留下印記。

【綁定成功!】

賀蘭奚:啊?

接下來,他花費了不少時間才弄清現狀。

金團子自我介紹是神豪系統,又給他一份協議。

別人都是先看條件再簽約,而賀蘭奚是反過來的。

他只能事後去了解自己究竟答應了什麽條件。

協議內容是用特別專業的書面用語寫成的條條款款。

奈何,賀蘭奚初中都沒念完,又在醫院躺了四年多,和文盲也沒什麽差別了。

他根本看不懂。

賀蘭奚擔心被騙,故意擺出一副成竹在胸的架勢,研究了許久。

他還找借口,提出各種質疑,讓金閃閃用大白話解釋。

然而……

到最後他的靈魂逐漸透明,被不耐煩的金閃閃砸進新世界,他依舊是暈暈乎乎的,大半內容都沒記住。

只有金閃閃多次強調的幾條,他印象還算深刻——

第一,神豪系統提供的資金,只能由宿主本人使用,不可轉贈。

當然,諸如取出現金再撕毀之類的方法就更不被允許了。

第二,神豪系統在每個世界給予的額度不同,宿主需全部、徹底消費完。

就比如,你買了一棟房子,但快死的時候房子還在,依舊值錢,這就不算完成了。

系統有一個評定標準,你購買的亂七八糟的東西估價必須低於多少,才算過關。

還有,如果你用系統提供的資金做生意又賺了,那部分本金肯定是要花掉的,盈的利也要花掉七成才可以。

第三,不能用系統給的錢參與任何賭博活動。

至於黃和毒,還有其他違禁品,就要視世界背景以及身份情況而定了。

萬一宿主的身份是臥底警察,必要的時候,就可以用系統提供的錢。

……

各種條款和補充條款加起來有上千條。

賀蘭奚看到後面,就把前面的內容忘了個七七八八。

反正他已經與系統綁定了。

賀蘭奚對這些要求倒是沒有多少怨言。

如果沒有系統,他已經死了。

不管怎樣,都是他賺到。

協議內容他記不住,這也無所謂。

到時候錢究竟能不能花,有金閃閃提醒呢。

賀蘭奚才不會自尋煩惱呢。

至於房子之類特別值錢的大物件,他會記著,盡量少買就是了。

他以後就住酒店。

可以買輛車,或者幹脆買房車——他還從未旅游過呢。

等他死的時候,就死在車裏。

那車肯定會貶值,應該就不至於剩下太多錢,讓他在病床上熬太久。

雖然有錢或許能讓人臨終前少受一些罪,但賀蘭奚實在不想再體驗那樣的日子了。

唉,他怎麽總想著死的事?

大概是,上輩子等死的時間,就占據了他近三分之一的人生吧。

賀蘭奚趕緊在心裏“呸呸”了兩聲。

以後,他就要開始新的美好人生了!

花不完的錢,吃不完的美食!

用系統給的錢買吃的,是一種非常靠譜的消費方式。

食物下肚,都被他消化掉了,還能估出個粑粑的價值?

這時,賀蘭奚的麻辣燙也好了,老板向他詢問要求。

賀蘭奚學著上一位顧客,聲音充滿元氣地喊:“多加麻醬、多加香菜!謝謝!”

他小心翼翼地端著紙碗的棱棱,走到角落,嘶哈嘶哈地吃了起來。

【我要收回之前那句話!麻辣燙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發明!】

賀蘭奚如此感嘆道。

金閃閃:【……】

【瞧你這一副沒見過世面的樣子!世上的美食還多著呢。】

【還有,你是不是忘了,你還有別的任務?甚至你在學校還有個大麻煩要解決!】

賀蘭奚回道:【沒忘啊,可天大地大,填飽肚子最大!】

他要接著吃!

*

賀蘭奚能來到這個新的世界,用他聽過的小說中的詞匯,那叫“魂穿”。

他原本的身體已經油盡燈枯。

而且,對系統來說,身穿到一個新世界要更費事一些。

系統就與原主達成約定,獲得這具身體的使用權。

賀蘭奚這個宿主,除了完成系統規定的花錢任務,還要滿足原主的心願。

原主名叫李錦奚。

也是個可憐孩子。

李錦奚是棄嬰,被養母李春玫撿到,並撫養長大。

李春玫一只眼睛瞎了,後來另一只眼睛也模糊了,她找不到正式工作,主要以撿破爛為生。

作為他的孩子,李錦奚從小就和她一起撿破爛。

剛會走路時,他就當養母的眼睛。

漸漸地,他會隨身帶著塑料板凳,踩在上面往垃圾桶裏扒拉。

等李錦奚進入校園,他依舊撿廢品。別的同學丟掉的舊本子、飲料瓶,他都默默塞進蛇皮袋裏。

有人鄙夷,有人同情。

但不管懷著什麽樣的情緒,沒有同學會和李錦奚做朋友。

那太丟臉了。

而且李錦奚放學後還要去撿破爛,根本沒有時間玩的。

李錦奚一直孤孤單單的,就這麽上了高中。

隨著年齡增長的,還有他的自尊心。

更重要的是,養母擔心他在學校被嘲笑,不讓他那麽幹了。

因此,那之後,李錦奚只會偶爾撿幹凈的紙盒和能踩扁的易拉罐,還盡量避著人。

可即便這樣,他還是被排擠、被針對了。

班裏有幾個男生,說那些廢品可以收集起來賣了當班費,李錦奚是在竊取集體的資產。

他不得已多上交了十塊錢的班費。

然而,這事還沒完。

只要有同學丟了東西,他們就陰陽怪氣:“不會是被那誰當成廢品撿走了吧?”

高二分班後,那位帶頭霸淩李錦奚的、名叫周孟浩的男同學,依舊和李錦奚同班,甚至還分到了一個宿舍。

周孟浩的行為比以前更過分。

他會將喝了半罐的可樂扔到李錦奚的床上,說這是送給他拿去賣錢的。

他會在體育課上,讓李錦奚去小賣鋪,美其名曰是給李錦奚一個機會賺跑腿費,實際上語氣和用詞都非常侮辱人。

喝完水之後,他就把瓶子丟掉,大聲喊“李錦奚”的名字,故意道:“操場上這些垃圾可不是班集體的,你怎麽不撿啊?”

……

諸如此類的事,不說每天,至少隔三岔五就要發生。

前不久,周孟浩生日,要開什麽趴體,請全班同學參加。

他當眾叮囑李錦奚一定要去,可以打包剩菜,還有很多瓶子可以撿……

李錦奚沒去。

結果,上個周五,周孟浩就找老師,說他的一塊表丟了,那是他的生日禮物,值好幾千。

老師剛進入他們宿舍,另一位舍友就在李錦奚的被罩裏找到了那塊表。

他們都說是李錦奚偷的,今天又是周五,只等下午放學,李錦奚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覺地帶回家。

李錦奚本就不善言辭,面對周孟浩的指控和其他室友的幫腔,他更連解釋都無從開口。

班主任也和稀泥,提出財物又沒有丟失,幹脆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李錦奚不服,堅稱自己沒偷東西。

班主任就道:“現在人證物證俱在,如果你不想被記過甚至被開除,那就寫一份檢討書,在班裏當眾認錯、反省。”

“還有,你繼續住在這間宿舍也不太合適了,別的宿舍也不好調整……你要不要考慮走讀?”

李錦奚住的的地方裏學校很遠,環境也差,如果他回家住的話,會嚴重浪費他的時間、影響他的學習。

周五下午的課還沒結束,關於“李錦奚偷了舍友的貴重名表”的消息,就在班級群裏傳開來了。

甚至別的班級、年級的同學也有耳聞。

李錦奚沒有手機,也沒人會和他傳消息。

只不過,那些異樣的眼神就足以讓他意識到發生了什麽。

李錦奚並沒有被冤枉的憤怒,也不會為眾人的反應產生額外的情緒。

他是真正的心如死灰。

其實,在很小的時候,李錦奚就覺得活著很沒有意思。

是因為養母,他才堅持了下來。

養母希望他能好好讀書,她看到他的成績就高興,他便努力學習。

他想出人頭地的動力,就是將來給養母帶來更好的生活。

別的人,他根本不在乎。

那些人總找他麻煩,也只是讓他偶感煩躁。

正是李錦奚這種厭世的情緒,才會被神豪系統捕捉到,與他提出交易。

李錦奚幾乎是迫不及待地答應了。

他只提出一個要求:“希望接替我的人,能好好照顧我的養母,讓她生活富足,餘生幸福。千萬不要讓她察覺到自己的兒子換了人,她會傷心的。”

金閃閃向他確認:【只有這個?你不想讓欺負過你的人付出代價嗎?】

李錦奚遲疑了兩秒,說:“如果他……就是你綁定的宿主,他願意的話,教訓一下那些人也行。他覺得麻煩的話,那就算了。”

【如你所願。】金閃閃語氣都帶了幾分恨鐵不成鋼。

真是人善被人欺!

盡管原主沒有強制要求,但金閃閃還是督促著賀蘭奚一定要給那些壞家夥一個教訓。

它信奉的是“以牙還牙、十倍還之”的行為準則。

【還吃?!!】

金閃閃在賀蘭奚識海裏吼。

不是它“宿主不急系統急”,而是賀蘭奚他在醫院躺了四年,再除去三四歲前的幼兒期,真正的人生經歷也就十年而已。

他能有什麽好辦法?

別到時候只會求助它這個系統出註意。

【今後你就是李錦奚了,你能忍受那些冤枉?學校裏都在傳你心虛不敢去上學了,還不快去解決這些麻煩!】

它怎麽就綁定了這麽一位墮落的、沒有事業心的宿主?

簡直是統生之恥!

要不是……哼!

賀蘭奚又換了一家店,繼續開美食盲盒。

反正與系統溝通也不用張嘴,不耽誤他吃東西,他便安慰(敷衍)道:【安啦,安啦,我們有錢!有錢能使鬼推磨呢,還怕解決不了周孟浩那樣的小垃圾?】

金閃閃:【…………】

為什麽宿主對花錢的態度還算積極,可它就是覺得心梗呢?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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