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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兩個人看的李文玥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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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第 58 章 兩個人看的李文玥只……

兩個人看的李文玥只能喊了一聲媽媽。

今天整個上午他們都很慌, 平時這個時候他們應該在工作的地方忙碌。

但是今天他們只能站在辦公室前,能夠聽見樓下的忙碌。

同事們和客戶們的聲音,但是他們好像被隔離了一樣。

這種感覺很嚇人, 他們非常的不習慣。

來到這裏短短一個月, 但是他們已經習慣每天忙碌上班的感覺。

在這裏讓他們感覺到久違的安穩, 只需要幹活就能夠活下去啊。

不需要擔心自己的孩子會被賣出去, 也不用擔心,多吃一口飯就會挨打。

所以夫妻倆特別喜歡這裏,他們的孩子也說這裏很好。

“進來吧。”

李文玥打開辦公室叫兩人進來, 她所在的辦公室是一個綜合辦公室。

平時有客戶或者是需要接待人的時候, 都會來到這個辦公室。

所以裏面比較大, 各方面也準備的很齊全。

李文玥坐在沙發上,夫妻倆坐在他們的對面,只敢虛虛的坐著。

“你們最近怎麽樣。”

說實話,李文玥對阿即說的話不像是母子。

反而像是在對著員工說。

“我們很好。”

“每天的飯菜很好吃。”

“睡的床也特別的軟。”

可是夫妻倆也依舊回答她的問題。

這樣一問一答下來更加顯得不像母子, 非常明確的老板與員工關系。

但是三個人卻沒有對這種關系有任何想要改變的想法。

或許對於現在的關系來說, 比起母子之間,阿即更想要的還是老板之間。

他還是沒想明白自己和即墨, 他覺得自己來到這裏影響了他。

所以他現在才不會在家裏, 畢竟他剛剛來,大家沒有和他說即墨是有工作的。

所以阿即覺得是因為自己的到來即墨才會出去。

“我叫你們來是是想問問關於孩子你們有什麽打算。”

李文玥問的是夫妻倆的三個孩子。

現在他們在這附近上一所私立的幼兒園。

孩子們適應得挺好。

只是現在相處下來能發現每個孩子身上都有一定的缺點。

但是這些缺點不是什麽致命問題, 能夠及時的改過來。

“上學很好, 讓孩子們上學。”

阿芳上過學, 她10歲的時候, 有領導過來。

告訴家裏人必須要讓她去上學,不然家裏人會被抓去坐牢。

所以她能夠上了三年的學會簡單的寫自己的名字。

雖然上學需要早上天沒亮就起來爬過兩座山才能到學校。

但是她很喜歡在學校裏面,因為在學校裏面他她不需要幹活, 不需要曬太陽,淋雨。

但是她就上了四年的學,因為媽媽說她要回家幹活。

把欠家裏的所有都還完之後,她就要嫁出去了。

她嫁給即墨的時候,才13歲。

那個時候他們很小,每天兩個人就一起出去幹活。

回到家裏,吃的東西也不多,但是她覺得嫁給即墨很好吧。

因為即墨對自己很好,幹活的時候都不能自己,吃飯的時候也會給自己留飯。

後來她生了孩子,第一個孩子是女孩子,大家都不喜歡。

不過他們同意孩子能夠養到自己身邊,不會送人。

然後是第二個孩子,還是女孩子。

那個時候婆婆已經找好了,要收養的親戚。

二女兒要送出去的時候突然發燒,因為這個發燒,那一家人就說不要了。

她們把孩子抱給自己,說燒的太高了,估計腦子會壞掉。

如果死掉了就埋到後山,是即墨偷偷的去街上買了一粒退燒藥。

他們把退燒藥磨成粉,一點點的給孩子餵下去。

就因為這樣孩子才退燒,腦子沒有燒掉。

但是已經沒有人想要收養他,所以二女兒也能在她的身邊。

終於在第三年她生了一個兒子,好了,這個兒子生下來之後她終於能在床上做一個月月子。

還久違的能夠吃一個完整的南瓜。

因為有了兒子,他不再是妯娌們欺負對象。

自己的老公也終於可以出去打工,可以說他們一家的生活,因為t這個兒子才變得好。

兩個女兒留在身邊,兒子也留在身邊。

老公在外面打工,每個月會給家裏固定的收入。

因為即墨能夠賺錢,所以她們在家裏的日子也好起來了。

日子好像慢慢開始變好。

但是突然有一天她們接到消息寂寞不見了。

不知道去了哪裏,就休息的時候沒看見他回來。

很多人都說他一定是死在外面,阿芳想要去找自己的老公。

但是他不能夠走出那一座山。

朋友們在附近找了幾天都沒看見即墨的身影。

然後就有人跟公公婆婆說一定是他們那個廠子把他打死了。

他們應該問那個廠子要錢。

就這樣3萬塊錢買下了即墨,而阿芳則是回到以前的苦日子。

她想去找自己的老公,可是她出不去,也不知道路。

有一天在飯桌上,她婆婆說自己的大女兒已經6歲了。

是時候給她看人家,因為長相漂亮送過去別人還會多給一只小豬仔。

她們這邊總是這樣,把女孩早早的嫁出去。

因為覺得養女兒太費糧食,早晚都是要嫁的,還不如現在就送過去,省點糧食。

阿芳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她不願意。

她把自己存下來的幾千塊錢拿出來,讓她們不要把女兒送走。

但是所有人都說她偷錢,一定是偷家裏的。

她被狠狠打了一頓,她們從自己身下搶走兩個女孩。

阿芳覺得自己要死,丈夫死了之後,女兒要送人,她不知道要怎麽活。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有人進村裏,他們帶了好多好多的肉。

這幾頭大肥豬臘肉,還有雞鴨。

很多很多,拉了整整三輛拖拉機。

這些人說是來接自己和孩子,因為這一些豬,雞和鴨。

公公婆婆覺得賺到了讓自己和女兒趕快走。

是他們不同意自己把兒子帶走,他們說兒子是丈夫唯一的血脈,當然要留在他們祖墳。

之後的事情阿芳就不知道,第二天她們四個人是被帶到市裏的醫院好好檢查。

這些給自己和孩子買的衣服吃的用的。

還給了手機讓她和即墨通電話,就是因為這樣,阿芳才帶著三個孩子來到這個地方。

來到這裏第一次感覺到輕松,他們一家人還在一起。

阿芳從未想過這樣的事,所以她覺得這裏很好。

“來到這裏一個多月,你們兩個有什麽想法。

比如開一家店,或者想要買房買車的。”

李文玥看著眼前的孩子,自己的孩子,被拐走十年的孩子怎麽會不喜歡。

被拐到那樣的地方,受盡折磨,她很心疼兒子。

但是她卻不知道怎麽辦,心疼,關心,但是做不到和即墨剛剛回來一樣。

她一直在兩個孩子中間搖擺,阿墨就是感受到這樣的氛圍才會出去的吧。

所以她和即正義討論過,他們兩個人這一年多以來的工資都存著。

以前是給阿墨和阿明一人一份,現在加上阿即。

所以他們把兩人的存款分成三份,現在她想問阿即接下來的打算。

“我們不是在這裏工作嗎。”

阿即懵了,他現在不是在上班嗎,孩子也在上學,什麽車子房子。

“你們可以在這裏上班,可能你們也想自己幹一些別的呢。”

李文玥和即正義的存款分三份分量也不錯,所以能給他做創業資金或者首付。

阿即搖頭,他不知道什麽創業,他只想在這裏上班。

他身邊的阿芳也是這樣想的。

“好,這個事情你們可以慢慢考慮,現在我們來說三個孩子的事。”

他回來剛剛一個月,這些事情可以慢慢考慮。

現在最重要的是孩子的事情。

“你們兩個沒覺得樂樂有一些太霸道了嗎。”

樂樂就是他們的第三個孩子,那個小男孩。

他對自己姐姐不太尊重,幼兒園老師也和她反應過。

在學校裏面,樂樂要姐姐帶他上廁所,餵他吃飯。

一開始每天吃飯他都要姐姐把自己碗裏的肉分給他。

這樣的情況在被老師發現之後就制止,現在他在學校表現還挺好。

能夠自己獨立上廁所,自己吃飯。

老師還和他們商量過,給三個孩子調個班,小男孩去別的班級。

這樣才能夠培養他獨立自主性格。

老師已經說得非常委婉,樂樂在學校完全不能夠獨立。

“大乖可以幫著幹活,等她放學之後我會讓她跟著我。”

阿芳馬上說道,大乖已經六歲多,她能夠跟在自己身邊幫忙幹活。

剩下兩個小孩還小,等明年,明年他們就可以幹活。

“樂樂是男孩,男孩都要這樣的。”

阿即沒覺得樂樂怎麽樣,反而覺得樂樂很貼心。

他可是好久才得到的男孩,不過他對自己女兒也很滿意。

“果然,我給你們找了一個學校,晚上下班之後你們上課去。”

他們一家五口人都需要上學,大人思想不行,小孩思想也不行。

多念書,念書會讓人不犯蠢。

“我們家缺肉嗎?”

夫妻倆搖頭,每天吃飯桌子上的肉,多得讓他們害怕。

“所以我們家不缺肉,但是樂樂一直搶姐姐的肉對嗎?他想吃可以自己夾,或者讓大家幫他夾。

但是,他現在要搶,要搶自己姐姐碗裏的。

阿芳阿即,媽媽沒有能夠及時找到你們,讓你們受很多的苦。

你們和孩子都受了很多的苦,我知道怎麽彌補都彌補不了。

現在,你們回來了,願意和我們一起生活,我非常的高興。

我和你們爸爸都給你們準備好存款,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一定支持你們。

但是,欺負自己家裏人的事情一定不能做。

不管你們今天說什麽,樂樂的性子我必須改過來。”

李文玥看著兩人說著,她也把屬於阿即的那一張銀行卡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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