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斜光穿朱戶(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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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斜光穿朱戶(一百二十五)
辰時天明,衛鍔來了。
練濟時告訴他,二樓室內的血腳印屬於一個年輕女子。女子作案之前有所預謀,她昨夜穿了一件檾麻喪袍。因為只有縞衣、半臂和僧袍等制式采取固定標準的服袍才有成衣出售,她穿喪服作案,是為了不弄臟平時的衣服。
有捕快說,死的三個人裏,兩個是溧水縣人,一個是戴埠縣人,在此地均無居處。川貝鋪掌櫃的稱這三人是他的普通朋友,趁夏末來蘇州游玩,暫宿於他的鋪裏,是為了節省住堂肆的房錢。
仵作說,這三人身上都有漁人的特點。一人的指肚長有陰潮癬,腳底板結有厚繭,是經常赤腳蹚沙、背扛重物所致;一人身材高大、雙臂粗壯,兩腮與耳郭亙久受風,長有密集的疙瘩;另一人身上帶著半個月前向禮社鎮烘爐鋪販運二百斤私鐵砂的錢據憑證。
衛鍔知道他們不是游客,是來替燕錕铻盯著他的。燕錕铻不可能不派人盯著他,因為他知道賀鵬濤的真正死因。而且,蘇州城還潛藏著更多的吳江幫水匪,三五結群地守在他可能經過的每一處,彼此通遞情報是以鞭炮聲為暗號。他近日去了哪裏,又做過什麽,他們全都知道。
是小六除掉了他們。她的一層意思是幫他脫離吳江幫的監督,一層意思是向他宣告她背叛燕錕铻的決心。如果還有一層意思,就是把他推到與吳江幫對立的位置上。
他什麽都知道了,卻難以想象是她制造出這三具面目猙獰的屍體,而他幾乎沒有任何為難地漠視了她的惡毒,因為他在川貝鋪裏嗅到了與邵家莊相同的血腥味。
走出川貝鋪後,他沒回醫館,而是到城外徘徊起來。不知何時,他就在喧嘩的鱗波中糊塗了,麻木了,就像一個人數月走不出洞穴,不禁懷疑白天永遠不會來,並把黑暗認作了影子一樣的尋常。
他從葑門出城,走到春倒雲壑園,一路上看著街上的影子由短變長,從清晰變模糊,影子漸漸暈開,染了天,蝕了地,經雙腿攀到人身上,烏塗了衣袍,遮擋了眉目,每個人由外及裏地沈默了,風也涼了,河水混沌得如同夢游。鳥從天與黑山的縫隙裏飛出來,如同墨點潑灑在昏黃的天上。空中的喧嘩掉落了,在路上變成車轍、腳印和零散的泥,等待著被風吹幹,作了塵再回到草叢和地縫裏。整整一天,他看著一切從汪洋到消融,像是看畫。有一只黃狗跑過來蹭他的腳,他抱了它一會,又放它回到畫裏。螞蚱跳上他的鞋,又跳回畫裏。他終於看到了這張畫,像一個站在水缸前的人看游著的魚,把每條魚的鱗片看得一清二楚,甚至能透過魚肚看到裏面的心肝肺葉。他本來也在畫上,有一個看畫的人把他從畫上撕下來,可是他的腳還連在畫絹上,他只能不停地看著這張畫。這讓他體會到自己的勢孤力薄,覺著遺憾了,遺憾自己永遠不能如過去那樣清白地混沌下去了,因為他比過去少了二尺腸子,那二尺腸子原是存著他所信奉的一切規矩的。
事情結束了。唯一有變化的是他,他少了二尺腸子。
惡貫滿盈的賀鵬濤死了,和沒死一個樣。一個月以來,碼頭上仍跑著原來那幫人,關門打狗的事情屢有發生,酒肆會館照樣在水寨的掌管中門庭若市,有人欺行霸市,各家商鋪的毛利還須上繳各路水匪。他在一個月裏認識了這種天高地厚,仿佛圈裏的每一只雞鴨都忽然有了以不變應萬變的宏偉氣度。然而,他畢竟少了那二尺腸子,他不能不檢討自己。在檢討中他就把沈輕拉過來訊,用他頭腦裏的夾板銅鍘把沈輕夾住鍘幾遍,再把他押到屬於他們二人的公堂上,質問他,你認識賀鵬濤嗎?你認識天下人嗎?你怎麽真的把他殺了呢?我作孽哉,是你假眉假眼地騙我汙了我的高潔!我也胡言亂語了好幾個月你怎不叫醒我呢!怨你,都麽娘怨你……就這樣,他一遍一遍地鍘著沈輕,並感到一種希望在極遠處如波光般地跳動閃亮。
這天之後,他離開醫館住回了衛家,兩天沒出家門,對門外的事情不理不問,也不去逮捕那些盯著他的吳江幫水匪。可是,蘇州城只與他一起茍且了兩日,兩天後的黎明,練濟時跨過衛家那一尺高的門檻,告訴他,望門橋東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從衛府去案發之地,只需東走二裏。二人去往陶家的半路上,衛鍔問起兇手所用兵器,練濟時不肯多說,只在前方走路。衛鍔了解練濟時的老成,見了他的緘默和急切,便對案子好奇起來。快到陶家時,練濟時停下步子,不知跟哪個人恨恨地道:“誰成想這幫賊鸚鵡也要賊出個尊卑高下了,如今真要來比,卻叫貍貓犯難。‘處高四望尚有巍山在上’,那就是自己腳下的山頭還不夠高呢。”
共五個人死在子時。其中包括家主陶占江和他的一個叔伯兄弟。一捕快說,這五人當時正聚在跨院的花廳裏商量事情,兇手由正門闖入,將他們一齊殺害。
練濟時叫從巡捕房調來的四個防火役人守住兩道宅門,讓一班捕快去問陶家人知道些啥。那班人就去挨間敲了倒座、罩房的門。見主事的來了,一個胡子拉碴的老行人過來說:沒腳印,沒手印,沒有屬於兇手的一根頭發留在了此處。
陶占江的長生庫開在和令坊中。從七年前他開始做典當生意,便在臨近葑門的望門橋東置了這套宅院。房子中規中矩,於空中鳥瞰,好似方印方井。院子青石墁地,倒座坐南朝北,與正房對合,屋面上有四條排水天溝,雨水的落處是自家院內,取的是“九九歸一,來水先流自家門庭”的講究。這樣的房子通常正耳毗連,正三開間,左右兩間對開。正房三間包括餐室和堂屋,耳房作廚房、柴房、倉室。正房與兩側耳房連接處設樓梯。陶家這套宅院大的很,統共六套“一顆印”,分了兩進,中堂、餐室、花廳、軒房、祭訓堂都用院子正房充當,後院是起居處,前倒座給用人住,亦有一院造雞舍、牛棚,一院儲備舊物和糧油。如此一來,格局被打亂,由六處井組成的一套院,每一井院之間皆有墻,尤其他家還是高墻小窗,實心土坯墻,於是每井之間不通氣、不聞聲。
緊內的正院裏砌有一條十字甬路,路旁擺放盆栽的夾竹桃、廣玉蘭,這條路通往事發廳。事發前,他家的耳房裏住著客人,在出事的這天夜裏,卻沒有一個用人進出內院,陶占江的妻子、孩子、老娘和姨娘都說,沒聽到一點動靜。捕快們檢查了各處的柱子、踏跺、窗欞、扉扇,就連床底、櫃子、井壁井欄也搜了個遍,沒有任何發現。
不一會,練濟時又報告了更糟糕的情況:團頭驗了五具死屍,說這些人不是被同一兇手所害。
衙役走出耳房,手持矩繩量著地上的腳印,半晌又報:五個死者中的三個人是在死前不久走出了耳房。進廳後,他們就沒再出來。陶占江和他的叔伯弟弟事先等在廳中。照此情形來看,就可能是他二人喚醒了家中的三個客人,將他們招到廳中。但桌上沒擺茶器,說明他們是臨時有事商量,不是夜半去那廳裏閑聊。
衙役說沒找到兇手的腳印。
衛鍔便想到,是兇手或“兇手們”讓陶占江和他的叔伯弟弟把另外三個人喚進了廳。沒腳印也不能說明兇手就是陶家人,一些兇犯為了避免後患,會在作案後擦去自己的足跡。而他想不到兇手的後患是什麽。
捕役們不會無緣無故地抓人,如果抓人,不是因為此人有作案的理由,就是在案發地發現了緊要證據——人證或物證。有了證據,知道了兇手作案的理由,就算兇手沒有留下腳印,判官一樣可以把他押監候審。若反之,就算“他”留下了腳印,也沒人抓得住他。
那麽,這名兇手消除腳印,可能不是為了防範衙門中人掌握他的身材,而是要使其他什麽人發現不了他來過這裏。
衛鍔這般盤算著,走過甬路,進入事發的客廳,看見地上有四具屍體歪歪斜斜,一個人死在椅子上,維持著生前的坐姿。練濟時走出西南角上的院子,進門嘆了口氣,道:“一片柳葉都沒落。”
柳葉沒落,不能說明人沒來過。衛鍔心說,能殺死五個人的,也可能是一個兇手。能用不同的武器在他們身上留下傷痕,說明兇手是個職業殺手。這個人不是沈輕,沈輕從不在作案後消除他留在地上的腳印,不用不同的武器下手。這個兇手更為內斂。從五個人的傷痕上看,他不是特別殘暴,但他的出手有著不亞於沈輕的快速和生猛。
衛鍔走到廳室正中,立在一具趴著的屍體旁,從團頭手中接過一把鑷子,打開屍體後頸上線狀的創口。口子創角尖銳,創壁間無血肉橋連,出血不多,但深達死者頸椎。應是一把一尺長的小劍或飛鏢由此人後頸刺入,撬開椎縫;第二劍從正面直刺,斬斷了喉嚨和氣道。這個人離門口最近,兇手的一招出在他背後,卻未見得是出在他沒有防備時。地毯上有足跡,說明這個人臨死前退了一步,又轉過身欲奪門而出,是迫於兇手所制才停住腳步。
如果一個人已經制住另一個人,意欲將其殺害,他的刀應該是抹或者切,不該是刺。即便是刺,也不該刺兩下——先由後頸刺入,再由正面刺入——而這兩處傷口會使人以為,死者是被一前一後兩名兇手共同殺害。衛鍔認為,當時還有兩種可能:兇手的背後一刺是“制”,意在使這人停止奔逃;在逼問出一些事情以後,兇手才對這人下手。
團頭在旁道:“兇器不足一尺,短而纖薄,有雙利刃,能藏進袖子或背挎內,可能是鏢刀或劍。兇器撬啞門下第二節 椎骨,傷及內脈,這一處許是鏢傷,又有一劍由前部廉泉穴刺入,橫穿喉庭……如今未經家屬許,老夫不敢下剖刀,不知頸脈氣管有無重創,不知這兩刀是同時而至,還是有先有後。此人肋下瘢內血黃,必是已經死去三個時辰。老夫猜想,他是最後一個死在這花廳中的人,他離門口最近。”
衛鍔看著屍體脖子上凝固的血,道:“不是鏢,兇手的勁再大,鏢上也不會有這麽強的力。不是兇犯手持之物,無法傷到他的頸椎。”又問那團頭,“你為何說他是最後一個死去的人,這五人的死亡時間並無差異,他們可能是在一刻鐘內相繼死的……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他當時在逃?”
團頭道:“正是。這房中共有一夥五人,兇手下手再快,總免不了有一兩個人,見了其他幾位被害後逃向門口。”
衛鍔明白團頭的意思是,剩下的四個人都沒有留下“逃”的痕跡,他們沒來得及邁出逃跑的第一步,就死在了原處。害死他們的是一個老練的殺手。但眼下這般情形不僅證實了兇手很快,還昭示死者們曾有過強烈的驚愕。他們或是受到兇手的恐嚇,或是沒料到兇手會對他們下手,抑或兩者皆有。他們一時驚惶,亂了手腳,沒有及時逃走。
衛鍔檢查過第二具死屍,明白了團頭為何當這五人並非一人所殺。這人被拳頭擊中鳩尾穴,震痹心膽,即刻斃亡。殺他的是一個精通打穴的人。以往“打穴”這門技藝更像江湖訛傳,因為從未有人親眼見過一擊致命的打穴招式。那麽,這個人的死會不會是湊巧?
第三人死狀頗慘,脖子幾乎斷了一半。他身旁擱有一把兩尺多長的片子刀,刀身鐵鑄,刃薄背硬,但是不厚。目前不能肯定這把刀的主人是誰。此人的頸部被這把刀“硌”了一下,筋膜、骨頭、氣管、咽喉便斷了。骨頭凹陷折裂,皮下有少量出血,說明兇手這一式是砍,而非抹、剮、刺。衛鍔還發現這人的腕部有一塊瘀痕,小臂近肘部也有一塊,心想這應該是捶打、掐捏留下的。
如果兇手並非一人,殺第一人的兇手也是殺椅子上的人的兇手。第四個人坐在椅子上,右軟肋下挨了致命一擊。傷口也是一處刺創,微呈菱形,小卻致命,使得腹腔溢血,膽汁外流。死前他定然劇烈地痛了一會,前襟上還殘留著嘔沫。由於創擊猛烈,他很快就暈了過去。
團頭道:“此處乃人的軟肋,右肋弓亦為肝域,行中稱血囊,是死穴之一。兇器致肝破,造成血溢。老夫估量此人是先暈而後死,只有瞬間失血過多才能發生這種情形。”
衛鍔隨口問:“你說那個殺了他的人,是不是在動手之前就知道自己捅這一下的後果?如果他知道他會死,也知道他會立刻暈厥,你說他得殺過多少人了?”
團頭用衣袖擦擦胡須,道:“老夫不知。”
衛鍔嘆了口氣,把目光投向第五具屍體。
這個人死得匪夷所思,死因令人驚嘆,甚至發怵。他只是胸口挨了一拳,這一拳本不能要了他的命,因為人的胸腔中有若幹肋骨保護著要害臟器。兇手的拳頭折斷了他的肋,這根斷掉的肋骨以鋒利的斷尖刺穿了他的肺臟。
“他知道會這樣……”衛鍔道,“他知道。”說著,他看向了方幾後面的觀音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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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時天明,衛鍔來了。
練濟時告訴他,二樓室內的血腳印屬於一個年輕女子。女子作案之前有所預謀,她昨夜穿了一件檾麻喪袍。因為只有縞衣、半臂和僧袍等制式采取固定標準的服袍才有成衣出售,她穿喪服作案,是為了不弄臟平時的衣服。
有捕快說,死的三個人裏,兩個是溧水縣人,一個是戴埠縣人,在此地均無居處。川貝鋪掌櫃的稱這三人是他的普通朋友,趁夏末來蘇州游玩,暫宿於他的鋪裏,是為了節省住堂肆的房錢。
仵作說,這三人身上都有漁人的特點。一人的指肚長有陰潮癬,腳底板結有厚繭,是經常赤腳蹚沙、背扛重物所致;一人身材高大、雙臂粗壯,兩腮與耳郭亙久受風,長有密集的疙瘩;另一人身上帶著半個月前向禮社鎮烘爐鋪販運二百斤私鐵砂的錢據憑證。
衛鍔知道他們不是游客,是來替燕錕铻盯著他的。燕錕铻不可能不派人盯著他,因為他知道賀鵬濤的真正死因。而且,蘇州城還潛藏著更多的吳江幫水匪,三五結群地守在他可能經過的每一處,彼此通遞情報是以鞭炮聲為暗號。他近日去了哪裏,又做過什麽,他們全都知道。
是小六除掉了他們。她的一層意思是幫他脫離吳江幫的監督,一層意思是向他宣告她背叛燕錕铻的決心。如果還有一層意思,就是把他推到與吳江幫對立的位置上。
他什麽都知道了,卻難以想象是她制造出這三具面目猙獰的屍體,而他幾乎沒有任何為難地漠視了她的惡毒,因為他在川貝鋪裏嗅到了與邵家莊相同的血腥味。
走出川貝鋪後,他沒回醫館,而是到城外徘徊起來。不知何時,他就在喧嘩的鱗波中糊塗了,麻木了,就像一個人數月走不出洞穴,不禁懷疑白天永遠不會來,並把黑暗認作了影子一樣的尋常。
他從葑門出城,走到春倒雲壑園,一路上看著街上的影子由短變長,從清晰變模糊,影子漸漸暈開,染了天,蝕了地,經雙腿攀到人身上,烏塗了衣袍,遮擋了眉目,每個人由外及裏地沈默了,風也涼了,河水混沌得如同夢游。鳥從天與黑山的縫隙裏飛出來,如同墨點潑灑在昏黃的天上。空中的喧嘩掉落了,在路上變成車轍、腳印和零散的泥,等待著被風吹幹,作了塵再回到草叢和地縫裏。整整一天,他看著一切從汪洋到消融,像是看畫。有一只黃狗跑過來蹭他的腳,他抱了它一會,又放它回到畫裏。螞蚱跳上他的鞋,又跳回畫裏。他終於看到了這張畫,像一個站在水缸前的人看游著的魚,把每條魚的鱗片看得一清二楚,甚至能透過魚肚看到裏面的心肝肺葉。他本來也在畫上,有一個看畫的人把他從畫上撕下來,可是他的腳還連在畫絹上,他只能不停地看著這張畫。這讓他體會到自己的勢孤力薄,覺著遺憾了,遺憾自己永遠不能如過去那樣清白地混沌下去了,因為他比過去少了二尺腸子,那二尺腸子原是存著他所信奉的一切規矩的。
事情結束了。唯一有變化的是他,他少了二尺腸子。
惡貫滿盈的賀鵬濤死了,和沒死一個樣。一個月以來,碼頭上仍跑著原來那幫人,關門打狗的事情屢有發生,酒肆會館照樣在水寨的掌管中門庭若市,有人欺行霸市,各家商鋪的毛利還須上繳各路水匪。他在一個月裏認識了這種天高地厚,仿佛圈裏的每一只雞鴨都忽然有了以不變應萬變的宏偉氣度。然而,他畢竟少了那二尺腸子,他不能不檢討自己。在檢討中他就把沈輕拉過來訊,用他頭腦裏的夾板銅鍘把沈輕夾住鍘幾遍,再把他押到屬於他們二人的公堂上,質問他,你認識賀鵬濤嗎?你認識天下人嗎?你怎麽真的把他殺了呢?我作孽哉,是你假眉假眼地騙我汙了我的高潔!我也胡言亂語了好幾個月你怎不叫醒我呢!怨你,都麽娘怨你……就這樣,他一遍一遍地鍘著沈輕,並感到一種希望在極遠處如波光般地跳動閃亮。
這天之後,他離開醫館住回了衛家,兩天沒出家門,對門外的事情不理不問,也不去逮捕那些盯著他的吳江幫水匪。可是,蘇州城只與他一起茍且了兩日,兩天後的黎明,練濟時跨過衛家那一尺高的門檻,告訴他,望門橋東又發生了一起命案。
從衛府去案發之地,只需東走二裏。二人去往陶家的半路上,衛鍔問起兇手所用兵器,練濟時不肯多說,只在前方走路。衛鍔了解練濟時的老成,見了他的緘默和急切,便對案子好奇起來。快到陶家時,練濟時停下步子,不知跟哪個人恨恨地道:“誰成想這幫賊鸚鵡也要賊出個尊卑高下了,如今真要來比,卻叫貍貓犯難。‘處高四望尚有巍山在上’,那就是自己腳下的山頭還不夠高呢。”
共五個人死在子時。其中包括家主陶占江和他的一個叔伯兄弟。一捕快說,這五人當時正聚在跨院的花廳裏商量事情,兇手由正門闖入,將他們一齊殺害。
練濟時叫從巡捕房調來的四個防火役人守住兩道宅門,讓一班捕快去問陶家人知道些啥。那班人就去挨間敲了倒座、罩房的門。見主事的來了,一個胡子拉碴的老行人過來說:沒腳印,沒手印,沒有屬於兇手的一根頭發留在了此處。
陶占江的長生庫開在和令坊中。從七年前他開始做典當生意,便在臨近葑門的望門橋東置了這套宅院。房子中規中矩,於空中鳥瞰,好似方印方井。院子青石墁地,倒座坐南朝北,與正房對合,屋面上有四條排水天溝,雨水的落處是自家院內,取的是“九九歸一,來水先流自家門庭”的講究。這樣的房子通常正耳毗連,正三開間,左右兩間對開。正房三間包括餐室和堂屋,耳房作廚房、柴房、倉室。正房與兩側耳房連接處設樓梯。陶家這套宅院大的很,統共六套“一顆印”,分了兩進,中堂、餐室、花廳、軒房、祭訓堂都用院子正房充當,後院是起居處,前倒座給用人住,亦有一院造雞舍、牛棚,一院儲備舊物和糧油。如此一來,格局被打亂,由六處井組成的一套院,每一井院之間皆有墻,尤其他家還是高墻小窗,實心土坯墻,於是每井之間不通氣、不聞聲。
緊內的正院裏砌有一條十字甬路,路旁擺放盆栽的夾竹桃、廣玉蘭,這條路通往事發廳。事發前,他家的耳房裏住著客人,在出事的這天夜裏,卻沒有一個用人進出內院,陶占江的妻子、孩子、老娘和姨娘都說,沒聽到一點動靜。捕快們檢查了各處的柱子、踏跺、窗欞、扉扇,就連床底、櫃子、井壁井欄也搜了個遍,沒有任何發現。
不一會,練濟時又報告了更糟糕的情況:團頭驗了五具死屍,說這些人不是被同一兇手所害。
衙役走出耳房,手持矩繩量著地上的腳印,半晌又報:五個死者中的三個人是在死前不久走出了耳房。進廳後,他們就沒再出來。陶占江和他的叔伯弟弟事先等在廳中。照此情形來看,就可能是他二人喚醒了家中的三個客人,將他們招到廳中。但桌上沒擺茶器,說明他們是臨時有事商量,不是夜半去那廳裏閑聊。
衙役說沒找到兇手的腳印。
衛鍔便想到,是兇手或“兇手們”讓陶占江和他的叔伯弟弟把另外三個人喚進了廳。沒腳印也不能說明兇手就是陶家人,一些兇犯為了避免後患,會在作案後擦去自己的足跡。而他想不到兇手的後患是什麽。
捕役們不會無緣無故地抓人,如果抓人,不是因為此人有作案的理由,就是在案發地發現了緊要證據——人證或物證。有了證據,知道了兇手作案的理由,就算兇手沒有留下腳印,判官一樣可以把他押監候審。若反之,就算“他”留下了腳印,也沒人抓得住他。
那麽,這名兇手消除腳印,可能不是為了防範衙門中人掌握他的身材,而是要使其他什麽人發現不了他來過這裏。
衛鍔這般盤算著,走過甬路,進入事發的客廳,看見地上有四具屍體歪歪斜斜,一個人死在椅子上,維持著生前的坐姿。練濟時走出西南角上的院子,進門嘆了口氣,道:“一片柳葉都沒落。”
柳葉沒落,不能說明人沒來過。衛鍔心說,能殺死五個人的,也可能是一個兇手。能用不同的武器在他們身上留下傷痕,說明兇手是個職業殺手。這個人不是沈輕,沈輕從不在作案後消除他留在地上的腳印,不用不同的武器下手。這個兇手更為內斂。從五個人的傷痕上看,他不是特別殘暴,但他的出手有著不亞於沈輕的快速和生猛。
衛鍔走到廳室正中,立在一具趴著的屍體旁,從團頭手中接過一把鑷子,打開屍體後頸上線狀的創口。口子創角尖銳,創壁間無血肉橋連,出血不多,但深達死者頸椎。應是一把一尺長的小劍或飛鏢由此人後頸刺入,撬開椎縫;第二劍從正面直刺,斬斷了喉嚨和氣道。這個人離門口最近,兇手的一招出在他背後,卻未見得是出在他沒有防備時。地毯上有足跡,說明這個人臨死前退了一步,又轉過身欲奪門而出,是迫於兇手所制才停住腳步。
如果一個人已經制住另一個人,意欲將其殺害,他的刀應該是抹或者切,不該是刺。即便是刺,也不該刺兩下——先由後頸刺入,再由正面刺入——而這兩處傷口會使人以為,死者是被一前一後兩名兇手共同殺害。衛鍔認為,當時還有兩種可能:兇手的背後一刺是“制”,意在使這人停止奔逃;在逼問出一些事情以後,兇手才對這人下手。
團頭在旁道:“兇器不足一尺,短而纖薄,有雙利刃,能藏進袖子或背挎內,可能是鏢刀或劍。兇器撬啞門下第二節 椎骨,傷及內脈,這一處許是鏢傷,又有一劍由前部廉泉穴刺入,橫穿喉庭……如今未經家屬許,老夫不敢下剖刀,不知頸脈氣管有無重創,不知這兩刀是同時而至,還是有先有後。此人肋下瘢內血黃,必是已經死去三個時辰。老夫猜想,他是最後一個死在這花廳中的人,他離門口最近。”
衛鍔看著屍體脖子上凝固的血,道:“不是鏢,兇手的勁再大,鏢上也不會有這麽強的力。不是兇犯手持之物,無法傷到他的頸椎。”又問那團頭,“你為何說他是最後一個死去的人,這五人的死亡時間並無差異,他們可能是在一刻鐘內相繼死的……你的意思是不是說,他當時在逃?”
團頭道:“正是。這房中共有一夥五人,兇手下手再快,總免不了有一兩個人,見了其他幾位被害後逃向門口。”
衛鍔明白團頭的意思是,剩下的四個人都沒有留下“逃”的痕跡,他們沒來得及邁出逃跑的第一步,就死在了原處。害死他們的是一個老練的殺手。但眼下這般情形不僅證實了兇手很快,還昭示死者們曾有過強烈的驚愕。他們或是受到兇手的恐嚇,或是沒料到兇手會對他們下手,抑或兩者皆有。他們一時驚惶,亂了手腳,沒有及時逃走。
衛鍔檢查過第二具死屍,明白了團頭為何當這五人並非一人所殺。這人被拳頭擊中鳩尾穴,震痹心膽,即刻斃亡。殺他的是一個精通打穴的人。以往“打穴”這門技藝更像江湖訛傳,因為從未有人親眼見過一擊致命的打穴招式。那麽,這個人的死會不會是湊巧?
第三人死狀頗慘,脖子幾乎斷了一半。他身旁擱有一把兩尺多長的片子刀,刀身鐵鑄,刃薄背硬,但是不厚。目前不能肯定這把刀的主人是誰。此人的頸部被這把刀“硌”了一下,筋膜、骨頭、氣管、咽喉便斷了。骨頭凹陷折裂,皮下有少量出血,說明兇手這一式是砍,而非抹、剮、刺。衛鍔還發現這人的腕部有一塊瘀痕,小臂近肘部也有一塊,心想這應該是捶打、掐捏留下的。
如果兇手並非一人,殺第一人的兇手也是殺椅子上的人的兇手。第四個人坐在椅子上,右軟肋下挨了致命一擊。傷口也是一處刺創,微呈菱形,小卻致命,使得腹腔溢血,膽汁外流。死前他定然劇烈地痛了一會,前襟上還殘留著嘔沫。由於創擊猛烈,他很快就暈了過去。
團頭道:“此處乃人的軟肋,右肋弓亦為肝域,行中稱血囊,是死穴之一。兇器致肝破,造成血溢。老夫估量此人是先暈而後死,只有瞬間失血過多才能發生這種情形。”
衛鍔隨口問:“你說那個殺了他的人,是不是在動手之前就知道自己捅這一下的後果?如果他知道他會死,也知道他會立刻暈厥,你說他得殺過多少人了?”
團頭用衣袖擦擦胡須,道:“老夫不知。”
衛鍔嘆了口氣,把目光投向第五具屍體。
這個人死得匪夷所思,死因令人驚嘆,甚至發怵。他只是胸口挨了一拳,這一拳本不能要了他的命,因為人的胸腔中有若幹肋骨保護著要害臟器。兇手的拳頭折斷了他的肋,這根斷掉的肋骨以鋒利的斷尖刺穿了他的肺臟。
“他知道會這樣……”衛鍔道,“他知道。”說著,他看向了方幾後面的觀音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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