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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盧小娘子見諒,某鄉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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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第 41 章 “盧小娘子見諒,某鄉野……

他說得十分鄭重, 光看姿態便知是認真的。

但他應得太快,反倒是讓人難以置信。

不僅是盧閏閏,就連盧舉也頗為訝然, 說句實在話,易地而處,倘若自己是進士及第, 哪怕是四十的年紀中的進士,他怕是也不會入贅。

盧閏閏沒有立刻露出欣喜的神色, 她蹙了蹙眉, 慎重地問了一遍,“你……並非玩笑?”

“盧小娘子見諒,某鄉野出身, 不擅玩笑。”他道:“何況, 我也非良配。我雖得中進士, 卻家貧落拓, 母親因我生父兼祧兩房, 遭人構陷後郁郁而終。

“論家世……”

他自嘲一笑,微風吹動他束發的布巾, 尾端兩塊布逶迤飄動,倒顯出幾分淒清悲切的美,“只怕市井間隨意拽一小兒, 都勝過我無數。”

李進斂容,對著盧閏閏和盧舉依次拱手,誠懇開口,“盧小娘子於我有襄助之恩,我知盧家盡是高義之人,也便不掩長久來的盤算了。據實告之, 我深惡生父與他所兼祧的那家人,彼此交惡甚久,但一朝省試得中,他們便厚顏無恥地去信前來,意欲覆好。

“我娘屍骨仍埋於山間,冤屈未曾洗脫,若就此屈從言和,母親地下有靈,安能瞑目?於他人而言,入贅或許不甚如意,於我而言,卻是斬斷如跗骨之蛆的那家人最好的法子。若蒙盧小娘子與盧家諸位不棄,某願自薦。”

他這樣直白地將緣故說出來,確實叫人措手不及,但也真的足見誠意。

躲在柱子後面的陳媽媽已經沒忍住偷著拭淚了。

她本來就很喜歡李進,把人看做半只腳踏進盧家門的人,陳媽媽別的沒有,但有一樣,就是護短。雖然和李進的生父與其所兼祧的那家人不曾見過面,但陳媽媽想起他們來也是變了臉色,咬牙切齒,若非不好這時候冒出去,她必定是要上前告訴李進,且贅來盧家,那些個腌臜貨色要是敢上門騷擾,她非得挨個甩他們大嘴巴子。

他得礙於孝道不能動手,她可沒關系,定要打得這些挨千刀的畜生知道如何做人才是。

她陳媽媽這手勁,在雙榆巷也是出了名的。

捶起石蓮子,哼,等閑人比不得她!

陳媽媽已經在揚眉怒目地對如何教訓敢來叨擾的李家人而浮想聯翩了,與李進四目相對的盧閏閏卻要冷靜得多。

她雖心善,但並不傻。

聽完他所言,盧閏閏沈吟片刻,隨後,她輕輕一嘆,雖憐惜他的身世,卻還是極為理性地出聲問道:“恕我直言,你生父既想攀附你,如今你進士及第,又安能任由你入贅。你可有兄弟?倘若沒有,他兼祧他房,雖待你不好,怕也是舍不得名下唯一能承他香火的子息。”

既要又要,才是這種人的本質。

而婚事是要經過爹娘應允的,莫說入贅,娶妻亦如是。

若是違抗尊長者執意成婚,又未能走完所有婚娶儀式,卑幼當仗一百。

他在入贅前有不孝的行徑亦可被詬病,若遭參,貶官是必定的。

盧閏閏熟讀《宋刑統》,難免多一些顧慮,思忖得要更周到一些。

她所思慮的,李進亦思慮過,且有對策。

他這回卻稍微松了些神色,對著她淺笑,頗有些胸有成竹的從容姿態,“先前坊間傳言,我得罪了文相公,此事已傳回荊州。他們此刻恐怕巴不得與我恩斷義絕,過些時日,我會去信一封,言說以入贅換金,以獻賠禮,請他們簽下應允的文書,並希冀他們也寄來財物。”

盧閏閏詫異地望向他,不想他還挺有成算的,尤其是最後一句,無異乎是在提醒李家人他若是沒有入贅,那麽他們也脫不了幹系,他們怕自己受累,財物被惦記,只怕要急不可耐地送來文書。

“不知盧小娘子,可願允某的自薦。”他覆又鄭重地行禮,問了一遍,比上一回要熟練從容些,可若細細瞧去,他眼中仍是緊張期盼。

盧閏閏一時也不知該如何作答。

但其實,她心中天平已漸漸傾斜。

他身世雖有瑕,但算來反倒等同於無父無母,不必怕拿捏不好如何對待他家中人,只管同仇敵愾便是。

至於其它的,倒真的樣樣皆是上佳。

而窮一些,本就在盧閏閏招贅的意料之內。

“婚嫁之事,我豈敢自專?李郎君好生唐突,我爹尚在眼前,怎能問我呢?”她側過身,故意板下臉,但眼睛卻是彎著的,顯然並非生氣。

李進卻頓時手足無措,半點不見方才的從容籌謀,“我、某……是某唐突了,不敢求盧小娘子寬宥。”

他對著盧閏閏彎腰深深一拜,緊皺著眉,神色極為歉疚。只怕是真覺得他自己失禮了,愧疚難當。

盧閏閏驚奇地睜大眼,她算發現了,他對上自己,似乎,很是緊張。

以至於什麽都思量不得。

正如性子活潑外向的人總愛逗內斂的人一般,見到李進這樣一看她便緊張的人,盧閏閏也會生出些壞心眼。

卻不成想他會這樣緊張。

她無奈,只好再說得明白一些,“你方才所言,當問我爹才是。他與你我同在庭院中,你莫非看不見他?”

盧舉看兩人交談正看得有趣呢,原來小兒女之間是如此說話的。

一個緊張怕唐突,一個笑語嫣然愛逗人。

只是他與賢娘就不這般。

但盧舉可不覺得有何不好,這才是穩重之人該有的模樣!

而且賢娘雖不常理會他的殷勤,可她總是事事心有成算,與他的關懷不在言語上罷了。想起譚賢娘,盧舉也不免癡笑起來。

直到忽然被點,他立刻咳了兩聲,摸了摸並不存在的胡須,學著上官穩重肅穆的模樣,“正是,你莫非瞧不見我?”

李進當即一拜,“學生不敢。”

盧舉這時候倒是比李進腦子轉得快,他一手背在身後,頗有長輩風範,“你再問問方才所言,你要自薦什麽?”

離了盧閏閏,對上盧舉時,李進的聰明敏銳又似乎回到了身上,他迅速意識到這裏面的含義。

他維持著剛才傾身而拜的姿勢,懇切問道“盧家若招贅,某願自薦,不知先生意下如何?”

盧舉知道這事差不多是要定下來了,譚賢娘和陳媽媽見了李進都覺得很滿意,他望向盧閏閏,見她悄悄頷首,顯然盧閏閏也願意,於是他上前兩步,雙手扶起李進,笑呵呵道:“這正是天送良緣。”

聽聞此言,剛被扶起的李進,果斷又是一拜,聲稍高一些,“拜見丈人!”

雖然丈人也可稱呼年紀大的長者,但同樣可以用來稱呼岳丈。

盧舉聽得一楞,沒想到他這樣著急,前腳提後腳就改口,但真要計較的話,又不算失禮。

盧舉不由失笑,他虛虛指著李進,“你啊,你啊,哪有這樣急的。”

可實際上盧舉高興得很呢,他比李進要更急。後日就是唱名了,若不快點定下來,他怕被別人搶先。

而陳媽媽在柱子後面按捺已久,眼見總算是可以定下來了,她步下生風地走到盧閏閏邊上,冒出來的時候還不忘和李進頷首示意,那嘴笑得快咧到耳後根了,眸光真就一刻不離李進,喜愛溢於言表。

但她也沒忘了正事,到了盧閏閏邊上以後,在盧閏閏耳邊輕聲道:“咱們光憑嘴上把事情定下還不成,先把禮數給走了。”

陳媽媽囑咐了盧閏閏好一段話。

待盧閏閏與幾人告辭後,陳媽媽引著兩人回去吃席面,只道是都備好了。

許是事情已經口頭定下,陳媽媽對李進那是不加掩飾的偏愛。

旁的不說,待到上羹湯時,每人跟前都是單獨的一碗,瞧不出端倪。

可是李進用勺子正舀起雞肉呢,卻發現底下似乎有什麽鋪得滿滿的,他翻了翻,鋪的全是去了殼的鰒魚,這一碗裏足有五個。

李進在鄉飲時見過,此物昂貴,鄉飲上是切做幾塊做羹湯的,只有州郡官員的碗裏才有完整的鰒魚。

今日吃席面的人說多不多,可也有八九人,每人皆有五個鰒魚嗎?

他擡起頭,不著痕跡地環顧周圍,卻見他們已然喝得正香,但沒有一個人吃著鰒魚。

就連坐在李進邊上的盧舉,他的碗裏除了雞肉與藥材外,也是再無其他。

也就是說,只有他碗裏有鰒魚,甚至這般多。

在李進疑惑的時候,陳媽媽又來上菜了,這回是山煮羊,本來應該從靠近門邊的位置上菜,但陳媽媽驚呼一聲,“哎呀,這邊怎麽放滿了?無妨無妨,我擺到那去。”

說罷,她就步履生風地走到李進邊上,上好的山煮羊就這麽放到了李進跟前。

陳媽媽趁著上菜的間隙,還悄聲道:“多吃些 ,今兒的羊肉極好。”

這下,李進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那鰒魚想來也是陳媽媽的偏愛了。

他並不貪享口腹之欲,卻還是忍不住悄然展眉,嘴角上揚。

他難得露出這樣明顯的笑顏,低頭吃起了陳媽媽藏於他碗中的鰒魚。

一旁的盧舉還沒察覺到什麽不對,吃得陶醉不已,就差一邊吃一邊拊掌稱善。他轉頭看見李進似乎也在高興,於是問道:“好吃吧?莫說我娘子,便是陳媽媽的手藝也不輸外頭的許多食肆,在吃上我從不妄言。”

盧舉拍了拍李進的肩,用著岳丈的口吻道:“你啊,若是進了我家門,旁的不說,口福定是有的。”

譚賢娘的手在桌下輕輕掐了掐盧舉的腿,給他使了個眼色,示意周圍都是客人,不許失禮。

盧舉訕笑著收手,忙不疊給譚賢娘夾起菜。

李進望著他們夫妻的相處,還有宴席間的熱鬧,不由面露艷羨。

好在,他將要入盧家的門。

此間和樂,他亦為其中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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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今天還是分成兩章發,另一章晚上十二點前更。

1、文中說不遵從尊長,卑幼在外自行娶妻要杖一百,實際上並不是全都要杖一百。而是子孫在外面和人家定親,如果婚禮儀式已經完成,“婚如法”,意思是這樁婚事要依從法律,是被承認的,如果婚禮儀式沒有完成,但是你定親了,長輩過來阻止,你不聽,才要杖一百。所以如果不幸穿越到宋代,想要不經過長輩就成婚,記得要速戰速決完成婚禮儀式。

而今天這裏的情節,是因為作者咕原本參考了《宋代女性法律地位研究》,裏面有一段“法律吸收禮教的精神,對違背尊長意志而成立婚姻的情況,子孫杖一百,並撤銷婚姻”,然後今天我查了一下書裏這段標註引用的《宋刑統·戶婚》“和娶人妻條”,發現“和娶人妻條”壓根和這個沒關系,是關於娶他人妻子的為妻和為妾的處罰。所以我當初章綱上設置了男主得罪文相公的謠言,就是為了讓男主父母害怕,主動簽文書,應允男主入贅,但今天一查證有點措手不及。

好在宋代婚娶需要媒妁程序的,如果沒有,會遭到社會層面的道德鄙夷。所以設定這裏之所以問男主要如何解決他父親不應允的事,是有兩個緣故。

第一,按照正常的成婚程序,要比較長的時間,中間如果男主的父親前來,會是很大的變故,只能依從法律不成婚,或者男主杖一百。

第二,如果男主的父親出來鬧,說男主不遵從他的意見就擅自成婚,這件行為本身是種不孝。(而若是他寫了文書應允,這裏的不孝就不成立,至於之後不孝,是因為他已經入贅女方家,對原本的家庭沒有孝順的義務)

“諸卑幼在外,尊長後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從尊長,違者杖一百。謂祖父母父母及伯叔父母姑兄姊。”——《宋刑統·戶律婚》

“和娶人妻及嫁之者,各徒二年,妾減二等,各離之。即夫自嫁者亦同,仍兩離之 。”——《宋刑統·戶婚》“和娶人妻條”

2、然後前文有一個錯誤,就是進士及第這種身份實際上是殿試結束以後,經皇帝唱名賜下的。由皇帝宣讀登第舉子的名字,皇帝讀到誰的名字,軍頭司衛士便會站在庭下齊聲傳呼,士人應答,被稱為“唱名賜第”。也就是說,經過這道程序,男主才能說自己是進士及第。文裏就當是私設了,希望大家不要被作者咕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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