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定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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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昏定省
思量之下,小鐘決定上交手機。
手機的用處太多,每天上下學通勤、順路買點東西都離不開,讓她放家裏不帶出來,她實在是做不到。
而在學校裏,日程太緊,沒有拿出手機的空隙,幾乎用不到,放去他那也無所謂。上交就上交唄。
當然,小鐘一開始也想過,最好的辦法應該是陽奉陰違,對他說沒帶手機,實則偷偷放包裏,不被發現就好。
但如此簡單、直白又完全契合小鐘那小腦瓜的主意,他會猜不到嗎?
小鐘才不這樣做。相反,她很積極地去他那早晚“刷臉”,交手機,取手機。
換位思考,替她保管手機,對大鐘也是額外的負擔。事項落地以後,小鐘更是發現這比預想中辛苦得多。
學生七點半到校早讀,八點整上第一節課。教師如果沒有早課,不值班,上班的打卡時間在八點半到九點之間。現在因為小鐘的事,他每天八點以前就得到校。
這是他能做到的極限。要他像學生一樣七點半到,是絕無可能的。畢竟是三十歲的脆皮老男人,沒法像十幾歲的小年輕人抗造。
下班時間也相應地延後了。大鐘每周夜間要上兩大節競賽課,七點半結束,正好那兩天他值班,會在辦公室留到八點半。其他天五點左右就可以走人。學生下晚修則是九點。他不會在自己下班時提早將手機還給小鐘,而是每天陪她留到晚修結束。
小鐘相信先堅持不下去一定是他。
一成不變的日子也算有了微薄的盼頭——等他投降。
他比她想的更持久,一周過去,每日的“晨昏定省”仍在繼續。他非但絲毫沒有厭倦之意,反而習以為常,大有將此事當成傳統長久固定下來的跡象。
雖然小鐘不願主動找他,但是他自己要找來,就另當別論了。
不見白不見。
也只有見面,單純的、字面意思的“見面”。
大鐘幾乎不跟她講話,偶有兩句聊勝於無的寒暄,“你來了”,或是“給你”,僅限於此。有時晚上過去,他會餵她吃水果。他以為她喜歡吃石榴,但其實沒有。葡萄,她喜歡葡萄。但是本地產的陽光玫瑰已漸漸下市了。
她以為他會趁每日的見面,多少問兩句她的近況——學習怎樣,和同學相處的怎樣,還會不會生出逃學的念頭,又或是,那件事考慮的怎樣,她是不是依舊迷茫,想找他聊聊——但是什麽都沒有,連勸慰她繼續努力、告誡她不要偷懶的話也沒有。
他只是平靜地收下手機,又還給她。
那感覺像什麽呢?
每天她都會提前準備好想說的話:今天的感受,昨天的夢,新讀的書,新的笑話。從漫無目的變成修剪好的花枝,裝進小匣,捧去他面前,但他從未打開看過一眼。
或許方法不對?
他不給機會,就制造機會。
幹脆直接揪著他一股腦講出來,講個痛快——大概不行。如果他只是很冷淡地“嗯”,點頭,不發表意見,她立刻會洩氣地想要跑走,假裝剛才只是一場沖動、事故,沒發生過。
考慮很久,她想出折中的辦法,寫信。既可以將想講的話全部講完,不再憋著,又不必擔心他不想聽,讓他自己決定看或不看。
真正動筆來寫,卻實在不容易。
你,我,因為你所以我,滿篇的你你我我,似乎就是日常講的大白話寫成文字,耳朵聽來察覺不出的潦草被筆尖放大,變成拿不出手的樣子。她需要一種更婉轉的語言,譬如日語,她可以稱呼他為“某某桑”。
“桑(さん)”這個後綴就恰如其分,有年下對年上的尊敬,又不會太過疏遠。不分性別的稱呼也多出幾分暧昧的柔軟,聽起來像“男姐姐”,但不是說人很男或很女。他在她心裏就是那樣。
問題是小鐘還不知道他的全名叫什麽。真想知道的話,考古一下布告欄就行,但那樣偷偷去看,好像太沒有儀式感。她在等一個更巧妙的機會,就像把好菜留到最後一口。
於是決定擡頭寫:
“貓貓老師鈞鑒”
正文的內容是第三人稱:
學習很辛苦,但她現在覺得每天被做不完的事情填滿,忘記去懷疑它們的意義,生活反而更踏實。蘇格拉底說,未經審視的生活不值得過。但人若審視得太多,豈不是註定惶惶不可終日?她或許知道那種感覺。
她還記得他用了一個詞語,“幸福”。這大概是一種停留在未經審視的情緒,她想。去年讀《安娜·卡列尼娜》,讀得混混沌沌,記不住人名,故事也不太分明,但只記得裏面的人總在講論“幸福”一事。“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卻各有各的不幸。”對於小說家,萬般差異、風景各殊的不幸是不是遠比無聊的幸福更迷人?托爾斯泰的書就像冰天雪地裏長出的魔法,雪山裏的冰美人也會喜歡那份光芒普照卻透著寒氣的富麗堂皇嗎?
落款——本來她覺得沒什麽好落的,沒必要鄭重其事地書上大名,也不是不知道是她。但結束在這裏,好像有種有始無終、空蕩蕩的感覺,就在落款的位置畫了一個小狗態的自己。
只是很短的話,不到三分鐘就能讀完,但她寫得磕磕絆絆。先是在手機便簽上,寫完又刪改,去除不必要的口語,字跡工整地謄抄下來——不小心用了隨手撕來的草稿紙,只好偷來敬亭的玫瑰香水稍作偽裝。自由之水,這個名字好。
一連熬了好幾個夜,她才真正忙完這件事,將心情完整裝進信封,蓋上火漆印章。本來一早過去就可以交給他,但她怕晚上的見面因此變得尷尬,猶豫到晚上才給。明天也可能尷尬,但是明天的尷尬就管不著了。
在拿回手機的同時,她默默將信擺在桌上。
按他含蓄的性格,應該也會不動聲色地收下。
然而,她的手指才離開信封,他就將信接過,端在手裏問:“給我的嗎?”
不是給你,難道是拜神仙?
小鐘低著頭,講話也不敢大聲,只微微地“嗯”了一下。
好像哪裏不太對。
她隨直覺擡起頭,正好捕捉他眼底一閃而過的得意。
這是故意問的。他在吃她的豆腐,想看她害羞。
你是高中男生嗎?收到女生給的信就偷著樂,還不是情書——對啊,又不是情書,那有什麽不好意思?
雖然信的內容比情書還怪。
夜裏,她夢到第二天大鐘跟她說:你以後不用來了。
為什麽?
真正的第二天,小鐘惴惴不安地跑到辦公室,抓耳撓腮想知道答案,一直等到臨近上課,他沒有來。
隔壁班的數學老師去上課前提醒小鐘,鐘老師今天一上午都沒課,他可能會很晚來。
不是說上班要打卡嗎?
那位老師卻拂著課本笑說,他打不打卡無所謂的。
小鐘直覺是有事發生了。
最近查紀律嚴,小鐘沒敢直接發消息問他,也怕他收到消息不開心。
約莫十點半左右,去上體育課前,她放心不下,又摸到辦公室悄咪咪看了一次。
人不在,但是手提電腦在。來學校了。
桌子中央還放著本眼熟的筆記,經常看他放在手邊。
小鐘無意瞄見攤開的一頁,寫的都是今日的待辦事項,上課時間和對應的授課內容,習題分析。應該可以定性為手賬。
絕大部分內容關於工作,但不全是。
比如這頁最頂上的一條,寫了兩個字,“道歉”。
她想她知道是什麽意思。
既然可以在人離開時不避諱地翻開,應該沒有太私密的內容。
小鐘鬼使神差地將筆記本翻到第一頁,看到令人意外的第一行字,一切的開端:
奇怪的小孩。
下一行似乎想補充什麽,才開頭又劃掉,看不清。
再下一行,變成了一個“她”。
往下空出一段,又是井然有序的工作內容,授課的工作,再是代理班主任的工作。班主任零零碎碎的瑣事很多,一件件要記到第二頁,她沒有耐心細看,直接就看到最後一行:
不管怎麽說,班上少了人。
小鐘將筆記翻回原處,心情久久不能平靜。
你那麽聰明,不是一早就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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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之下,小鐘決定上交手機。
手機的用處太多,每天上下學通勤、順路買點東西都離不開,讓她放家裏不帶出來,她實在是做不到。
而在學校裏,日程太緊,沒有拿出手機的空隙,幾乎用不到,放去他那也無所謂。上交就上交唄。
當然,小鐘一開始也想過,最好的辦法應該是陽奉陰違,對他說沒帶手機,實則偷偷放包裏,不被發現就好。
但如此簡單、直白又完全契合小鐘那小腦瓜的主意,他會猜不到嗎?
小鐘才不這樣做。相反,她很積極地去他那早晚“刷臉”,交手機,取手機。
換位思考,替她保管手機,對大鐘也是額外的負擔。事項落地以後,小鐘更是發現這比預想中辛苦得多。
學生七點半到校早讀,八點整上第一節課。教師如果沒有早課,不值班,上班的打卡時間在八點半到九點之間。現在因為小鐘的事,他每天八點以前就得到校。
這是他能做到的極限。要他像學生一樣七點半到,是絕無可能的。畢竟是三十歲的脆皮老男人,沒法像十幾歲的小年輕人抗造。
下班時間也相應地延後了。大鐘每周夜間要上兩大節競賽課,七點半結束,正好那兩天他值班,會在辦公室留到八點半。其他天五點左右就可以走人。學生下晚修則是九點。他不會在自己下班時提早將手機還給小鐘,而是每天陪她留到晚修結束。
小鐘相信先堅持不下去一定是他。
一成不變的日子也算有了微薄的盼頭——等他投降。
他比她想的更持久,一周過去,每日的“晨昏定省”仍在繼續。他非但絲毫沒有厭倦之意,反而習以為常,大有將此事當成傳統長久固定下來的跡象。
雖然小鐘不願主動找他,但是他自己要找來,就另當別論了。
不見白不見。
也只有見面,單純的、字面意思的“見面”。
大鐘幾乎不跟她講話,偶有兩句聊勝於無的寒暄,“你來了”,或是“給你”,僅限於此。有時晚上過去,他會餵她吃水果。他以為她喜歡吃石榴,但其實沒有。葡萄,她喜歡葡萄。但是本地產的陽光玫瑰已漸漸下市了。
她以為他會趁每日的見面,多少問兩句她的近況——學習怎樣,和同學相處的怎樣,還會不會生出逃學的念頭,又或是,那件事考慮的怎樣,她是不是依舊迷茫,想找他聊聊——但是什麽都沒有,連勸慰她繼續努力、告誡她不要偷懶的話也沒有。
他只是平靜地收下手機,又還給她。
那感覺像什麽呢?
每天她都會提前準備好想說的話:今天的感受,昨天的夢,新讀的書,新的笑話。從漫無目的變成修剪好的花枝,裝進小匣,捧去他面前,但他從未打開看過一眼。
或許方法不對?
他不給機會,就制造機會。
幹脆直接揪著他一股腦講出來,講個痛快——大概不行。如果他只是很冷淡地“嗯”,點頭,不發表意見,她立刻會洩氣地想要跑走,假裝剛才只是一場沖動、事故,沒發生過。
考慮很久,她想出折中的辦法,寫信。既可以將想講的話全部講完,不再憋著,又不必擔心他不想聽,讓他自己決定看或不看。
真正動筆來寫,卻實在不容易。
你,我,因為你所以我,滿篇的你你我我,似乎就是日常講的大白話寫成文字,耳朵聽來察覺不出的潦草被筆尖放大,變成拿不出手的樣子。她需要一種更婉轉的語言,譬如日語,她可以稱呼他為“某某桑”。
“桑(さん)”這個後綴就恰如其分,有年下對年上的尊敬,又不會太過疏遠。不分性別的稱呼也多出幾分暧昧的柔軟,聽起來像“男姐姐”,但不是說人很男或很女。他在她心裏就是那樣。
問題是小鐘還不知道他的全名叫什麽。真想知道的話,考古一下布告欄就行,但那樣偷偷去看,好像太沒有儀式感。她在等一個更巧妙的機會,就像把好菜留到最後一口。
於是決定擡頭寫:
“貓貓老師鈞鑒”
正文的內容是第三人稱:
學習很辛苦,但她現在覺得每天被做不完的事情填滿,忘記去懷疑它們的意義,生活反而更踏實。蘇格拉底說,未經審視的生活不值得過。但人若審視得太多,豈不是註定惶惶不可終日?她或許知道那種感覺。
她還記得他用了一個詞語,“幸福”。這大概是一種停留在未經審視的情緒,她想。去年讀《安娜·卡列尼娜》,讀得混混沌沌,記不住人名,故事也不太分明,但只記得裏面的人總在講論“幸福”一事。“幸福的家庭千篇一律,不幸卻各有各的不幸。”對於小說家,萬般差異、風景各殊的不幸是不是遠比無聊的幸福更迷人?托爾斯泰的書就像冰天雪地裏長出的魔法,雪山裏的冰美人也會喜歡那份光芒普照卻透著寒氣的富麗堂皇嗎?
落款——本來她覺得沒什麽好落的,沒必要鄭重其事地書上大名,也不是不知道是她。但結束在這裏,好像有種有始無終、空蕩蕩的感覺,就在落款的位置畫了一個小狗態的自己。
只是很短的話,不到三分鐘就能讀完,但她寫得磕磕絆絆。先是在手機便簽上,寫完又刪改,去除不必要的口語,字跡工整地謄抄下來——不小心用了隨手撕來的草稿紙,只好偷來敬亭的玫瑰香水稍作偽裝。自由之水,這個名字好。
一連熬了好幾個夜,她才真正忙完這件事,將心情完整裝進信封,蓋上火漆印章。本來一早過去就可以交給他,但她怕晚上的見面因此變得尷尬,猶豫到晚上才給。明天也可能尷尬,但是明天的尷尬就管不著了。
在拿回手機的同時,她默默將信擺在桌上。
按他含蓄的性格,應該也會不動聲色地收下。
然而,她的手指才離開信封,他就將信接過,端在手裏問:“給我的嗎?”
不是給你,難道是拜神仙?
小鐘低著頭,講話也不敢大聲,只微微地“嗯”了一下。
好像哪裏不太對。
她隨直覺擡起頭,正好捕捉他眼底一閃而過的得意。
這是故意問的。他在吃她的豆腐,想看她害羞。
你是高中男生嗎?收到女生給的信就偷著樂,還不是情書——對啊,又不是情書,那有什麽不好意思?
雖然信的內容比情書還怪。
夜裏,她夢到第二天大鐘跟她說:你以後不用來了。
為什麽?
真正的第二天,小鐘惴惴不安地跑到辦公室,抓耳撓腮想知道答案,一直等到臨近上課,他沒有來。
隔壁班的數學老師去上課前提醒小鐘,鐘老師今天一上午都沒課,他可能會很晚來。
不是說上班要打卡嗎?
那位老師卻拂著課本笑說,他打不打卡無所謂的。
小鐘直覺是有事發生了。
最近查紀律嚴,小鐘沒敢直接發消息問他,也怕他收到消息不開心。
約莫十點半左右,去上體育課前,她放心不下,又摸到辦公室悄咪咪看了一次。
人不在,但是手提電腦在。來學校了。
桌子中央還放著本眼熟的筆記,經常看他放在手邊。
小鐘無意瞄見攤開的一頁,寫的都是今日的待辦事項,上課時間和對應的授課內容,習題分析。應該可以定性為手賬。
絕大部分內容關於工作,但不全是。
比如這頁最頂上的一條,寫了兩個字,“道歉”。
她想她知道是什麽意思。
既然可以在人離開時不避諱地翻開,應該沒有太私密的內容。
小鐘鬼使神差地將筆記本翻到第一頁,看到令人意外的第一行字,一切的開端:
奇怪的小孩。
下一行似乎想補充什麽,才開頭又劃掉,看不清。
再下一行,變成了一個“她”。
往下空出一段,又是井然有序的工作內容,授課的工作,再是代理班主任的工作。班主任零零碎碎的瑣事很多,一件件要記到第二頁,她沒有耐心細看,直接就看到最後一行:
不管怎麽說,班上少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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