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草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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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草稿(1)
那是一個深夜。
荒寂淒涼的別墅裏,男人癱靠在床尾,借助窗外的月光,翻看那親筆草稿。
淚打在秀娟潔整的字跡上,暈染出波動的黑墨。
【
克己覆禮的姑娘,此生唯一的不計後果,就是允許自己愛上他。
因此她時常在想,自己是幸運還是不幸運。
老天收走了她的爸爸媽媽,又給了她另一個家。
初遇那個傻小子時,她穿著一身公主裙,被爸爸抱去沈家。爸爸說他有公務在身,以後沈宅就是她第二個家。
“要乖一點,要聽幹爸幹媽的話,不能給人家添麻煩,等下次休假,爸爸就帶你去游樂園。”
住在沈家的第一晚,她有點緊張,有點拘束,雖然這不是她第一次來。
那臭小子總喜歡湊她身邊,戳戳她的臉蛋,捏捏她的小手,趁幹爸幹媽不在時說,“珍珍老婆,以後我娶你呀。”
那時幹媽聽到了會笑不攏嘴,“你想要娶珍珍妹妹呀,那你可得少調皮搗蛋好好學習,人家珍珍很聰明的,小心她看不上你。”
然後第二個月,全班倒數的小混子考了年級第一。
也不知他是從哪部電視劇裏學來的,趁她睡覺把從文具店買的芭比塑料戒指戴她手上,照腦門親一口,“珍珍老婆,我以後絕對能有大出息,等我掙錢養你呀。”
結果被幹爸抓了個正著,薅著後脖領拎出去好一頓削。
那時,幹媽說她是福星,把她那混世魔王的兒子越帶越好。
當時,她也以為。
父親帶她去過一次游樂園,卻再沒去過第二次。大家說他光榮的犧牲在戰場上,為國捐軀,是個大英雄。
那時的她知道英雄是什麽,卻不知死亡為何。
從小到大,人人讚她漂亮,遺傳她早逝的媽媽,天生大美女胚子。
可這副容貌,她卻不想要。
記不清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身邊總有用那種眼神看她的男生,同歲的,大一點的,或者更大。
他們說她爸媽都死了,寄養在別人家,只要不把事鬧大,欺負欺負沒什麽。
不能給幹爸幹媽添亂,不能讓他們為難,所以她只能在沒人的時候,躲在幹爸做的樹屋裏偷偷的哭。
然後,被傻小子抓到了……
第二天,那群男生就被司尉自封的京城f4打了。
辦公室裏,幹爸幹媽對著一群家長鞠躬賠禮,臉上還帶著傷的傻小子偷摸沖她飛了個眼。
那晚,他伏在睡著的她耳邊,捏捏她手說,“珍珍別害怕,以後誰再敢欺負你,小爺就打的他滿地找牙。”
傻小子不知道的是,她不怕被欺負,她只是怕給這個家添亂。
鄭耀宗從小就混蛋,學校裏的女生都怕他,可他家裏勢力大,老師和校長永遠都睜只眼閉只眼。
他欺負捉弄她已經不是一次兩次。
那天她去找漫漫玩,被他碰上,拖進荒無人煙的樹林裏。
他撕她的衣服,摸她的臉,脖子,腿,她不知道他在幹什麽,卻知道那就是欺負和傷害。
可她反抗不過,反而讓他越來越興奮,無意間踢到襠部,陣痛刺激的鄭耀宗更加瘋狂。
是那傻小子突然出現,一拳把人打倒。
那時的他十歲,也許比她懂得更多些,所以看到她被撕爛衣服,滿臉淚水無助的躺在那,他的眼裏全是憤怒。
脫下自己的衣服,蓋在她的身上,把人抱到懷裏,揉揉奶香的小腦瓜,特溫柔的,“沒事的珍珍,別怕,他馬上就死了。”
緩過來的鄭耀宗抄起石頭往他頭上砸,那血滴到她的手上,嚇得她立馬起身去護他。
他卻跟沒事人一樣,摘掉帽子戴在她的頭上,壓低帽檐,揉揉她的臉,“別看,乖乖在這等我。”
可她還是看了,看著他轉眼露出嗜血的狠厲,幾步沖過去,三兩拳把人打倒在地。
他騎在鄭耀宗身上,一拳又一拳,生猛的,血腥的,把人打的面目全非,無力反抗,嘴吐鮮血,直至徹底昏死。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這一面的他,才明白,原來,這才是真正的沈京肆。
幹媽說她是福星,她原先也以為。
直到那天,鄭家人來討說法,混亂中幹媽被扇了一巴掌。她好自責,好心疼,可始終把她護在身後的幹媽卻不這麽覺得。
把人趕走後,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對著躲在房間偷抹眼淚的她說,“寶貝,沒事的兒,一點都不疼,等你幹爸回來,他會給幹媽報仇的。”
幹爸回來了,鄭母道了歉,可沈京肆也被幹爸抽了幾十鞭,還要把他送去國外,再不許回來。
她求過,哭過,沒有用,只好爬到樓頂,把鄭耀宗做的那些事全部喊出來。
可沒用,沒人信,鄭母說她小小年紀心思不正,勾引不成反潑臟水。
沈京肆還是被送走了,走的那天他甚至還在發高燒,看不到她哭的幾乎看不清路的眼,瘦到吃點東西就想吐的身體。
那五年,她好幾次背著家裏,用自己偷偷發表小說掙得錢去美國見他。
他好像有點變了,高了,帥氣了,走到哪都是焦點。
可又好像沒變,因為只要是在她面前,他永遠都是那個陽光,純粹,有點心眼又不多的傻男孩。
可她卻變了,變得更安靜,更穩重,不會再任由他牽手,擁抱,也只敢在“熟睡”時,任他親吻。
所以她說:
「她喜歡了那個護她愛她的男孩十幾年,卻只敢用假睡的名義放縱內心的眷戀,因為她知道自己不是沈家兒媳的最佳人選。」
幾年後,他回來了,一米八幾的他在一眾同齡人中高大偉岸,拳頭更硬,爪牙更尖。
沒人不知道,路家孤女是沈家太子爺的掌中寶,人人覬覦她,卻不再敢動她,因為被廢了一顆睪丸差點歸西的鄭耀宗是最好的前例。
司尉說過,找不到沈京肆的時候就去找路珍予,以她為圓心,直徑不出十米,必有舔狗出沒的痕跡。
誰都知道沈京肆喜歡路珍予,卻不知,
「在那個溫馨的家裏生活了20年,沒人知道她海鮮過敏,連她自己都快忘記。到底是誰喜歡吃鹽焗蝦。不是她是他,可她喜歡他。」
而徹底認同“路珍予就是個天煞孤星”這句話,是她23歲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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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深夜。
荒寂淒涼的別墅裏,男人癱靠在床尾,借助窗外的月光,翻看那親筆草稿。
淚打在秀娟潔整的字跡上,暈染出波動的黑墨。
【
克己覆禮的姑娘,此生唯一的不計後果,就是允許自己愛上他。
因此她時常在想,自己是幸運還是不幸運。
老天收走了她的爸爸媽媽,又給了她另一個家。
初遇那個傻小子時,她穿著一身公主裙,被爸爸抱去沈家。爸爸說他有公務在身,以後沈宅就是她第二個家。
“要乖一點,要聽幹爸幹媽的話,不能給人家添麻煩,等下次休假,爸爸就帶你去游樂園。”
住在沈家的第一晚,她有點緊張,有點拘束,雖然這不是她第一次來。
那臭小子總喜歡湊她身邊,戳戳她的臉蛋,捏捏她的小手,趁幹爸幹媽不在時說,“珍珍老婆,以後我娶你呀。”
那時幹媽聽到了會笑不攏嘴,“你想要娶珍珍妹妹呀,那你可得少調皮搗蛋好好學習,人家珍珍很聰明的,小心她看不上你。”
然後第二個月,全班倒數的小混子考了年級第一。
也不知他是從哪部電視劇裏學來的,趁她睡覺把從文具店買的芭比塑料戒指戴她手上,照腦門親一口,“珍珍老婆,我以後絕對能有大出息,等我掙錢養你呀。”
結果被幹爸抓了個正著,薅著後脖領拎出去好一頓削。
那時,幹媽說她是福星,把她那混世魔王的兒子越帶越好。
當時,她也以為。
父親帶她去過一次游樂園,卻再沒去過第二次。大家說他光榮的犧牲在戰場上,為國捐軀,是個大英雄。
那時的她知道英雄是什麽,卻不知死亡為何。
從小到大,人人讚她漂亮,遺傳她早逝的媽媽,天生大美女胚子。
可這副容貌,她卻不想要。
記不清是從什麽時候開始,身邊總有用那種眼神看她的男生,同歲的,大一點的,或者更大。
他們說她爸媽都死了,寄養在別人家,只要不把事鬧大,欺負欺負沒什麽。
不能給幹爸幹媽添亂,不能讓他們為難,所以她只能在沒人的時候,躲在幹爸做的樹屋裏偷偷的哭。
然後,被傻小子抓到了……
第二天,那群男生就被司尉自封的京城f4打了。
辦公室裏,幹爸幹媽對著一群家長鞠躬賠禮,臉上還帶著傷的傻小子偷摸沖她飛了個眼。
那晚,他伏在睡著的她耳邊,捏捏她手說,“珍珍別害怕,以後誰再敢欺負你,小爺就打的他滿地找牙。”
傻小子不知道的是,她不怕被欺負,她只是怕給這個家添亂。
鄭耀宗從小就混蛋,學校裏的女生都怕他,可他家裏勢力大,老師和校長永遠都睜只眼閉只眼。
他欺負捉弄她已經不是一次兩次。
那天她去找漫漫玩,被他碰上,拖進荒無人煙的樹林裏。
他撕她的衣服,摸她的臉,脖子,腿,她不知道他在幹什麽,卻知道那就是欺負和傷害。
可她反抗不過,反而讓他越來越興奮,無意間踢到襠部,陣痛刺激的鄭耀宗更加瘋狂。
是那傻小子突然出現,一拳把人打倒。
那時的他十歲,也許比她懂得更多些,所以看到她被撕爛衣服,滿臉淚水無助的躺在那,他的眼裏全是憤怒。
脫下自己的衣服,蓋在她的身上,把人抱到懷裏,揉揉奶香的小腦瓜,特溫柔的,“沒事的珍珍,別怕,他馬上就死了。”
緩過來的鄭耀宗抄起石頭往他頭上砸,那血滴到她的手上,嚇得她立馬起身去護他。
他卻跟沒事人一樣,摘掉帽子戴在她的頭上,壓低帽檐,揉揉她的臉,“別看,乖乖在這等我。”
可她還是看了,看著他轉眼露出嗜血的狠厲,幾步沖過去,三兩拳把人打倒在地。
他騎在鄭耀宗身上,一拳又一拳,生猛的,血腥的,把人打的面目全非,無力反抗,嘴吐鮮血,直至徹底昏死。
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這一面的他,才明白,原來,這才是真正的沈京肆。
幹媽說她是福星,她原先也以為。
直到那天,鄭家人來討說法,混亂中幹媽被扇了一巴掌。她好自責,好心疼,可始終把她護在身後的幹媽卻不這麽覺得。
把人趕走後,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對著躲在房間偷抹眼淚的她說,“寶貝,沒事的兒,一點都不疼,等你幹爸回來,他會給幹媽報仇的。”
幹爸回來了,鄭母道了歉,可沈京肆也被幹爸抽了幾十鞭,還要把他送去國外,再不許回來。
她求過,哭過,沒有用,只好爬到樓頂,把鄭耀宗做的那些事全部喊出來。
可沒用,沒人信,鄭母說她小小年紀心思不正,勾引不成反潑臟水。
沈京肆還是被送走了,走的那天他甚至還在發高燒,看不到她哭的幾乎看不清路的眼,瘦到吃點東西就想吐的身體。
那五年,她好幾次背著家裏,用自己偷偷發表小說掙得錢去美國見他。
他好像有點變了,高了,帥氣了,走到哪都是焦點。
可又好像沒變,因為只要是在她面前,他永遠都是那個陽光,純粹,有點心眼又不多的傻男孩。
可她卻變了,變得更安靜,更穩重,不會再任由他牽手,擁抱,也只敢在“熟睡”時,任他親吻。
所以她說:
「她喜歡了那個護她愛她的男孩十幾年,卻只敢用假睡的名義放縱內心的眷戀,因為她知道自己不是沈家兒媳的最佳人選。」
幾年後,他回來了,一米八幾的他在一眾同齡人中高大偉岸,拳頭更硬,爪牙更尖。
沒人不知道,路家孤女是沈家太子爺的掌中寶,人人覬覦她,卻不再敢動她,因為被廢了一顆睪丸差點歸西的鄭耀宗是最好的前例。
司尉說過,找不到沈京肆的時候就去找路珍予,以她為圓心,直徑不出十米,必有舔狗出沒的痕跡。
誰都知道沈京肆喜歡路珍予,卻不知,
「在那個溫馨的家裏生活了20年,沒人知道她海鮮過敏,連她自己都快忘記。到底是誰喜歡吃鹽焗蝦。不是她是他,可她喜歡他。」
而徹底認同“路珍予就是個天煞孤星”這句話,是她23歲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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