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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往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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憶往昔

朱母看著女兒熟睡的臉龐,心疼的輕撫過她布滿裂痕的臉龐和手臂,思緒回到了從前。

一般家裏有節餘的,都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過早參加集體狩獵,畢竟危險,生怕得不償失。一般,地星人要到十五歲後才會爆發出力量,那時才更有自保和獲取資源的能力。

朱胡兩家早年就是鄰居,後來朱父受傷,朱家貧困,便賣了城區中街的房搬到了靠近外城的下石村。沒成想沒幾年,胡家也搬到了這裏,巧的是,兩家又做了鄰居,更巧的事,一家一個瘸子。

朱胡兩家的小石屋緊挨著,名副其實鄰居中的鄰居,兩家女主人晚上還能隔著石壁嘮上幾句。

兩家本就是舊相識,又因如今家裏都有個瘸子,都慘,同命相連的慘,走的也就近些,尤其是兩家女主人,很有些交心。直到胡金拐了朱明明,直到朱明明鬼迷心竅,張英恨毒了胡家母子,再沒給過對方好臉色。

胡家日子比朱家還難過。胡家頂梁柱死了,如今只剩下胡母和兩個兒女,一家三口相依為命,更要命的是,本來寄予厚望的兒子胡金,瘸了。

胡金自小長得威猛,力量和武力遠超同齡人,又英武又孝順,這胡家兩口子一看就是老有所依,有後福的,誰人見了不羨慕。

當年,朱滿天只兩個女兒,打心裏羨慕胡父能有兒子,還是胡金這樣的兒子。

胡金從小被胡父帶出城鍛煉,就想著等他十三歲參加集體狩獵時一鳴驚人,好在唐北城受到重視,一步步做個人上人,胡父都迫不及待,等不及了。胡金,是全家的指望,猶如一顆璀璨的新星冉冉升起,散發著耀眼的光芒。

沒成想,胡金還沒等到十三歲,一次跟胡父外出打獵時受了傷,左腳腕被一只突然躥出的石鼠狠狠咬了,差點被咬斷了。

而胡父更慘,在這次的意外中沒能活下來。

胡家一下子跌入谷底。

胡金的傷想要徹底恢覆必須要有高級修覆劑才行。

星際商城中一些普通治傷藥就夠普通人家難以承受的了,更別說高級修覆劑了。除了大筆星幣,還得加上解石水才能換購,還得是大量解石水。

星際商城說實話,也不想賣這老貴,他們也要效益啊,他們也想多賣修覆劑藥品等多賺解石水。可沒辦法啊,星際中那些藥劑和修覆劑到了地星根本沒法用,但凡有一滴普通水,到了地星就得石化。所以,賣到地星的藥品和修覆劑都是用解石水做基液研究的,加上研究費用,星際還要求有高額利潤,價格怎麽可能低的了。

解石水在地星是救命的存在,珍貴之處就不用多說了,不到萬不得已誰願意用解石水換星際商城的東西啊,當然了,除了那些不缺解石水的大戶。而在星際,星際從地星弄些解石水本就不容易,解石水有助他們修煉,對他們來說同樣也很珍貴。想從他們嘴裏摳出解石水,也難啊。

所以解石水這麽轉一圈回來,導致修覆劑的價錢那叫一個高。

胡家賣了所有家財也換不來這高級修覆劑。

沒錢買修覆劑,胡金左腳腳筋一直沒長好,左腳趾還漸漸開始一點點石化。

這受的傷比朱滿天嚴重多了,朱滿頭也是左腿受的傷,他雖然瘸了,可並沒有石化現象,還是能瘸腿走路的。胡金卻是要拄拐的,再加上石化,基本廢了。

一日日的,胡家撐不住,很快從中街搬到了下石村。

兩家本就相識,如今境況差不多的慘,甚至更慘些,張英跟胡母走的也就格外近些,包括兩家的孩子。

胡金一到下石村,朱明明便跟胡金走到了一起,她從不嫌棄胡金瘸了腿,一心想跟在胡金身旁,照顧他。

胡家除了胡金,還有個跟朱知知一般大的小女兒胡銀。

於是,三人便時時一起出門。

如今想來,朱母最後悔的就是出於那一丟丟的同情之心,嘴裏念叨過,讓自家大女兒有空照顧照顧胡金什麽的,誰能想到她豬油蒙了心,照顧個廢人,竟然照顧出了感情。真想給當時的自己兩巴掌。怨自己,忘了大女兒正是情竇初開的年紀,她想著,天天吃不飽,水都要喝不上,整天在生死邊緣掙紮,哪還能生出這種心思來,擱她,肯定是整天想著怎麽活下去才是正理。

難不成還想吃一輩子苦受一輩子罪不成!傻不傻!才十來歲的年級,這孩子肯定是被胡金迷惑了。

朱明明雖然出身窮苦,可嫁出下石村還是有可能的,兩口子都為她打算好了,也物色好了,歲數雖然大了點,可嫁過去,絕對能養得了她,等過幾年嫁過去,她再生一兩個兒子,那這輩子就算脫離苦海了。

兩口子打算的很好,可惜不遂人願。

兩口子賠了個女兒就算了,就當沒生養,沒想到後來這丫頭竟然還天天回家來搜刮倒貼。想想就堵心,看見了就頭暈腦脹。

朱家兩口子心裏窩狠了氣,偏胡母又慣會做人,見了朱家兩口子總是笑臉相迎有意討好的,朱滿天和張英罵多了倒顯得他們一家子尖酸刻薄了。朱家兩口子始終不能舒了心中的郁氣,人都更蒼老了些。

張英天天對著朱明明苦口婆心,朱滿天是三天兩頭抄起棍子揍朱明明,奈何朱明明就是一根筋,勸也勸不住,打也打不軟,就是一心要跟胡金。

又過了兩年,朱知知和胡銀十三歲了。兩人都沒缺胳膊少腿的,都要參加集體狩獵。

兩人十三歲,都是第一次參加集體狩獵,不同的是,胡銀被前鋒隊選中,分在了前鋒。

下石村這些女孩子大都是練擒鶓術,胡銀是資質最好的,同齡人中擒鶓術練的最好的,以速度著稱。

有她在,胡家眼見又看到希望了,自然要全力供養胡銀,好讓全家脫離苦海。

母子兩個一個眼神就心意相通,這下定是要扒著朱明明不放,最好能吸朱家全家的血,好供養胡銀出人頭地。

集體狩獵往往會深入荒野,打到的獵物要盡快運回城內,石獸肉要盡快解剖儲存起來,不然石獸肉肯定會慢慢石化。而且大部隊也不可能帶著獵物和收獲的物資長途跋涉,太影響行進進度了。所以,每隔一段距離,都會設立一個據點,安排一隊人駐守據點。打到的獵物,獲取的物資便從前線一個據點連接一個據點的往回運。

收到上一個據點運過來的物資,這個據點便派出駐守人員趕緊接手,把物資運送到下一個據點,然後再空車返回。這一據點的駐守工作算是完成一次。

這樣,就可以保證物資以最快的速度運送回城,妥善儲存。大家都走熟了自己所在據點的路線,速度快,中途也減少出現狀況的概率。當然了,留守據點的人一般是實力最次等的。

若是只求個溫飽不石化,能分在據點算是最好的結果了。

有實力的自然是去前方狩獵。前鋒自然最危險,但一場集體狩獵下來,得到的好處自然也是最多的。

像朱知知這樣的,只能被分在據點,收獲是別想了,也就能解決點溫飽,每天蹭上口解石水而已。相對安全,卻也只能分到保證他們不被石化的解石水。

得知朱知知被分在據點,還是離城最近的據點,朱母也放了心,她只希望知知這個沒自保之力的能活下來就好,集體狩獵期間,朱知知只要能照顧好她自己,她就阿彌陀佛了,家裏是不指望朱知知做貢獻的。

朱母和朱明明實力不夠,不能被分在前鋒,幹的都是隨隊後勤,最苦最累的活計,但分到的物資要豐厚些。

家裏能參加集體狩獵的母女三人在這期間是不愁吃喝的,至少能確保不餓死不石化。可以說集體狩獵期間,對大多唐北人來說是最好熬的時候。而像朱滿天這樣的殘廢,是被唐北城拋棄的存在,這期間是他們最難熬的時候。不止是物質上難熬,心理上更是煎熬,集體狩獵的每一天,無時無刻不在提醒著他們這些殘廢,他們跟那些歲數大的一樣,是被唐北城拋棄的一員。活著就是浪費唐北城資源。

朱滿天留守在空了大半的唐北城,每天拖著瘸腿去拾荒。活下去,他要活下去,越不想讓他活,他就越要活下去,只要張英不嫌棄他,他就要活下去,偏要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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