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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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任暮黎出現的那刻,時清眠有對不可置信。
任暮黎比她想象的要好看更多,那雙蔚藍的瞳孔顏色更深了點,像一開始那樣的靈動活潑,讓時清眠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任暮黎。
身體的反應遠比大腦的數據傳輸來得快。
這麽多年來,時清眠早就開始厭惡人和人之間的觸碰,每次都伴隨生理上的厭惡,又因為疾病社交需求被迫壓下。
這樣才像個正常人,不是大驚小怪的病人。
任暮黎抓住自己的手,帶來的是不可置信的慌亂,時清眠甚至都沒辦法第一時間做出最優秀的反應方案,只能灰溜溜帶上任暮黎和那小子回家。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隨遇而安吧——時清眠享受任暮黎對自己的依賴,真的有這麽一個人,不在乎時清眠長什麽樣,兜裏幾個子,人品性格是否合拍,就是要和她在一起,好像離了時清眠就再也活不下去。
任暮黎恰到好處的控制,沒有讓時清眠一開始覺得窒息,這段關系裏很平穩,是任暮黎一直在把控節奏。
其實結婚代表不了什麽,那份財產公證才是定心丸,但是時清眠又想,真正想離開的人,是會不擇手段的,更何況是任暮黎這樣的富貴人家。
時清眠怕自己付出真心後被拋棄,她刻意讓自己不要沈溺,偏偏情感這個東西太過難以把控。
外貌這個東西,在這麽久的相處中,只是錦上添花,時清眠可以不在乎了,哪怕哪天任暮黎面目全非,時清眠只會心疼她。
只要任暮黎還在身邊,時清眠可以不在乎這些了。
時清眠的那句話,讓任暮黎想起過去她說的話,這麽多年總讓任暮黎惶惶不安。
任暮黎說話一向緩而慢,帶著她特有的柔意,聽到的人總是不由自主的選擇信任她。
可這句話比平常說的快又急,像破釜沈舟的恐懼,這是任暮黎第一次這樣說:
“我害怕失去你,時清眠。你真的不明白你對我有多重要,我要的是你,不是任何樣子的時清眠。”
這件事時清眠真的嗎?知道,但不願意相信。她不信一個人會因為另一個人,對這個世界改觀,去改變自己,大改。
人性在時清眠的人生,充斥著虛偽和自我主義。
她不能在像從前那樣,沒有防備心的去信任一個人,哪怕那是任暮黎。
時清眠對任暮黎的信任和別人不一樣,她對別人的信任永遠留有後手,對任暮黎是相信她會盡全力做到,但人生無常,失敗的概率也是存在的。
當任暮黎真的親口說出這些話,時清眠又是另一種心情。
她的話像一堆剝好外殼的糖,一下子塞進時清眠的嘴裏,味道覆雜,甜到齁人。不能咀嚼,只能靜靜等待融化,讓香甜的糖果流進心臟。
時清眠覺得自己感動到要流眼淚,但下一秒任暮黎說的話,讓她有點心虛。
當時清眠說出那個角度好看的時候,是不是說明,自己有哪個角度不好看,時清眠才會不喜歡看自己?
任暮黎沒看時清眠的反應,自顧自苦澀開口:“你說過我長殘了你就不要我了。”
任暮黎聽到後覺得心很痛,可是她不想讓時清眠失望,無論什麽時候,她都在註意自己的外形條件是否達標。
哪怕知道時清眠死了,任暮黎也不敢松懈,就怕哪天去見她,被看見被嫌棄。
就算面對的是塊冰冷的墓碑,任暮黎也不想時清眠失望。
時清眠嘴裏的話被噎了回去,那堆糖就這麽被她囫圇吞棗般咽下,來不及消化。
想起自己確實說過這話,當時還沒談呢,年紀小口不擇言,就跟任暮黎說:“聽說混血兒長大了不一定好看,有很多長得老醜了,”時清眠還戳了戳她的臉,有點遺憾的說:“你可不要變醜,我不和醜東西做朋友。”
任暮黎眼睛亮亮的看著她,呆呆地說好。
時清眠還以為她沒記在心上,也就隨口一說,誰知道後來她成自己老婆了!這句話也成了罪證。
類似的無心之舉,在時清眠為數不多的記憶裏,可是不少,任暮黎記性那麽好,還有什麽是她說過做過的啊!
啊——痛苦!小時候這麽跟魔童一樣,她才是在PUA任暮黎的那個吧?
站在道德最低點的時清眠也有點委屈,“分開那麽久,我就不希望你出現了。”
“我不知道你喜歡我什麽,但這麽多年,我是長得也不好看,性格也不好,跟毒婦差不多,我都怕你出現,我怕你會失望。”
時清眠也會害怕任暮黎看自己的眼神是失望,滿身戾氣,長得也不好看了,沒有小時候可愛,像個刻薄的人。
每次有外貌焦慮,時清眠總是想到任暮黎早死了,心裏才松了口氣,隨即又是一陣涼意。
最愛自己的死了,此後的每個人,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扮著虛情假意的角色,虛假下的情感淡的像水。
但任暮黎說:“我不在乎你會變成什麽樣,從一開始註意到你就不是因為外貌。”
任暮黎對人的長相並沒有多在意,只要不是醜到影響生活,其實沒什麽。
更何況是時清眠的長相,她又不難看,小時候軟軟糯糯的很可愛。長大了像淩厲的劍,透著傷人的寒氣,一皺眉那股銳利鋒芒畢露。
就算是露出嫌棄的表情,那高高在上的嫌棄,帶著對蠢人的包容,在任暮黎的眼中也極其有魅力。
看向這個世界的眼神平淡有力,對其他人是什麽任暮黎不知道,對她來說,就像鉤子,勾住她後深深嵌入身體,將兩人徹底連接在一起。
那是只屬於自己的鉤子。
但兩人的第一次見面可沒什麽外不外貌的。
那年時清眠還是“野”孩子,口頭禪是兩個字:冒險!
為了這兩個字,時清眠也不介意自己身上會有多臟,人看上去有多淩亂。
第一眼,任暮黎以為是流浪漢,差點關門躲避,下一秒是心動,只是猶豫了一秒,任暮黎就主動開口搭話。
當臟兮兮的時清眠走向自己,稚氣的臉上掛著天真無邪,沒有防備帶著傻氣的笑,那一刻任暮黎確定,這個人她要定了!
現在邋遢也沒關系,人還小,可以慢慢培養,老婆就是要從小培養的。
一開始任暮黎把握著主動權,她一點點引導時清眠,讓她明白現在的不足,告訴她身上的缺點。
可漸漸的,任暮黎不想這麽做了,她不想強制時清眠改掉,於是她放棄了說教的語氣和行為,只是偶爾提起一句自己的想法。
任暮黎不想時清眠變得不像自己,她不想看到時清眠因為自己的想法,感覺不開心。
“但是你這麽優秀,”時清眠不甘地說出自己的顧慮,“遲早有一天你會厭惡我這個草包。”
她固執的不肯改變,就像暗暗和任暮黎較勁,她不相信真的會有人對自己不喜歡的人,一直這樣包容。
可任暮黎做到了,哪怕有的時候,時清眠很做,任暮黎還是一笑了之,說她想法獨特。
從小到大,時清眠都知道放棄自我去討好別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這件事就連任暮黎也沒走出來。
所以時清眠也不願意改,她學著從前的任暮黎,哪怕再懂得這個道理,還是選擇一開始的決定。
不改就不改!受得了就談,受不了就滾!
嗯……任暮黎讓時清眠滾進她的懷抱,輕柔的手臂,看著沒什麽力氣,時清眠卻無法掙脫。
“你很優秀,為什麽要妄自菲薄?”這不是任暮黎第一次這麽說。
在時清眠聽來不過是“客套話”,但聽著就開心,哪像她的家裏人,連這些話也說不得一個字。
“我不像你有紮實的基本功,只是個半路出家的苦力,”時清眠嗤笑自己的人生平淡,只有一個小小的天賦,“恰巧有個項目可以實現,等離了這個項目,我又一無是處了。”
革新很好,但出了這個項目,時清眠又和大多數人一樣了。
任暮黎不一樣,在鋼琴裏她天賦異稟,得獎無數,年紀輕輕就有行業大拿的欣賞,個個都想收她當學生。
她在鋼琴的路上註定要成功。
而時清眠自己,如果沒有遇到鄭元良,她又該什麽時候成功?
還要繼續住在那個狹小昏暗的出租屋,等到決定離開那天,草草了結自己的人生嗎?
說起基本功,任暮黎就想起時清眠當年罵她說傻子,明明不喜歡彈鋼琴,也不喜歡小提琴,各種樂器、音樂都不喜歡,還要為了討父母的關註而學。
但有件事任暮黎沒說過,當時她也不知道,很多事都是後知後覺,在感情裏遲鈍的不止時清眠,還有她。
“當初我都想決定放棄了,”任暮黎握住時清眠的手,和她十指相扣,牢牢不放手,“但是你喜歡,我又想繼續彈下去了。”
說那句話的時候,兩人已經在談戀愛了,但時清眠的嘴還是那麽毒,哪怕對自己女朋友也不知道收斂。
雖然時清眠罵了,還是決定很有意思,她不知道看了哪部電視劇,覺得任暮黎彈鋼琴,自己在旁邊拉小提琴很浪漫,一定要學小提琴。
任暮黎看她熱情高漲,不厭其煩的教她,不得不說,時清眠的天賦不低,比任觀樺那個鋸木頭的好了不知道多少。
但是沒過多久,時清眠的熱情褪去,又不再喜歡小提琴,還會說學樂器的都是傻子,手都磨出繭子了,也沒什麽用,不如學木工。
任暮黎慶幸當時只有她們兩個人,要是被其他人聽見,絕對會把時清眠罵得狗血淋頭!
時清眠沒再學樂器,卻格外喜歡趴在鋼琴邊聽她彈鋼琴。
有時候在家裏睡醒,循著樂符的跳動來找任暮黎,也會讓任暮黎感到無比暖心。
於是放棄的念頭被丟棄,任暮黎堅持至今,音樂已經是任暮黎自己的愛好。
此刻,任暮黎要為自己正名,“我彈鋼琴不是為了討好父母,她們早就沒那麽重要,是你讓我選擇堅持下去。”
任暮黎手輕輕撫上時清眠的臉,讓她和自己四目相對,眼睛亮得嚇人,時清眠咽了咽口水,有點害怕。
任暮黎的呼吸近在咫尺,帶著比時清眠體溫還高的溫度,拍打在時清眠的神經上。
堅定不移地說:
“我真正要討好的人,只有你一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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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暮黎比她想象的要好看更多,那雙蔚藍的瞳孔顏色更深了點,像一開始那樣的靈動活潑,讓時清眠不得不承認,這就是任暮黎。
身體的反應遠比大腦的數據傳輸來得快。
這麽多年來,時清眠早就開始厭惡人和人之間的觸碰,每次都伴隨生理上的厭惡,又因為疾病社交需求被迫壓下。
這樣才像個正常人,不是大驚小怪的病人。
任暮黎抓住自己的手,帶來的是不可置信的慌亂,時清眠甚至都沒辦法第一時間做出最優秀的反應方案,只能灰溜溜帶上任暮黎和那小子回家。
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隨遇而安吧——時清眠享受任暮黎對自己的依賴,真的有這麽一個人,不在乎時清眠長什麽樣,兜裏幾個子,人品性格是否合拍,就是要和她在一起,好像離了時清眠就再也活不下去。
任暮黎恰到好處的控制,沒有讓時清眠一開始覺得窒息,這段關系裏很平穩,是任暮黎一直在把控節奏。
其實結婚代表不了什麽,那份財產公證才是定心丸,但是時清眠又想,真正想離開的人,是會不擇手段的,更何況是任暮黎這樣的富貴人家。
時清眠怕自己付出真心後被拋棄,她刻意讓自己不要沈溺,偏偏情感這個東西太過難以把控。
外貌這個東西,在這麽久的相處中,只是錦上添花,時清眠可以不在乎了,哪怕哪天任暮黎面目全非,時清眠只會心疼她。
只要任暮黎還在身邊,時清眠可以不在乎這些了。
時清眠的那句話,讓任暮黎想起過去她說的話,這麽多年總讓任暮黎惶惶不安。
任暮黎說話一向緩而慢,帶著她特有的柔意,聽到的人總是不由自主的選擇信任她。
可這句話比平常說的快又急,像破釜沈舟的恐懼,這是任暮黎第一次這樣說:
“我害怕失去你,時清眠。你真的不明白你對我有多重要,我要的是你,不是任何樣子的時清眠。”
這件事時清眠真的嗎?知道,但不願意相信。她不信一個人會因為另一個人,對這個世界改觀,去改變自己,大改。
人性在時清眠的人生,充斥著虛偽和自我主義。
她不能在像從前那樣,沒有防備心的去信任一個人,哪怕那是任暮黎。
時清眠對任暮黎的信任和別人不一樣,她對別人的信任永遠留有後手,對任暮黎是相信她會盡全力做到,但人生無常,失敗的概率也是存在的。
當任暮黎真的親口說出這些話,時清眠又是另一種心情。
她的話像一堆剝好外殼的糖,一下子塞進時清眠的嘴裏,味道覆雜,甜到齁人。不能咀嚼,只能靜靜等待融化,讓香甜的糖果流進心臟。
時清眠覺得自己感動到要流眼淚,但下一秒任暮黎說的話,讓她有點心虛。
當時清眠說出那個角度好看的時候,是不是說明,自己有哪個角度不好看,時清眠才會不喜歡看自己?
任暮黎沒看時清眠的反應,自顧自苦澀開口:“你說過我長殘了你就不要我了。”
任暮黎聽到後覺得心很痛,可是她不想讓時清眠失望,無論什麽時候,她都在註意自己的外形條件是否達標。
哪怕知道時清眠死了,任暮黎也不敢松懈,就怕哪天去見她,被看見被嫌棄。
就算面對的是塊冰冷的墓碑,任暮黎也不想時清眠失望。
時清眠嘴裏的話被噎了回去,那堆糖就這麽被她囫圇吞棗般咽下,來不及消化。
想起自己確實說過這話,當時還沒談呢,年紀小口不擇言,就跟任暮黎說:“聽說混血兒長大了不一定好看,有很多長得老醜了,”時清眠還戳了戳她的臉,有點遺憾的說:“你可不要變醜,我不和醜東西做朋友。”
任暮黎眼睛亮亮的看著她,呆呆地說好。
時清眠還以為她沒記在心上,也就隨口一說,誰知道後來她成自己老婆了!這句話也成了罪證。
類似的無心之舉,在時清眠為數不多的記憶裏,可是不少,任暮黎記性那麽好,還有什麽是她說過做過的啊!
啊——痛苦!小時候這麽跟魔童一樣,她才是在PUA任暮黎的那個吧?
站在道德最低點的時清眠也有點委屈,“分開那麽久,我就不希望你出現了。”
“我不知道你喜歡我什麽,但這麽多年,我是長得也不好看,性格也不好,跟毒婦差不多,我都怕你出現,我怕你會失望。”
時清眠也會害怕任暮黎看自己的眼神是失望,滿身戾氣,長得也不好看了,沒有小時候可愛,像個刻薄的人。
每次有外貌焦慮,時清眠總是想到任暮黎早死了,心裏才松了口氣,隨即又是一陣涼意。
最愛自己的死了,此後的每個人,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扮著虛情假意的角色,虛假下的情感淡的像水。
但任暮黎說:“我不在乎你會變成什麽樣,從一開始註意到你就不是因為外貌。”
任暮黎對人的長相並沒有多在意,只要不是醜到影響生活,其實沒什麽。
更何況是時清眠的長相,她又不難看,小時候軟軟糯糯的很可愛。長大了像淩厲的劍,透著傷人的寒氣,一皺眉那股銳利鋒芒畢露。
就算是露出嫌棄的表情,那高高在上的嫌棄,帶著對蠢人的包容,在任暮黎的眼中也極其有魅力。
看向這個世界的眼神平淡有力,對其他人是什麽任暮黎不知道,對她來說,就像鉤子,勾住她後深深嵌入身體,將兩人徹底連接在一起。
那是只屬於自己的鉤子。
但兩人的第一次見面可沒什麽外不外貌的。
那年時清眠還是“野”孩子,口頭禪是兩個字:冒險!
為了這兩個字,時清眠也不介意自己身上會有多臟,人看上去有多淩亂。
第一眼,任暮黎以為是流浪漢,差點關門躲避,下一秒是心動,只是猶豫了一秒,任暮黎就主動開口搭話。
當臟兮兮的時清眠走向自己,稚氣的臉上掛著天真無邪,沒有防備帶著傻氣的笑,那一刻任暮黎確定,這個人她要定了!
現在邋遢也沒關系,人還小,可以慢慢培養,老婆就是要從小培養的。
一開始任暮黎把握著主動權,她一點點引導時清眠,讓她明白現在的不足,告訴她身上的缺點。
可漸漸的,任暮黎不想這麽做了,她不想強制時清眠改掉,於是她放棄了說教的語氣和行為,只是偶爾提起一句自己的想法。
任暮黎不想時清眠變得不像自己,她不想看到時清眠因為自己的想法,感覺不開心。
“但是你這麽優秀,”時清眠不甘地說出自己的顧慮,“遲早有一天你會厭惡我這個草包。”
她固執的不肯改變,就像暗暗和任暮黎較勁,她不相信真的會有人對自己不喜歡的人,一直這樣包容。
可任暮黎做到了,哪怕有的時候,時清眠很做,任暮黎還是一笑了之,說她想法獨特。
從小到大,時清眠都知道放棄自我去討好別人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這件事就連任暮黎也沒走出來。
所以時清眠也不願意改,她學著從前的任暮黎,哪怕再懂得這個道理,還是選擇一開始的決定。
不改就不改!受得了就談,受不了就滾!
嗯……任暮黎讓時清眠滾進她的懷抱,輕柔的手臂,看著沒什麽力氣,時清眠卻無法掙脫。
“你很優秀,為什麽要妄自菲薄?”這不是任暮黎第一次這麽說。
在時清眠聽來不過是“客套話”,但聽著就開心,哪像她的家裏人,連這些話也說不得一個字。
“我不像你有紮實的基本功,只是個半路出家的苦力,”時清眠嗤笑自己的人生平淡,只有一個小小的天賦,“恰巧有個項目可以實現,等離了這個項目,我又一無是處了。”
革新很好,但出了這個項目,時清眠又和大多數人一樣了。
任暮黎不一樣,在鋼琴裏她天賦異稟,得獎無數,年紀輕輕就有行業大拿的欣賞,個個都想收她當學生。
她在鋼琴的路上註定要成功。
而時清眠自己,如果沒有遇到鄭元良,她又該什麽時候成功?
還要繼續住在那個狹小昏暗的出租屋,等到決定離開那天,草草了結自己的人生嗎?
說起基本功,任暮黎就想起時清眠當年罵她說傻子,明明不喜歡彈鋼琴,也不喜歡小提琴,各種樂器、音樂都不喜歡,還要為了討父母的關註而學。
但有件事任暮黎沒說過,當時她也不知道,很多事都是後知後覺,在感情裏遲鈍的不止時清眠,還有她。
“當初我都想決定放棄了,”任暮黎握住時清眠的手,和她十指相扣,牢牢不放手,“但是你喜歡,我又想繼續彈下去了。”
說那句話的時候,兩人已經在談戀愛了,但時清眠的嘴還是那麽毒,哪怕對自己女朋友也不知道收斂。
雖然時清眠罵了,還是決定很有意思,她不知道看了哪部電視劇,覺得任暮黎彈鋼琴,自己在旁邊拉小提琴很浪漫,一定要學小提琴。
任暮黎看她熱情高漲,不厭其煩的教她,不得不說,時清眠的天賦不低,比任觀樺那個鋸木頭的好了不知道多少。
但是沒過多久,時清眠的熱情褪去,又不再喜歡小提琴,還會說學樂器的都是傻子,手都磨出繭子了,也沒什麽用,不如學木工。
任暮黎慶幸當時只有她們兩個人,要是被其他人聽見,絕對會把時清眠罵得狗血淋頭!
時清眠沒再學樂器,卻格外喜歡趴在鋼琴邊聽她彈鋼琴。
有時候在家裏睡醒,循著樂符的跳動來找任暮黎,也會讓任暮黎感到無比暖心。
於是放棄的念頭被丟棄,任暮黎堅持至今,音樂已經是任暮黎自己的愛好。
此刻,任暮黎要為自己正名,“我彈鋼琴不是為了討好父母,她們早就沒那麽重要,是你讓我選擇堅持下去。”
任暮黎手輕輕撫上時清眠的臉,讓她和自己四目相對,眼睛亮得嚇人,時清眠咽了咽口水,有點害怕。
任暮黎的呼吸近在咫尺,帶著比時清眠體溫還高的溫度,拍打在時清眠的神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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