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 再次看到繼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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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章 再次看到繼妹
沈知夏:“?”
滬市姓沈的人還真就不多,而且啊,下鄉到內蒙的人,還是主動去的,那就更不多了。
她倒是知道一個人,那就是她的繼妹,還是她親自把她繼妹送去下鄉的。
沈知夏問道:“她不會是叫沈錦繡吧?”
陳剛詫異地看了一眼沈知夏,隨即就向她走了過來:“對,她就是叫沈錦繡,你認識她?你們是什麽關系?是親戚朋友嗎?”
沈知夏道:“以前在滬市有過幾面之緣,算不上朋友,也不是很熟悉。”
沈錦繡算是原書裏面的女主,不愧還是有點氣運在身的,原書中,沈錦繡把沈知夏害得一無所有,然後讓沈知夏下放到了內蒙,不久之後,沈知夏就死在了條件惡劣的下放之地。
沈知夏穿書之後,改變了原主的結局,也報覆了沈錦繡,結果沈錦繡卻比原主幸運的多,還靠著自己,居然這麽快就要通過婚姻離開那個地方了。
不然,沈錦繡應該還要在內蒙受一段時間的苦頭的。
錢大嬸問道:“你結婚之後,那個姑娘就和你在這邊生活嗎?”
陳剛理所當然道:“這是當然啊,她家人都在滬市,聽說家裏人很有錢,但是她下鄉了,內蒙條件不是很好,她雖然當初是自願的,但是在那種地方待久了,也不是很喜歡內蒙。她要是想要離開,那也只能等很多年後,等國家政策改變了,她才能回到城裏工作,但是和我結婚了,那就不一樣了,她可以直接轉到我們這邊來,她可願意跟著我在這裏生活了。”
他說了這麽多,其實就是想要炫耀他這個對象還是需要他的。
錢大嬸聽了八卦,暫時忘記陳剛是一個什麽的人,她點頭:“原來是這樣,那看來,她是真心喜歡你的。”
陳剛內心高興:“這是自然,她看到我的時候,那就認定我了,等我結婚的時候,你們可一定都要來啊。”
錢大嬸敷衍道:“當然,陳經理結婚,我一定捧場。”
她心裏面卻在說,那可不一定,她和陳剛的關系不算好,甚至因為林曉的事情,他們關系還算差,但是都在同一個工廠工作,無論背後怎麽鬧翻,但是表面上還是要維持著基本的體面。
陳剛都邀請他們去婚禮了,他們也應該去走個過場,但錢大嬸的內心是一點體面都不想給陳剛的。
等陳剛走了之後,錢大嬸就和沈知夏吐槽:“也不知道陳剛炫耀個什麽勁兒,他能找到個年輕漂亮的媳婦兒,我看這裏面肯定有貓膩,他那對象估計就是想利用他離開內蒙那個地方呢。”
沈知夏道:“你說的沒錯。”
錢大嬸來勁了:“你也這麽認為嗎?什麽愛不愛情的,我看陳剛長那個樣,就不是會遇到愛情的樣,要我看,就是內蒙的日子太難了,那姑娘不想繼續受苦,所以遇到了陳剛,想要陳剛帶她離開而已。”
這種事情很常見的,很多下鄉的姑娘,本來就是家裏條件很不錯的,她們根本就沒有吃過什麽苦,所以最後都會選擇找一個人結婚,以此讓生活輕松一些,但是內蒙那些地方本身環境就很惡劣,那姑娘肯定都不願意和本地人結婚,她想要找個外地的,剛好認識陳剛,於是就和陳剛好上了。
沈知夏勾了勾唇,可不是嗎?錢大嬸一眼就把事情的本質看出來了。
沈錦繡就是打得這個主意,陳剛都說要和她結婚了,那看來,她還是很成功的,沈父都坐牢了,沈家徹底敗落,沈錦繡肯定沒有把這些事情告訴陳剛,所以陳剛還把她當塊寶一樣。
陳剛炫耀了幾天之後,沈知夏就看到了沈錦繡。
沈錦繡輸著兩個麻花辮,穿著一件花褂子,她帶著一個飯盒來跟陳剛送飯。
她和以前有些不一樣了,以前的沈錦繡盛氣淩人,尖酸刻薄,但她的確美貌,身上還帶著一股大小姐的貴氣,但現在的她變瘦了也變黑了,不由自主地彎著腰,臉上多了幾分諂媚的笑,看上去卑微了很多。
看來她在內蒙這段時間的確過得不怎麽好,反正苦頭肯定是吃了不少的,而且陳剛也不是什麽好伺候的人,她和陳剛在一起這一個多月,沒有少費心思,弄的她整個人面相都變了。
但她到底也年輕,長相也很不錯。
陳剛來的時候,就接過飯盒,然後故意挑挑揀揀道:“我都等了你這麽久了,你怎麽才來?”
沈錦繡連忙道歉:“我稍微有點事耽誤了,我下次一定會早點。”
陳剛見周圍的人都註意到了這邊,他的大男子主義,頓時就獲得了滿足,他整個人也顯得更加得意了。
錢大嬸看到這一幕,也震驚道:“陳剛居然找到了這麽聽書又賢惠的媳婦兒,而且她長得還很乖巧,你說他命怎麽就這麽好?”
她那天還以為陳剛是在吹牛的,結果還真不是,陳剛找這個對象,還真不錯,這麽好的姑娘,還是個有文化的知青,怎麽就被陳剛這個老流氓給霍霍了呢?
陳剛這時候就給大家介紹道:“這就是沈錦繡,是我的對象,我們現在幹關系很穩定,已經準備選一個好日子就準備結婚了。”
他說著,就帶著沈錦繡認識了工廠裏面一些人。
沈知夏遠遠看著沈錦繡卑微地向那些工人打招呼,挑了挑眉,很快,陳剛就把她帶到了沈知夏這邊,他展現自己的人緣很好:“這個是小沈,才來工廠不久,她丈夫可是霍副師長,她家鄉也是滬市,你們可是老鄉,對了,小沈說以前和你認識,這是真的嗎?”
沈錦繡在看到沈知夏的時候,整個人都僵硬了,她的手緊緊掐在了手心裏,臉色也變得扭曲起來。
她有一段時間沒有看到沈知夏了,沈知夏看上去居然比之前更年輕更漂亮了,她的皮膚更白了,在陽光下簡直就是閃閃發光。
沈錦繡就不一樣了,她在內蒙一直都在幹最臟最累的活兒,每天還吃不飽,因為她和王啟銘是一起去的內蒙,兩人經常都在吵架,她過得不好,也瘦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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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
滬市姓沈的人還真就不多,而且啊,下鄉到內蒙的人,還是主動去的,那就更不多了。
她倒是知道一個人,那就是她的繼妹,還是她親自把她繼妹送去下鄉的。
沈知夏問道:“她不會是叫沈錦繡吧?”
陳剛詫異地看了一眼沈知夏,隨即就向她走了過來:“對,她就是叫沈錦繡,你認識她?你們是什麽關系?是親戚朋友嗎?”
沈知夏道:“以前在滬市有過幾面之緣,算不上朋友,也不是很熟悉。”
沈錦繡算是原書裏面的女主,不愧還是有點氣運在身的,原書中,沈錦繡把沈知夏害得一無所有,然後讓沈知夏下放到了內蒙,不久之後,沈知夏就死在了條件惡劣的下放之地。
沈知夏穿書之後,改變了原主的結局,也報覆了沈錦繡,結果沈錦繡卻比原主幸運的多,還靠著自己,居然這麽快就要通過婚姻離開那個地方了。
不然,沈錦繡應該還要在內蒙受一段時間的苦頭的。
錢大嬸問道:“你結婚之後,那個姑娘就和你在這邊生活嗎?”
陳剛理所當然道:“這是當然啊,她家人都在滬市,聽說家裏人很有錢,但是她下鄉了,內蒙條件不是很好,她雖然當初是自願的,但是在那種地方待久了,也不是很喜歡內蒙。她要是想要離開,那也只能等很多年後,等國家政策改變了,她才能回到城裏工作,但是和我結婚了,那就不一樣了,她可以直接轉到我們這邊來,她可願意跟著我在這裏生活了。”
他說了這麽多,其實就是想要炫耀他這個對象還是需要他的。
錢大嬸聽了八卦,暫時忘記陳剛是一個什麽的人,她點頭:“原來是這樣,那看來,她是真心喜歡你的。”
陳剛內心高興:“這是自然,她看到我的時候,那就認定我了,等我結婚的時候,你們可一定都要來啊。”
錢大嬸敷衍道:“當然,陳經理結婚,我一定捧場。”
她心裏面卻在說,那可不一定,她和陳剛的關系不算好,甚至因為林曉的事情,他們關系還算差,但是都在同一個工廠工作,無論背後怎麽鬧翻,但是表面上還是要維持著基本的體面。
陳剛都邀請他們去婚禮了,他們也應該去走個過場,但錢大嬸的內心是一點體面都不想給陳剛的。
等陳剛走了之後,錢大嬸就和沈知夏吐槽:“也不知道陳剛炫耀個什麽勁兒,他能找到個年輕漂亮的媳婦兒,我看這裏面肯定有貓膩,他那對象估計就是想利用他離開內蒙那個地方呢。”
沈知夏道:“你說的沒錯。”
錢大嬸來勁了:“你也這麽認為嗎?什麽愛不愛情的,我看陳剛長那個樣,就不是會遇到愛情的樣,要我看,就是內蒙的日子太難了,那姑娘不想繼續受苦,所以遇到了陳剛,想要陳剛帶她離開而已。”
這種事情很常見的,很多下鄉的姑娘,本來就是家裏條件很不錯的,她們根本就沒有吃過什麽苦,所以最後都會選擇找一個人結婚,以此讓生活輕松一些,但是內蒙那些地方本身環境就很惡劣,那姑娘肯定都不願意和本地人結婚,她想要找個外地的,剛好認識陳剛,於是就和陳剛好上了。
沈知夏勾了勾唇,可不是嗎?錢大嬸一眼就把事情的本質看出來了。
沈錦繡就是打得這個主意,陳剛都說要和她結婚了,那看來,她還是很成功的,沈父都坐牢了,沈家徹底敗落,沈錦繡肯定沒有把這些事情告訴陳剛,所以陳剛還把她當塊寶一樣。
陳剛炫耀了幾天之後,沈知夏就看到了沈錦繡。
沈錦繡輸著兩個麻花辮,穿著一件花褂子,她帶著一個飯盒來跟陳剛送飯。
她和以前有些不一樣了,以前的沈錦繡盛氣淩人,尖酸刻薄,但她的確美貌,身上還帶著一股大小姐的貴氣,但現在的她變瘦了也變黑了,不由自主地彎著腰,臉上多了幾分諂媚的笑,看上去卑微了很多。
看來她在內蒙這段時間的確過得不怎麽好,反正苦頭肯定是吃了不少的,而且陳剛也不是什麽好伺候的人,她和陳剛在一起這一個多月,沒有少費心思,弄的她整個人面相都變了。
但她到底也年輕,長相也很不錯。
陳剛來的時候,就接過飯盒,然後故意挑挑揀揀道:“我都等了你這麽久了,你怎麽才來?”
沈錦繡連忙道歉:“我稍微有點事耽誤了,我下次一定會早點。”
陳剛見周圍的人都註意到了這邊,他的大男子主義,頓時就獲得了滿足,他整個人也顯得更加得意了。
錢大嬸看到這一幕,也震驚道:“陳剛居然找到了這麽聽書又賢惠的媳婦兒,而且她長得還很乖巧,你說他命怎麽就這麽好?”
她那天還以為陳剛是在吹牛的,結果還真不是,陳剛找這個對象,還真不錯,這麽好的姑娘,還是個有文化的知青,怎麽就被陳剛這個老流氓給霍霍了呢?
陳剛這時候就給大家介紹道:“這就是沈錦繡,是我的對象,我們現在幹關系很穩定,已經準備選一個好日子就準備結婚了。”
他說著,就帶著沈錦繡認識了工廠裏面一些人。
沈知夏遠遠看著沈錦繡卑微地向那些工人打招呼,挑了挑眉,很快,陳剛就把她帶到了沈知夏這邊,他展現自己的人緣很好:“這個是小沈,才來工廠不久,她丈夫可是霍副師長,她家鄉也是滬市,你們可是老鄉,對了,小沈說以前和你認識,這是真的嗎?”
沈錦繡在看到沈知夏的時候,整個人都僵硬了,她的手緊緊掐在了手心裏,臉色也變得扭曲起來。
她有一段時間沒有看到沈知夏了,沈知夏看上去居然比之前更年輕更漂亮了,她的皮膚更白了,在陽光下簡直就是閃閃發光。
沈錦繡就不一樣了,她在內蒙一直都在幹最臟最累的活兒,每天還吃不飽,因為她和王啟銘是一起去的內蒙,兩人經常都在吵架,她過得不好,也瘦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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