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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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兩個人呆久了,不經意會沾染對方一點習慣。鄭玨反正是這樣子了,他只穿何毓文買的衣服,

喝何毓文喝的牌子的牛奶。他原本從不喝牛奶。但是他每次到何毓文家過夜,何毓文睡前總會給他熱一杯。睡前監督他,讓他喝完。說是助眠用的。

他同何毓文一起去超市,散步,路上遇到他以前的同事,他介紹何毓文,說他是他的一個遠房表叔,何毓文站在他旁邊,不茍言笑。誰敢主動與他說話。

國慶,何毓文自己還在尋思要不要去哪裏玩,何毓文就和他說,飛機票訂好,酒店訂好,什麽都安排好了。鄭玨雖然不說什麽,內心其實十分受用,誰不喜歡自己的對象在背後已經搞完了他正準備籌劃的一切東西呢。

他在這點,表現得挺虛榮的,但他自己不覺得。何毓文給的東西他也不客氣一下,說,給你的,他嗯一聲,不好意思地道完謝,送的東西徹徹底底歸他了。

這次國慶,十月份,何毓文帶他去了一個港口城市,晚上吃海鮮,早上在賓館鄭玨睡懶覺,醒來他張嘴吃午餐,下午精氣十足地跟在何毓文背後,兜兜轉轉,去了有名的風景點,還去高高的瞭望塔看日落。鄭玨第一次發現日落居然還挺好看的,紅紅的太陽像顆紅彤彤的鹹蛋黃。何毓文倚在旁邊的護欄,垂著眼睛偶爾往底下瞥一眼,大多數都在註視鄭玨看風景,嘴角掛著淡淡的溫暖笑意。

鄭玨那顆虛榮心,以及談戀愛開始寄予對方的期望值,一路膨脹狂飆。他不能表現得太心安理得,床上便十分賣力;何毓文讓他做什麽他就做什麽,完美貫徹“怎麽爽就怎麽上”的方針。年輕人咯,特別像鄭玨這樣沒錢的異地打工仔,首先錢是他追求的第一位,遇到有錢,看上眼的能不好好抓在手裏嗎?再難搞,也就那樣。在他的勾引、試探重重翻山越嶺下,不照樣兩情相悅,打情罵俏的。

一切都在鄭小玨的魔掌之中,國慶回來他又胖了一圈,他有天發覺自己胖了,還白了,進化成特別顯富態的白,急急忙忙地跑到何毓文那報告,哎,我胖了。

何毓文:“胖了不挺好的嗎?”

鄭玨:“胖太多了吧。”

何毓文笑了下,“挺好的。”他露出意味深長的笑容,“我喜歡。”

鄭玨敗在這句簡單又俗套的“我喜歡”三字上,後來才知道何毓文說喜歡,是指他屁股肥了,撞的時候會很爽,哪像以前瘦得沒多少肉。就像頂一具骨架。

鄭玨給何毓文的備註從肉麻的毓文變成“打樁猛男”,太色\情了,有一次故意讓何毓文看到,當場被掐了一把屁股作為警告。

鄭玨嘻嘻笑笑地跑開,他典型的吃飽了撐著沒事幹,他經常這樣,和何毓文混熟了,行為有點讓人捉摸不透,非得賤那麽人家一下。

唯一有一次很記得紀念的事,是鄭玨硬拉著何毓文逛寺廟,拜佛,說他雖然不信這些,但跪幾分鐘,掏錢買幾炷香拜一拜,他心裏會莫名輕松很多。何毓文也一樣跪在蒲團上,恭恭敬敬拿著幾炷香,虔誠地拜了幾次,鄭玨偷看他的側臉,閉著眼睛,俊朗的五官,嘴唇很薄,親的時候很滑。他越香越歪,趕緊拉回飄來飄去的思緒,心想:

怎麽能在菩薩面前想這麽那啥的事呢。該打!

他在心裏給自己扇了個巴掌。

他在那兒買了一個護身符,開過光,送給何毓文,很隆重:

“很貴的!”

何毓文低頭端詳只有小半個手掌那麽大的小布袋,問,

“這是什麽?”

“護身符啊。”鄭玨說得理直氣壯,其實也不懂,他也是第一次自己買這種東西。補充道,“帶在身邊,可以消災長壽。”

何毓文便放到口袋,很多年以後,倒是唯一一件留下的鄭玨給他的東西。

逛完寺,又去吃了長壽面,鄭玨盯著吃面條一樣有條不紊的何毓文,問:

“叔叔,你怎麽這麽喜歡吃面啊。”

何毓文把面咽完,拿餐巾紙擦了擦嘴,反問:

“不好吃嗎?”

鄭玨:“沒,好吃的。”

何毓文便繼續吃他的面了,鄭玨吃得比他快,總是支著下巴看他把最後一根面條吃完。吃完晚餐,便是散步消食,鄭玨偶爾瀟灑一回,抱著他的滑板慢慢地跟在何毓文滑,看背影和姿態,就像一個大人和一個各自長得高的小孩在公園散步。

鄭玨不學何毓文穿得年輕點,誰看得出他已經二十六歲,奔三了,誰都覺得他像個還在讀書的大學生,長得嫩,笑起來的時候嘴角還有一個很淺的梨渦。

他和老男人何毓文炫耀這件事,何毓文便拆穿他,是他把他養得越來越嫩,皮膚這麽好,不就是天天吃他的精\液滋潤成這樣的嗎。

鄭玨臉紅:“你好那啥啊。”

何毓文:“我好怎麽了?”

鄭玨:“哎。我不喜歡……”

何毓文湊近他,“你不喜歡什麽?”

鄭玨語塞,何毓文反問,“你不喜歡吃我的東西嗎?”

鄭玨臉越來越紅,輕飄飄地小聲地回答:

“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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