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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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身不由己
日頭漸漸西斜,將天邊染成一片溫暖的橘紅色,山間的風也帶上了些許涼意。
踏青歸來的幾人,身上都沾染了些許草木清香和薄汗。
回到雜貨鋪,江靈把季聞晟這次要的貨物打包好,看著他搬上馬車。
季聞晟心滿意足,對著江靈鄭重一禮:“今日多謝江老板盛情,讓季某領略了真正的田園之樂,山水之秀,不虛此行!”
江靈看了看天色,對季聞晟發出邀請:“季公子,奔波了一日,若不急著趕回京城,便留下用了晚飯再走吧。只是粗茶淡飯,莫要嫌棄。”
季聞晟本想推辭,但看著江靈坦然的笑容,笑容真誠,再想到今日種種見聞,心中竟生出幾分留戀,遂拱手笑道:
“江老板盛情,季某豈敢推辭?只是又要叨擾了。”
“不過是多添一副碗筷,季公子不必客氣。”江靈說著,便轉身進了廚房。
小秋見狀,連忙跟上想去幫忙,卻被江靈輕輕攔在了廚房門口。
“今日你也累了,去歇著吧,晚飯我來準備。”
小秋張了張嘴,見江靈神色堅持,只好惴惴地退到一旁,幫著收拾院子裏的桌椅。
小翼圍著季聞晟,嘰嘰喳喳地說著村子裏發生的趣事兒,季聞晟倒也是個喜歡孩子的,含笑聽著,偶爾逗他幾句,不時有笑聲傳來。
廚房裏,江靈關上門,從冰箱裏拿出昨天在市場買的熟食,一個醬板鴨,一份紅燒豬蹄,一份紅燒帶魚,再炒兩個小菜就夠了。
竈火燃起。都是現成的食物,熱一下就行。
不過一刻多鐘的功夫,晚飯便準備好了。
當江靈和小然將食物一一端到院中石桌上時,季聞晟臉上的好奇和驚訝幾乎掩飾不住。
尤其是那盤紅燒帶魚,更是吸引了他全部的註意力。
那魚身被煎炸或燒制得呈現出一種均勻的金紅色澤,表面掛著粘稠亮澤的醬汁,一段段整齊碼放。
他知道這是魚,卻從未見過這般模樣的魚。
“江老板,這……這是何魚?”
季聞晟忍不住指著那盤帶魚問道,語氣充滿了驚奇,
“形態怎生如此奇特?季某走南闖北,自認也見識過不少水產,卻從未見過這般……這般齊整的魚。”
那魚塊大小幾乎一致,肉質看起來緊實而層層分明,與他認知中魚類該有的形態大相徑庭。
江靈微微一笑,解釋道:“此魚名為帶魚,生於深海,故而形態與江河之魚不同。因其身形扁長如帶,故而得名。烹飪前已去除頭尾內臟,故而看起來齊整些。”
小翼也在一旁極力推薦:“季大哥,這個帶魚可好吃了!一點細刺都沒有,還一點都不腥呢!”
說完他還嫌不夠,又湊到季聞晟耳邊說:“我姐姐做飯很好吃,就是不輕易下廚,今天是因為季大哥來了才下廚的,季大哥可要好好品嘗。”
季聞晟被他逗樂,也壓低聲音配合道:“謝謝你的提醒,我一定會好好品嘗的。”
說完又擠眉弄眼一番。
碗筷擺放整齊後,江靈示意大家入座,
“季公子嘗嘗看,看看味道是否合口味?”
“那季某就不客氣了。”
季聞晟依言夾起一段帶魚,他小心地咬了一口,外層是略帶焦香的酥脆,內裏的魚肉卻異常潔白、緊致,富有彈性,與他常吃的淡水魚綿軟的口感截然不同。
一口下去全是魚肉,果然如小翼所說,這魚一點小刺都沒有。吃起來甚是方便。
“真好吃!”季聞晟眼中放光,
“此魚肉質緊實彈牙,滋味醇厚,毫無土腥之氣,且刺少肉多,實在是前所未見之美味!江姑娘的廚藝高超,季某驚嘆不已!”
這番話說的江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畢竟她只是做了加熱這道工序。
“季公子喜歡就好。”
江靈招呼大家一起吃飯。
一張桌子坐四個人,季聞晟的護衛在門口巡邏,小秋在伺候大家用飯。
小翼迫不及待的夾起一塊醬板鴨放到季聞晟碗裏。
“季大哥嘗嘗這個醬板鴨,可香了!”
季聞晟看著碗裏多出來的肉。
這塊肉呈現出一種深邃誘人的醬紅色,油光鋥亮,看起來幹香緊實。如果不是小翼提醒,他都看不出這原來是鴨肉。
“原來這是鴨子……”
這個時代肉還是稀缺品,一般買來就直接吃了,很少有做成臘肉的習慣。
農家養的雞鴨,就算是不吃也會養著下蛋,很少做成臘肉掛在門上吹風。
他夾起鴨肉放入口中,發現肉質幹香卻不柴,紋理分明,一股濃郁的醬香以及恰到好處的辣味瞬間在舌尖炸開,咀嚼起來韌勁十足,越嚼越香。
“香醇入味,幹香有嚼勁,這光香料就有十幾種了吧?好獨特的做法!”季聞晟再次驚嘆。
香料在這個時代還是稀罕物,很少有人舍得在吃的東西上這麽消耗。
江靈笑道:“季公子看來對吃這一行也頗有研究,這醬香鴨確實用料不凡,耗時也久,是我在南方進貨時偶然尋得的。季公子若是喜歡,一會兒帶兩只回去,加熱就能吃了。”
季聞晟聽完喜笑顏開:“如此,季某便卻之不恭了!”
季聞晟剛客套完,就看見小翼伴著紅燒豬蹄,已經把一碗飯吃完了。
便不由打趣道:“這道菜,你怎麽不給我夾了?”
小翼腮幫子鼓鼓的:“這個豬蹄太肥膩了,我想著季大哥可能不愛吃,就幫你分擔了。”
這一句話惹得眾人哈哈大笑。
紅燒豬蹄是小翼最喜歡吃的一道菜。
或許是小時候餓怕了,他現在對有油水的食物格外喜歡。
“你這小家夥。”季聞晟笑著點點他的腦袋,也由衷的笑了。
周圍氣氛驟然變得溫馨起來,這間小院仿佛有著獨特的魅力,讓他前段時間在京城積攢的煩惱都一掃而空了。
在這裏不用謹言慎行,不用小心翼翼。
難怪方世傑想在這裏建房居住,經過這一天的相處,他也生出了在這裏定居的想法。
只可惜京城事務繁雜,他又是家中長子,身上背負著家族的使命,根本沒有這麽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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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頭漸漸西斜,將天邊染成一片溫暖的橘紅色,山間的風也帶上了些許涼意。
踏青歸來的幾人,身上都沾染了些許草木清香和薄汗。
回到雜貨鋪,江靈把季聞晟這次要的貨物打包好,看著他搬上馬車。
季聞晟心滿意足,對著江靈鄭重一禮:“今日多謝江老板盛情,讓季某領略了真正的田園之樂,山水之秀,不虛此行!”
江靈看了看天色,對季聞晟發出邀請:“季公子,奔波了一日,若不急著趕回京城,便留下用了晚飯再走吧。只是粗茶淡飯,莫要嫌棄。”
季聞晟本想推辭,但看著江靈坦然的笑容,笑容真誠,再想到今日種種見聞,心中竟生出幾分留戀,遂拱手笑道:
“江老板盛情,季某豈敢推辭?只是又要叨擾了。”
“不過是多添一副碗筷,季公子不必客氣。”江靈說著,便轉身進了廚房。
小秋見狀,連忙跟上想去幫忙,卻被江靈輕輕攔在了廚房門口。
“今日你也累了,去歇著吧,晚飯我來準備。”
小秋張了張嘴,見江靈神色堅持,只好惴惴地退到一旁,幫著收拾院子裏的桌椅。
小翼圍著季聞晟,嘰嘰喳喳地說著村子裏發生的趣事兒,季聞晟倒也是個喜歡孩子的,含笑聽著,偶爾逗他幾句,不時有笑聲傳來。
廚房裏,江靈關上門,從冰箱裏拿出昨天在市場買的熟食,一個醬板鴨,一份紅燒豬蹄,一份紅燒帶魚,再炒兩個小菜就夠了。
竈火燃起。都是現成的食物,熱一下就行。
不過一刻多鐘的功夫,晚飯便準備好了。
當江靈和小然將食物一一端到院中石桌上時,季聞晟臉上的好奇和驚訝幾乎掩飾不住。
尤其是那盤紅燒帶魚,更是吸引了他全部的註意力。
那魚身被煎炸或燒制得呈現出一種均勻的金紅色澤,表面掛著粘稠亮澤的醬汁,一段段整齊碼放。
他知道這是魚,卻從未見過這般模樣的魚。
“江老板,這……這是何魚?”
季聞晟忍不住指著那盤帶魚問道,語氣充滿了驚奇,
“形態怎生如此奇特?季某走南闖北,自認也見識過不少水產,卻從未見過這般……這般齊整的魚。”
那魚塊大小幾乎一致,肉質看起來緊實而層層分明,與他認知中魚類該有的形態大相徑庭。
江靈微微一笑,解釋道:“此魚名為帶魚,生於深海,故而形態與江河之魚不同。因其身形扁長如帶,故而得名。烹飪前已去除頭尾內臟,故而看起來齊整些。”
小翼也在一旁極力推薦:“季大哥,這個帶魚可好吃了!一點細刺都沒有,還一點都不腥呢!”
說完他還嫌不夠,又湊到季聞晟耳邊說:“我姐姐做飯很好吃,就是不輕易下廚,今天是因為季大哥來了才下廚的,季大哥可要好好品嘗。”
季聞晟被他逗樂,也壓低聲音配合道:“謝謝你的提醒,我一定會好好品嘗的。”
說完又擠眉弄眼一番。
碗筷擺放整齊後,江靈示意大家入座,
“季公子嘗嘗看,看看味道是否合口味?”
“那季某就不客氣了。”
季聞晟依言夾起一段帶魚,他小心地咬了一口,外層是略帶焦香的酥脆,內裏的魚肉卻異常潔白、緊致,富有彈性,與他常吃的淡水魚綿軟的口感截然不同。
一口下去全是魚肉,果然如小翼所說,這魚一點小刺都沒有。吃起來甚是方便。
“真好吃!”季聞晟眼中放光,
“此魚肉質緊實彈牙,滋味醇厚,毫無土腥之氣,且刺少肉多,實在是前所未見之美味!江姑娘的廚藝高超,季某驚嘆不已!”
這番話說的江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畢竟她只是做了加熱這道工序。
“季公子喜歡就好。”
江靈招呼大家一起吃飯。
一張桌子坐四個人,季聞晟的護衛在門口巡邏,小秋在伺候大家用飯。
小翼迫不及待的夾起一塊醬板鴨放到季聞晟碗裏。
“季大哥嘗嘗這個醬板鴨,可香了!”
季聞晟看著碗裏多出來的肉。
這塊肉呈現出一種深邃誘人的醬紅色,油光鋥亮,看起來幹香緊實。如果不是小翼提醒,他都看不出這原來是鴨肉。
“原來這是鴨子……”
這個時代肉還是稀缺品,一般買來就直接吃了,很少有做成臘肉的習慣。
農家養的雞鴨,就算是不吃也會養著下蛋,很少做成臘肉掛在門上吹風。
他夾起鴨肉放入口中,發現肉質幹香卻不柴,紋理分明,一股濃郁的醬香以及恰到好處的辣味瞬間在舌尖炸開,咀嚼起來韌勁十足,越嚼越香。
“香醇入味,幹香有嚼勁,這光香料就有十幾種了吧?好獨特的做法!”季聞晟再次驚嘆。
香料在這個時代還是稀罕物,很少有人舍得在吃的東西上這麽消耗。
江靈笑道:“季公子看來對吃這一行也頗有研究,這醬香鴨確實用料不凡,耗時也久,是我在南方進貨時偶然尋得的。季公子若是喜歡,一會兒帶兩只回去,加熱就能吃了。”
季聞晟聽完喜笑顏開:“如此,季某便卻之不恭了!”
季聞晟剛客套完,就看見小翼伴著紅燒豬蹄,已經把一碗飯吃完了。
便不由打趣道:“這道菜,你怎麽不給我夾了?”
小翼腮幫子鼓鼓的:“這個豬蹄太肥膩了,我想著季大哥可能不愛吃,就幫你分擔了。”
這一句話惹得眾人哈哈大笑。
紅燒豬蹄是小翼最喜歡吃的一道菜。
或許是小時候餓怕了,他現在對有油水的食物格外喜歡。
“你這小家夥。”季聞晟笑著點點他的腦袋,也由衷的笑了。
周圍氣氛驟然變得溫馨起來,這間小院仿佛有著獨特的魅力,讓他前段時間在京城積攢的煩惱都一掃而空了。
在這裏不用謹言慎行,不用小心翼翼。
難怪方世傑想在這裏建房居住,經過這一天的相處,他也生出了在這裏定居的想法。
只可惜京城事務繁雜,他又是家中長子,身上背負著家族的使命,根本沒有這麽大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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