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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犯男子都犯的錯 怪禁忌太過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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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犯男子都犯的錯 怪禁忌太過迷人……

院子裏的樹依然青翠, 草也是綠的,菊花開得燦爛,葉子卻因照顧不當長了斑。宋昀站在窗前, 覺得樹葉應該變黃,從樹枝掉下來, 草應該枯萎。

跟隨知縣丈夫來惠下縣兩年多,她依然不適應這裏的環境, 時不時想念四季分明的家鄉, 想念家鄉冬天落的雪, 想念家鄉的飯菜。

可她的家鄉不是樣樣都好,惠下縣亦非一無是處。

在家鄉,她得做端莊的大家閨秀,嫁人後也得做端莊賢惠的妻子,不能隨意外出。

她的名字宛如秘密,僅寥寥幾人知曉,嫁人前是三姑娘, 嫁人後是丈夫的卿卿、仆人的太太。

她的容貌就像庫房裏的花瓶, 藏在家宅內, 不得顯露於外人前,離開家宅要戴上垂下輕紗的帽子。

仿佛被不相幹的人看到她長得什麽樣子, 她就會失去一切價值。

家鄉有很多規矩,她身邊環繞著許多尺子一樣的目光,嚴格地將她塑造成古板無趣的閨閣小姐, 出嫁了才能喘口氣, 可也只是喘口氣罷了。

宋昀不想回家鄉,一點也不想。

惠下縣不太好,很窮, 全縣只有一家鹵鴨店,去晚了還買不到鹵鴨。

但這裏的風氣比她家鄉自由,自由許多。

剛來惠下縣的時候,她以知縣夫人的身份,接待縣中大族富戶的太太小姐們,她看不起她們土氣的打扮,也看不起她們粗俗的舉止。

直到她看到太太小姐們肆無忌憚地走在街頭,一手拿著糖畫在吃,一手提著裝蛐蛐的竹籠,仿佛她家鄉的年輕男子一樣瀟灑,無拘無束,嬉笑打鬧,她的羨慕油然而生。

原來,未嫁閨秀可以隨隨便便外出,不必遮臉,不必掩藏自己的身份。

原來,嫁作人婦可以當眾吃東西,就算露出牙齒,不小心讓食物碎屑粘在臉上,也不會被指責不夠端莊規矩。

她們真快樂啊!

談婚論嫁時可以看男方的長相,不喜歡就換人,不必憂心嫁給醜人、瞎子、瘸子,她們的人生真幸福!

丈夫死了不必回娘家,不必常伴青燈古佛,虛度美好年華,反而能經營夫家的生意,獨自撐起家業!

同是嫁人,韓摧璋厲害得就像活在話本裏,讓依附丈夫的宋昀看得驚嘆不已。

她有點喜歡惠下縣,喜歡這裏的風氣,喜歡這裏的人。

但她的丈夫很不喜歡這個窮地方。

從赴任的第一天開始,他就在嘀咕,要換個地方做知縣。

只是,丈夫也被惠下縣的女子吸引,納了大族送上的女子做妾,每天寵得不行,最荒唐的時候甚至要吃補品恢覆元氣。

他簡直高興死了,就像老鼠掉進米缸!

在惠下縣,他是最大的官,誰都管不著他。

他爹娘在老家,惠下縣也沒有人能用孝道壓他。

這裏的學子聲名不顯,頂多說他好色,不會對他指指點點。

宋昀無所謂他偏愛小妾,男人總是管不住的,何必強求?

她在惠下縣閑逛,品嘗這裏口味異於家鄉的食物,享受這裏寬松閑適的氛圍,感受河邊拂過臉龐的微風,聽遠處的蟬鳴,看樹頂高歌的鳥兒,也曾遇到年輕俊俏的男子向她大膽示愛。

身為有夫之婦,宋昀被嚇了一跳,匆匆離去。

次日,她又遇到那個男人。

後來的一天,她在男人租的院子裏,跟他做盡夫妻之間的事。

知縣丈夫不知情。

知縣丈夫一直不知情。

年輕人的體力很好,很有耐心,很熱情,很細致,對她滿懷著愛意。從他身上,宋昀得到前所未有的歡愉,她放縱自己,盡情享受禁忌的快樂。

那是知縣丈夫從未給過她的,那是世俗不允許她沈迷的,一旦被發現,她將身敗名裂。

如同行走在懸崖的邊緣,宋昀很小心。

可惜好景不長,年輕人因為口角之爭與他人發生鬥毆,被打死在小巷裏。

他就像一個絢麗狂放的夢,忽然而至,又忽然而去。

看到年輕人冰冷的屍體,宋昀想起她小時候遇到一只意外跳進家裏的青蛙,她養了它半天,它就被人發現了,被人無情打死了。

那時她的心痛,恰如此時。

天黑了,宋昀回到縣衙,許多天沒有出門。

她泡在丈夫的書房裏,不知外界變化,也不關心,無聊時隨意看他收藏的書。那些書是他從家鄉帶來的,路上翻過幾本,來到任上再也沒翻過一頁。

宋昀喜歡看書,什麽書都看得入迷。

書上有她沒見過的風景,有她沒去過的地方,也有匪夷所思的奇聞故事。有一天她翻到女鬼和書生的畫本子,又想起那個年輕人,他死了為何沒有變成鬼來找她?

因為這世間無鬼?還是他做鬼後無法見她?

居家終究少了點趣味,宋昀開始去茶樓聽故事。

知縣丈夫仿佛懷疑她的清白,派人伺候她,實則監視。

宋昀一向循規蹈矩,無人引誘她,她便不會犯錯。

某日,宋昀在茶樓裏聽到趙有田一家被老虎吃掉的故事。

趙有田她是見過幾次的,他長得不醜。主簿陳新志在被老虎吃掉之前,她也見過他。他和趙有田都用輕佻的目光看過她,老虎吃他們,屬實是一只好老虎。

希望何玉仙平平安安。

宋昀想,好老虎不應該吃何玉仙那樣的人,或者老虎是何玉仙變的,這個恐怖故事聽起來才解氣。

回家後,宋昀發現知縣丈夫好像很害怕老虎,他肯定幹了會招惹老虎的事。

哦,他對她的態度變得很恭敬。

吃人老虎可能是何玉仙變的,他擔心她也變成老虎吃了他嗎?

好膽小的人,宋昀想嚇他。

他確實被嚇到,變乖了,變懂事了,小妾也不親近了,還給她買首飾胭脂,到了床上也知道迎合她。

哈哈,老虎真是只好老虎,宋昀覺得有趣。

然而她不再需要丈夫的愛了,在她意識到她不能改變丈夫,只能改變自己之後,她便放棄了對他的所有期待。

生活卻要裝裝樣子,才能過得下去。

她是不需要,但她能不享受他的溫柔小意嗎?

他的順從下潛藏著對她、對虎神的恐懼,他不願意對她好,為了保命不得不忍著委屈對她好。宋昀自是得意的,樂在其中,有那麽一瞬間,她希望未來一直這樣。

某日,宋昀跟著知縣丈夫去山上的娘娘廟上香。

娘娘廟建得很遠很偏,她走得腿都疼了才走到山下,索性山不高,廟在半山腰。

讓她意外的是,娘娘竟一頭短發,神巫、廟祝等人也留著短發。初見時,她覺得她們的短發跟庵裏剃光頭的姑子差不多,破格又沒破格到底,她就喜歡這樣。

她側頭看丈夫,他也在看她,看她的長發,眼裏帶著懇求。

短發,宋昀沒剪過,剛好想剪。

他也希望她剪。

好賤的男人,用妻子的長發博取娘娘的青睞,與出賣妻子的趙有田有何不同?

宋昀真的想知道,他會不會因為希望她剪頭發而被老虎一口吃掉,所以她剪了短發。

真遺憾,老虎沒來吃他。

短發倒是爽利,洗頭省事,梳頭簡便,睡覺不怕壓頭發,缺點是簪釵絹花等首飾用不了,只能束之高閣。

此外,或許是她的短發未能得到娘娘喜愛,知縣丈夫時不時惋惜她剪去的長發,仿佛那日懇求她剪發的人不是他。

這般唯利是圖反覆無常之人,宋昀都看不起他,娘娘那等神仙如何看得起?

短發長長了一點,睡覺不小心會導致頭發翹起來,宋昀讓仆人將翹起的頭發剪去。照一照鏡子,鏡面朦朧,映出她的影,看著竟與娘娘有些許相似。

宋昀漫不經心地想,鏡子不亮了,該找匠人磨一磨了。

長發能梳起發髻,以絹花裝飾,確實美。可發髻壓在頭上,沈甸甸的,扯得頭皮也痛,還是毫無裝飾的短發來得舒服。

以後她不會留長發。

她能嗎?

一眼能望到頭的人生因為娘娘顯靈,仿佛變了一點,宋昀希望娘娘在凡間停留久些,最好久到她過完這一世。

自娘娘顯靈後,平淡的惠下縣變得熱鬧起來。

一會兒地主家假少爺要尋親,一會兒縣裏的大戶得罪高人被搬空家宅,片瓦不留。一會兒鄰縣知縣錯判冤案被覆活的死人尋仇,一會兒鄉下小村冒出個殺地主奪家產分田地的惡霸……

幾乎每天,宋昀都有新故事聽。

在天幕上看到姑嫂兩個合力打死惡霸,得到娘娘誇讚的時候,宋昀第一次知道,豪傑這個詞原來可以用在女子身上,而且那麽合適。

王玄微聞名全縣,真是好得意,好威風。

她一步登天,必在縣志留名,甚至有機會在青史留名,令宋昀羨慕。

忽然之間,宋昀想見娘娘。

從縣城到鄉下,她走過長長的路,來到神山的娘娘廟上香。這次她穿了一雙不怕土塊碎石硌腳的鞋,打上綁腿,帶了飲水。

娘娘廟建得比她家鄉的祠堂還漂亮,坐落山野中,尤其難得。

宋昀仰望娘娘的塑像,卻不知道該求娘娘什麽,心裏空蕩蕩的,除卻茫然還是茫然。

少年時,她也許會求娘娘讓她變成鳥兒,從此天大地大,哪裏都去得。

新婚第一年,她大概會求娘娘讓她和丈夫琴瑟和鳴,無災無病,白首偕老。

婚後第二年,她估計會求娘娘讓她的丈夫敬愛她,對她一心一意,不看別的女人。

現在她呢?

曾經的心氣都消失了,她變成得過且過的人,如浮萍隨波逐流,任由生活推著她走向未知的未來,一顆心既沒有期待也沒有向往。

她家鄉的女子也跟她一樣,眼睛裏死氣沈沈的,看不到光。

大殿中不斷有香客進來,跪在娘娘像前,訴說心願。

窮人祈求豐衣足食,老人祈求健康長壽,讀書的祈求功名,經商的祈求發財,懷孕的祈求女兒。

求生男孩的人宋昀見多了,求生女兒的實屬罕見。

她看向對方,是個窮人,想要女兒是為了女兒分到的田地吧?

只要娘娘在世,只要神巫是女子,只要分到田地的女子能保住田地,就算娘娘不給新生的女嬰分田地,惠下縣及周圍縣也不會有人溺女。

娘娘屬實是善神。

不過,但凡朝廷或地方官府願意給生女兒的人一點好處,便能有效地減少溺女。

他們不願意出錢罷了。

女人走了,又一人在蒲團上跪下。

是男的,求娘娘保佑他今年娶到妻子,如果女人不肯嫁他,他願意做對方的上門女婿,只求有個安身之所。

這是被父親或兄弟叔伯掃地出門的窮光棍,家裏大概沒有女性親屬,否則娘娘分田地的便宜他們多少能蹭到一點。

呵,娶不到妻子的男人總是這樣多。

他爹娘溺女時,可想過兒子長大後打光棍?

整日聽這些凡人離譜的祈求,就算是慈悲為懷的娘娘,也會感到厭煩吧。

宋昀站在柱子後,如同一抹孤魂,看著大殿裏香客來去。

天色漸漸昏暗,廟裏亮起燈火。

香客不來了,來的走完了,喧囂塵世重歸安寧。

宋昀揉了揉久站而酸痛的腿。

她是娘娘廟的客人,捐了香火錢的,廟祝請她去後院吃飯。

飯菜味道一般,不清淡,不油膩。

廟祝叫周瓊文,與她母親差不多年紀,卻是一位經歷坎坷的傳奇女子。女兒被拐賣,丈夫病逝,周瓊文一邊撐起家業一邊尋找女兒,找了整整二十八年才找到。

宋昀今年二十八歲,周瓊文從她出生那年開始找女兒,找到現在終於與女兒團聚。這樣的毅力天下罕有,宋昀敬佩她,卻不理解。

宋昀也生了孩子,兩男一女,都在老家。倘若孩子失蹤,她會找尋,找不到不會堅持。人各有命,孩子離開她,意味著孩子跟她沒有多少緣分。

她不懂,周瓊文為何那樣在意丟失的孩子,為何不肯生第二個。

也許是周瓊文太溫和,氣質太讓人安心,她問了出來。

周瓊文說:“我生孩子前沒吃過苦,生孩子要了我的半條命,我是不喜歡孩子的。可我抱著她,看到她長得那麽可愛,是我拼命生下的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續,我一下子就喜歡上她。她是我來之不易的珍寶,我願意把我的一切都給她。”

宋昀抱孩子時不會有這樣的感受。

她只會覺得孩子是生下來折磨她的,恨不得孩子立刻長大成人,立刻變得孝順有出息,讓她被所有人羨慕。

她的娘和爹看她,大概跟她看孩子的心情差不多,不會將她視作珍寶。

宋昀想知道,宋昀又問:“你的娘,你的爹,他們也很疼愛你嗎?”

周瓊文說沒有,但她提起娘和爹,語氣裏沒什麽敬重,輕松得近乎調侃,宋昀想象不出她跟家人是怎樣的一種相處方式。

晚輩可以和長輩開玩笑嗎?

也許可以,只是她從來沒見過。

天下太大了,太多她沒見過的東西了。

聊著聊著,宋昀開始羨慕周瓊文的人生,娘疼著,爹寵著,沒有兄弟姐妹,成親都是招的上門女婿,想出門隨時能出,想接手家業也能得到母親的鼓勵和父親的引導。

她為什麽不是周瓊文?

她為什麽沒有出生在周瓊文家裏?

燈光裏,宋昀註視著周瓊文,想變成鬼魂依附在她身上,窺視她傳奇的人生。

從娘娘廟回來,日子依舊平淡,生活沒滋沒味。

宋昀想尋找新的樂趣打發無聊時光,書卻看不下去了。

她去娘娘廟找周瓊文聊天解悶,對方沒空搭理她。恍惚之間,宋昀感覺她就像一個被玩了一次便失去寵愛的玩具,試圖做點什麽引來關註,又認為這樣的想法幼稚得離譜,簡直無理取鬧。

周瓊文不是她的誰,只是個有點熟悉的陌生人而已,她為什麽想要周瓊文的關註?

真是吃飽撐的。

糾結中,宋昀忽然收到娘娘的邀請。

去學堂教書育人嗎?

她,一個女子,教書育人?

沒幹過這樣的事,宋昀不怎麽猶豫就同意了。

知縣丈夫知道後非常高興,仿佛她得到娘娘的青睞等於他得到青睞。

她不悅地想,他怎麽還沒被老虎吃掉呢?怎麽還沒被吃掉!快點被吃掉啊!被吃掉被吃掉被吃掉!

念頭在腦海裏不斷跳動,宋昀懷疑自己有點瘋了。

她一臉平靜地離開家,帶著簡單的行李去到神山學堂做老師,如同踏入另一片天地。

這裏沒有男子,一個也沒有,就連煩人的蚊子都是母的。

宋昀看到別的老師在院子裏晾曬衣服,定睛一看,那是貼身穿的衣褲,褲子上還染著經血。

對方卻神色如常,絲毫不覺得貼身衣褲被看到是一件尷尬的事,說血跡洗不掉,反正穿在衣服裏面沒人看到,將就將就得了。

於是宋昀也不覺得尷尬了。

做女人,誰沒幾件染過經血的衣服?

有錢的洗不幹凈就扔,沒錢的洗不幹凈照樣穿,頂多找個隱蔽的地方晾曬。

不過,這位正在經期的老師邀請宋昀去娘娘廟上香,再次驚到宋昀。

她訝然詢問:“經期也能進廟?”

對方也吃了一驚:“不能嗎?”

宋昀說:“在我家鄉不能,在這裏不知道。”

對方思索:“娘娘肯定知曉女子有經期,神巫和廟祝都是女子,總不至於不許我進去拜神吧?嘿,能不能,去了便知。”

二人去娘娘廟,一路暢通無阻。

上香拜神後,她們從娘娘廟出來,相視了一眼,極有默契地哈哈大笑,互相牽起了手。

踏著夕陽的餘暉,宋昀和朋友往回走,說:“我家鄉的廟和祠堂不供奉娘娘,若是有經期女子進去,廟和祠堂會倒塌下來,變成廢墟。”

“當真?”

“假!”

“你在經期進去過?語氣這般肯定。”

宋昀笑了起來:“你猜。”

“肯定進去過的,不然你怎麽知道?”

“我娘知道我的經期是哪天,不許我進去。我經期過了,帶著沾染經血的手帕進去,隨便擦了擦祖宗的神主牌。”宋昀的循規蹈矩僅止於表面,“他們說,這樣做會導致家族敗落,可惜也是假的。”

“哎,你好好的手帕不得被神主牌弄臟!”朋友更關心手帕。

“是啊,神主牌落灰了,我的手帕要不得了。”宋昀惋惜,“手帕上有我繡的花。”

“你會繡花?好厲害的本事,我拿到針線總會不小心紮傷自己。”

“繡花不算什麽本事。”

宋昀的手指也被繡花針紮過,故意擠出血給娘看,以為這樣能免於學習繡花。結果娘責怪她笨手笨腳,讓她拿針小心點,該繡的花還得繡,不能偷懶。

有時,宋昀會羨慕不必學這學那的丫鬟。

但丫鬟也有自己的不得已,還是隨意飛進飛出院子的小鳥更讓人心生向往。

她眺望遠方山巒,深呼吸,聞到風中淡淡的桂花香,不由得放松下來。

這裏不是家鄉。

她不再是困守家宅之內的女孩,不必羨慕飛鳥。

朋友叫龍珍,紫雲縣人,丈夫嗜酒,醉酒後打人,她苦不堪言。直到虎神顯威名,她才得以和離,然後幸運地成為神仙學堂的老師。

學堂初建,條件簡陋,宋昀與龍珍共居一室。

龍珍小聲說:“其實我讀書不多,只是學過千字文,寫字不太醜,四書五經指的是哪些書一概不知。”

“沒事,我也不知。”宋昀微微一笑,“有些書聽著厲害,實際上沒什麽了不起,都是男人寫給男人看的。”

“真的嗎?”

“我何必騙你?”

“那世上有無女子寫給女子看的書?”

“有,不過那些書能被我們看到,意味著男子已經看過並且覺得我們可以看。”宋昀輕輕嘆息,“他們認同的書,跟他們寫的書能有多少不同?”

龍珍明白了,想起傷心事:“我娘不讚同我和離,她覺得我忍一忍,將就一下就能把日子過下去。但有些事可以將就,像衣服上洗不幹凈的血跡,可以忽略。有些事將就不了,比如鞋子裏的沙子,你不解決它,它便一直讓你難受。”

忽然間,宋昀抱住她,在她耳邊說:“我娘也這樣,我們都一樣。”

龍珍渾身僵硬,不習慣這樣親近的舉止,卻不討厭。

猶豫了下,龍珍也抱住宋昀,下巴放在她肩上,感受她的溫暖,喃喃道:“阿昀,要是我早點認識你就好了。就算你幫不了我,只是跟我聊一會兒天,我也會很高興。”

“不要這樣想。”宋昀說,“聊天不能解決你鞋子裏的沙子。”

龍珍沈默了。

靜靜地擁抱片刻,龍珍嘆息:“虎神也不能解決沙子,沙子硌的是我,只有我能解決它。不過,虎神不會勸我們忍耐。如果虎神聽到祈求,大約會讓我把挨的打全部還回去,然後讓我把勸我忍耐的娘也打了。”

宋昀不曾向虎神祈求,也不曾得到虎神回應,聽她這樣猜測,禁不住笑起來。

可龍珍解決了自己鞋子裏的沙子,宋昀呢?

在學堂做老師的日子裏,宋昀想了很多。

她不想跟知縣丈夫湊合著過一輩子,不想回到保守壓抑的家鄉,不想讓古板腐朽的宋家繼續延續下去。但她想看家鄉的落雪,想吃家鄉的飯菜,她希望家鄉變成惠下縣如今的模樣,希望宋家像韓摧璋的娘家那樣被狠狠報覆。

於是她高價買下千裏傳訊符,寫信誘騙宋家搬過來。

她實在沒有厲害本事,也沒有龍珍跟夫家娘家翻臉的勇氣,更沒有韓摧璋拿捏夫家娘家的手段,只能這樣軟弱而曲折地祈求天意,盼望她恨的人得到應有的報應。

娘娘無所不知。

宋昀心想,娘娘也看不起這樣的她吧?

但她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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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標題有點輕佻,但我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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