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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以為 傅深說,“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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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以為 傅深說,“我知道了。”……

傅深說, “我知道了。”

男人從手下的手中拿過外套給她披上,慢吞吞地給自己點了根煙,猩紅的火光在昏暗的燈光下極為顯眼, “帶林小姐去我辦公室,別臟了她的眼。”

唐墨永遠也不會忘記那個女人沒有任何情緒回視的那一眼。

非親非故, 沒有任何矛盾和淵源, 把另外兩個無辜的同性留在這裏,為了自己的私欲, 為了營造自己的人設, 為了保持著自己在追求者心中的形象, 可以做出這樣惡毒的事情嗎?

傅深深深地吸入一口, 緩緩地吐出煙圈,把煙灰點在了唐墨的正前方, 極近,正好落在了她的高跟鞋上。

那是一雙限量的高定高跟, 是羅琳琳強買強賣來給她“撐場面”的, 她整個鞋櫃最貴的一雙。

“這雙鞋要個十幾萬吧, 全都是靠賣藝人得來的?”

傅深輕笑著, 明明是問句,但他用的卻是篤定的語氣。

“真是一個陰毒、討嫌、貪婪的女人啊,長的就一幅窮相, 是怎麽進‘夜色’的?”

唐墨握緊了拳頭,原本堵在嗓子裏的所有解釋全部在這句話出去後, 咽回了肚子裏。

人們只願意相信他們用眼睛看見的, 只相信他們想相信的,一個人不論多麽神通廣大沒有辦法說服本來心中就有偏向的人。

更何況,她不想要白費口舌, 露出更多急功近利的醜惡模樣,很不體面。

於是她倔強地站在了原地,什麽也沒說。

他慢吞吞地又深吸了一口,“好,有骨氣,但是我最知道你們這種草根最在乎什麽了。”

傅深輕笑一聲,“不是喜歡錢麽?那這一包廂的賬由你來結吧。”

“已經有人付過了。”唐墨說。

“我會原路返回的,”他彈彈煙灰,“如果不想搜身的話,就乖乖把身上的卡全交出來,還有手機賬戶。”

“我有時候很後悔。”

唐墨眨了眨眼,環視一圈,顯示現在才發現自己身處何地似的。

她心說,後悔救了你。

救了你這樣一個不分是非不明事理不分青紅皂白就隨便用權勢毀掉別人人生的家夥。

傅深有點疑惑,挑起一遍眉毛,“後悔?後悔要送嫣然上別人的床嗎?”

“後悔也沒用。”

“給我搜。”

最終從她的兜裏搜出了一張卡,刷光了裏面的三萬塊,還清空了手機賬戶上所有能用的數字貨幣。

其實一頓飯再怎麽樣也花不了這麽多錢。

但是唐墨就只是麻木地看著自己的錢財一點點流走,情緒沒有任何波動。

傅深對她的狀態很不滿意,摸了摸下巴,“竟然不在意嗎?”

“你們這種人,應該還會有不得不在意的東西,因為窮嘛,自尊心就會格外強。”

“要不這樣,你給我下跪道個歉,我就放你走?”

唐墨仍然很淡漠。

畢竟尊嚴早就在來到京城後被冒犯過無數次了。

下跪...嗎?

這倒是還沒有過。

跪下會怎麽樣嗎?

好像也不會怎麽樣。

這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事情不就結束了麽?

唐墨試圖說服自己,說服那個永遠名列前茅,永遠活在同學們,那個落後城市裏羨艷的目光中,眼高於頂的天之驕子。

跪下吧。

反正今天的情況沒有任何辦法能夠解決,這就是閉口不說,不解釋的代價。

人在據理力爭,為自己獲得公平和利益的時候,總是醜惡的,總是看上去無理取鬧的,她在別人眼中時嗜錢如命,自尊心強又倔強的家夥,但是她明明只是在為自己爭取。

但在別人口中,就變成了令人討厭的,斤斤計較,貪婪又俗氣的“窮人”。

所有人,在心裏都是這麽想她的。

明明僅僅只是站出來,就已經耗費了一個普通人全部的力氣,這種生來就擁有一切的家夥卻用如此鄙夷的目光把別人的努力當做無物,認為只有像超級英雄一樣,“砰”地一聲站出來。

把所有反派虐一通,英雄救美,就是唯一的幫助方式,而其他的,就是無用功,就是不需要存在的善意。

有些人總是很幸運。

他們一輩子沒有吃過苦,總有人願意為他們挺身而出,不需要任何回報,總能安穩度過難關。

唐墨敢肯定,林嫣然絕對沒有真正經受過潛規則,甚至在今天之前,從來沒有人真正地敢把手放在她的身體上,所以初生牛犢不怕虎,可以為所欲為。

而自己呢。

來到京城,進入華盛後的每一次應酬都沒她不行,明明是一個女生,每天十二點以後才回到學校,飽受的爭議和謠言沒有人替她澄清過,沒有不打她主意的人願意送她回家,在酒局上盡情地向衛淮開她的玩笑,甚至對她伸出手。

自己為什麽總是這麽倒黴,總是萬人嫌呢?

唐墨不明白。

明明是因為遭受過,因為了解的多,因為謹慎,才小心,才周旋,才勇敢地站出來,然後就被當做壞事的證據。

傅深這種人,幫助一個人,改變一個人的人生就像幫助一只螞蟻一樣容易。

他們不明白一個普通人站出來需要多大的勇氣。

世界上熱血的笨蛋很少很少,在真正認識到對手的實力之後,還敢出手的普通人,究竟還有幾個。

唐墨其實是個很悲觀,膽量很小的人。

她不敢和強壯的家夥起沖突,害怕體型差,害怕激發矛盾的後果是一頓胖揍,是體力上的絕對壓制,她害怕被捏著腦袋,揪著頭發被扔到石頭上。

並沒有什麽原因,而是一種本能。

在鹽城,每一條幽深的小巷子裏都可能發生過鬥毆或者霸淩。

唐墨從小學起,回家就是捏著書包帶狂奔,因為她害怕,即使媽媽和老師,還有同齡女孩都無數次告訴她,鬥毆都是男人之間的事情,男人是不會打女人的。

這根本就是個謬論。

當你惹怒一個人的時候,他真正怒極了氣極了的時候,才不會在意對方的性別,當你的利益和他的利益起沖突的時候,當你在他眼中不是個所謂的“女人”時,他才不會放著拳頭不用。

拳頭不一定指“拳頭”,“女人”不一定指“女人”。

就像財閥家的孩子即便無惡不作也能夠在學校裏安心待著,甚至可以勒令冒犯到他的無辜學生退學一樣。

權力、聲望、武力,都是“拳頭”。

哪裏都是“鹽城”,哪裏都充斥著鬥毆,只不過它們再也不因為一旦點小摩擦而發起,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因為每個人想要捍衛的權利和利益而燃起。

所以唐墨害怕,因為她不僅沒有顯赫的家世,整個人還細痩如幹柴,她在學校對一切審視過後“評級”為比自己強大的人保持警惕,勤小慎微地活在社會的縮影裏,不敢露頭。

她偶爾也會很傻,也會在看見不公的時候站出來,但前提都一定是對方是能夠惹得起的。

直到某一次,她再一次目睹了經典的場面。

受到委屈,被無意中弄壞了翻譯筆的女孩只敢窩在位置上哭泣,明明已經高中,她還只有可憐的一米四,站起來只到唐墨的胸膛。

周圍環繞著一圈人,他們或者安慰,或者怒罵,但是沒有一個人敢去和就坐在窗口的始作俑者說話。

那是個很壯,沒有肌肉但是一大團的男人,嗓音渾厚,腦袋像個鋼絲球,一個人站在走廊上就能擋住整條道路。

他不愛說話,唐墨也不知道他性格怎樣,是什麽樣的人,但只要體型在那裏,就永遠沒有插科打諢的其他男同學敢去冒犯,沒有嘴賤的老師敢當眾批評。

在學校,這似乎比顯赫的家世更有效一點點。

唐墨時不時看手表上的時間。

她的飯點要到了。

其他的同學其實都已經吃完早飯,早自習過後的時間是很長的,因為不想排隊,也為了能夠多一點時間學習,她永遠是等到食堂只剩下沒有澆頭的粉面時,才姍姍來遲,然後踩著第一節課的上課鈴剛好踏進教室。

她抿了抿唇,路過窗臺,踏出門口,一步步接近樓梯間。

明明應該回憶剛才記過的單詞的,但是唐墨的腦海裏卻不受控制地將剛才的畫面一直回放。

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路過窗口的時候,腳步是有一瞬間想要改變方向的,但是在餘光瞟到對方比碗還粗大的手臂時,她能感受到自己在抖。

唐墨咬咬牙。

她討厭這種感覺,她討厭恐懼,討厭深入骨髓,寫進基因的敬畏,討厭無能為力,身體不由自主顫抖的瞬間!

想要去做,需要勇氣,需要實踐,需要接受後果的責任感。

再怎樣,不過就是被打一頓而已。

明明已經到達了底層,不遠處食堂的輪廓已經映入眼簾,但是她還是毅然決然地轉過身,用了最大的力氣,一步三階,氣喘籲籲地爬回了三樓。

她屏住呼吸,控制住自己流著冷汗的手心,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解決比臆想中的容易的多。

他沒有什麽壞心思,在知道來龍去脈後窘迫地搓搓手,願意承擔翻譯筆原價一半的賠償。

唐墨松了口氣,以為事情就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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