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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嫁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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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嫁衣(四)

天明之後,順天府轄下宛平縣境內河道中,撈出了一具被河水泡到腫脹的女屍。女屍面部完全損毀,身上穿著範妙真失蹤前的衣服。

有人看見,昨日午後範妙真獨自出了城門,往城外去了。

如此一來,原本就對林家態度心懷不滿的沈江年一狀告至順天府,直書林家背棄婚盟,並行羞辱,致使官家女子投水自盡而亡。

原本,此案沒有婚書證明婚約成立,也無法確切證明範妙真投水自盡就是因為林家羞辱。但就因為此事涉及林家,所以反而給了不少人可乘之機。

範璋被貶南京多年,京城上下不見一人出來替他說情轉圜,如今範妙真一死,朝野上下忽然就全是懷念範璋過往功績、貢獻的昔日老友。

顏氏黨羽揪住此案,在朝中煽風點火,都察院內的顏家爪牙接連上書彈劾林言教子無方,背信棄義,妄害人命。順天府尹不想卷入黨爭之中,禍水東引,以此案控告嫌犯涉及正七品在職官員,將此案移交大理寺,覆核平允。

為示公允不徇私,此案由新近調任入京的大理寺少卿張綺親自主審。

刑房之內,林照脫衣去帽,一身素服,被綁縛於刑凳之上。

雖說此案案情簡單,還沒到需要動用大刑的地步,但張綺的規矩就是如此。但凡進了刑堂,管你是誰,體面禮遇一概沒有,他沒將林照直接吊在刑架上,就已經算是很給林閣老面子了。

室內閉門,燈火昏暗,僅有些許慘淡的日光順著糊滿油紙的窗欞,滲入室內。

張綺命人在這汙糟的室內支了張長椅,就這麽面色平靜地坐在他對面,喝起熱茶來。

“本官給你兩個選擇。”他將茶碗隨手遞給了身側的獄卒,“第一,你在這份口供之上畫押簽字,然後自請辭官,離開大理寺。範家死了女兒確實心痛,但你若是能迎範氏牌位入府,奉為正妻,想來範家看在誠意面上,此事便能了結。”

“……”

林照神色淡漠,沒有答話。

見他這般不配合,張綺哼笑了一聲,幽幽道:“看來,林評事選的是二……冥頑不靈,抵死不認。”

他五官生得十分陰柔,貌若好女,瘦削蒼白的面下,紅袍官服清泠泠地在骨架上掛著。

“雖說範家已遷至南京,然範尚書畢竟兩朝老臣,此案轉交時聖上已知,本官就是想看在同僚面上放你一馬,怕是也難,只能按規矩辦事了。”他擡了擡手指,勾唇笑道,“剝去外衣長褲,拉到院中凳上,先苔一百再說。”

“是。”

原本,苔刑算是五刑之中最輕的一種,只以竹片或木板抽打人的臀部,比起動輒就將人活活杖死的杖刑,傷只在皮肉,並不威脅性命。

但此刑狠就狠在一個辱字,施苔刑時,需要將嫌犯身上所著外衣長褲悉數扒下,露出內裏皮肉,當眾受刑。

此刑不重,但於士大夫而言極盡侮辱,故而很多犯官寧願被杖死,也不願自己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扒光受刑。

於他們而言,這是比死更為屈辱的事情。

而張綺甚至還要將人拉到大理寺人來人往的院中,若是遇上個性子剛烈些的,怕是當即就要直接撞死在刑架之上,以全顏面了。

“如何?林評事若再不畫押,本官可就要行刑了。”

林照的面色蒼白了些許,但還是盯著眼前的張綺一字一頓道:“範氏女自盡之事,與我無關。”

張綺“嘖”了一聲。

“好硬的骨頭。”他站起身來,緩緩行至刑凳之前,唇角微微勾起,襯著滿室的刑具火盆,不像個少卿,倒像是只披著人皮的鬼。他彎腰俯身,對著面前的人哼笑道,“可惜啊……本官最喜歡砸碎的,就是硬骨頭。”

張綺說完,正欲起身之時,忽然鼻尖一皺。

一股熟悉的紫藤香自眼前之人身上傳來,那一瞬間他似乎意識到了什麽,徑直上手將林照身上立領的素衣開口一扯。

尚未消去的齒痕,如星點般落在頸項的皮肉之上,分外刺目、紮眼。

那股幽幽的暗香,似乎正是自那齒痕之上傳來。

濃郁,密集,殷紅的,都快要將這衣下的身子泡透了。

張綺手指猛地攥緊,眼中陰郁如濃墨般翻湧沸騰,忽然,他冷笑了起來。

“原來如此……”笑聲中,夾雜著幾分陰沈,幾分被欺騙之後的頓悟,“我說呢,難怪林公子對範家婚事抗拒背信,原來是府中早已金屋藏嬌了啊。”

說著,他緩緩松開了那發皺的領口,冷聲道:“一百苔刑還是太輕了,換杖吧。”

“這……”

行刑官們有些面面相覷地對視了一眼。

此案雖說涉及人命,但林家並未直接殺人,最多也就是個背信,再加上過失罪,再怎麽說,也不至於要判上一百刑杖。

當初宗遙受杖六十,便橫死廷前,這一百杖下去,即便是盡力收著打,也得落個殘疾。

這可是林閣老的親生兒子!真把人打出個好歹來,那場面可就收不住了!

可誰料,張綺卻像是看出了這些行刑官們的想法,勾唇道:“誰要是敷衍了事,欠下的那些,誰就自己去抵。”

“……是!”

這下不用多想了,林閣老報覆那也是以後,更禍不及他們這些奉命辦事的小嘍啰。但今日真要是故意敷衍了事,惹怒了張少卿,被拖去抵刑杖,明早的日頭都不必見了。

於是再不敢怠慢,當即便將刑凳上的人解下,拖至院中按住。

下一刻,呼呼的風聲猛地灌起,板板到肉,不過幾下起伏,一股濃郁的血腥味,便在院內四散開來。

*

“不好了,孟青!”周隱猛地推開停屍房的門,見宗遙回過頭來,壓低聲音道,“那姓張的不知發什麽瘋,要杖殺了林衍光!”

“什麽?!”她手下一偏,手中擦拭屍體的布巾險些滑落在地,“你確定……張庭月判的是杖刑而不是苔刑?!”

“千真萬確,一百杖刑,我來的時候,人已經拖出刑堂了。”周隱焦躁道,“真讓他全數打完,這林衍光就是不死,人也殘廢了。”

此案順天府移交大理寺,是不願牽涉黨爭,而聖上沒有讓作為顏惟中的門生,板上釘釘的顏黨胡寺卿,親自主審,而是選了才調入京中的張庭月,就是為了放林照一馬。

只要林照認下這樁小過,讓聖上達到敲打他父親的目的,他就能性命無虞。

但林照是個什麽脾氣她不知道?他死也不會如張庭月的意,老實畫押。

這般情況下,張庭月為了逼他就範,必然要上刑。

以她對張庭月的了解,苔刑只傷皮肉,但侮辱性最強,用在此案上最為合適。

但怎麽會是杖刑呢?

二人無冤無仇,他沒道理要殺林照啊!

但眼下先不想這麽多了,救人要緊。

她強自打起精神,繼續起這驗屍的最後一步。

方才驗看這具女屍之時,她發現這具屍體雖符合溺死狀,且被水泡至腫脹不堪,但其腰腹處卻隱約有繩索痕跡。

順天府移交案件時,仵作給出的解釋是,死者生前求死意志極為強烈,故而腰間自系巨石以便沈塘。

但這顯然是主官示意之下的牽強附會。

且不提屍體打撈上岸時是漂浮在水面上的,並無所謂巨石,就算真有巨石,那麽現如今屍體身上的屍斑也該是集中沈澱在腰背處,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均勻分布在背脊四肢上。

這種屍斑表征只能說明一件事,屍體腰腹處的繩索痕跡乃是生前形成,而非死後綁縛。

如此一來,所謂的投水自盡說法,就很值得商榷了。

於是,為了查驗屍身上是否還有其餘生前傷,她依照舊法,搗碎蔥白塗抹在屍身可疑之處上,再以草紙蘸醋敷上。等待約一個時辰後,除去蔥白、醋紙,以清水擦凈屍身,則傷痕顯現。

清水擦凈之後,女屍的腰腹、脖頸、四肢,均浮現出了新舊不一、深淺不一的繩索痕跡,以及大塊的陳舊血淤瘢痕。

她驀得扔了布巾。

“這具屍體身上傷痕多為陳舊傷,且受傷時間至少在溺死前數日,如此說來,死者不是範妙真!快去叫停行刑!!!”

*

刑堂內,張綺坐在椅上,默默聽著外間落下的棍風聲,半晌,出聲問道:“多少杖了?”

“回大人,二十杖了。”

張綺唇角微勾:“去,讓他們收著些力道,別真給打死了。”

“是。”刑官們微松了口氣,只當是張綺終於想起來別真打死了人,得罪林閣老。不疑有他,連忙出去了。

然而,說完這話的張綺,一雙眼睛卻是徑直望向眼前的門板,似乎是在等待著什麽。

終於,刑堂大門猛地自外推開,一道清朗的嗓音高聲道:“少卿大人杖下留人!下官方才驗屍,宛平縣所撈女屍,並非範家女!”

“怎麽是你?”張綺望著眼前周隱皺眉。

周隱被問的一楞:“不是下官還能是誰?”

張綺嗤笑一聲,擺了擺手,站起身:“沒有誰。既然周寺正對此案尚有異議,那麽,本官便暫且叫停行刑吧。”

*

“林照!”望著趴在凳上,被打得皮開肉綻的林照,宗遙又氣又心疼,“到底怎麽回事?他怎麽會無端對你用杖刑?!”

林照硬生生受了二十餘杖,雖說行刑之人有刻意避開腰柱,但下身仍舊是被打得一片血肉模糊,萬分駭人。

說話間,張綺已然緩步踱出了刑堂。

他負著手,居高臨下地站在林照身前。

“真抱歉啊,林評事。”他悠然道,“周大人方才將驗屍結果報知本官,似乎是順天府那邊出了紕漏,錯將他人屍體認作了範氏女的。所以,範氏女目前應當仍舊是失蹤狀態,林評事這二十餘杖,算是冤枉受了。”

說著,他擺了擺手。

“還楞著做什麽?林評事傷成這樣,還不快快將人送回府中就醫。”

邊上的刑官們楞了楞,隨後便手忙腳亂地去找空置的鋪板,準備擡人。

張綺已然宣布完結果,正要轉身離開,忽然聽得身後一句:“慢。”

他頓住腳步,轉頭笑問:“林評事還有何事?”

林照慢慢起身,在邊上眾刑官驚恐的目光中,撐著那帶血的刑凳,腳落在地上,站直了身。

他才剛受完二十餘杖,本該直接就地昏死過去,卻仍舊強撐著站起,望著不遠處的張綺。

“大明律,凡官司故出入人罪,全出全入者,以全罪論。若斷罪失於入者,各減三等;失於出者,各減五等。大人既已承認是順天府核查不明,我今日無過被大人所杖,大人當……以失入人罪論處,罪減三等。”

張綺挑眉:“你要本官為你償刑?”

“白紙黑字寫在《刑律·斷獄》中的條文,張大人身為刑官,莫不是要知法犯法?”他擡手拭去了唇畔方才行刑時,因隱忍而咬出的血跡,淡淡道,“方才錯杖我二十,而今,大人又該自己還我多少?”

兩個瘋批鬥法

著實很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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