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032[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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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032[VIP]
1940年, 炎熱的一天。
12歲的肯特·奈爾森跟著他的考古學家父親,來到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古代烏爾遺址。
在這裏,他們發現了一座神殿。
出於科研的目的, 他們決定深入探索。
在探索中, 肯特發現了裝著神明“納布”的石棺。
如果沒有工具,尋常人類很難打開這石棺。
但, 肯特又在石棺的一邊看見了可以撬開石棺的扳手。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像在罐頭旁邊發現開罐器一樣自然:他撬開了石棺。
和《奪寶奇兵》的法櫃差不多, 打開的石棺釋放出了毒氣,肯特的父親不幸被毒死。
同時, 躺在石棺中的納布從沈睡中蘇醒了。
納布感謝肯特將他釋放,在肯特埋葬死去的父親後,納布便告訴他:
作為回報,他要通過教導肯特宇宙之道來彌補對方的損失。
在接下來的幾年裏, 肯特不僅從納布那裏學會了很多神奇的法術, 還獲得了一套魔法裝備:
金色的頭盔, 安努比斯護身符和命運披風。
戴上它們,肯特就可以與納布神融為一體,並使用納布神的力量。
他成為了“命運博士”。
在肯特去世後,“命運博士”的稱號和裝備又歷經幾代傳承人。
其中一任甚至是個脫衣舞男。
現在, 它到了樂夏面前。
但由於第一周目那場驚天動地的大戰,樂夏看到它的第一反應是想:“這個金色的頭盔…我好像揍過戴同款的人。”
不過……已經到了選擇“通往結局之路”的時候了嗎?
——他後知後覺的意識到。
——什麽?這已經是第七年了嗎!?
樂夏震驚:那不是見不到加百列了嗎?
前兩輪裏,要遇到加百列的強制條件,就是要他在第七年做半年(或者應該更久)的義工。
但是, 由於這一輪要開那張超級難開的cg(或者根本原因就是他在第六年住了半年的醫院),他壓根連“慈善義工”都還沒開出來。
而且, 他的臉還因為該死的哥譚地下勢力詛咒毀的面目全非。
——那群混蛋壓根沒聽過“傷人不傷臉”這句老話吧?
涼了……
這周目的“攻略線”徹底涼了……
讀檔再來?
這個念頭一出,立刻被樂夏自己否定了: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好不容易開出那張圓滿的cg,他的意志就如同風中的燭火一樣的燃盡了。
——絕沒有勇氣再重覆那段瑣碎到極致的過程!
他繼續看“金色頭盔”的裝備介紹:
納布神賜予的頭盔,戴上後會獲得“命運博士”的頭銜,使命和神奇法力。
所謂“神奇法力”列舉出來足足有三行,依次是:
“超級力量、超級速度、超級智力、超級耐力、心靈感應、瞬間移動、飛行、預知未來……時間&維度旅行……”
等等……
等等……
樂夏的目光凝在“時間&維度旅行”上。
——還有這種好事?
他果斷選擇[A.接受]。
在他看來,這個選項也可以換成“感謝納布神賜予單身狗福利,笑納了(合掌)”。
“感謝納布神……”
“假如有一天我能和加百列結婚……”
“……一定會請你當……”
“伴郎……臥槽!”
黃金般的頭盔從半空中落到樂夏的頭上。
剎那間,他的衣服變成了暗藍色的緊身衣。
緊身衣上穿戴著黃金的腰帶、金色的長筒戰靴、金色的長筒手套和披風。
——這清一色的金色,讓樂夏感覺自己其實是當上了黃金聖鬥士。
白茫茫的空間解除,樂夏立刻飛上了天空。
金色的披風在他的背上膨開、飛揚。
他感受到了體內滿滿的魔力,忍不住在空中轉個圈,讓它們爆發出去。
金色的魔法立刻覆蓋了整座哥譚市,連落下的雨絲都泛著金色。
頓時,這座素來陰暗的城市,從天空到建築到大地,全部被塗上了閃閃發光的土豪金。
“哇!”
他在天空中自由的翺翔,頭盔像一個安全帽。
在頭盔裏,他感到自己的臉也在迅速痊愈,那些突出的傷疤全部被抹除了。
樂夏到處亂飛,感受強大的氣流、壓力、雲層、風。
甚至能輕輕撫摸飛過的鳥兒。
過去的周目裏,他坐過飛機,戰機,星艦,也曾穿著戰鬥甲在銀河裏漫步,在星球間跳躍……
但這樣純用魔法讓身體在天地之間飛翔,感覺仍有細微的不同。
樂夏張開雙臂,身體向後仰,完全卸掉力氣,以一個跳水的姿勢,讓自己從高空往下墜落。
完全失重的腎上腺素令他愉快。
在腦袋即將摔在馬路上的剎那間,他險險的懸停,調轉方向,重新飛向天空。
掠過一個窗口,他看見一道熟悉的黑影,便揮手大喊:“嗨,蝙蝠俠!”
穿著漆黑制服的哥譚騎士無語的望著他:“……”
“你看,這樣是不是也挺好看的?”樂夏繼續喊。
蝙蝠俠無表情:“……不。”
樂夏笑起來,繼續享受他的空中體驗。
直到他意識到有一個紅色披風的Q版小人在和他並排飛行。
他懸停在半空中:“你好?”
“你好,新的命運博士,根據你的聲音和你的體型,我知道你相當年輕,”
Q版超人邊飛邊說,“但請停止像個人造太陽一樣讓哥譚無意義發光。”
“抱歉,只是玩過頭了。”樂夏說。
他解除覆蓋城市的魔法,不再鬧騰,而是在腦海中查找納布神的關於“時間旅行”的知識。
超人仍在他的旁邊說話:“……是我們最強大的對抗魔法勁敵的……”
“嗯哼…嗯哼…”樂夏一邊學習,一邊心不在焉的敷衍著。
“你在聽我說話嗎?”超人提高音量。
樂夏彈了個響指:“跨越——時間。”
剛剛凝聚起來的魔力突然散了。
超人雙手叉腰,提醒道:“納布是秩序之神,你的使命是維護秩序和規則。”
樂夏終於看向他:“維護秩序和規則?”
超人:“嗯哼、嗯哼。”
——如果此人沒有長著超人這樣正義凜然的臉,樂夏絕對懷疑這語氣是他故意的。
——但超人只對他露出了一個有點困惑、又足夠友善的標志性笑容,便打消了他的疑慮。
樂夏郁悶的問:“那是指,我不能時間旅行了?”
超人很正經:“時間旅行是一項最嚴肅的事,很容易打亂時間線導致蝴蝶效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是的,雖然你掌握了時間旅行的方法,但納布神不會允許你隨便用。”
樂夏向四周看看:“我偷偷用,他不在,也會知道?”
超人解釋道:“他的意識也在頭盔裏,如果你做了錯誤的決定,造成錯誤的後果,他都會知道。”
——授人以漁還要搞行為監督。
——這什麽魔法系教導主任!
樂夏摸了摸頭盔,問:“我該怎麽辦?”
“當然是……”超人停頓一下,“不介意的話,你可以跟我去正義聯盟嗎?”
樂夏反問:“正義聯盟?”
超人:“對,歷代命運博士幾乎都是聯盟的資深成員,尤其是應對‘混沌之王’這樣的魔法威脅,你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戰力。”
樂夏大驚:這豈非沒有戀愛攻略,只有打卡上班?
——詐騙啊!
很快,他又讓自己冷靜下來:
畢竟“納布”又不是愛神,也不能怪人家。
何況,“攻略角色”這種事還是得自己來。
提前看攻略,往往會失去樂趣。
——對了,好像還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可以用?
既然是“預知未來”,樂夏忍不住想:“它能讓我看到自己的未來嗎?”
比如,他能不能脫離這個游戲?
如果能的話,試了不虧。
如果不能的話……這游戲又開BUG是吧?
樂夏立刻使用“預知能力”,這次,它發揮作用了。
一時間,他看到了許許多多“未來的畫面”:
火焰,灑滿鮮血的房間,人類的內臟,羊角惡魔,怪誕的森林……
都沒頭沒尾,像極了他剛打開游戲時看見的過場動畫。
樂夏:……停停停。
這些所謂“未來”的畫面不明所以,像極了一張張出自cult片的截圖。
而且,完全沒有明確給出關於“他的未來”的答案。
屬於“劇透了,但沒完全劇透”。
既然如此,他只能當一年的“命運博士”,倒也沒必要看見這麽多。
接著,他試著默念“加百列”這個名字。
頭盔給了個冰冷的答案:“加百列是忠於上帝的大天使,擁有無限的神聖魔法能量,他的力量足以與命運博士抗衡,‘神聖之音’是他的標志能力。如果你將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和他戰鬥,謹記他唯一的弱點是……”
樂夏:???
停。停。停。
你提供的是神話裏的天使資料吧?
而且不要再提“戰鬥”了,為什麽最後一年總是逃不過這個話題?
命運頭盔卡頓一下,又播放了一堆“過場動畫”。
在一堆紛亂的畫面中,樂夏捉到了一個閃過的場景:
一把好看的遮陽傘,幾張古雅的木制椅子,一張木制圓桌。
好像是一家咖啡館的戶外……?
‘招牌,讓我看看咖啡館的招牌……’
他默念著,飛向一棟大廈,通過敞開的窗戶飛進大廳。
雙腳落地的同時,他一手摘下頭盔,一手捋捋額前的頭發,恢覆成平常的模樣。
超人停在窗外問道:“你去哪?”
樂夏邊走邊回答:“我十七歲了,要奔赴一場‘偶遇’。”
路過擦得反光的電梯門,他特地照了照自己現在的模樣。
超人在他身後喊:“但你還是會去正義聯盟大廳報道的吧?”
“看我心情!”樂夏頭也不回的跑起來。
“年輕人…”超人忍不住哼笑。
但他很理解,因為他回憶起自己的青春期,也是這樣毛毛躁躁。
倫敦,細雨,咖啡館外。
“預知”裏的遮陽傘現在變成了擋雨的工具,雨絲落在傘面上窸窸窣窣的溫柔。
樂夏拿著菜單遮著臉。
他的眼睛卻從這張紙的上方露出來,偷偷瞄著每一個經過的身影。
命運頭盔讓他知道這個地方,又完全不告訴他準確的時間。
他只能靠最傳統、最古老的方式
——“蹲守”。
三天前,他拎著一箱換洗衣服,和傑森他們分別打了電話,只說自己要出門旅行散心。
他裝模作樣的買了張機票,就直接飛到倫敦,在附近的酒店辦了入住。
每天早上,他都在琢磨“今天偶遇”之後要說什麽。
每天晚上,咖啡館即將關門,店員清場,他也只能折起用來打掩護的報紙,帶著一肚子飲料,空手而歸。
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整天在咖啡館一坐坐一天,且無所事事。
很快,有個Q版小人走過來,自來熟的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我註意到,你在這裏好幾天了。”
樂夏從沒有見過這個人。
這小Q人是黃色頭發,下巴上有胡茬,看著邋邋遢遢,但又並不完全惹人反感。
他穿著英倫三件套,打著一條紅色領帶,外面罩著一件米黃色的風衣。
但是,他的目光裏充滿對年輕人“不上學不上班”在這坐著的微詞。
樂夏不禁為自己辯解:“我在等人。”
陌生人問:“你沒有他的聯系方式嗎?”
樂夏:“沒有,我只知道他的名字。”
陌生人露出奇特的目光,慢慢的說:“這我不明白了,你只知道他的名字,有什麽可等的?”
橫豎現在也沒事。
樂夏索性和他聊起來打發時間:
“不是,我在外地旅行的時候,對一個人一見鐘情,我只知道他在這附近,但是……”
陌生人挑詞道:“‘一見鐘情’是什麽意思?”
樂夏幹脆的回答:“意思就是,我喜歡那個人的外表。”
陌生人一拍桌子,站起來,指指點點:“哈,你真膚淺!”
樂夏立即較了真,急道:“這怎麽能叫膚淺呢?有人喜歡溫柔的,有人喜歡霸道的,有人喜歡日久生情,有人喜歡青梅竹馬……我就只喜歡能讓我一見鐘情的,如果見到的第一眼就沒戳中我,又哪來的興趣持續發展?對了,這叫‘顏控’。”
陌生人坐回椅子上,搖頭:“我看你是在浪費時間。如果你等到了人,發現對方的內在其實和你想象的完全不同,怎麽辦?”
樂夏恍然大悟:“哦,你是那種類型,‘品格戀’、‘思想戀’、‘智性戀’,是吧?——實不相瞞,我壓根沒幻想過他的內在——總得讓我自己慢慢挖掘,但我現在不是還沒見到嗎?”
陌生人沒作聲,只是在聽到前半句話時,露出“誤吃檸檬”一樣的表情。
樂夏倒是說的興起,又補充道:“我也和他交談過,他的說話方式也不讓我討厭,所以我覺得不用擔心太多。”
陌生人像是玩上了“大家來找茬”的游戲:“既然你和他交談過,當時怎麽不說?”
提到這茬,樂夏仍是別扭:“我當時……壓力很高,所以,時機不好。”
“情況我完全了解了。”
陌生人從西裝裏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煙盒,抖出一根同樣皺巴巴的香煙,宣布道,“你中獎了。”
樂夏:“等等?”
陌生人夾著煙,興致勃勃的說:“在下約翰·康斯坦丁,大名鼎鼎的超強魔法師,最愛的事就是幫助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樂夏打斷:“我的意思是,你可以不要在公共場合抽煙嗎?”
康斯坦丁一秒變臉:“我非抽不可,你又能怎……臥槽!你把我打火機變到哪裏去了?”
樂夏沒有明白:
康斯坦丁幾乎是立刻意識到,口袋裏的打火機被魔法移走了。
但他為什麽又不阻止自己?不是“超強”嗎?
此時,康斯坦丁的手已經飛快的摸遍了自己的各個衣兜。
查找無果,他幹脆向樂夏伸出手:“還給我,那是 Zippo的定制款。”
樂夏伸出自己的左手,懸到那只手掌的上方,準備讓打火機憑空落進對方手裏。
不料,康斯坦丁卻一把攥住他的手,笑道:“我剛才是和你開玩笑,咱兩也算是不打不相識!那個打火機就當我是送你的見面禮,那麽,小兄弟……”
他的臉猛地湊近樂夏。
一雙藍色眼睛裏,原本懶散的眼神驟然變得無比銳利、冰冷、仿佛能洞察人的靈魂。
樂夏則是看著對面的Q版風格包子臉。
康斯坦丁的嘴巴一張一合,說話時帶著濃烈到嗆人的煙草味:“讓我們來聊聊你的罪行?”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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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 炎熱的一天。
12歲的肯特·奈爾森跟著他的考古學家父親,來到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古代烏爾遺址。
在這裏,他們發現了一座神殿。
出於科研的目的, 他們決定深入探索。
在探索中, 肯特發現了裝著神明“納布”的石棺。
如果沒有工具,尋常人類很難打開這石棺。
但, 肯特又在石棺的一邊看見了可以撬開石棺的扳手。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像在罐頭旁邊發現開罐器一樣自然:他撬開了石棺。
和《奪寶奇兵》的法櫃差不多, 打開的石棺釋放出了毒氣,肯特的父親不幸被毒死。
同時, 躺在石棺中的納布從沈睡中蘇醒了。
納布感謝肯特將他釋放,在肯特埋葬死去的父親後,納布便告訴他:
作為回報,他要通過教導肯特宇宙之道來彌補對方的損失。
在接下來的幾年裏, 肯特不僅從納布那裏學會了很多神奇的法術, 還獲得了一套魔法裝備:
金色的頭盔, 安努比斯護身符和命運披風。
戴上它們,肯特就可以與納布神融為一體,並使用納布神的力量。
他成為了“命運博士”。
在肯特去世後,“命運博士”的稱號和裝備又歷經幾代傳承人。
其中一任甚至是個脫衣舞男。
現在, 它到了樂夏面前。
但由於第一周目那場驚天動地的大戰,樂夏看到它的第一反應是想:“這個金色的頭盔…我好像揍過戴同款的人。”
不過……已經到了選擇“通往結局之路”的時候了嗎?
——他後知後覺的意識到。
——什麽?這已經是第七年了嗎!?
樂夏震驚:那不是見不到加百列了嗎?
前兩輪裏,要遇到加百列的強制條件,就是要他在第七年做半年(或者應該更久)的義工。
但是, 由於這一輪要開那張超級難開的cg(或者根本原因就是他在第六年住了半年的醫院),他壓根連“慈善義工”都還沒開出來。
而且, 他的臉還因為該死的哥譚地下勢力詛咒毀的面目全非。
——那群混蛋壓根沒聽過“傷人不傷臉”這句老話吧?
涼了……
這周目的“攻略線”徹底涼了……
讀檔再來?
這個念頭一出,立刻被樂夏自己否定了: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好不容易開出那張圓滿的cg,他的意志就如同風中的燭火一樣的燃盡了。
——絕沒有勇氣再重覆那段瑣碎到極致的過程!
他繼續看“金色頭盔”的裝備介紹:
納布神賜予的頭盔,戴上後會獲得“命運博士”的頭銜,使命和神奇法力。
所謂“神奇法力”列舉出來足足有三行,依次是:
“超級力量、超級速度、超級智力、超級耐力、心靈感應、瞬間移動、飛行、預知未來……時間&維度旅行……”
等等……
等等……
樂夏的目光凝在“時間&維度旅行”上。
——還有這種好事?
他果斷選擇[A.接受]。
在他看來,這個選項也可以換成“感謝納布神賜予單身狗福利,笑納了(合掌)”。
“感謝納布神……”
“假如有一天我能和加百列結婚……”
“……一定會請你當……”
“伴郎……臥槽!”
黃金般的頭盔從半空中落到樂夏的頭上。
剎那間,他的衣服變成了暗藍色的緊身衣。
緊身衣上穿戴著黃金的腰帶、金色的長筒戰靴、金色的長筒手套和披風。
——這清一色的金色,讓樂夏感覺自己其實是當上了黃金聖鬥士。
白茫茫的空間解除,樂夏立刻飛上了天空。
金色的披風在他的背上膨開、飛揚。
他感受到了體內滿滿的魔力,忍不住在空中轉個圈,讓它們爆發出去。
金色的魔法立刻覆蓋了整座哥譚市,連落下的雨絲都泛著金色。
頓時,這座素來陰暗的城市,從天空到建築到大地,全部被塗上了閃閃發光的土豪金。
“哇!”
他在天空中自由的翺翔,頭盔像一個安全帽。
在頭盔裏,他感到自己的臉也在迅速痊愈,那些突出的傷疤全部被抹除了。
樂夏到處亂飛,感受強大的氣流、壓力、雲層、風。
甚至能輕輕撫摸飛過的鳥兒。
過去的周目裏,他坐過飛機,戰機,星艦,也曾穿著戰鬥甲在銀河裏漫步,在星球間跳躍……
但這樣純用魔法讓身體在天地之間飛翔,感覺仍有細微的不同。
樂夏張開雙臂,身體向後仰,完全卸掉力氣,以一個跳水的姿勢,讓自己從高空往下墜落。
完全失重的腎上腺素令他愉快。
在腦袋即將摔在馬路上的剎那間,他險險的懸停,調轉方向,重新飛向天空。
掠過一個窗口,他看見一道熟悉的黑影,便揮手大喊:“嗨,蝙蝠俠!”
穿著漆黑制服的哥譚騎士無語的望著他:“……”
“你看,這樣是不是也挺好看的?”樂夏繼續喊。
蝙蝠俠無表情:“……不。”
樂夏笑起來,繼續享受他的空中體驗。
直到他意識到有一個紅色披風的Q版小人在和他並排飛行。
他懸停在半空中:“你好?”
“你好,新的命運博士,根據你的聲音和你的體型,我知道你相當年輕,”
Q版超人邊飛邊說,“但請停止像個人造太陽一樣讓哥譚無意義發光。”
“抱歉,只是玩過頭了。”樂夏說。
他解除覆蓋城市的魔法,不再鬧騰,而是在腦海中查找納布神的關於“時間旅行”的知識。
超人仍在他的旁邊說話:“……是我們最強大的對抗魔法勁敵的……”
“嗯哼…嗯哼…”樂夏一邊學習,一邊心不在焉的敷衍著。
“你在聽我說話嗎?”超人提高音量。
樂夏彈了個響指:“跨越——時間。”
剛剛凝聚起來的魔力突然散了。
超人雙手叉腰,提醒道:“納布是秩序之神,你的使命是維護秩序和規則。”
樂夏終於看向他:“維護秩序和規則?”
超人:“嗯哼、嗯哼。”
——如果此人沒有長著超人這樣正義凜然的臉,樂夏絕對懷疑這語氣是他故意的。
——但超人只對他露出了一個有點困惑、又足夠友善的標志性笑容,便打消了他的疑慮。
樂夏郁悶的問:“那是指,我不能時間旅行了?”
超人很正經:“時間旅行是一項最嚴肅的事,很容易打亂時間線導致蝴蝶效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是的,雖然你掌握了時間旅行的方法,但納布神不會允許你隨便用。”
樂夏向四周看看:“我偷偷用,他不在,也會知道?”
超人解釋道:“他的意識也在頭盔裏,如果你做了錯誤的決定,造成錯誤的後果,他都會知道。”
——授人以漁還要搞行為監督。
——這什麽魔法系教導主任!
樂夏摸了摸頭盔,問:“我該怎麽辦?”
“當然是……”超人停頓一下,“不介意的話,你可以跟我去正義聯盟嗎?”
樂夏反問:“正義聯盟?”
超人:“對,歷代命運博士幾乎都是聯盟的資深成員,尤其是應對‘混沌之王’這樣的魔法威脅,你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戰力。”
樂夏大驚:這豈非沒有戀愛攻略,只有打卡上班?
——詐騙啊!
很快,他又讓自己冷靜下來:
畢竟“納布”又不是愛神,也不能怪人家。
何況,“攻略角色”這種事還是得自己來。
提前看攻略,往往會失去樂趣。
——對了,好像還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可以用?
既然是“預知未來”,樂夏忍不住想:“它能讓我看到自己的未來嗎?”
比如,他能不能脫離這個游戲?
如果能的話,試了不虧。
如果不能的話……這游戲又開BUG是吧?
樂夏立刻使用“預知能力”,這次,它發揮作用了。
一時間,他看到了許許多多“未來的畫面”:
火焰,灑滿鮮血的房間,人類的內臟,羊角惡魔,怪誕的森林……
都沒頭沒尾,像極了他剛打開游戲時看見的過場動畫。
樂夏:……停停停。
這些所謂“未來”的畫面不明所以,像極了一張張出自cult片的截圖。
而且,完全沒有明確給出關於“他的未來”的答案。
屬於“劇透了,但沒完全劇透”。
既然如此,他只能當一年的“命運博士”,倒也沒必要看見這麽多。
接著,他試著默念“加百列”這個名字。
頭盔給了個冰冷的答案:“加百列是忠於上帝的大天使,擁有無限的神聖魔法能量,他的力量足以與命運博士抗衡,‘神聖之音’是他的標志能力。如果你將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和他戰鬥,謹記他唯一的弱點是……”
樂夏:???
停。停。停。
你提供的是神話裏的天使資料吧?
而且不要再提“戰鬥”了,為什麽最後一年總是逃不過這個話題?
命運頭盔卡頓一下,又播放了一堆“過場動畫”。
在一堆紛亂的畫面中,樂夏捉到了一個閃過的場景:
一把好看的遮陽傘,幾張古雅的木制椅子,一張木制圓桌。
好像是一家咖啡館的戶外……?
‘招牌,讓我看看咖啡館的招牌……’
他默念著,飛向一棟大廈,通過敞開的窗戶飛進大廳。
雙腳落地的同時,他一手摘下頭盔,一手捋捋額前的頭發,恢覆成平常的模樣。
超人停在窗外問道:“你去哪?”
樂夏邊走邊回答:“我十七歲了,要奔赴一場‘偶遇’。”
路過擦得反光的電梯門,他特地照了照自己現在的模樣。
超人在他身後喊:“但你還是會去正義聯盟大廳報道的吧?”
“看我心情!”樂夏頭也不回的跑起來。
“年輕人…”超人忍不住哼笑。
但他很理解,因為他回憶起自己的青春期,也是這樣毛毛躁躁。
倫敦,細雨,咖啡館外。
“預知”裏的遮陽傘現在變成了擋雨的工具,雨絲落在傘面上窸窸窣窣的溫柔。
樂夏拿著菜單遮著臉。
他的眼睛卻從這張紙的上方露出來,偷偷瞄著每一個經過的身影。
命運頭盔讓他知道這個地方,又完全不告訴他準確的時間。
他只能靠最傳統、最古老的方式
——“蹲守”。
三天前,他拎著一箱換洗衣服,和傑森他們分別打了電話,只說自己要出門旅行散心。
他裝模作樣的買了張機票,就直接飛到倫敦,在附近的酒店辦了入住。
每天早上,他都在琢磨“今天偶遇”之後要說什麽。
每天晚上,咖啡館即將關門,店員清場,他也只能折起用來打掩護的報紙,帶著一肚子飲料,空手而歸。
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整天在咖啡館一坐坐一天,且無所事事。
很快,有個Q版小人走過來,自來熟的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我註意到,你在這裏好幾天了。”
樂夏從沒有見過這個人。
這小Q人是黃色頭發,下巴上有胡茬,看著邋邋遢遢,但又並不完全惹人反感。
他穿著英倫三件套,打著一條紅色領帶,外面罩著一件米黃色的風衣。
但是,他的目光裏充滿對年輕人“不上學不上班”在這坐著的微詞。
樂夏不禁為自己辯解:“我在等人。”
陌生人問:“你沒有他的聯系方式嗎?”
樂夏:“沒有,我只知道他的名字。”
陌生人露出奇特的目光,慢慢的說:“這我不明白了,你只知道他的名字,有什麽可等的?”
橫豎現在也沒事。
樂夏索性和他聊起來打發時間:
“不是,我在外地旅行的時候,對一個人一見鐘情,我只知道他在這附近,但是……”
陌生人挑詞道:“‘一見鐘情’是什麽意思?”
樂夏幹脆的回答:“意思就是,我喜歡那個人的外表。”
陌生人一拍桌子,站起來,指指點點:“哈,你真膚淺!”
樂夏立即較了真,急道:“這怎麽能叫膚淺呢?有人喜歡溫柔的,有人喜歡霸道的,有人喜歡日久生情,有人喜歡青梅竹馬……我就只喜歡能讓我一見鐘情的,如果見到的第一眼就沒戳中我,又哪來的興趣持續發展?對了,這叫‘顏控’。”
陌生人坐回椅子上,搖頭:“我看你是在浪費時間。如果你等到了人,發現對方的內在其實和你想象的完全不同,怎麽辦?”
樂夏恍然大悟:“哦,你是那種類型,‘品格戀’、‘思想戀’、‘智性戀’,是吧?——實不相瞞,我壓根沒幻想過他的內在——總得讓我自己慢慢挖掘,但我現在不是還沒見到嗎?”
陌生人沒作聲,只是在聽到前半句話時,露出“誤吃檸檬”一樣的表情。
樂夏倒是說的興起,又補充道:“我也和他交談過,他的說話方式也不讓我討厭,所以我覺得不用擔心太多。”
陌生人像是玩上了“大家來找茬”的游戲:“既然你和他交談過,當時怎麽不說?”
提到這茬,樂夏仍是別扭:“我當時……壓力很高,所以,時機不好。”
“情況我完全了解了。”
陌生人從西裝裏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煙盒,抖出一根同樣皺巴巴的香煙,宣布道,“你中獎了。”
樂夏:“等等?”
陌生人夾著煙,興致勃勃的說:“在下約翰·康斯坦丁,大名鼎鼎的超強魔法師,最愛的事就是幫助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樂夏打斷:“我的意思是,你可以不要在公共場合抽煙嗎?”
康斯坦丁一秒變臉:“我非抽不可,你又能怎……臥槽!你把我打火機變到哪裏去了?”
樂夏沒有明白:
康斯坦丁幾乎是立刻意識到,口袋裏的打火機被魔法移走了。
但他為什麽又不阻止自己?不是“超強”嗎?
此時,康斯坦丁的手已經飛快的摸遍了自己的各個衣兜。
查找無果,他幹脆向樂夏伸出手:“還給我,那是 Zippo的定制款。”
樂夏伸出自己的左手,懸到那只手掌的上方,準備讓打火機憑空落進對方手裏。
不料,康斯坦丁卻一把攥住他的手,笑道:“我剛才是和你開玩笑,咱兩也算是不打不相識!那個打火機就當我是送你的見面禮,那麽,小兄弟……”
他的臉猛地湊近樂夏。
一雙藍色眼睛裏,原本懶散的眼神驟然變得無比銳利、冰冷、仿佛能洞察人的靈魂。
樂夏則是看著對面的Q版風格包子臉。
康斯坦丁的嘴巴一張一合,說話時帶著濃烈到嗆人的煙草味:“讓我們來聊聊你的罪行?”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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