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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032[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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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032[VIP]

1940年, 炎熱的一天。

12歲的肯特·奈爾森跟著他的考古學家父親,來到美索不達米亞平原的古代烏爾遺址。

在這裏,他們發現了一座神殿。

出於科研的目的, 他們決定深入探索。

在探索中, 肯特發現了裝著神明“納布”的石棺。

如果沒有工具,尋常人類很難打開這石棺。

但, 肯特又在石棺的一邊看見了可以撬開石棺的扳手。

接下來發生的事就像在罐頭旁邊發現開罐器一樣自然:他撬開了石棺。

和《奪寶奇兵》的法櫃差不多, 打開的石棺釋放出了毒氣,肯特的父親不幸被毒死。

同時, 躺在石棺中的納布從沈睡中蘇醒了。

納布感謝肯特將他釋放,在肯特埋葬死去的父親後,納布便告訴他:

作為回報,他要通過教導肯特宇宙之道來彌補對方的損失。

在接下來的幾年裏, 肯特不僅從納布那裏學會了很多神奇的法術, 還獲得了一套魔法裝備:

金色的頭盔, 安努比斯護身符和命運披風。

戴上它們,肯特就可以與納布神融為一體,並使用納布神的力量。

他成為了“命運博士”。

在肯特去世後,“命運博士”的稱號和裝備又歷經幾代傳承人。

其中一任甚至是個脫衣舞男。

現在, 它到了樂夏面前。

但由於第一周目那場驚天動地的大戰,樂夏看到它的第一反應是想:“這個金色的頭盔…我好像揍過戴同款的人。”

不過……已經到了選擇“通往結局之路”的時候了嗎?

——他後知後覺的意識到。

——什麽?這已經是第七年了嗎!?

樂夏震驚:那不是見不到加百列了嗎?

前兩輪裏,要遇到加百列的強制條件,就是要他在第七年做半年(或者應該更久)的義工。

但是, 由於這一輪要開那張超級難開的cg(或者根本原因就是他在第六年住了半年的醫院),他壓根連“慈善義工”都還沒開出來。

而且, 他的臉還因為該死的哥譚地下勢力詛咒毀的面目全非。

——那群混蛋壓根沒聽過“傷人不傷臉”這句老話吧?

涼了……

這周目的“攻略線”徹底涼了……

讀檔再來?

這個念頭一出,立刻被樂夏自己否定了: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

好不容易開出那張圓滿的cg,他的意志就如同風中的燭火一樣的燃盡了。

——絕沒有勇氣再重覆那段瑣碎到極致的過程!

他繼續看“金色頭盔”的裝備介紹:

納布神賜予的頭盔,戴上後會獲得“命運博士”的頭銜,使命和神奇法力。

所謂“神奇法力”列舉出來足足有三行,依次是:

“超級力量、超級速度、超級智力、超級耐力、心靈感應、瞬間移動、飛行、預知未來……時間&維度旅行……”

等等……

等等……

樂夏的目光凝在“時間&維度旅行”上。

——還有這種好事?

他果斷選擇[A.接受]。

在他看來,這個選項也可以換成“感謝納布神賜予單身狗福利,笑納了(合掌)”。

“感謝納布神……”

“假如有一天我能和加百列結婚……”

“……一定會請你當……”

“伴郎……臥槽!”

黃金般的頭盔從半空中落到樂夏的頭上。

剎那間,他的衣服變成了暗藍色的緊身衣。

緊身衣上穿戴著黃金的腰帶、金色的長筒戰靴、金色的長筒手套和披風。

——這清一色的金色,讓樂夏感覺自己其實是當上了黃金聖鬥士。

白茫茫的空間解除,樂夏立刻飛上了天空。

金色的披風在他的背上膨開、飛揚。

他感受到了體內滿滿的魔力,忍不住在空中轉個圈,讓它們爆發出去。

金色的魔法立刻覆蓋了整座哥譚市,連落下的雨絲都泛著金色。

頓時,這座素來陰暗的城市,從天空到建築到大地,全部被塗上了閃閃發光的土豪金。

“哇!”

他在天空中自由的翺翔,頭盔像一個安全帽。

在頭盔裏,他感到自己的臉也在迅速痊愈,那些突出的傷疤全部被抹除了。

樂夏到處亂飛,感受強大的氣流、壓力、雲層、風。

甚至能輕輕撫摸飛過的鳥兒。

過去的周目裏,他坐過飛機,戰機,星艦,也曾穿著戰鬥甲在銀河裏漫步,在星球間跳躍……

但這樣純用魔法讓身體在天地之間飛翔,感覺仍有細微的不同。

樂夏張開雙臂,身體向後仰,完全卸掉力氣,以一個跳水的姿勢,讓自己從高空往下墜落。

完全失重的腎上腺素令他愉快。

在腦袋即將摔在馬路上的剎那間,他險險的懸停,調轉方向,重新飛向天空。

掠過一個窗口,他看見一道熟悉的黑影,便揮手大喊:“嗨,蝙蝠俠!”

穿著漆黑制服的哥譚騎士無語的望著他:“……”

“你看,這樣是不是也挺好看的?”樂夏繼續喊。

蝙蝠俠無表情:“……不。”

樂夏笑起來,繼續享受他的空中體驗。

直到他意識到有一個紅色披風的Q版小人在和他並排飛行。

他懸停在半空中:“你好?”

“你好,新的命運博士,根據你的聲音和你的體型,我知道你相當年輕,”

Q版超人邊飛邊說,“但請停止像個人造太陽一樣讓哥譚無意義發光。”

“抱歉,只是玩過頭了。”樂夏說。

他解除覆蓋城市的魔法,不再鬧騰,而是在腦海中查找納布神的關於“時間旅行”的知識。

超人仍在他的旁邊說話:“……是我們最強大的對抗魔法勁敵的……”

“嗯哼…嗯哼…”樂夏一邊學習,一邊心不在焉的敷衍著。

“你在聽我說話嗎?”超人提高音量。

樂夏彈了個響指:“跨越——時間。”

剛剛凝聚起來的魔力突然散了。

超人雙手叉腰,提醒道:“納布是秩序之神,你的使命是維護秩序和規則。”

樂夏終於看向他:“維護秩序和規則?”

超人:“嗯哼、嗯哼。”

——如果此人沒有長著超人這樣正義凜然的臉,樂夏絕對懷疑這語氣是他故意的。

——但超人只對他露出了一個有點困惑、又足夠友善的標志性笑容,便打消了他的疑慮。

樂夏郁悶的問:“那是指,我不能時間旅行了?”

超人很正經:“時間旅行是一項最嚴肅的事,很容易打亂時間線導致蝴蝶效應,造成嚴重的後果……所以,是的,雖然你掌握了時間旅行的方法,但納布神不會允許你隨便用。”

樂夏向四周看看:“我偷偷用,他不在,也會知道?”

超人解釋道:“他的意識也在頭盔裏,如果你做了錯誤的決定,造成錯誤的後果,他都會知道。”

——授人以漁還要搞行為監督。

——這什麽魔法系教導主任!

樂夏摸了摸頭盔,問:“我該怎麽辦?”

“當然是……”超人停頓一下,“不介意的話,你可以跟我去正義聯盟嗎?”

樂夏反問:“正義聯盟?”

超人:“對,歷代命運博士幾乎都是聯盟的資深成員,尤其是應對‘混沌之王’這樣的魔法威脅,你是不可或缺的核心戰力。”

樂夏大驚:這豈非沒有戀愛攻略,只有打卡上班?

——詐騙啊!

很快,他又讓自己冷靜下來:

畢竟“納布”又不是愛神,也不能怪人家。

何況,“攻略角色”這種事還是得自己來。

提前看攻略,往往會失去樂趣。

——對了,好像還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可以用?

既然是“預知未來”,樂夏忍不住想:“它能讓我看到自己的未來嗎?”

比如,他能不能脫離這個游戲?

如果能的話,試了不虧。

如果不能的話……這游戲又開BUG是吧?

樂夏立刻使用“預知能力”,這次,它發揮作用了。

一時間,他看到了許許多多“未來的畫面”:

火焰,灑滿鮮血的房間,人類的內臟,羊角惡魔,怪誕的森林……

都沒頭沒尾,像極了他剛打開游戲時看見的過場動畫。

樂夏:……停停停。

這些所謂“未來”的畫面不明所以,像極了一張張出自cult片的截圖。

而且,完全沒有明確給出關於“他的未來”的答案。

屬於“劇透了,但沒完全劇透”。

既然如此,他只能當一年的“命運博士”,倒也沒必要看見這麽多。

接著,他試著默念“加百列”這個名字。

頭盔給了個冰冷的答案:“加百列是忠於上帝的大天使,擁有無限的神聖魔法能量,他的力量足以與命運博士抗衡,‘神聖之音’是他的標志能力。如果你將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和他戰鬥,謹記他唯一的弱點是……”

樂夏:???

停。停。停。

你提供的是神話裏的天使資料吧?

而且不要再提“戰鬥”了,為什麽最後一年總是逃不過這個話題?

命運頭盔卡頓一下,又播放了一堆“過場動畫”。

在一堆紛亂的畫面中,樂夏捉到了一個閃過的場景:

一把好看的遮陽傘,幾張古雅的木制椅子,一張木制圓桌。

好像是一家咖啡館的戶外……?

‘招牌,讓我看看咖啡館的招牌……’

他默念著,飛向一棟大廈,通過敞開的窗戶飛進大廳。

雙腳落地的同時,他一手摘下頭盔,一手捋捋額前的頭發,恢覆成平常的模樣。

超人停在窗外問道:“你去哪?”

樂夏邊走邊回答:“我十七歲了,要奔赴一場‘偶遇’。”

路過擦得反光的電梯門,他特地照了照自己現在的模樣。

超人在他身後喊:“但你還是會去正義聯盟大廳報道的吧?”

“看我心情!”樂夏頭也不回的跑起來。

“年輕人…”超人忍不住哼笑。

但他很理解,因為他回憶起自己的青春期,也是這樣毛毛躁躁。

倫敦,細雨,咖啡館外。

“預知”裏的遮陽傘現在變成了擋雨的工具,雨絲落在傘面上窸窸窣窣的溫柔。

樂夏拿著菜單遮著臉。

他的眼睛卻從這張紙的上方露出來,偷偷瞄著每一個經過的身影。

命運頭盔讓他知道這個地方,又完全不告訴他準確的時間。

他只能靠最傳統、最古老的方式

——“蹲守”。

三天前,他拎著一箱換洗衣服,和傑森他們分別打了電話,只說自己要出門旅行散心。

他裝模作樣的買了張機票,就直接飛到倫敦,在附近的酒店辦了入住。

每天早上,他都在琢磨“今天偶遇”之後要說什麽。

每天晚上,咖啡館即將關門,店員清場,他也只能折起用來打掩護的報紙,帶著一肚子飲料,空手而歸。

一個十七歲的少年,整天在咖啡館一坐坐一天,且無所事事。

很快,有個Q版小人走過來,自來熟的坐在他對面的椅子上:“我註意到,你在這裏好幾天了。”

樂夏從沒有見過這個人。

這小Q人是黃色頭發,下巴上有胡茬,看著邋邋遢遢,但又並不完全惹人反感。

他穿著英倫三件套,打著一條紅色領帶,外面罩著一件米黃色的風衣。

但是,他的目光裏充滿對年輕人“不上學不上班”在這坐著的微詞。

樂夏不禁為自己辯解:“我在等人。”

陌生人問:“你沒有他的聯系方式嗎?”

樂夏:“沒有,我只知道他的名字。”

陌生人露出奇特的目光,慢慢的說:“這我不明白了,你只知道他的名字,有什麽可等的?”

橫豎現在也沒事。

樂夏索性和他聊起來打發時間:

“不是,我在外地旅行的時候,對一個人一見鐘情,我只知道他在這附近,但是……”

陌生人挑詞道:“‘一見鐘情’是什麽意思?”

樂夏幹脆的回答:“意思就是,我喜歡那個人的外表。”

陌生人一拍桌子,站起來,指指點點:“哈,你真膚淺!”

樂夏立即較了真,急道:“這怎麽能叫膚淺呢?有人喜歡溫柔的,有人喜歡霸道的,有人喜歡日久生情,有人喜歡青梅竹馬……我就只喜歡能讓我一見鐘情的,如果見到的第一眼就沒戳中我,又哪來的興趣持續發展?對了,這叫‘顏控’。”

陌生人坐回椅子上,搖頭:“我看你是在浪費時間。如果你等到了人,發現對方的內在其實和你想象的完全不同,怎麽辦?”

樂夏恍然大悟:“哦,你是那種類型,‘品格戀’、‘思想戀’、‘智性戀’,是吧?——實不相瞞,我壓根沒幻想過他的內在——總得讓我自己慢慢挖掘,但我現在不是還沒見到嗎?”

陌生人沒作聲,只是在聽到前半句話時,露出“誤吃檸檬”一樣的表情。

樂夏倒是說的興起,又補充道:“我也和他交談過,他的說話方式也不讓我討厭,所以我覺得不用擔心太多。”

陌生人像是玩上了“大家來找茬”的游戲:“既然你和他交談過,當時怎麽不說?”

提到這茬,樂夏仍是別扭:“我當時……壓力很高,所以,時機不好。”

“情況我完全了解了。”

陌生人從西裝裏掏出一個皺巴巴的煙盒,抖出一根同樣皺巴巴的香煙,宣布道,“你中獎了。”

樂夏:“等等?”

陌生人夾著煙,興致勃勃的說:“在下約翰·康斯坦丁,大名鼎鼎的超強魔法師,最愛的事就是幫助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樂夏打斷:“我的意思是,你可以不要在公共場合抽煙嗎?”

康斯坦丁一秒變臉:“我非抽不可,你又能怎……臥槽!你把我打火機變到哪裏去了?”

樂夏沒有明白:

康斯坦丁幾乎是立刻意識到,口袋裏的打火機被魔法移走了。

但他為什麽又不阻止自己?不是“超強”嗎?

此時,康斯坦丁的手已經飛快的摸遍了自己的各個衣兜。

查找無果,他幹脆向樂夏伸出手:“還給我,那是 Zippo的定制款。”

樂夏伸出自己的左手,懸到那只手掌的上方,準備讓打火機憑空落進對方手裏。

不料,康斯坦丁卻一把攥住他的手,笑道:“我剛才是和你開玩笑,咱兩也算是不打不相識!那個打火機就當我是送你的見面禮,那麽,小兄弟……”

他的臉猛地湊近樂夏。

一雙藍色眼睛裏,原本懶散的眼神驟然變得無比銳利、冰冷、仿佛能洞察人的靈魂。

樂夏則是看著對面的Q版風格包子臉。

康斯坦丁的嘴巴一張一合,說話時帶著濃烈到嗆人的煙草味:“讓我們來聊聊你的罪行?”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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