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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5章
◎一場無所顧忌的冒險就是我的選擇。◎
我和宣衡的第一次見面很戲劇。
雖然我念的大專和他的學校剛好在同一個大學城裏,但是因為不是同校,作息和去的地方又不太相同,所以我們第一次認識是在我大專二年級上學期。
不過我之前倒是聽說過他。
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的院草,高嶺之花。
聽說過但是對不上臉。
他和室友一起出現在燒烤攤的時候因為長相我一眼就註意到了他,但我壓根沒把他和宣衡這個名字聯系起來。
然後我跟我室友隨口說了句:
“哎,那男的挺帥的。”
其實我平時不會這麽直白,只是那個時候情況比較特殊。
那會兒God Night在要解散不解散的邊緣徘徊,沒課的日子我就窩在宿舍裏寫歌順便喝啤酒,喝醉了睡一覺,睡醒了接著寫。
吃燒烤的時候我還是半微醺狀態,什麽話都不過腦。
反正我是怎麽都沒想到,這句話成了我和宣衡孽緣的開端。從這一天開始,我們倆的關系開始剪不斷理還亂。
這裏得說一個前提。
這個前提就是:我有一群沒素質愛鬧騰、關鍵是跟我關系不錯的室友。
他們都知道我的取向,並且不介意(當然其實有介意的,介意的一年多下來也都被打服了),總之那個瞬間我周圍全是起哄聲。
然後我聽到其中一個室友說:“哎,那好像是隔壁政法研究生院的宣衡。”
“還得是咱們小野眼光好。”這群損不死的說,“直接看上人家法學院院草,小野,快,趁著他們還沒走,趕緊上去要聯系方式。”
……我謝謝他們這句話好歹是壓著聲說的。
事情就是這麽巧。
我估計宣衡研究生三年可能都沒來過五次以上這種路邊攤,而我大專三年除了那段時間,也沒有那麽放任自流到整天醉醺醺的時候。
總而言之,因為這樣兩個莫名其妙的巧合,我們有了第一次見面。
-
我是一個挺懶的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會因為很多種原因對人產生興趣,但我一般不主動。
宣衡之前我有過好幾任前任——
算了,炮友吧。
前幾任是妹子,因為發生在談戀愛像過家家的青春期,所以基本止於親親抱抱之前。那之後我發現我好像對異性沒什麽興趣,然後對象就變成了男的。
這回生理需求上倒是順暢了,但基本上也不是我主動。
主要原因還是我不主動爛桃花也一堆。
那會兒感情——
無論是生理性的還是心理上的對我來說是有點可有可無的東西。
有挺好的,沒有也行。
所以盡管宣衡的長相很對我胃口,我的室友還一個勁兒在旁邊起哄,但我起先並沒有任何要招惹他的打算。
後來是為什麽呢。
冷風吹得我頭腦清醒了些。
我在這樣的風裏楞神了好一會兒,然後想起來。
好像是因為一場真心話大冒險。
*
雷哥的急剎車驟然打斷了我的回憶。
他開車總是很野。
當年他老說我小小年紀不著調,我就不知道了他一個三十來歲不結婚天天胡混、現在還妄想著幹組樂隊這種吃力又賠錢的事兒的人到底著調在哪裏。
那破民宿居然還給他開起來了。
嫉妒。
踩剎車是碰到了以為能過但沒過得了的紅燈。
我在心裏罵他傻逼,然後下意識地從後視鏡裏看了眼宣衡。
他顯然對雷哥的開車風格並不了解,因為這一下整個人往前沖了一下,又被安全帶勒著靠回了椅背。這會兒他的手正撐在座椅邊沿,皺著眉,不知道是不是這一下手腕扭到了。
盡管如此,他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我頓了頓,也收回了目光。
宣衡上車上得突兀,我本來絕對是要趕他的。
但趕他之前,他跟雷哥報了自己家的地址,地址還挺近,看上去十幾分鐘之後就要滾蛋。我想了想,也就忍了。
其實我挺困惑的。
我知道宣衡是土生土長的首都人,他會出現在這裏這件事本身就很詭異。更不用說他還報了一個小區的地址而不是酒店。
我滿肚子疑竇,但我這個人有個優點就是能忍。
他不說,我就不問。
車子重新開始平穩地運行,我血液裏的酒精又開始發威。
我閉上眼,被中斷的回憶又重新湧上了腦海。
*
真心話大冒險,這種游戲就很賤。
我不知道其他人,但是我遇到所有玩真心話大冒險的場合都帶著一絲流氓和不正經。
提議的人是個身材精瘦、長得像猴的男生。我們都叫他猴子哥。
這人就有點那種陰濕的味道,知道我性向的時候他表面沒說什麽,背地裏跟我其他室友說我二椅子,我其他室友轉頭就告訴了我。
我這人脾氣差,但人緣一直都不錯。
主要是技巧。
知道這事後我沒說破,只是他又一次被校外的小混混堵在巷子口的時候我幫了他。
他顯然很感動。
他向我道謝,而我微笑著對他說:“不用這麽客氣,不過如果再讓我知道你在背後罵我,我會和他們一起揍你。”
雷哥後來知道這事了說我才是陰濕的那個人,因為我早就註意到了猴子哥被欺負,卻一直見死不救。
我說首先還沒到死的地步,要真出了人命我肯定第一個報警。其次非親非故的我幫他幹嘛。
雷哥說那他背後罵你一句你反倒幫他了,你抖M?
我說非親非故和被人暗地裏惡心是有差別的。
前者是一種普遍狀態,但後者是問題,問題就必須被解決。
我當然不是什麽壞人。
不過猴子哥其實人也還湊合。
那次之後我和他算是說開了,他還是對同性戀有偏見,但我被刨除了這個範疇。不知道他什麽邏輯,總之作為室友他還挺關心我的感情生活。
他對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
你就不能找點正經的。
法學院高材生那確實正經得不能再正經。
我嘴角抽搐:“你們無聊不無聊。”
猴子哥又開始陰濕地刺激我:“你怕了?”
你大爺。
我撩了袖子:“ 來,不來是孫子。”
-
其實現在想想,我那個時候不是孫子,是豬。
我明知道猴子哥他們看熱鬧不嫌事兒大,還上趕著進他們的圈套。從這個角度想,後來我和宣衡的糾葛都可以被稱作活該。
不過我也可以理解那個時候的我自己。
那天晚上我其實很難過。
我從十六歲開始做的樂隊好像馬上要消失了,我為它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所有人都為它付出了很多的心血。
可是它就要消失了。
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失敗者。
我的家庭情況就是那樣,外公外婆照顧著我,但親戚都覺得我是家裏的拖油瓶。
而我好像也沒什麽值得稱道的地方。
我的成績不好,比起那些枯燥的知識我更喜歡隨便看點什麽。每一節課上我都在看閑書,靠著文科成績至少沒淪落到初中畢業就進廠。
但我還是很多正常家庭家長眼中的壞孩子。
讀高中的時候我遭遇了校園霸淩,但是這對於我童年在城中村時遇到的一些欺淩顯然是小巫見大巫。
而那個時候我意識到,我的性格其實也並不討喜。
無論是之前的孤僻軟弱還是反抗後的暴戾。
就是這樣一個一無是處的我,在初中開始自學了吉他,作詞,然後是作曲。又在後來認識了其他人,組了一支還算不錯的樂隊。
現在它也要沒有了。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很想做點什麽。做點什麽能夠打破現在這種無能為力的境況。一場無所顧忌的冒險就是我的選擇。
那天晚上我一連輸了三局,前面三局都以我喝酒而告終。
又一輪的真心話大冒險,還是我。
猴子正準備說話,我把啤酒往桌上一扔,站起了身。
我就這樣搖搖晃晃地走到了宣衡的桌前,在一群人有些訝異的註視下笑著問他:“你好帥哥,我叫衛春野。方便給我一下你的微信嗎?”
*
一聲突如其來、刺耳的剎車響再次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已經沒脾氣了,閉著眼,語氣親切又平和:“張雷,你是不是想死啊。”
沒人說話。
我怔了怔,睜開眼。
第一眼是坐在駕駛座上的張雷。
他還是維持著老樣子,但是目光呆滯、渾身僵硬,看上去像個智障。
我皺著眉剛要說話,眼神卻也突然定住了。
路邊停了輛貨車。
這沒什麽稀奇的,更何況它規規矩矩地停在停車位上。
車門敞著,司機在路邊抽煙。
這也沒什麽稀奇的。
雖然時間確實有點晚了,但總有人會錯過合適時間的高鐵或者大巴,不得已在深夜來到陌生的城市。就像我來X市。
決定得很臨時,中間有很長一段路我都是無座。
人來人往,我在餐車的過道邊靠墻坐著,耳邊是車子的轟鳴聲。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解釋,不能解釋的是貨車裏的東西。
我來X市是十月,退租的房子我住了大半年。在這一次之前,我輾轉了多個住所,其中收拾得最輕松的是我畢業之後那一個月住的房子。
因為那是我和宣衡曾經同居的地方。
他有研究生宿舍,那是他特意給我租的房子。因為我要練琴,但宿舍會擾民。
那棟房子租到了畢業後一個月,那個時候我們已經分手了。但我實在沒地方去,只能一邊厚著臉皮呆在那裏一邊焦頭爛額地找工作和新住處。
找到之後我立刻就搬走了,臨走的時候幾乎把裏面所有的非必需物品留給了房東。
我以為房東把它們都處理掉了。
直到我此時此刻在這輛貨車裏看到它們。
我買的亂七八糟的紙質書,我養的多肉盆栽,我堆在書房的、厚厚的積灰的廢稿,還有——
“你的吉他給你修好了。”宣衡看了眼表,“運回你住的地方還是放我這?”
他頓了頓:“我的建議是放我這。”
“這樣之後你搬過來。”他看著我,平靜地道,“想彈琴的時候會方便些。”
【作者有話說】
衡哥:感動嗎
小野:不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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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宣衡的第一次見面很戲劇。
雖然我念的大專和他的學校剛好在同一個大學城裏,但是因為不是同校,作息和去的地方又不太相同,所以我們第一次認識是在我大專二年級上學期。
不過我之前倒是聽說過他。
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的院草,高嶺之花。
聽說過但是對不上臉。
他和室友一起出現在燒烤攤的時候因為長相我一眼就註意到了他,但我壓根沒把他和宣衡這個名字聯系起來。
然後我跟我室友隨口說了句:
“哎,那男的挺帥的。”
其實我平時不會這麽直白,只是那個時候情況比較特殊。
那會兒God Night在要解散不解散的邊緣徘徊,沒課的日子我就窩在宿舍裏寫歌順便喝啤酒,喝醉了睡一覺,睡醒了接著寫。
吃燒烤的時候我還是半微醺狀態,什麽話都不過腦。
反正我是怎麽都沒想到,這句話成了我和宣衡孽緣的開端。從這一天開始,我們倆的關系開始剪不斷理還亂。
這裏得說一個前提。
這個前提就是:我有一群沒素質愛鬧騰、關鍵是跟我關系不錯的室友。
他們都知道我的取向,並且不介意(當然其實有介意的,介意的一年多下來也都被打服了),總之那個瞬間我周圍全是起哄聲。
然後我聽到其中一個室友說:“哎,那好像是隔壁政法研究生院的宣衡。”
“還得是咱們小野眼光好。”這群損不死的說,“直接看上人家法學院院草,小野,快,趁著他們還沒走,趕緊上去要聯系方式。”
……我謝謝他們這句話好歹是壓著聲說的。
事情就是這麽巧。
我估計宣衡研究生三年可能都沒來過五次以上這種路邊攤,而我大專三年除了那段時間,也沒有那麽放任自流到整天醉醺醺的時候。
總而言之,因為這樣兩個莫名其妙的巧合,我們有了第一次見面。
-
我是一個挺懶的人。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會因為很多種原因對人產生興趣,但我一般不主動。
宣衡之前我有過好幾任前任——
算了,炮友吧。
前幾任是妹子,因為發生在談戀愛像過家家的青春期,所以基本止於親親抱抱之前。那之後我發現我好像對異性沒什麽興趣,然後對象就變成了男的。
這回生理需求上倒是順暢了,但基本上也不是我主動。
主要原因還是我不主動爛桃花也一堆。
那會兒感情——
無論是生理性的還是心理上的對我來說是有點可有可無的東西。
有挺好的,沒有也行。
所以盡管宣衡的長相很對我胃口,我的室友還一個勁兒在旁邊起哄,但我起先並沒有任何要招惹他的打算。
後來是為什麽呢。
冷風吹得我頭腦清醒了些。
我在這樣的風裏楞神了好一會兒,然後想起來。
好像是因為一場真心話大冒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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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開車總是很野。
當年他老說我小小年紀不著調,我就不知道了他一個三十來歲不結婚天天胡混、現在還妄想著幹組樂隊這種吃力又賠錢的事兒的人到底著調在哪裏。
那破民宿居然還給他開起來了。
嫉妒。
踩剎車是碰到了以為能過但沒過得了的紅燈。
我在心裏罵他傻逼,然後下意識地從後視鏡裏看了眼宣衡。
他顯然對雷哥的開車風格並不了解,因為這一下整個人往前沖了一下,又被安全帶勒著靠回了椅背。這會兒他的手正撐在座椅邊沿,皺著眉,不知道是不是這一下手腕扭到了。
盡管如此,他沒有發出任何聲音。
我頓了頓,也收回了目光。
宣衡上車上得突兀,我本來絕對是要趕他的。
但趕他之前,他跟雷哥報了自己家的地址,地址還挺近,看上去十幾分鐘之後就要滾蛋。我想了想,也就忍了。
其實我挺困惑的。
我知道宣衡是土生土長的首都人,他會出現在這裏這件事本身就很詭異。更不用說他還報了一個小區的地址而不是酒店。
我滿肚子疑竇,但我這個人有個優點就是能忍。
他不說,我就不問。
車子重新開始平穩地運行,我血液裏的酒精又開始發威。
我閉上眼,被中斷的回憶又重新湧上了腦海。
*
真心話大冒險,這種游戲就很賤。
我不知道其他人,但是我遇到所有玩真心話大冒險的場合都帶著一絲流氓和不正經。
提議的人是個身材精瘦、長得像猴的男生。我們都叫他猴子哥。
這人就有點那種陰濕的味道,知道我性向的時候他表面沒說什麽,背地裏跟我其他室友說我二椅子,我其他室友轉頭就告訴了我。
我這人脾氣差,但人緣一直都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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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哥後來知道這事了說我才是陰濕的那個人,因為我早就註意到了猴子哥被欺負,卻一直見死不救。
我說首先還沒到死的地步,要真出了人命我肯定第一個報警。其次非親非故的我幫他幹嘛。
雷哥說那他背後罵你一句你反倒幫他了,你抖M?
我說非親非故和被人暗地裏惡心是有差別的。
前者是一種普遍狀態,但後者是問題,問題就必須被解決。
我當然不是什麽壞人。
不過猴子哥其實人也還湊合。
那次之後我和他算是說開了,他還是對同性戀有偏見,但我被刨除了這個範疇。不知道他什麽邏輯,總之作為室友他還挺關心我的感情生活。
他對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是:
你就不能找點正經的。
法學院高材生那確實正經得不能再正經。
我嘴角抽搐:“你們無聊不無聊。”
猴子哥又開始陰濕地刺激我:“你怕了?”
你大爺。
我撩了袖子:“ 來,不來是孫子。”
-
其實現在想想,我那個時候不是孫子,是豬。
我明知道猴子哥他們看熱鬧不嫌事兒大,還上趕著進他們的圈套。從這個角度想,後來我和宣衡的糾葛都可以被稱作活該。
不過我也可以理解那個時候的我自己。
那天晚上我其實很難過。
我從十六歲開始做的樂隊好像馬上要消失了,我為它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所有人都為它付出了很多的心血。
可是它就要消失了。
從小到大我都是一個失敗者。
我的家庭情況就是那樣,外公外婆照顧著我,但親戚都覺得我是家裏的拖油瓶。
而我好像也沒什麽值得稱道的地方。
我的成績不好,比起那些枯燥的知識我更喜歡隨便看點什麽。每一節課上我都在看閑書,靠著文科成績至少沒淪落到初中畢業就進廠。
但我還是很多正常家庭家長眼中的壞孩子。
讀高中的時候我遭遇了校園霸淩,但是這對於我童年在城中村時遇到的一些欺淩顯然是小巫見大巫。
而那個時候我意識到,我的性格其實也並不討喜。
無論是之前的孤僻軟弱還是反抗後的暴戾。
就是這樣一個一無是處的我,在初中開始自學了吉他,作詞,然後是作曲。又在後來認識了其他人,組了一支還算不錯的樂隊。
現在它也要沒有了。
這種種的一切讓我很想做點什麽。做點什麽能夠打破現在這種無能為力的境況。一場無所顧忌的冒險就是我的選擇。
那天晚上我一連輸了三局,前面三局都以我喝酒而告終。
又一輪的真心話大冒險,還是我。
猴子正準備說話,我把啤酒往桌上一扔,站起了身。
我就這樣搖搖晃晃地走到了宣衡的桌前,在一群人有些訝異的註視下笑著問他:“你好帥哥,我叫衛春野。方便給我一下你的微信嗎?”
*
一聲突如其來、刺耳的剎車響再次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已經沒脾氣了,閉著眼,語氣親切又平和:“張雷,你是不是想死啊。”
沒人說話。
我怔了怔,睜開眼。
第一眼是坐在駕駛座上的張雷。
他還是維持著老樣子,但是目光呆滯、渾身僵硬,看上去像個智障。
我皺著眉剛要說話,眼神卻也突然定住了。
路邊停了輛貨車。
這沒什麽稀奇的,更何況它規規矩矩地停在停車位上。
車門敞著,司機在路邊抽煙。
這也沒什麽稀奇的。
雖然時間確實有點晚了,但總有人會錯過合適時間的高鐵或者大巴,不得已在深夜來到陌生的城市。就像我來X市。
決定得很臨時,中間有很長一段路我都是無座。
人來人往,我在餐車的過道邊靠墻坐著,耳邊是車子的轟鳴聲。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解釋,不能解釋的是貨車裏的東西。
我來X市是十月,退租的房子我住了大半年。在這一次之前,我輾轉了多個住所,其中收拾得最輕松的是我畢業之後那一個月住的房子。
因為那是我和宣衡曾經同居的地方。
他有研究生宿舍,那是他特意給我租的房子。因為我要練琴,但宿舍會擾民。
那棟房子租到了畢業後一個月,那個時候我們已經分手了。但我實在沒地方去,只能一邊厚著臉皮呆在那裏一邊焦頭爛額地找工作和新住處。
找到之後我立刻就搬走了,臨走的時候幾乎把裏面所有的非必需物品留給了房東。
我以為房東把它們都處理掉了。
直到我此時此刻在這輛貨車裏看到它們。
我買的亂七八糟的紙質書,我養的多肉盆栽,我堆在書房的、厚厚的積灰的廢稿,還有——
“你的吉他給你修好了。”宣衡看了眼表,“運回你住的地方還是放我這?”
他頓了頓:“我的建議是放我這。”
“這樣之後你搬過來。”他看著我,平靜地道,“想彈琴的時候會方便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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