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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被發現了(已改) “你敢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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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被發現了(已改) “你敢叛逃?”……

溫若錦聳了聳肩:“那又怎樣?高冷的形象還不是被我打破了?”

宣瑾沒空再與他閑聊, 走的速度加快了些,溫若錦也察覺她是有些著急的,於是跟上了她, 邊跟邊說:“戶籍的事兒這兩天估計就能下來,你的官帖還得再等兩天, 你走那麽快做什麽?是要去哪兒?”

“去掙錢!不然你養我啊?”宣瑾忽然停下腳步,溫若錦要不是這次管住了自己的嘴,恐怕要說“我養你啊”這駭人聽聞的四個字。

【這個背景音樂是什麽來著?我忽然好懷念。】

【幾年前的臺詞了, 那時我還在……上高中!】

“溫大能人,你快去忙你的,咱們晚上再見。”

得到正主的驅逐, 溫若錦這才沒繼續跟著她。

“系統,你在嗎?”宣瑾內心呼喚。

[我在。]

這次系統的聲音非常像度娘, 語氣明顯好了很多,但她沒管,直奔主題道:“上次的好感度為正, 我還沒提要求, 現在我要提。”

[您請說。]

“等等,”她發覺不對勁, “在副本裏, 嬴政對我的好感度呢?你怎麽不說?”

[宿主所參與的任何副本, 系統都不參與,您的進度會在書上顯示, 所有危險程度也會有所提示,無需系統出手,但系統仍舊記錄嬴政對您的好感度,並秉持著您不開口問, 我方堅決不說的原則。]

[且系統會進入更新狀態,後續有任何變動會告知宿主。]

宣瑾:“…………”

算了,她也不想跟這個爛機器計較,遂問:“那好感度呢?你快說!”

[據系統整體統計,嬴政在副本中雖然一開始對您好感度為負,但在您為他擋下妖物的襲擊後,他便對您一直好感度為正,故而您可依據此好感度再要求一件事。]

“擋下妖物?我怎麽不記得有這件事?”宣瑾滿頭霧水,她只記得她當時在墳地找見嬴政後,便拉著他一直往蘭若寺跑,途中並未遭到襲擊,也不可能是後來遭遇的,她記得清楚,後面幾乎沒輪上她出手……

[那是因為宿主的腦袋被那妖物打壞了,導致您並不記得,您需知曉,副本所受的傷會在現實世界有所反應,但會比副本輕五分,以保證宿主能夠活著。]

宣瑾兩眼放光,“那你給我描述一下當時的場景,我看看。”她想看看當時她是多麽的英勇無畏,竟然替嬴政擋下襲擊,忘什麽不好,怎麽把這一幕給忘了。

——

霧卷暮色,星河浮霽,宣瑾站於嬴政身前,手拿白骨,指著前面蠢蠢欲動的藤蔓。

“聶小倩!你敢叛逃?”聲音從不遠處傳來,有種厚重感。

宣瑾冷哼一聲:“叛都叛了,還談什麽敢不敢?”

“叛徒就該死!”藤蔓極速向他們竄來。

“你個死樹妖,有人音沒人相就算了,聲音還那麽難聽,聽得我耳朵發疼,看我一把火燒了你!”

話落,嬴政遞來由宣瑾親自鉆木取火得到的火把,她快速接過,以不可阻擋的速度扔向那藤蔓,本來火把是為了照明,沒想到在這裏派上了用場。

火把一經扔出,方才所有朝她而來的藤蔓全部退避三舍,宣瑾抓住時機,拉著嬴政的手腕便跑。

涼風將本來只有一米的火源擴大了六七倍有餘,火勢之大,剎那間便讓那樹妖身前五米處火光繚繞,燒焦的味道也撲鼻而來。

那樹妖沈浸在被火燒的痛苦中,卻還能抽出身來,左邊伸出長長的樹枝,越過一米高的火墻,不懼灼燒,迅速地朝他們後方而來。

由於是宣瑾拉著嬴政跑的,所以嬴政在後方,樹妖的枝條不能伸太長,但最大長度剛好能碰到嬴政。

宣瑾危機意識很強,當即就發現了苗頭,她猛地將嬴政往前一拽,自己代替了他的位置,頭被那枝條狠狠地打了一下。

而嬴政也不是站著看熱鬧的性格,在枝條砸上來之前,他便接替了宣瑾的動作,拉著她跑,但交換位置耽誤了一秒時間,也就讓那樹妖得了逞。

後續嬴政一步也沒敢停下,宣瑾的頭極疼,跑的速度不如方才,他很快的察覺到異常,為加快速度,他將宣瑾的手搭在自己的後脖頸處,右手搭在她的臂膀上,攙扶著她跑。

快到蘭若寺時,宣瑾的頭漸漸不疼了,甚至可以說是一點感覺也沒有了,但又覺得自己走路實在是累,便沒吱聲,讓嬴政一直以那個姿勢攙扶著她。

到了寺門口,宣瑾才因為那點不好意思而掙脫了他。

可惜這些劇情,她都不記得了,若不是系統提起,她恐怕永遠也不會知道。

這一幕幕親歷的場景,在宣瑾眼中接踵而至,仿佛是她和嬴政一起拍了部電影。

還好,她在嬴政這個實力超強的人物面前沒有表現得太慫。

【女主該勇的時候還是勇的,總比懦弱好。】

【作者設立這劇情,難道是為了讓男女主培養感情?可是嬴政不是情情愛愛的人吶,要是真對女主動了真心,那怎麽辦?】

“我要一個好地段的鋪子,鋪面有六七十平方米就行,然後再給我一張高腳椅子的設計圖紙,這張設計圖紙上要有詳細的制作方法,就這兩個要求。”

[收到,系統將在兩分鐘後給您答覆。]

宣瑾覺著,管系統要太多的錢財,她也沒處去花,這秦朝管得太嚴,買東西還是只能規規矩矩地買,那精致的首飾和衣服,也不是她這個階級的人能穿戴的,錢買不到想要的東西,提供不了價值,那跟廢品沒差別。

再說她一個一窮二白的人,一下得了這麽多錢財,難免被官府查,她可不想背上官司。

擁有一個好地段的鋪子,她能自己做生意,雖說秦朝後期因李斯提出的制度而重農抑商,但生活用品是人們必不可少的,高腳椅更是新鮮物品,在一定時間裏,需要的人定不會少,她由此能掙到些錢財,名聲也能打出去。

而這首批高腳椅,自然要賣給嬴政,只有高層人士先用,那底下的人才會效仿。

再說為何她不直接要上一萬個椅子,只有一個原因,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很簡單的道理,好東西自會被口口相傳,知道的人多了,那商人也不是聾子瞎子,知道能掙錢,肯定會來尋她這唯一制作者,和她談合作。

比起一次次的來找她要成品,直接要圖紙更為方便,然而要圖紙只是第一步,看她操作才是第二步,一些細節是圖紙裏不能體現的,她若是自己不上手,直接把圖紙給了人家,人家回去做不出來,最後退貨可就完了。

這要是以後統一六國,說不定她的圖紙和手藝會遍及六國呢!

啊,她還是有些經商頭腦的!

宣瑾開始有點佩服自己,緊接著,系統回應了她,告訴她沿著這條路直走,東街街頭的第一家鋪子就是她的,還告訴她,花的錢都能在現代學校旁邊買個好鋪子了。

價格多貴她一點也不在意,只是在尋找鋪子時,忽然想到一個問題——她很快就是官員了,官員好像是不能行商的。

那不然……她找人定制個面具吧,她實在是不想把剛到手的鋪子交給別人經營,自己當幕後大佬,這種感覺雖然不錯,但她不喜歡不為人所知,以後做大做強,提起她來還是一片迷霧,那多沒成就感。

宣瑾是個很愛名聲的人,如果聽到有人誇她,她的尾巴能翹到天上去,所以她選擇實名行商,世界上同名之人何其多,她又戴著面具,就算被發現了,打死她也不承認,他們若是對她下手,她就搬出嬴政這個靠山。

這個想法實在是太合理了些。

系統告訴她,為了合法地買下鋪子,它為她專門編造了一個戶籍,只要沒人去查,就不會有人發現。

她覺得此舉非常不妥,但還是要等陳興懷那邊完事兒,在此期間,她就先照著圖紙做椅子吧。

可是……她沒有買木料的錢。

想著想著,宣瑾已經走到了東街街頭,第一間鋪子前已有人等候了,把鑰匙給她後,那人簡單交代幾句,便離開了。

宣瑾望著這間鋪面,正如那人所說,鋪子很搶手,但定價實在高,已經兩年沒有人租了,所以現在裏面灰塵撲撲。

打掃這件事先往後排排,宣瑾覺著現在第一要務是攢夠買木材的錢,或者再得到嬴政的好感度,管系統要錢。

那什麽最能掙錢呢?

“都讓讓,讓讓!”一列身著官服的男子推開正常行走的百姓,走到告示欄前。

“昨日大王夢魘,心疑是鬼作祟,為保大王安康,丞相下令尋術士,有能力者,去太祝令王大人府中,進行篩選!”②

是鬼作祟?

這個鬼該不會姓宣吧?

宣瑾依稀記得,那晚她先是追了他兩三步,之後才叫停他,可他為什麽說有鬼作祟?難道是想見她?

天大的好機會,秦朝鼓弄玄學的人不居少數,她可以利用她的幸運混跡其中,進到秦宮,打著為嬴政驅鬼的名頭,偷摸著去見他。

說幹就幹。

宣瑾在街上來回走,終於在兩分鐘後發現了一處小宅院,也許是幸運還沒走,才讓她找得這麽順利。

她扒開門往裏面看,她看見了五六個身著以黑色為主色調,藍色紅色為次色調的男子,他們裝扮好的,都已戴上了儺戲面具,顯得威嚴莊重。

這衣服不錯,面具也不錯,宣瑾推開門,門的摩擦聲很快吸引了他們的目光,她能感覺到,從那面具的眼孔中投來的是殺意。

這些人的氣場太強了。

但現在不是感嘆的時候,她給忘了,只有在嬴政身邊她才能不被別人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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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①霧卷暮色,星河浮霽,來自宋代吳文英《絳都春·題蓬萊閣燈屏》釋義:夜幕降臨,霧氣席卷而來,天空中的星河在暮霽之中浮現出來,散發出迷人的光芒。

②太祝令:管祭祀的人(姑且被我當成為嬴政招攬術士的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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