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兇手王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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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兇手王二虎
而京兆府停屍房,周顯仁捏著驗屍格目。
“指尖該是蒼白如蠟,肺癆咳血而亡?”他掀起白布一角,露出林飛雲青紫的指甲。
“肩膀上有刀傷,生前與人發生了搏鬥,應當是先被利劍刺穿脖頸而亡。”
周顯仁繼續觀察著屍體,衣服上有灰塵,還有暗色的血滴,與脖頸噴出來沾染到衣服上的顏色有很大不同。
他想拆開裏衣,卻在腰側,摸到了個東西。
這是?
……
原本一個舉子之死不用大動幹戈,但這人即將殿試,卻又死於謀殺,還被鬧得許多人盡知,變成了了不得的大事。
周顯仁獨坐京兆府案牘庫,摩挲著從林飛雲屍身夾層尋到的半片殘紙。
燭火將宣紙照得透亮,上面帶著淡淡的清香,是松煙墨的味道。
可松煙墨造價昂貴,且極其稀少,他一個寒門學子怎麽會有這種東西?
周顯仁就著燭火細看,紙上謄抄著一段策論,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
側邊還放著一沓當票,是從衣襟夾層搜出來的,最新一張當了百兩。
但在林飛雲的住處並沒有看到那百兩銀子,這銀子到底去向哪了?
周顯仁摸不出頭緒,決定再去死者的住處青雲客棧一看。
由於死了人,青雲客棧被封,房間還保留為發現屍體的樣子。
樓梯處有血色腳印,經證實,正是陳四送面湯時所留,根據推斷,陳四發現屍體時,死者已經死去半個時辰了。
周顯仁並沒有直接查看案發地,而是先找了陳四詢問。
據店家所說,林飛雲自進京後一直住的青雲客棧,而負責招待的便一直是陳四。
“林舉人脾性很好,通常是在房間內溫書,有時會和其他舉人一起出去,但從來沒見他同任何人有過爭吵。”
陳四一邊發抖一邊磕磕絆絆的回憶著。他雙目發紅,臉色蒼白,顯然是被屍體嚇得不輕。
“他出去的次數多不多,可有規律,同伴是何人?”周顯仁繼續問道。
“一兩天出去一回,回來後就進房間待著了,吃食也都是送到房門口,同伴我也不認識,但應當都是些舉子,一起參加詩會的……”
這動線倒也合理。
周顯仁皺著眉,死者只有一道致命傷,通過傷口可以判斷兇手定然是習武之人,不然不會如此精準。
僅有劍傷,死者或許是因為露財而被惡盜所殺。
他想了想又問道:“那林飛雲出手可大方,你有沒有見過什麽蹊蹺之處?”
“林舉子出身寒門,沒什麽錢,這住房還是老板看他才氣高,想著中榜後能借他的名聲免費給他住的。有時也會去書坊抄書交夥食費。”
“至於蹊蹺。”陳四撓了撓頭,仔細回想著。
突然他眼睛一亮,點了點頭道:“確實有點蹊蹺。”
“怎麽?”周顯仁也跟著激動起來。
“林舉人平時總穿著青白色的長衫,可三天前,林舉人卻穿著緞面長袍,一進客棧便立馬進房間,並讓我不要去打擾他。”
三天前,不就是當掉玉佩的那一天嗎?
可陳四所說,林飛雲平日生活節儉,那麽些當票又做不了假。
蹊蹺之處太多反而沒了頭緒。
林飛雲住過的客房已被翻得狼藉,他帶來的書籍放了一打,其中有一本《南林縣志》的手抄本。
他一個舉子怎麽會帶著這種東西,周顯仁抽出這本,逐頁翻看。
這手抄來的殘本只有地志這一部分。
他心中有疑,可現在看不出什麽,只能將書帶著,回去好好翻看。
他又看向窗臺,上面沒有痕跡,是封死的完好樣子,兇手應當是從大門進入。
另一批人去了當鋪,當鋪老板很是驚訝,將當據全部找了出來。
“大人,林舉人的都是死當,有些東西已經賣出去了,天地良心,我可給的都是是在的價錢。”
當鋪老板苦著臉,極力撇清自己和林舉人的關系。
“三日前當的那塊玉佩呢?”衙役逼問道。
“玉佩……玉佩被一個小廝買走了,我也不知道是哪的人啊。”
……
線索再次中斷,直到南市又出了樁案子,事情才迎來了轉機。
新死者是個外地來的商人,脖子同樣被刺穿,身邊的財物不翼而飛。
據隔壁房的回憶,半夜聽到了東西打翻的聲音,接著是一聲尖叫,他出門欲查看,正好同一帶著鬥笠的男子相撞。等他看到死者時,那個鬥笠男子已經不見了。
周顯仁照著證人的回憶,勾勒出兇手的大致身形來。
“那個男人身上帶著劍,我當時心裏害怕沒看仔細看,只瞧見他手上有顆黑痣。”
說話的男子後怕極了,差一點,差一點自己也要見閻王。
兩起兇殺案在一前一後出現,死者均損失了大量錢財。這件事影響很大,鬧得人心惶惶。上面不斷地給自己壓力,讓他盡快逮捕兇手。
“大人,這兇手應當是為財行兇,且膽子極大,頻繁出手。咱應從當鋪,花樓等地方入手,兇手很可能在這些地方尋找獵物。”
等了兩天,他又暗自排查身懷武功,手有黑痣之人。
功夫不負有心人,盯梢的樁子來了消息,在洪悅酒樓外有一個戴著鬥笠的男子行蹤可疑。
周顯仁帶著人尾隨那人進了個胡同,使了個眼神,衙役們突然出手將那人摁在地上。
其中一個圓眼衙役一只腿跪壓在那人身上,一只手扭著他的胳膊,大聲道:“大人,他手上有黑痣!”
……
“你看看可是這人?”周顯仁坐在主椅上叫人把之前的證人帶上來。
證人圍著那人轉了半天點了點頭,應當就是他。
“叫什麽名字,是哪裏人,家住什麽地方?”
“大人冤枉啊,小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就被抓過來。”那人被掀了兜裏,露出一張粗獷卻無甚記憶點的臉,他扯著嘴連忙告冤。
“閉嘴,還不速速回答!”
周顯仁猛地一拍桌子,那人頓時噤聲,在其他衙役的註視下,只得回話。
“小民叫王二虎,是松城人士。”
“既然是松城人,來京城做什麽?可有路引?”
“小民是鏢師,護送貨物而來,大人,抓小民好歹要告訴小民犯了什麽罪吧。”王二虎雙手被捆在身後,急乎乎的又叫起來。
“最近兩起奪銀兇殺案你聽過沒有,既然是鏢師,送了貨物不該返回松城,鬼鬼祟祟在洪悅酒樓做什麽?!”
周顯仁不理會王二虎的狡辯,早在抓了王二虎之時,他就讓另一批人去查王二虎的住所。
“我,我是看見了個貌美娘子,想結識一番,跟著她到了洪悅酒樓。我雖掙得不多,但也不可能出手殺人啊!”
“滿口胡言!”
王二虎死不承認,周顯仁正準備叫人上刑,一開始出去探查的衙役匆匆進來,手裏還提著一個大包裹。
“大人,王二虎確實是鏢師,但他這次運的貨丟了,屬下在他房外的泥土裏搜出來了這個。”
正如衙役所說,包裹上果然還沾著新鮮泥土。打開包裹一看,裏面赫然有一百兩銀子和許多金銀珠寶。
“好啊,鐵證如山,我看你還怎麽狡辯。”
……
王二虎一開始還嘴硬,最後承認是自己殺人奪財,想著再幹一單便逃之夭夭,找個偏遠的地方美美的享受。
沒想到第三次還沒來得及實施,在踩點的時候便被抓了。
這個案子順利結了,王二虎下了大獄。死者被大家感嘆兩句就沒人提及,此事好像已經下了定論。
周顯仁因為案子辦的好還受到了嘉獎,小升了半級。
本以為這件事徹底了結,深夜,周顯仁仍在衙門翻看卷宗,旁邊摞了好高一疊書,仔細一看竟然是南林縣志,其中最早的一卷是二十多年前了。
上次結案,本應該將所有證物封存保留,可他卻偷偷地將那證據留了下來。
在夜深人靜,確保無人時,他總是借著調查其他卷宗的名義偷偷找著資料。
可他翻遍了近二十年的縣志,均未提及南林有發現什麽。
他也確實沒有聽說南林有銀礦,可他總覺得那殘頁上的小字並不是胡寫的。
可那手抄本上寫的銀礦二字卻讓他不得一再確認。
如果南林真有銀礦,誰能將這事瞞的水洩不通。
這麽一想他頓覺毛骨悚然,理智讓他不要再查,這樣的秘事不是他可以碰觸的。
可另一道聲音卻讓他謹記職責,既以發現問題怎麽能得過且過。
終究是責任占了上風,他霍然起身,背著手來回踱步。
他得想辦法拿到南林近年礦稅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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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京兆府停屍房,周顯仁捏著驗屍格目。
“指尖該是蒼白如蠟,肺癆咳血而亡?”他掀起白布一角,露出林飛雲青紫的指甲。
“肩膀上有刀傷,生前與人發生了搏鬥,應當是先被利劍刺穿脖頸而亡。”
周顯仁繼續觀察著屍體,衣服上有灰塵,還有暗色的血滴,與脖頸噴出來沾染到衣服上的顏色有很大不同。
他想拆開裏衣,卻在腰側,摸到了個東西。
這是?
……
原本一個舉子之死不用大動幹戈,但這人即將殿試,卻又死於謀殺,還被鬧得許多人盡知,變成了了不得的大事。
周顯仁獨坐京兆府案牘庫,摩挲著從林飛雲屍身夾層尋到的半片殘紙。
燭火將宣紙照得透亮,上面帶著淡淡的清香,是松煙墨的味道。
可松煙墨造價昂貴,且極其稀少,他一個寒門學子怎麽會有這種東西?
周顯仁就著燭火細看,紙上謄抄著一段策論,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
側邊還放著一沓當票,是從衣襟夾層搜出來的,最新一張當了百兩。
但在林飛雲的住處並沒有看到那百兩銀子,這銀子到底去向哪了?
周顯仁摸不出頭緒,決定再去死者的住處青雲客棧一看。
由於死了人,青雲客棧被封,房間還保留為發現屍體的樣子。
樓梯處有血色腳印,經證實,正是陳四送面湯時所留,根據推斷,陳四發現屍體時,死者已經死去半個時辰了。
周顯仁並沒有直接查看案發地,而是先找了陳四詢問。
據店家所說,林飛雲自進京後一直住的青雲客棧,而負責招待的便一直是陳四。
“林舉人脾性很好,通常是在房間內溫書,有時會和其他舉人一起出去,但從來沒見他同任何人有過爭吵。”
陳四一邊發抖一邊磕磕絆絆的回憶著。他雙目發紅,臉色蒼白,顯然是被屍體嚇得不輕。
“他出去的次數多不多,可有規律,同伴是何人?”周顯仁繼續問道。
“一兩天出去一回,回來後就進房間待著了,吃食也都是送到房門口,同伴我也不認識,但應當都是些舉子,一起參加詩會的……”
這動線倒也合理。
周顯仁皺著眉,死者只有一道致命傷,通過傷口可以判斷兇手定然是習武之人,不然不會如此精準。
僅有劍傷,死者或許是因為露財而被惡盜所殺。
他想了想又問道:“那林飛雲出手可大方,你有沒有見過什麽蹊蹺之處?”
“林舉子出身寒門,沒什麽錢,這住房還是老板看他才氣高,想著中榜後能借他的名聲免費給他住的。有時也會去書坊抄書交夥食費。”
“至於蹊蹺。”陳四撓了撓頭,仔細回想著。
突然他眼睛一亮,點了點頭道:“確實有點蹊蹺。”
“怎麽?”周顯仁也跟著激動起來。
“林舉人平時總穿著青白色的長衫,可三天前,林舉人卻穿著緞面長袍,一進客棧便立馬進房間,並讓我不要去打擾他。”
三天前,不就是當掉玉佩的那一天嗎?
可陳四所說,林飛雲平日生活節儉,那麽些當票又做不了假。
蹊蹺之處太多反而沒了頭緒。
林飛雲住過的客房已被翻得狼藉,他帶來的書籍放了一打,其中有一本《南林縣志》的手抄本。
他一個舉子怎麽會帶著這種東西,周顯仁抽出這本,逐頁翻看。
這手抄來的殘本只有地志這一部分。
他心中有疑,可現在看不出什麽,只能將書帶著,回去好好翻看。
他又看向窗臺,上面沒有痕跡,是封死的完好樣子,兇手應當是從大門進入。
另一批人去了當鋪,當鋪老板很是驚訝,將當據全部找了出來。
“大人,林舉人的都是死當,有些東西已經賣出去了,天地良心,我可給的都是是在的價錢。”
當鋪老板苦著臉,極力撇清自己和林舉人的關系。
“三日前當的那塊玉佩呢?”衙役逼問道。
“玉佩……玉佩被一個小廝買走了,我也不知道是哪的人啊。”
……
線索再次中斷,直到南市又出了樁案子,事情才迎來了轉機。
新死者是個外地來的商人,脖子同樣被刺穿,身邊的財物不翼而飛。
據隔壁房的回憶,半夜聽到了東西打翻的聲音,接著是一聲尖叫,他出門欲查看,正好同一帶著鬥笠的男子相撞。等他看到死者時,那個鬥笠男子已經不見了。
周顯仁照著證人的回憶,勾勒出兇手的大致身形來。
“那個男人身上帶著劍,我當時心裏害怕沒看仔細看,只瞧見他手上有顆黑痣。”
說話的男子後怕極了,差一點,差一點自己也要見閻王。
兩起兇殺案在一前一後出現,死者均損失了大量錢財。這件事影響很大,鬧得人心惶惶。上面不斷地給自己壓力,讓他盡快逮捕兇手。
“大人,這兇手應當是為財行兇,且膽子極大,頻繁出手。咱應從當鋪,花樓等地方入手,兇手很可能在這些地方尋找獵物。”
等了兩天,他又暗自排查身懷武功,手有黑痣之人。
功夫不負有心人,盯梢的樁子來了消息,在洪悅酒樓外有一個戴著鬥笠的男子行蹤可疑。
周顯仁帶著人尾隨那人進了個胡同,使了個眼神,衙役們突然出手將那人摁在地上。
其中一個圓眼衙役一只腿跪壓在那人身上,一只手扭著他的胳膊,大聲道:“大人,他手上有黑痣!”
……
“你看看可是這人?”周顯仁坐在主椅上叫人把之前的證人帶上來。
證人圍著那人轉了半天點了點頭,應當就是他。
“叫什麽名字,是哪裏人,家住什麽地方?”
“大人冤枉啊,小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麽就被抓過來。”那人被掀了兜裏,露出一張粗獷卻無甚記憶點的臉,他扯著嘴連忙告冤。
“閉嘴,還不速速回答!”
周顯仁猛地一拍桌子,那人頓時噤聲,在其他衙役的註視下,只得回話。
“小民叫王二虎,是松城人士。”
“既然是松城人,來京城做什麽?可有路引?”
“小民是鏢師,護送貨物而來,大人,抓小民好歹要告訴小民犯了什麽罪吧。”王二虎雙手被捆在身後,急乎乎的又叫起來。
“最近兩起奪銀兇殺案你聽過沒有,既然是鏢師,送了貨物不該返回松城,鬼鬼祟祟在洪悅酒樓做什麽?!”
周顯仁不理會王二虎的狡辯,早在抓了王二虎之時,他就讓另一批人去查王二虎的住所。
“我,我是看見了個貌美娘子,想結識一番,跟著她到了洪悅酒樓。我雖掙得不多,但也不可能出手殺人啊!”
“滿口胡言!”
王二虎死不承認,周顯仁正準備叫人上刑,一開始出去探查的衙役匆匆進來,手裏還提著一個大包裹。
“大人,王二虎確實是鏢師,但他這次運的貨丟了,屬下在他房外的泥土裏搜出來了這個。”
正如衙役所說,包裹上果然還沾著新鮮泥土。打開包裹一看,裏面赫然有一百兩銀子和許多金銀珠寶。
“好啊,鐵證如山,我看你還怎麽狡辯。”
……
王二虎一開始還嘴硬,最後承認是自己殺人奪財,想著再幹一單便逃之夭夭,找個偏遠的地方美美的享受。
沒想到第三次還沒來得及實施,在踩點的時候便被抓了。
這個案子順利結了,王二虎下了大獄。死者被大家感嘆兩句就沒人提及,此事好像已經下了定論。
周顯仁因為案子辦的好還受到了嘉獎,小升了半級。
本以為這件事徹底了結,深夜,周顯仁仍在衙門翻看卷宗,旁邊摞了好高一疊書,仔細一看竟然是南林縣志,其中最早的一卷是二十多年前了。
上次結案,本應該將所有證物封存保留,可他卻偷偷地將那證據留了下來。
在夜深人靜,確保無人時,他總是借著調查其他卷宗的名義偷偷找著資料。
可他翻遍了近二十年的縣志,均未提及南林有發現什麽。
他也確實沒有聽說南林有銀礦,可他總覺得那殘頁上的小字並不是胡寫的。
可那手抄本上寫的銀礦二字卻讓他不得一再確認。
如果南林真有銀礦,誰能將這事瞞的水洩不通。
這麽一想他頓覺毛骨悚然,理智讓他不要再查,這樣的秘事不是他可以碰觸的。
可另一道聲音卻讓他謹記職責,既以發現問題怎麽能得過且過。
終究是責任占了上風,他霍然起身,背著手來回踱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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