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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秋林道爾郡(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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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秋林道爾郡(二二)

懷特查爾區市場路屬三級警銜的警長打了個哈欠, 慢悠悠回到自己的藍色亭子。

他半躺在薄絨布墊椅子上,拿過鏡子照了一下自己今早上被撞紅的額頭,嘀咕了幾句, 轉眼又開始欣賞自己鼻子下留的兩撇稀疏的胡子。

“真是個帥氣的家夥,這個年齡段的男人找不出幾個比自己精神的了, 連這留的兩撇胡子都風流帥氣,獨領風騷……”

他拿出一把兩指寬的細梳, 輕柔地梳順胡子的末端,一邊偏頭對鏡打量, 一邊自言自語道:“晚上要不要再去喝兩杯小酒呢……”

他這樣想著,又翻了翻上衣的口袋, 裏面還剩下十幾柳布,皺巴巴擠在一團。

“哦,今天不是才撿來個錢包嘛!”

跳下椅子, 把失物認領櫃裏的那個皮包掏出來,他又一次感嘆這真是個醜陋的皮包,雖然是凱特牌子的。

這個牌子在幾十年前可能還有點名氣, 生產的大多是貴族老爺們喜歡的款式,一度在整個秋林郡時興,但它現在早就破產敗落了,瞧包上的劃痕,也不知道轉過幾手了。

警長把自己皺巴巴的錢放進去, 發現皮夾子裏本來還剩下幾張紙幣。

這下算是意外之財了!

他又註意到那張照片, 眉頭挑起,覷了一眼——一看就是個生活優渥的貴族佬。

不過這照片上的人怎麽看起來有點眼熟?

他搖搖頭, 沒有多想,利落地把照片從錢包抽出來, 隨手壓在某份文件下。

他哼著小曲,精心搗弄了一下自己的發型,警署的雙頭鷹肩章熠熠生輝,他偏頭對著它輕輕吹了一口氣,吹落最後一粒灰塵。

就在他歡歡喜喜出門的那一刻,一個頹吊的老人來到警亭的玻璃窗外。

“咚咚——有人在嗎?”老巴克駝著背,接近失聰的耳朵盡量湊近玻璃,“警長大人在嗎?”

“不在!”警長沒好氣地回答,他最討厭在快下班的時候湊到他面前的人。

“不在……啊?您在的。”老巴克轉身看到一個身形矮胖的男人,身上的制服顏色熟悉無比。

“警長大人,我有事要請求您。”

“廢話少說。”警長皺著眉。

“我今天早上在懷特大街丟掉東西,想來看看這裏有沒有……”老巴克的眼睛已經渾濁了,眼角留著灰白的翳,脖子上的皮膚耷拉,像是小型巴特犬松弛的嘴角。

他穿著一件上了歲數的棕色皮大衣,能看出他平時很認真在護理,但是磨損的袖口和刮爛的衣擺讓它沒有得到原本的體面。

“丟東西?懷特大街丟的東西會去哪裏你們不知道嗎?我這裏怎麽可能有!”

“您這不是失物招領處嗎……”他顫顫問,臉頰接近下頜的那一道陳年舊疤也抖了抖。

“失物招領?”看著老巴克臉上那道兩寸長的蜈蚣形傷疤,警長冷笑兩聲,“十個丟了的皮夾子,九個會出現在白教堂區的二手商店裏,剩下一個揣在某個下三濫的褲兜,你說我這裏會有什麽?”

老巴克退化的聽力艱難提取到兩個關鍵詞,“是的大人,我丟了個皮夾子。”

警長鎖門的手頓了一頓。

他正準備把鑰匙揣進那個撿來的錢包裏。

老巴克眼神不好,但這錢包對他意義重大,走哪不離身,於是此刻也一眼就認了出來。

“啊,就是這個,謝謝大人。”他渾濁的眼睛亮起來,盡力回想得出:“如果我沒記錯的話,裏面有一張二十幣值的索爾紙幣,和一張一柳布的紙幣。”

警長臉色陰冷,但又不好如以前的每一次一樣,心安理得地昧下遺失物。

正主面前,他還是有必要維持一下警長的風度。

“真是巧合。”他扯著嘴皮說道。

“看來老巴克我還是受到神主庇護了的……”

老人珍惜地撫摸過手下脫皮的凱特錢皮夾,“多謝大人,神主保佑,祝您日日順遂。”

這個老家夥耳朵背得聽不懂他的譏諷。

警長冷冷看了他一眼,關門鎖門,邁著大步就往警車走去。

……

老巴克被轎車發動的尾氣噴了一臉。

他彎下腰來咳嗽幾聲,平覆了好一會兒後才摸索著坐到街邊的臺階上,慢慢展開他最熟悉的皮夾子。

老巴克靜靜看了它幾分鐘,全身上下都保持一個動作,連眼皮都沒有眨一下。

直到風把落葉吹到他臉上,手腕處的血管微微顫跳。

他突然把頭埋進脫皮掉色的錢夾子。

“一張照片而已,沒什麽的,老家夥……”

語氣平靜,聲音卻似哽咽。

“沒什麽的……”

空蕩蕩的大道,街角有遺留的垃圾和殘缺的報紙,風一吹,這些輕薄的東西都往一個方向飄。

老巴克就這樣坐在街頭臺階,每一張飄過的垃圾廢紙都可以刮到他空露幹癟的腳踝。

棕色老舊的皮衣也被幾張鋒利的報紙殘角劃掉又一塊皮。

他撐著地板慢慢站起來,合上錢皮夾,裝回大衣的裏兜。

……

警長發動轎車。

直到他開動五分鐘後才驚覺,自己還在那皮夾子裏放了幾十柳布呢!

他飛快掉頭回去。

雖然不抱有把錢討回來的希望,但他還是走了這一趟,小轎車的發動機扯著嗓子抽煙,他暗啐幾口,自認倒黴。

沒想到的是,他看到門角邊壓了塊石頭,下面隱蔽地壓住幾張鈔票。

是他的錢,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算他識相。”

把錢揣回褲兜裏,他重新回到駕駛位,再次發動前,他眉頭一皺。

“不對,我肯定在哪個地方見過這個老家夥!”

他跳下車,熟練地開鎖,回到警亭桌子前翻找那張泛黃的照片。

文件重重疊疊堆在一起,如同一座白紙做的垃圾山,花了好一番功夫才把照片翻出來。

照片上的男人年輕,帥氣,是最標準不過的意氣風發,他背後的家具富麗堂皇,隱隱露出幾分貴氣。

男人臉上並沒有蜈蚣形的長疤。

但他認出了照片角落落地衣架上掛著的服飾肩章!

那是秋林郡曾經的圖徽!是新百麗伯爵還未上位前的圖徽形狀!

“不會吧……”他喃喃道。

“那一群人不是早被推上了斷頭臺嗎?”

他本來準備把照片隨手收進抽屜裏,猶豫片刻,還是把它壓在了桌子邊角玻璃下,拿文件一擋,低調又安全。

如果真是這人的話,那就等他下次來,把照片還給他就行了。

打結的黑條眉毛舒展開來,他的心情重拾輕松。

“我又不知道這人是誰,一張照片而已,說不定是他在哪撿到的呢!下次來這還給他吧。哦對了,還要讓他知道不能亂收藏東西,有的東西收藏了會掉人頭的……”

他嘀嘀咕咕。

“不過要真是那人……”聲音越放越低,幾近自言自語。

“真是那人的話,那他過的真慘,哈。”

人類天生的虛榮感讓他感到一絲快活,縱使曾是最尊貴的人又怎樣,沒跟上時代的潮流,被拍殺在沙灘上,現在也不得不給他這樣一個小人物點頭彎腰。

“喝酒去吧,偉大的小人物,今晚的老媽媽那裏有第二漂亮的女人呢!”

他脫掉帽子回到車,自說自話,“第一漂亮的自然還是瑪格麗特咯~”

警車揚長而去。

只不過自那之後,他再也沒見到那個老巴克。

……

**

阿爾米亞走到前面,偏頭看了一眼身旁人。

“……您胸前的配飾很漂亮。”

“您也這樣覺得嗎?”克裏斯琴微笑,“我也認為它很漂亮,但除您外的大多數人,都認為一朵枯萎的花不如盛開的花好看。”

“枯萎有枯萎的意境。”阿爾米亞收回視線,裝作自然地開口,“感覺玫瑰花在秋林郡是常見的圖案。”

“不,稱不上太常見,畢竟這種花從發現到培養也不過十幾年。只是秋林郡格外鐘愛這種花而已。”

“哦?這裏有什麽說法嗎?”

“民間說法是新百麗伯爵鐘愛這一種花,伯爵夫人因此也常年發間別花,所以北秋林郡的貴族小姐們爭相效仿。”

“那非民間的說法呢?”

“自然是,這種花著實漂亮,高傲又優雅。”他笑著看向她,“荊棘裏開出來的花,危險又迷人——”

阿爾米亞挑眉。

克裏斯琴卻在此時微微低頭,對她輕聲道:

“您明日晚宴的禮服,我已經派人送到德克薩斯街道的府邸了,上面繡有許多這樣漂亮的玫瑰。”

“看來在今日的邀請之前,您就有所準備了?”

半日之內可趕制不出一條能參加大型晚宴的精致禮服。

“這是神主的安排,讓我在半年前就買下這一條裙子,半年來秋林郡舉行了大大小小不下二十場舞宴,但我始終沒有遇見適合它的人,直到看見了您。”

他擡眼望向阿爾米亞,“冥冥之中,它也在等待一位最適合它的女士。”

“……破費了。”阿爾米亞不想讓這個話題再繼續下去,於是轉頭道,“我想要回德克薩斯街道,能送我一程嗎?”

“榮幸之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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