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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流言 可真是好機靈的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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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流言 可真是好機靈的小鹿。

今日撿到的雞蛋多, 又因為弄出這麽個雞舍來高興,家裏破天荒的吧早上撿的幾個雞蛋都打了,做成雞蛋羹。

田氏做雞蛋羹很有一手, 最關鍵的還是得控制摻入蛋液裏的水量,以及火候。

一般蒸兩個雞蛋, 用蛋殼裝三個雞蛋的水,就是最完美的比例,加上一些細鹽做底味,還能去腥, 蒸出來的雞蛋羹清香, 味道還均勻。

蒸蛋的火候也有講究,鍋裏的水開之後就要換成小火, 並且時常揭開蓋子放出裏面多餘的熱氣,這樣蒸出來的雞蛋羹就不會有任何氣泡, 口感比豆腐還要滑嫩, 筷子都夾不起來, 得用勺子舀。

出鍋的雞蛋羹兌上一勺用開水沖淡的醬油, 一勺豬油, 在撒上一把切得細細的小香蔥, 那味道別提多香了。

尤其是配上顆粒分明、質地略顯幹硬卻又帶著獨特香味的甑子飯, 香嫩彈滑的雞蛋裹著飯裏, 口感層次豐富, 感覺還沒吃上兩口,碗裏就已經空了。

雞蛋可真好吃呀!

等家裏的小雞孵出來再養幾個月, 約摸等到過年的時候,就能天天有雞蛋吃了!

光是想想就覺得特別美。

飯後,和昨日的安排一樣, 照常各自忙活各自的活兒。

張紫蘇來幫忙的時候,姜氏還給他留了一碗雞蛋羹拌飯和一碟涼拌蘑菇,焯水煮熟的蘑菇撕成細條之後加上調料涼拌,竟然能吃出肉味來,饒是吃過早飯過來的張紫蘇都沒忍住再添了一碗,真是半點不長記性。

吃完飯才覺得有些撐,沅令舒都給他準備好消食的藥了,但礙於小哥兒的面子沒明說,沅寧看著他哥又在和人打暗號,哼哼唧唧湊過去說他也要聽。

沅令舒也不和他藏著掖著,直接把東西塞他手裏,沅寧定睛一看,好麽,是曬幹的山楂片,這玩意兒新鮮吃的時候他都得過上糖漿才吃得下,曬幹之後又苦又澀還幹巴巴的很難嚼,沅寧趕忙又把山楂片給塞回去,扭頭就跑了。

今天也和昨日一樣,沅家人本就手腳麻利,再加上張紫蘇的配合,以及方衍年的演算,砌墻的速度比預估的快不少,而且基本沒出什麽錯。

這幾日天氣不錯,昨日砌的水泥都幹了不少,確實是比三合土都要好用一些,最重要的還是便宜!

一家人齊心協力,不過幾天時間,兩間屋子就起好了,張紫蘇聽說他們要用砌墻的那個灰泥還鋪地,有些好奇,又過來幫忙,順便看看鋪出來的效果怎麽樣。

水泥地好用是好用,但因為得晾曬幾天才能徹底定型,若是不小心踩到上面,就會留下一個腳印子。

正巧在家裏留一塊地方,把每個人的腳印都做成水泥磚鋪上去的提議得到了全家人的一致通過,那片地方並沒有直接鋪水泥,而是墊了幾塊石頭,搭上一塊木板,這幾日沅家人回家都得從木板上方經過。

這幾日天氣剛好,沒有熱到會把水泥地曬裂的地步,溫度卻足夠將地面下方的水泥在幾天之內曬到幹透。

只是緊趕慢趕,也沒趕著端午節之前完全曬幹。

好不容易鋪好的地,若是早早把桌子放上去,將地面壓出坑洞或者壓裂了,那多可惜呀。

張紫蘇看著那地面若有所思,表示自己家也想弄這個,並且邀請沅家人到他們家去過節,正好他們家院子大,地也可以隨便踩。

經過這七、八天的相處,張紫蘇和沅家人已經相當熟悉了,這小哥兒幾乎隔天就會提一條肉來,兩斤左右,姜氏格外不好意思,張屠戶卻覺得這是應該的。

一個小哥兒就算再幫忙,能使多大力氣?沅家人可沒真累著他們家小哥兒。何況一天三頓都在人家家裏吃的,頓頓有肉有米面,味道還好,還總往家裏拿吃的,要是不多提一點肉去,怕是張屠戶自己都覺得自己占人便宜。

瞧瞧張紫蘇在沅家吃得多好,面色都紅潤了。

並不是以前在家裏吃得不好,那吃不好吃但營養的東西,也就夠個最基本的餓不著 。可好吃又營養的就不同了,養得氣色都不一樣。

以前冷冰冰著一張臉,跟誰欠了他錢似的,嚇人的很。現在面色好些,人因為愛活動也沒長胖,變好的只有精神頭,即使依舊是冷著一張臉,也不再是那種兇巴巴的冷,而是難以接近的高冷。

要不怎麽說沅家會養孩子呢,瞧瞧這一個個兒的。

大兒子二兒子身上的肌肉一塊塊的,壯實得跟頭牛一樣。

三兒子和姑爺身上有幾分書卷氣,卻不像尋常書生那般柔弱,倒是生出幾分風度翩翩來,像是書生門第的公子哥。

尤其是方衍年,先前去考童生試的時候,人都餓暈過去了,那瘦骨嶙峋的,跟一副骨頭架子在路上走似的。

這才入贅到沅家半個月,不僅肉長起來了,面色也好了許多,人都看上去精神不少,舒展的背脊更是讓人覺得他是不是長高了些。

分明看上去更高了,卻沒之前那瘦竹竿的模樣,而是清濯俊俏的文人風骨,簡直像是書院裏成績最好的、世家培養出來的少爺書生。

沅家不僅會養兒子,還特別會養小哥兒,不僅將生病之後渾身病氣的沅寧給重新養得一張臉白裏透粉,就連村裏最兇悍的哥兒,在他們家養了一段時間之後,那面相都變了。

怎麽說呢?

就,之前還有不少小子光遠遠看著張紫蘇都搖頭,現在都要托家裏去打聽,張屠戶家是不是要和沅家二房結親,不結親的話,就叫父母托媒人到張家提親去!

張屠戶這段時間笑得嘴都合不攏,以前村裏誰提著他們家小哥兒都搖頭,各種看不起他們家能幹的小哥兒,現在呢?

跑來他們家問親事的人都快把門檻給踏破了!

雖然有些誇張,但的確比以前好很多。

張屠戶原本已經接受了命運,覺得他們家的哥兒這輩子估計就會孤獨一生了,哪裏想到柳暗花明,去沅家幫了一段時間的忙,倒是把身體給養得這般好。

心裏頭高興,張屠戶依舊是之前的要求咬著不松口。

要娶他們家小哥兒可以,得入贅!並且入贅之後就得和嫁出去的媳婦一樣,和家裏斷聯系,逢年過節得在他們家過,尤其是過年,必須在他們家擺席,只有年後才能提著東西回家。

這條件,方衍年聽了都咋舌。

就算放在現代,一些裹小腦從一百多年前活到現代、後腦勺的辮子忘記割的“大丈夫”,也會接受不了,認為入贅、過年在老婆家裏過時一件很丟面兒、不是男人能做出來的事!

當然,還是有一部分正常男人不計較這些的,比如方衍年,他不就高高興興搬到寶兒家裏當贅婿了。

沅家的家風好,再加上方衍年真心把這裏當家,這家人也把他當親兒子養,日日最好的都留給他和沅寧,這才半個月功夫,加上鍛煉,身體都已經恢覆到了普通人水平。

當然不是這個時代的普通人,而是現代的普通人,畢竟現代人不用下地幹活,在身體素質強健方面怕是比不過古代人。

雖然這個說法有些地獄,古代人身體不好的早夭折了,能長大成年的身體素質甩現代人八條街。

沒看現代一些男的虛到一百斤的小姑娘都抱不動,而只有五歲的小光都能背得起六七十斤的柴火了。

方衍年現在的身體也就跟小光比比,畢竟整整三年沒人管,底子傷得厲害,不是幾天就能補回來的,也就外表看著有個人樣。

說遠了,對於這個時代的人來說,嫁出去的女子哥兒的確是潑出去的水,能幹多少活兒都不如一個壯實的男丁頂事。畢竟鄉下的男子可不是光擺在家裏當門神的,是要真正下地幹活種糧食來養活全家的!

家裏少了一個勞力,還跟嫁出去的女兒哥兒一樣沒辦法幫襯娘家,這誰願意啊。

張屠戶也不心急,再心急他們家哥兒也過了最好的年歲,總不能急著成婚,找個品性不行的家夥吧?

他們家條件好,入贅過來只有過好日子的,甚至連養老都輕松。而且入贅到他們家來的,不僅是做婿,更是要當徒弟,繼承張屠戶的一手吃飯的手藝。

別人家的師傅教會徒弟,可不會將自己的人脈全部都交出去。可成了一家人,張屠戶就會傾囊相授,不僅是手藝,還有客戶資源,跟自己親生的兒子似的。

這樣養兒子般的做法,怎麽能讓這個贅婿不和原本的家斷聯系,難不成讓人抱著吃絕戶的心過來,賺了的錢都花不到他們家小哥兒身上?那不白眼狼麽。

張屠戶比沅家二房清醒得多,雖然不會占別人的便宜,但也絕對不會讓他人輕易占他們家便宜。

這幾十年如一日的堅硬態度,再次將絕大多數人想來占便宜的人家給堵了回去。

更是有一些得不到就氣急敗壞說張紫蘇壞話的人冒了出來。

說什麽這麽大年紀的哥兒早就嫁不出去了,能有個男人娶都是他們家八輩子修來的福氣,都不用張屠戶動手,張紫蘇提起刀就站起來,把人嚇得屁滾尿流跑了。

也有一些造謠的,說張紫蘇天天往人家沅家跑,怕不是早就和他們家的倆男人有點什麽,話說得很難聽,這不敗壞人家名聲麽。

這事兒鬧得連裏正都親自出面了,畢竟人家沅家人坦坦蕩蕩,從不讓張紫蘇做屋裏的活兒,就連午休都是在外面歇息,人人路過都看得見。

即使是要進沅寧的屋子裏擦洗,人家一家的男人也全都在院子裏聊天打嗑地等著,不會讓張紫蘇和沅家的任何男人同時消失在公共的視線裏。

也就是那些自己配不上,就想敗壞張紫蘇名聲的家夥,用這種編造的謠言來抹黑小哥兒,拉低張紫蘇的身價。

結果不等張屠戶家找上門,沅家人倒是先站出來,尤其是這事兒還牽扯到了沅令舒。

家裏有兒子的自然偏袒自家兒子,恨不得張紫蘇名聲不好,自家好去撿漏。

家裏有女兒的當然也有別的想法,今後自家閨女說不定還會說給自立門戶之後的小沅大夫呢,誰能忍著這樣的臟水潑到他們家未來的姑爺身上呢?

於是說張紫蘇壞話的,和給兩家人澄清的,村子裏都有,事情鬧得大了,那些造謠的就被抓出來狠狠批了一頓,還補償了張屠戶家好些米糧。

沅令舒得罪不得,那張屠戶家就能得罪麽?沒有張屠戶,村裏誰能買到便宜新鮮的肉?

謠言在端午來臨之前落幕,張紫蘇能提出請沅家一大家子到家裏過節,自然是不在意這些的,兩家也沒有因為這件事生出齟齬。

畢竟沅家為了維護張紫蘇的名聲做到了什麽樣,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沒有必要因為一些心思惡毒的小人,就斷了這樣好的一家人的來往。

沅家人也松一口氣,生怕張紫蘇想不開呢,誰想到這個小哥兒不僅脾氣硬,性子更是不軟,根本沒受那些流言的影響。

“也好,正巧家裏面也沒地方包粽子,家裏把糯米啊紅棗那些都買好了,到時候你嘗嘗喜歡什麽味兒,咱們多包一些。”姜氏已經沒有像先前那樣抵觸他人的好意了,尤其是張紫蘇動不動就往他們家提肉。

從最開始的惶恐,到後面的逐漸適應,前後也就七八天的功夫。

端陽的前一天,要去鎮上采買些彩線、雄黃酒,之前修房子耽擱了,上次采購也沒買,這次順帶買上。

至於艾草茼蒿之類的,他們村附近到處都是,連粽子葉都能自己去采,犯不著花錢買。

其實大部分東西都能在鎮上買到,但沅令舟還是決定去一趟縣裏。

家裏撿回來的小鹿不僅傷養好了,還跟著狗子一起訓出些名堂來。

不僅會聽口令起立趴下和握手,把丟出去的東西叼回來,定點上廁所這類最基礎的,還會繞圈跑跳、跟隨行走,以及發出咩咩的叫聲。

這個好啊,呦呦鹿鳴,且想讓它叫它就能叫,牽去書院門口叫兩聲,恐怕能被手頭寬裕點的書生搶著要!

只是這價格……沅令舒還是和沅寧很是商量了一會兒。

沅寧覺得能叫價十二兩,然後以小鹿和買主有緣為由,自降二兩,有個討價還價的空間。

但沅令舒覺得這個價格怕是很少有人能接受,一頭成年的公鹿才賣六兩呢,這肉都沒多少的幼鹿喊價是成鹿的兩倍,就算有錢人也不會這麽糟蹋錢。

沅寧擺擺手指,這就是他哥不理解的地方了。

他這招,叫做噱頭。

如果價格便宜了,哪裏會成為人家茶餘飯後的談資?尤其是會花大價錢買這頭小鹿的人,沅寧一開始就瞄準的有錢人家公子哥兒,拿去當獨一無二的寵物養的。

不說縣城裏沒人養鹿的,就算有,能有這頭這樣聽話麽?

人家花了錢,不僅是有一條這般機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錢也是某種意義上的有面子,花的錢越多,越是能擡高自己的身價,越是會顯得小鹿的寶貴。

沅令舟有些說不過沅寧,兩三倍的價格,就是他都會覺得良心不太安穩。

方衍年倒是覺得沅寧的說法很好,這個時代其實已經有奢侈品了,只是他們這個階層的人接觸不到一樣。

上流貴族買用的那些,哪樣不是溢價幾倍幾十倍,也沒見那些黑心商家良心過不去呀?花了錢還顯擺自己的東西多貴重呢。

這價格挺好的,也就因為是在縣城,只賣得起十二兩,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價就虧了,完全能夠拍賣,這種獨一無二的寵物,就算賣出百兩的價格都不稀奇。

當然,那些地方太遠了,方衍年估計在這個時代,恐怕是一輩子都沒辦法去逛逛,除非趕考,一般人離開本地都得去開路引,註明去哪裏,去做什麽,不是隨隨便便就能離開當地的,否則會變成黑戶。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進就能進的,就算千辛萬苦進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範圍進行活動,哪能想現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買門票進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麽遠的事,過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當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麽稀罕,也沒多長眼睛鼻子的,他小時候一到寒暑假就滿世界跑,旅游對他來說吸引力不大。

再說平頭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腳下也就只能遠遠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許的。

還不如把重心放在怎麽說服二舅哥把小鹿賣個高價。

沅令舒為了給寶兒治病,把自己吃飯的家夥都當了,贖回來就要五兩銀子。

沅寧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這人還挺有擔當的,雖然賺錢的人不是他,他也覺得自己應該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在方衍年和沅寧兩個人的游說下,沅令舒才捂著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寧還是想跟著去。

一來快過節了,想要去城裏看看,另一方面,則還是擔心他哥沒那個底氣叫價。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於結交,也時常能把東西賣個好價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寧沒良心,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們獲得了銀子,而買家獲得了炫耀的資本,用他夫君的話來說,這叫雙贏!

清晨,天還沒亮,沅寧就跟著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將小鹿背在背簍裏,坐上了去縣城的牛車。

雖然多了個背簍,但沅寧一個哥兒,一行又是三個人,車主並沒有額外收他們貨物占地方的費用,也沒有因為人多減免一兩文的價格,只收三個人的原價。

天亮時分,牛車趕到了縣城門外,三人找了個茶水歇腳,順帶將早飯給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車上解決的,但牛車上的味道實在有些倒胃口,沅寧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著他一起餓,直到下了車才吃,順便灌些熱水,畢竟縣城比鎮上遠,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飽喝足,沅寧也沒急著去賣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買的東西都買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變得幹凈寬敞起來時,沅寧才讓他哥把小鹿給放出來,找了個地方餵了些東西,解決好吃喝拉撒。

總要收拾得幹凈漂亮些,才能賣個好價錢。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覆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夥天天看著人,也沒那麽怕生,出了一開始有些怯生生地四處打量,吃飽喝足之後,就搖著尾巴跟在沅寧身後散步去了。

多虧沅寧這段時間習慣出門散步把小鹿帶上,竟然意外讓小家夥學會了跟著人走。

只需要對小鹿說一聲“來”,它就會乖乖跟在人的側方,如果路窄了,還會走到身後去,等路寬了再跟到旁邊,特別聰明。

沅寧讓他哥自己找個地方,把帶來的東西賣掉。

其實也沒帶多少能賣的,這段時間沅令舟都在家裏幫忙搭房子,沒去打獵,也就沒有野物賣。

拿出來賣的,都是一些草編、絡子、繡片之類,阿娘和大嫂平日裏存下來的女紅。

這些放在集市裏散賣的價格更高些,不過因為量少,這次來的目的也不是這個,沅寧就沒讓他哥早早拿出來,而是用在這時候“掛羊頭”。

沅寧的長相本就引人註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來不少人頻頻回頭,要不是他身邊還伴著個書生模樣的方衍年,輕易摸不透讀書人的底,大部分都不會得罪,誰知道這人今後會不會考中做官。

往日裏沅寧都不習慣這般大搖大擺走在街上的,但今天不行,他得把小鹿給“推銷”出去。

這也是沅寧聽方衍年無意間說的詞兒,覺得很精妙。

被打扮得幹凈漂亮,皮毛油光水滑的小鹿只到沅寧的胸口,還是頭幼鹿,模樣卻生得乖巧,不用人牽著,就知道跟著那小哥兒走。

若是周圍的人多了,路窄了擠不過去,小鹿還會落到後面去,等路寬敞了再跟上來。

光是這平日裏只會出現在餐桌上的鹿,走在街道上這件事,就足夠令人好奇了。更何況是這樣一只通人性的小家夥,沅寧都還沒從街頭走到街尾,就已經感覺到了周圍的人越來越多。

一旁,縣城裏最貴也是最高的酒樓上,幾個公子哥兒聽到樓下的嘈雜,用折扇撥開了簾子一探究竟。

感嘆道。

“可真是好機靈的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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