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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 05 疑似失蹤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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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 05 疑似失蹤人口

丁承鋒走到辦公室外,用私人手機打了王卓慈的電話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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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和丁承鋒關系較淺的同事,拿著一塊夾著紙張的寫字板從他身邊走過,看了他一眼,沒說話。這提醒了他,還有五分鐘就要開會了。會上,他難以完全集中精神,腦中像有兩個不願意離開的住客,一個是張龍泉,一個是王卓慈。他去張龍泉之前居住的小區詢問過,得知他已經帶著女兒搬家了,去向不明。現在,王卓慈也去向不明。他警示自己,必須冷靜。

下班後,他給胡燕住處打電話。接聽的是胡燕丈夫楊光斌。經過這番電話,丁承鋒才知道王卓慈的生父已去世,母親再婚。楊光斌的態度很誠懇,他明說自己和王卓慈交流得不多,如果想弄清楚她當前的狀況,還是得直接和她媽媽說。他說,她媽媽在我們開的面館,如果事情緊急,我就把她叫回家。丁承鋒說,好,請您讓她盡快回家吧,還有,如果方便的話,我想和她單獨談一談。

四十分鐘後,丁承鋒來到了胡燕家。楊光斌開了門,把丁承鋒迎進來,稍微寒暄幾句,然後說,那你們慢慢聊,我出去了。胡燕說,今天風大,你多穿一件外套。楊光斌說,沒事,我去棋牌室轉一轉,看看有沒有缺一腳的。楊光斌關上門,屋裏只剩下兩人之後,胡燕又轉身去張羅茶水,而丁承鋒從這一系列的身體動作之中,看出胡燕不太自在。他說,不麻煩,都晚上了,不喝茶,胡阿姨,你坐下,我只是簡單想了解一下情況。

“您女兒已經二十多天沒去上班了,您知道吧?”

“陳校長和我說過。”

“這段時間,她有沒有聯系您?”

“沒有。我也給她發過信息,她一直不回。”

“您最後一次見到她是什麽時候?”

“差不多一個月以前吧。她到我這來吃了一個飯,我們飯後在附近散散步。”

“有沒有朋友找過她?”

“這我不知道。”

“她以前曾經有這麽長時間不和您聯系嗎?”

“……有。那是我和老楊結婚之後不久。她不反對我們結婚,但她那時候可能還挺想念她爸爸的,對這件事有點不太適應,所以我和老楊打了結婚證之後,差不多有一個月,她都沒有和我聯系。後來我回頭問了一下,她就說是和同學去三亞玩了,沒空回話。”

“那就是說,這種情況有先例。”

“對了,丁警官,陳校長這算是報案了?”

“不不,她就是擔心,所以托我來打聽一下。我現在也不是用警察的身份來和您說話,您別緊張。但說到這,我得提醒一句,只要您放不下心,覺得女兒有失蹤的可能,隨時都可以報案的。”

“如果我報案,你們馬上會去找她嗎?”

“這不一定,關鍵是要看有沒有線索。她畢竟是成年人了,來去自由,也沒有做什麽違法的事,需要滿足一定的標準,才能以失蹤人口立案。我把相關法規給您看一吧,您參考一下,有沒有符合這些標準的狀況。”

“好。”

丁承鋒拿出手機,找到相關法律條文的網頁,一邊展示給胡燕,一邊解說。

“一,失蹤現場有明顯的受侵害跡象。二,有人證明她在失蹤前遭受過侵害。三,她和車輛一起,或者攜帶大量財物失蹤。四,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還有一個情況是失蹤超過三個月,這條可以忽略。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條情況,我們就可以作為刑事案件來處理。”

胡燕低著頭看手機,眉頭緊鎖。從對話開始之時,丁承鋒就覺得,哪怕考慮到母女倆關系不好,胡燕的反應也太過被動了。但是從琢磨法律條文開始,她就顯得愈加擔憂、焦急,可見這些文字在她腦中引發了一些令她害怕的想象。

“我現在真的……說不好。”胡燕為難地搖搖頭,沈默片刻,突然擡高聲音:“唉,丁警官,怎麽才算重大矛盾糾紛?”

“這個就看具體情況了,一般都是在人際關系,或者財務方面,和別人產生了比較嚴重的沖突。不管您想到什麽,都可以說。”

“我和她吵架,應該不算重大矛盾糾紛吧?”

“母女吵架……那不算。當然,也不排除有特殊情況。您可以詳細講一講。”

“沒什麽。都是一些家長裏短的事。”

丁承鋒點點頭,思考片刻。

“我冒昧問一句,您女兒現在是獨居,對吧?”

“對呀。她就一個人。”

“您有她住處的鑰匙嗎?”

“有。”

“自從最後一次見面,您有沒有去過她家?”

“沒有。我平常都是打了招呼才會去的。”

“我的意思是,以防萬一,您可以去她家看一眼,有沒有什麽不尋常。我可以陪您一起去。”

“丁警官,我女兒真的沒有犯事嗎?你千萬不要瞞著我——”

丁承鋒意識到,自己過於激進的態度,引起了胡燕的警覺。沒有警察會在缺乏上級命令,且無人報案的情況下,去主動給自己攬上一樁失蹤案。他希望胡燕只把他當作一個過分熱心的警察,而不是懷抱著什麽私心。

然而他的確有私心。他思念的人失蹤了。

胡燕接受了丁承鋒的建議。丁承鋒開著車,載著胡燕,來到了王卓慈的公寓。一路上,兩人幾乎沒說話,但是當下車的時候,胡燕心中那一份可怕的想象,已經生長到讓她難以承受的程度。站在公寓門口,她掏出鑰匙,手打著抖,突然對丁承鋒說,你來吧,然後把鑰匙交給他。丁承鋒打開門,走進王卓慈的家。

屋內整整齊齊,像是收拾幹凈,等待入住的民宿。不知為什麽,如此整潔的房間,完全符合丁承鋒的想象。走進客廳之後,也許是因為看見熟悉的景象,胡燕情緒放松了不少。丁承鋒提醒她,仔細看看有沒有丟失,或者多出一些陌生的東西。

鑒於自己不是以警察的身份來查案的,丁承鋒只能粗略觀察,不能隨性動手。大致看來,屋裏沒有爭吵、掙紮的痕跡,也沒有人曾經不請自來,或者匆忙離開。洗手池裏沒有一滴積水。桌面上有少量分布均勻的落灰。不必要的電插頭都拔掉了,天然氣開關也關上了。胡燕說,好像少了一些當季的衣服。她不能打包票,因為她並沒有時刻關註女兒的衣櫃,只是發覺她愛穿的一些衣服不在了。

如果是一個毫無任何偏見或者私心的警察,多半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屋主去旅行了。這也是丁承鋒提供給胡燕的答案。胡燕謝過,似乎心情平穩了不少,但還是嘆了口氣,說,那也不該這麽久不回媽媽的消息啊。丁承鋒說,確實。他提出送胡燕回家,胡燕連忙推辭,說自己坐公交回去就可以。最後,丁承鋒再次提醒她,她隨時有報案的權利,而且如果要報失蹤案的話,不要自己去警察局,先打電話找他,因為他已經了解情況了,比較方便。胡燕再三謝過。

丁承鋒明白,自己的私心再次占了上風。一旦報案,並且受理,他就有理由查詢王卓慈的一些公共記錄,比如她近期是否買過火車票,辦理過新的銀行卡,等等。通常缺乏線索的人口失蹤案根本不會派到他頭上,但如果失蹤者的母親特意在他的陪伴下報案,那就不一樣了。

在進入王卓慈公寓之前,丁承鋒本來就不覺得會看見什麽犯罪現場。但今天最安慰他的,還是胡燕提到的往事:她剛剛再婚的時候,王卓慈也曾和母親失聯,出遠門散心。至少,他覺得這件往事不可能是謊言,因為這是可以通過詢問楊光斌來驗證的。

他希望這就是真相——王卓慈只不過是想遠離令她精神痛苦的觸媒,找個地方靜一靜。王卓慈出遠門散心,暫不聯系親人,並非不合理,而且這種臨時的不辭而別,也是導致錯誤報案的常見原因。

然而,丁承鋒心中的這一份寬慰,在同一天的午夜之前就消散殆盡。王卓慈請假七天,說明她對自己的出行時長是有預期的;遠遠超過了預期,卻不通知學校,毫不留情地拋下責任,不給期望著她早日回歸的孩子一個交代,這實在不像她。

這敦促著丁承鋒不由自主地抗拒睡意,不停思考。

又有一件事,亟待重新審視。

和胡燕交談之後的隔日,丁承鋒一大早就給陳琳校長打電話,確認王卓慈請假的具體日期。放下電話後,他查看被他用紅色和藍色墨水標註得滿當當的日歷。

張龍泉被拘留的時候,登記過他當時的居住地址。丁承鋒曾到該小區詢問物業、保安,得知了張龍泉和女兒一同搬走的確切日期,還搜查過至今無人搬入的空房間,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之處。

張龍泉是在星期三搬離的。

王卓慈的假期,始於同一周的星期一。

當天下班後,丁承鋒再度來到張龍泉曾居住的小區的監控室,要求查看張龍泉搬家前三天的小區監控視頻。小區內監控覆蓋率不高,但出入口的攝像頭是正常運作的。

在反覆查看視頻後,他清晰地看見,星期二下午三點十分,王卓慈提著一個帆布袋,在小區門口徘徊不前,但最終走了進來。四點二十分,她離開小區,手中的帆布袋不見了。

啊啊原來是連載中作品。。。。坐等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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