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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福利院謊言精花美男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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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8章 福利院謊言精花美男88

陳律師拿出一份泛黃的紙。

“這是福利院1968年的收容記錄覆印件,第17行明確記載。

陸錦年,男,約四歲,於臘月二十三夜在院門外發現,身上僅單衣,有凍傷。

附書信一封。”

她又拿出一個小塑料袋,裏面裝著一封書信。

“這是物證。

經筆跡鑒定,確認為周偉民筆跡。”

旁聽席一陣低語,周母捂住嘴,發出壓抑的哭聲,完了完了,這下真的完了。

本來還指望著靠大孫子翻身,沒想到現在孫子告兒子。

大水沖了龍王廟,自家人打起了自家人。

然而,陳律師還在繼續陳述,這次他們準備的很充足,不管是道德倫理,還是證據都偏向於她們。

幾乎是壓倒性的勝利,對方不是擁有特權的人,這官司就會更容易站在受害者這方。

陳律師有周偉民的資料,知道周偉民以前的官職和家庭情況。

如果是放在以前,作為王副司長的女婿,周科長,那這官司肯定沒這麽容易打。

是她們幸運的遇上王家被清算嗎?不,是有人掰倒了王家,掰倒了周偉民的保護傘。

他們身後有保護傘,那就連傘一起撕了。

“第二,關於欺詐婚姻。

1967年,被告人周偉民為獲得回城名額,隱瞞其在農村已有事實婚姻並育有一子的事實。

通過虛假材料與王家之女王秀盈登記結婚,構成重婚。

另外,這張結婚證也是他偽造的,他還涉及偽造證件。”

她出示了當年的結婚登記記錄覆印件,以及沈家村大隊出具的,證明沈慈與周偉民擺酒成親的書面證明。

陳律師的聲音沈穩,聽上去就跟天籟似的,真正的有理有據,有足夠的勝算。

“第三,關於民事賠償。

由於被告人的遺棄行為,原告陸錦年自幼缺失父愛,在福利院長大,身心受到嚴重創傷。

現要求被告人賠償醫療費,撫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五千元。”

五千元!旁聽席一片嘩然,這年頭,普通工人一個月工資才三四十。

五千元那是多少啊,得攢多久啊!養個孩子一年一百塊,十年也才一千塊。

當然,這時候大部分的家庭養一個孩子,一年也花不到100塊啊。

一說到賠償,周偉民來勁了,他現在這個狀態,哪兒還拿得出錢來,別說5000塊了,就是50塊都困難。

“我沒有!我沒有遺棄!那是,那是意外!”

審判長皺眉。

“被告人,請遵守法庭紀律,輪到你發言時再發言。”

接下來是舉證環節。

第一個證人是福利院陸院長,她穿著整潔的灰色外套,衣著簡樸,走上證人席時,先看了一眼陸錦年,眼神溫和。

“我是京市紅星福利院院長陸秀蘭。

1968年臘月二十三晚上十點左右,我聽到院門外有孩子的哭聲。

打開門,就看見一個小男孩坐在石階上,穿得很單薄,小臉凍得發紫。

我把他抱進來,問他是誰家的孩子,他只會說爸爸別走。”

說到往事,陸院長的聲音有些發顫。

“後來呢?”陳律師問。

“我們在附近打聽了好幾天,沒人認識這孩子。

就在福利院養著了。

孩子剛來時,整夜做噩夢,發燒說胡話,都是爸爸別扔我。

後來慢慢好了,但一直不太說話,特別懂事,懂事得讓人心疼。”

陸錦年低著頭,手指微微收緊。

第二個證人是沈家村大隊會計,一個幹瘦的老頭。

他出示了當年沈家村的紅事登記簿,上面確實有沈慈和周偉民的名字。

“那時候周偉民是知青,住在沈家。

他和沈慈好了,村裏人都知道,後來擺了三桌酒,就算成親了。

67年開春,周偉民拿到回城指標,說回去安頓好了就來接沈慈。

結果一去就沒影了,走的時候還把孩子給一塊兒帶走了,沈家丫頭天天在家裏念著。

這事兒,我們全村都知道,我們全村都可以當證人。”

沈慈現在是村裏的大善人,恩人,願意出面為她作證的不在少數,她為村裏做貢獻,村裏也不會不管她。

旁聽席裏,婦聯的同志臉色很不好看。

周偉民的辯護律師是個年輕男人,試圖辯駁。

“審判長,當時農村事實婚姻普遍,缺乏法律登記,不能證明婚姻關系成立。

且我的當事人回城後,與沈慈女士已實際解除關系。”

陳律師立刻反駁回去。

“事實婚姻受法律保護。

且被告人隱瞞已婚事實再次登記結婚,已涉嫌重婚罪。

更重要的是周偉民回城時,沈慈已經和他育有一子,你不僅帶走孩子,還扔了,這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法律上的遺棄!”

人證物證齊全,周偉民會鉆營但他又不是律師,證據簡直要什麽有什麽,對他非常不利,他不知怎麽辯解。

來之前律師就說過,讓他少開口,一切交給自己,此刻,他臉色慘白,嘴唇哆嗦,一句話都說不出。

他也無話可說,畢竟這些都是真的,就算撒謊也是很容易查出來的。

法庭辯論持續了一個多小時。

周偉民的律師一直試圖將遺棄淡化為無力撫養,將重婚解釋為時代造成的誤會。

但證據太紮實了,每一次反駁都顯得很無用,很多餘,沒有說服力。

最後陳述環節,沈慈站了起來。

她沒有拿稿子,目光平靜地掃過審判席,最後落在周偉民身上。

“審判長,我今天坐在這裏,不是為了報覆,是為了給我兒子討一個公道。

十三年前,周偉民為了回城,丟下妻子,回城後,他為了攀高枝,把才幾歲歲的親生兒子扔在雪夜裏。

如果不是福利院,我兒子已經死了。”

她頓了頓,控制住情緒,要想打贏這場官司,就會不斷反覆提起陸錦年的傷痛,所以這場官司必須要贏。

不然白痛了!

“這些年,我一個人到處找孩子,吃過多少苦,不想多說。

我只想問周偉民一句,當年你把孩子扔了的時候,有沒有想過,那是零下九度的冬天?

有沒有想過,一個三四歲的孩子,怎麽活?

這分明是蓄意謀殺!”

周偉民不敢看她,頭幾乎埋到胸口。

不是不敢看,他是怕自己控制不住,說出惡毒的話,對局勢更加不利。

律師說過,他這個案子非常不容易勝利。

他能做的就是盡量不要說話,不要激起對方的怒火,爭取寬大處理,認錯態度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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