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完結倒計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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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完結倒計時2
演唱會一共三場, 十月份在京市,十月中旬在深市,最後一場則在港市。
這樣安排頗有深意, 京市是武淩老家, 港市則是她這麽多年奮鬥打拼的地方。一始一終,頗有深意。
在演唱會的宣傳采訪中, 武淩親口說出了這樣安排的原因,這將是她最後一次舉辦演唱會,未來她還會出新歌、新唱片, 卻不會再開演唱會了。
開演唱會對歌手的體力是個不小的要求, 而武淩看著年輕, 實則再過幾年就要五十歲了。前兩年她又生了一場病, 肺部受到感染, 治好後便覺得精力更加不如以前。
所以武淩和公司商議後, 便籌備了這次的演唱會。
由江雪親手設計的兩件演出服, 武淩穿了兩次, 一次首場, 一次尾場。
江雪在首場演唱會後和穿著演出服的武淩、唐曉曦分別拍了合照, 回到海市後便將照片放大洗了出來, 加上相框掛在了店裏最顯眼的地方。要是有顧客認出來,店員就會熱情的告訴他們這是瓊芳的禮服系列,全手工制作。
這時候還沒有微博、小紅X、抖X之類的社交平臺, 擁有電腦的人家更在少數, 宣傳全靠報紙和電視。
江雪把照片掛在店裏的宣傳效果還不怎麽明顯, 但很快,大大小小的媒體對演唱會的報道蜂擁而至,此時不蹭還待何時?
不過還沒等江雪主動蹭熱度, 武淩就在采訪中提及自己為演唱會做了充足的準備,歌曲選擇,舞臺設計,連演出服都是找的專業服裝設計師全手工制作,努力做到盡善盡美,盡可能的給廣大歌迷呈現出一個完美的舞臺。
唐曉曦則更加直接,不等記者問,便大咧咧的說她的演出服出自女裝品牌瓊芳,還大大方方的朝鏡頭展示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問記者好不好看。
待到記者點頭後,唐曉曦得意洋洋的表示。“我跟他們的設計師是好朋友,去店裏報我名字,給你打折。”
江雪在娛樂頻道看到了這段采訪,不得不說這時候明星和媒體記者之間的氛圍還是相當和諧的,最起碼明面上和諧,不會像後來那樣,什麽話都不敢說,多餘的表情不敢做,生怕被截下來做成動圖發到網上,被網友一幀一幀的審判。
總之唐曉曦的這段采訪,在給瓊芳做宣傳的同時,也很是給自己拉了波好感。
要說演唱會結束後江雪最大的感受,就是門店的生意更好了,連外地的經銷商都打電話過來想要多一點兒貨。
如果說先前瓊芳舉辦的那場海選代言人活動只是在海市打出了名氣,順便輻射到了周邊地區,那麽借著演唱會的東風,瓊芳兩個字迅速刮遍了小半個國土。
目前瓊芳的衣服只賣到了海市、京市、深市和蘇市四地,當初簽訂的合同便是一個地區只有一家經銷商,就算有新的經銷商開出更好的價格,江雪也沒松口。
到了十二月,瓊芳和甘省、湖省、寧省等多個城市談下了經銷合作。
眼看工廠的出貨量一天高過一天,江雪和喬亞楠正式簽訂合作協議。江雪出錢入股服裝廠,今後服裝廠的生產線就正式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生產童裝,另一部分生產女裝。
童心和瓊芳走的都是原創服飾的路子,在自家工廠裏生產,雖然還是不能杜絕市面上的假冒偽劣,至少能保證在她們開始售賣之前,新品的圖紙不會從工廠流傳出去。
說起假冒偽劣,喬亞楠簡直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還沒開店時,就有服裝廠拿著他們廠子裏賣出去的衣服打板制衣,後來她在百貨大樓開了童心服裝店,給每件衣服都打上了童心的標簽,這些服裝廠竟然有樣學樣,不僅抄襲他們的服裝款式,還取了同心、童芯之類的名字。
喬亞楠煩不勝煩,索性直接找了個律師,在律師的建議下先做了版權登記,隨後再去跟這些服裝廠談判。
可結果卻不容樂觀,能被找到的服裝廠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抄襲,還拿出地頭蛇的派頭,要不是律師跑得快,說不定要被他們關在廠子裏打一頓。還有一部分壓根兒找不到貨源,想算賬都找不到人。
江雪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雖說他們做了版權登記,可別說是現在,就算是二三十年後,原創被抄襲的情況還是屢見不鮮,與之相對應的是維權極為困難,更有甚至,盜版賣的比原創還要貴。
但讓江雪怎麽都沒想到的是,竟然會有人抄她給武淩設計的那兩件演出服,甚至堂而皇之的打著演唱會同款的旗號公開售賣。
江雪:“……”
江雪默默的將這件事告訴了武淩。
和唐曉曦穿過的“神妃仙子”、“月影清夢”不同,這兩套衣服的版權在江雪手裏,而武淩在演唱會上穿的那兩件,則是被經紀公司花高價直接買斷,畢竟是武淩最後一場演唱會上穿的衣服,是要當做收藏品放到公司裏,未來拿去拍賣也不一定。
粉絲做一件自己穿穿是沒什麽問題,可這種大規模的量產,投放市場盈利的行為,妥妥的侵權無疑。
江雪或許不能拿他們怎麽樣,經紀公司就不一樣了,打版權官司,他們可是專業的。
把事情告訴武淩後,江雪就理所應當的做起了甩手掌櫃。果然,不出一個月,武淩就給她發來消息,告訴她人找到了,經紀公司報了警,又問江雪要不要也報個警,到時候一起追責。
武淩道:“警察去他們倉庫調查的時候,發現了半個倉庫的瓊芳盜版。”
江雪:“……”還真是意外之喜。
生產這兩件禮服的是廣市的一家服裝廠,接的也是別人的單子。除了這兩件以外,“神妃仙子”和“月影清夢”他們也打算生產,只不過想著武淩的名氣更大,才先出的那兩件。
順藤摸瓜,給服裝廠遞單子的人也找到了,並且這人不是第一次給服裝廠下訂單,之前下的訂單也都是瓊芳的盜版。
於是江雪去派出所報了案,並在喬亞楠的推薦下請了名律師全權負責這件事,隨後就將這件事拋到了腦後。直到官司打完,判定對方侵權成立,不僅要銷毀已經生產出來的貨物,還要賠償她一大筆錢時,江雪才從判決書上得知對方的姓名。
居然還是個老熟人,當初因為抄襲被服裝公司開除的文治平。
這算什麽?不忘初心嗎?
怪不得在案件辦理期間一直通過律師傳話,說要見她一面,可惜江雪正忙著籌備瓊芳的一周年紀念會暨新品發布會,騰不出一點兒時間和他見面。
更何況,也沒有什麽見的必要。
*
一年前瓊芳剛剛成立時,江雪借著選代言人的名頭,開了場不算時裝秀的時裝秀,甚至連走秀的地點都是在商業街,只是在地上鋪了條紅毯。
而這次的時裝秀,江雪從半年前就開始選擇地點,經過多地考察,綜合環境、交通、氣候等等因素,最終將地點定在了蘇市。
徐琳琳特意從國外飛回來參加時裝秀,江雪開車去機場接她。
一見面,江雪幾乎要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三年前相比,徐琳琳身上那股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氣質消失殆盡,傲氣仍然存在,卻不會讓人覺得討厭,反而有種年輕人就該如此的感覺。
江雪要先送她去酒店休息,徐琳琳一口拒絕,“我要先看門店,還有工作室!”
“行。”江雪笑著答應了。
車子開到商業街,看到開在一種大牌專賣店旁的瓊芳,徐麗麗吃驚的長大了嘴巴,“這就是你說的服裝店?”
江雪指了指門上的招牌,笑瞇瞇道:“如假包換。”
徐琳琳臉上的表情頓時化作了一言難盡。
江雪可從來沒有告訴過她,她口中的服裝店上下兩層,單層面積將近三百平方。
徐琳琳還在震驚當中,江雪從櫃臺裏拿了張邀請函遞給她。邀請函采用園林元素,青綠色暈染,仿窗框設計,將園林風景繪在其中。
翻開來看,一手極為漂亮的蠅頭小楷,寫著被邀請者的名字,時裝秀召開的地點和時間。
陽春三月,春暖花開,園林之中百花盛開,郁郁蔥蔥,正是一年裏的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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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下章開完時裝秀就完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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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會一共三場, 十月份在京市,十月中旬在深市,最後一場則在港市。
這樣安排頗有深意, 京市是武淩老家, 港市則是她這麽多年奮鬥打拼的地方。一始一終,頗有深意。
在演唱會的宣傳采訪中, 武淩親口說出了這樣安排的原因,這將是她最後一次舉辦演唱會,未來她還會出新歌、新唱片, 卻不會再開演唱會了。
開演唱會對歌手的體力是個不小的要求, 而武淩看著年輕, 實則再過幾年就要五十歲了。前兩年她又生了一場病, 肺部受到感染, 治好後便覺得精力更加不如以前。
所以武淩和公司商議後, 便籌備了這次的演唱會。
由江雪親手設計的兩件演出服, 武淩穿了兩次, 一次首場, 一次尾場。
江雪在首場演唱會後和穿著演出服的武淩、唐曉曦分別拍了合照, 回到海市後便將照片放大洗了出來, 加上相框掛在了店裏最顯眼的地方。要是有顧客認出來,店員就會熱情的告訴他們這是瓊芳的禮服系列,全手工制作。
這時候還沒有微博、小紅X、抖X之類的社交平臺, 擁有電腦的人家更在少數, 宣傳全靠報紙和電視。
江雪把照片掛在店裏的宣傳效果還不怎麽明顯, 但很快,大大小小的媒體對演唱會的報道蜂擁而至,此時不蹭還待何時?
不過還沒等江雪主動蹭熱度, 武淩就在采訪中提及自己為演唱會做了充足的準備,歌曲選擇,舞臺設計,連演出服都是找的專業服裝設計師全手工制作,努力做到盡善盡美,盡可能的給廣大歌迷呈現出一個完美的舞臺。
唐曉曦則更加直接,不等記者問,便大咧咧的說她的演出服出自女裝品牌瓊芳,還大大方方的朝鏡頭展示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問記者好不好看。
待到記者點頭後,唐曉曦得意洋洋的表示。“我跟他們的設計師是好朋友,去店裏報我名字,給你打折。”
江雪在娛樂頻道看到了這段采訪,不得不說這時候明星和媒體記者之間的氛圍還是相當和諧的,最起碼明面上和諧,不會像後來那樣,什麽話都不敢說,多餘的表情不敢做,生怕被截下來做成動圖發到網上,被網友一幀一幀的審判。
總之唐曉曦的這段采訪,在給瓊芳做宣傳的同時,也很是給自己拉了波好感。
要說演唱會結束後江雪最大的感受,就是門店的生意更好了,連外地的經銷商都打電話過來想要多一點兒貨。
如果說先前瓊芳舉辦的那場海選代言人活動只是在海市打出了名氣,順便輻射到了周邊地區,那麽借著演唱會的東風,瓊芳兩個字迅速刮遍了小半個國土。
目前瓊芳的衣服只賣到了海市、京市、深市和蘇市四地,當初簽訂的合同便是一個地區只有一家經銷商,就算有新的經銷商開出更好的價格,江雪也沒松口。
到了十二月,瓊芳和甘省、湖省、寧省等多個城市談下了經銷合作。
眼看工廠的出貨量一天高過一天,江雪和喬亞楠正式簽訂合作協議。江雪出錢入股服裝廠,今後服裝廠的生產線就正式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生產童裝,另一部分生產女裝。
童心和瓊芳走的都是原創服飾的路子,在自家工廠裏生產,雖然還是不能杜絕市面上的假冒偽劣,至少能保證在她們開始售賣之前,新品的圖紙不會從工廠流傳出去。
說起假冒偽劣,喬亞楠簡直有一肚子苦水要倒。
還沒開店時,就有服裝廠拿著他們廠子裏賣出去的衣服打板制衣,後來她在百貨大樓開了童心服裝店,給每件衣服都打上了童心的標簽,這些服裝廠竟然有樣學樣,不僅抄襲他們的服裝款式,還取了同心、童芯之類的名字。
喬亞楠煩不勝煩,索性直接找了個律師,在律師的建議下先做了版權登記,隨後再去跟這些服裝廠談判。
可結果卻不容樂觀,能被找到的服裝廠一口咬定自己沒有抄襲,還拿出地頭蛇的派頭,要不是律師跑得快,說不定要被他們關在廠子裏打一頓。還有一部分壓根兒找不到貨源,想算賬都找不到人。
江雪也遇到了類似的情況,雖說他們做了版權登記,可別說是現在,就算是二三十年後,原創被抄襲的情況還是屢見不鮮,與之相對應的是維權極為困難,更有甚至,盜版賣的比原創還要貴。
但讓江雪怎麽都沒想到的是,竟然會有人抄她給武淩設計的那兩件演出服,甚至堂而皇之的打著演唱會同款的旗號公開售賣。
江雪:“……”
江雪默默的將這件事告訴了武淩。
和唐曉曦穿過的“神妃仙子”、“月影清夢”不同,這兩套衣服的版權在江雪手裏,而武淩在演唱會上穿的那兩件,則是被經紀公司花高價直接買斷,畢竟是武淩最後一場演唱會上穿的衣服,是要當做收藏品放到公司裏,未來拿去拍賣也不一定。
粉絲做一件自己穿穿是沒什麽問題,可這種大規模的量產,投放市場盈利的行為,妥妥的侵權無疑。
江雪或許不能拿他們怎麽樣,經紀公司就不一樣了,打版權官司,他們可是專業的。
把事情告訴武淩後,江雪就理所應當的做起了甩手掌櫃。果然,不出一個月,武淩就給她發來消息,告訴她人找到了,經紀公司報了警,又問江雪要不要也報個警,到時候一起追責。
武淩道:“警察去他們倉庫調查的時候,發現了半個倉庫的瓊芳盜版。”
江雪:“……”還真是意外之喜。
生產這兩件禮服的是廣市的一家服裝廠,接的也是別人的單子。除了這兩件以外,“神妃仙子”和“月影清夢”他們也打算生產,只不過想著武淩的名氣更大,才先出的那兩件。
順藤摸瓜,給服裝廠遞單子的人也找到了,並且這人不是第一次給服裝廠下訂單,之前下的訂單也都是瓊芳的盜版。
於是江雪去派出所報了案,並在喬亞楠的推薦下請了名律師全權負責這件事,隨後就將這件事拋到了腦後。直到官司打完,判定對方侵權成立,不僅要銷毀已經生產出來的貨物,還要賠償她一大筆錢時,江雪才從判決書上得知對方的姓名。
居然還是個老熟人,當初因為抄襲被服裝公司開除的文治平。
這算什麽?不忘初心嗎?
怪不得在案件辦理期間一直通過律師傳話,說要見她一面,可惜江雪正忙著籌備瓊芳的一周年紀念會暨新品發布會,騰不出一點兒時間和他見面。
更何況,也沒有什麽見的必要。
*
一年前瓊芳剛剛成立時,江雪借著選代言人的名頭,開了場不算時裝秀的時裝秀,甚至連走秀的地點都是在商業街,只是在地上鋪了條紅毯。
而這次的時裝秀,江雪從半年前就開始選擇地點,經過多地考察,綜合環境、交通、氣候等等因素,最終將地點定在了蘇市。
徐琳琳特意從國外飛回來參加時裝秀,江雪開車去機場接她。
一見面,江雪幾乎要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三年前相比,徐琳琳身上那股拒人於千裏之外的氣質消失殆盡,傲氣仍然存在,卻不會讓人覺得討厭,反而有種年輕人就該如此的感覺。
江雪要先送她去酒店休息,徐琳琳一口拒絕,“我要先看門店,還有工作室!”
“行。”江雪笑著答應了。
車子開到商業街,看到開在一種大牌專賣店旁的瓊芳,徐麗麗吃驚的長大了嘴巴,“這就是你說的服裝店?”
江雪指了指門上的招牌,笑瞇瞇道:“如假包換。”
徐琳琳臉上的表情頓時化作了一言難盡。
江雪可從來沒有告訴過她,她口中的服裝店上下兩層,單層面積將近三百平方。
徐琳琳還在震驚當中,江雪從櫃臺裏拿了張邀請函遞給她。邀請函采用園林元素,青綠色暈染,仿窗框設計,將園林風景繪在其中。
翻開來看,一手極為漂亮的蠅頭小楷,寫著被邀請者的名字,時裝秀召開的地點和時間。
陽春三月,春暖花開,園林之中百花盛開,郁郁蔥蔥,正是一年裏的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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