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113章 裴老先生,我們打不過琛總的律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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嵐盡辭一開始還沒反應過來。

“……你說什麽?”

裴如琛抿了抿唇,這才重覆:“我們訂婚好不好?”

嵐盡辭瞬間彈起來:“真的?你願意娶本寶啦?那我們直接去領證啊!”

裴如琛:“我不想在你婚禮那天,只能坐著輪椅迎接你。”

嵐盡辭歪歪頭:不難理解這種心情,就是……

“領證和婚禮沒沖突?”

“我覺得要同步。”

上次是光辦婚禮不領證,這次如若又領證沒婚禮,外界遲早有非議,他不想讓她再承受這種壓力。

要給就給最好的。

沒有“以後再幹”這種理由。

嵐盡辭沈默。

思來想去,覺得他還是給自己留了個後路。

又是那種亂七八糟,想得很多的後路。

但是反過來一看,這家夥給自己留的後路越來越少了!

這會兒已經主動要訂婚,那把人拖去民政局領證還遠嗎?

沒關系,慢慢來,不就比誰更能忍嗎。她賭他先輸。

她看了他兩眼,忽然翻身,把他圈在身下。

“寶啊,答應我一個事兒。”

她笑瞇瞇盯著身下人,眉眼皆彎。

“嗯?”

她目光移動到他薄唇,眸光忍不住深了深。

“待會無論發生什麽事,答應我,不要亂動,乖乖躺著。”

裴如琛眨眨眼,從她的眼神,大概……

有點不服,沒吭聲,打算以沈默抵抗。

嵐盡辭:“嗯?”

他才悶聲投降:“哦。”

嵐盡辭俯身吻了上去。

沒有多餘的挑逗和親密,只是安安靜靜給了一個吻。

微涼和偏熱的唇瓣接觸,彼此的溫度迅速交纏、融化,沁入對方身體。

嵐盡辭今天真的很輕、很溫柔。

情動之處,伸手環住他脖子,掌心墊在他的後腦勺,托高他些許,就沒有再多餘的動作。

裴如琛一開始還有些不甘心,可被她的柔情感染到,漸漸也熄了心裏的火熱。

好半天嵐盡辭感覺時間長了,怕人家受不了,依依不舍放開他,正想躺回去。

腰際卻被一只滾燙大手按住,後腦勺也被控制住。

男人眼睛很亮,只靜靜看了她一眼,就把她往下壓,抱回來,繼續加深這個吻。

還要。

次日一大早,裴如琛醒來,收拾收拾就去裴家。

這次他沒有帶嵐盡辭,因為裴家很多人都不待見她,冠冕堂皇點的理由,是她紅顏禍水,把裴家一家親的關系攪渾,但說實話就是狗眼看人低,認為嵐盡辭的家世配不上裴家這個大家族,不想讓她進門來。

這次過去談分家,這群利益至上的人,難保露出多醜陋的嘴臉。

他不想讓她看到那種場面,只帶了自己的律師團,和一隊保鏢,就自行過去了。

那邊裴繁華等人早就等在那裏。

沒辦法,分家這個事情,影響太大,尤其是家族最主要的經濟來源提出要分家。

裴如琛進門的時候,整個裴家不知有多熱情,要來推他的、噓寒問暖的、親自斟茶倒水的,服務無不到位。

可裴如琛全程面色都很冷。

裴家有個很大的會議室,專門留給他們開家庭會議使用。

他來了就直接去那裏,半句客套也沒有的態度,讓其他人預感越來越不好。

在會議室裏,裴繁華和律師團已經等在那裏。

旁邊還有一個坐著輪椅的裴言碩,他最近更憔悴了,精神都有點錯亂。

看到裴如琛,他不記得是他先開的槍了,但是對他的恐懼,就像對嵐盡辭的恐懼一樣,已經刻入到骨子裏。

看到裴如琛,第一反應就是往後縮、打寒顫,哆嗦半天連“叔爺爺”都喊不完整。

裴如琛默默看了他一眼。

之後就跟沒事人一樣,收回目光,坐在會議桌旁,等人齊。

很快裴家能主事的,和在裴氏有股份的人員,全部到齊。

裴如琛對身後律師打了個眼神,他的律師團就給每人傳遞相關合同,最後裴繁華那裏還多了一份分家相關的聲明書。

裴繁華看到那份聲明,心臟就抽痛。

還真分家,連聲明書都擬好了,字也簽好了,一切都只需要自己簽個字,事情就落定了!

裴繁華怒扔聲明書:“我不簽!”

裴如琛眼簾都不擡:“簽不簽不重要,這件事本來也不需要你,這只是給你和其他人看的。”

裴繁華:“我不同意,你怎麽分?我這個真正的一家之主都不同意,你有什麽資格提出獨立門戶?!”

裴如琛律師方荀適時開口:“裴老先生,現在是現代開放社會了,獨立門戶這個選擇,只要當事人本人達到合法年齡,並有穩定經濟條件,是隨時可以從原家庭獨立出去的。”

“再者,我們琛總的父親已經離世,您只是他小叔,於情於理,他的選擇您都無權幹涉。”

裴繁華:“我可是他的合法監護人!”

“老先生,您的這個監護人身份,只存在於琛總未成年之時,現在的琛總是能夠自己承擔自己行為一切責任與後果的成年人呢。”

裴繁華:“不行,我反正不同意!我還是裴氏集團的大股東,我還在,他就沒辦法說走就走!”

方荀:“老先生,股東與分家是兩碼子事,請您不要混為一談。”

“至於股份,我們給您分發的另一份文件裏會有詳細闡述,您可以看看,分家這個事情我們就談妥翻篇吧。”

裴繁華:“談妥??怎麽又談妥了?我不是說了不同意麽?!”

說著他看向自己帶的律師團:“你們倒是說話啊,不然請你們過來幹什麽?看戲嗎?!”

可是他的律師團看著大名鼎鼎的律界巔峰方荀,再回想他剛剛說的種種。

“那個,裴先生,方律其實說得對……”

按理說,真要打官司或其它,裴繁華方唯一有力的只有裴如琛生活無法自理這個點。

但現在看來,他已經恢覆手部的行動能力,思考能力也毫無影響,加之有極其穩定的財力支撐,完全可以自己聘請專業人士照顧他起居,這個點根本打不掉他。

更何況他背後是那個令同行都聞風喪膽、打起官司瘋得一批的方荀。

他們不用嘗試就知道根本打不過。

(以上涉及法律專業知識之處,依據僅來源於百度,寫得不對就當我瞎編,不必爭論哈,爭也沒結果,我就一個沒文化的碼字工。

另外感謝桑晨晨不呆的大額禮物!非常感謝!晚點再更一章,麽麽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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