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未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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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未知的世界
相處一陣之後,歐發現雷蒙實在是個不錯的朋友,他容貌英俊,雖然不會笑,但灰色銳利的眼睛透出一股迷人的憂郁,他身形矯健,動作比歐在阿爾法見過的得最強殺手Delta都敏捷,他的嘴巴總是緊緊地抿著,但一旦開口就會蹦出各種各樣風馬牛不相及的話,這一點也相當可愛。
他常常顯得很嚴肅,但總是對病床上的歐照顧得無微不至,他能夠記得歐生活的一切小細節,今天歐的身體又恢覆了多少,歐喜歡吃哪種點心,歐喜歡看什麽書……
歐的身體恢覆得差不多之後,他們甚至一起去購物。
“這是什麽?”毫無生活常識的歐在SUPER MAKET裏茫然四顧,他指著自動掃描收款的購物車像個土包子一樣大驚小怪。“我覺得它有電磁輻射!”
雷蒙依舊是那張撲克臉,似乎並沒有嘲笑歐的意思,他這樣的態度讓歐覺得好受了很多,“是的,超市使用RFID(無限射頻)技術,用購物車裏面的芯片代替掃描器,但正常社會中的人們時刻生活在輻射當中,30.56MHz的頻率你都有反映就太敏感了。”
歐點了點頭,訓練營為了讓殺手完成特殊任務,會將一部分人從小在完全無輻射的環境下養大,並相應進行各種訓練,這樣孩子的皮膚會對紅外線等射線觸覺格外敏感,歐就是其中一個。
雷蒙選購好了生活必需品,看見歐依然蹲在購物車旁邊,嘗試著將各種東西放入購物車,觀察購物車閉合的一瞬間,然後轉頭看著購物車手柄上浮動的電子價簽,再拿宋潔給的通用幣一個一個投進去,以便將已經選購的東西一個一個地放進車旁附著著的大紙袋。
“選好了嗎?”雷蒙雖然覺得他很有趣,但還是出聲停止了他虐待購物車的行為。
歐擡起頭,“這不合理,人類的反應速度平均是0.25秒,而且由於科技進步正在逐漸下降,經過特別訓練的我們反應速度在0.1秒出頭,但這個購物車的電子輸物口的速度卻長達0.9秒,我透過這個間隙可以從中拿走至少5樣東西,只付一件貨品的錢,普通人也可以拿走至少兩樣東西。”
“不,這很合理,會出現在SUPER MAKET裏的人實際上並不缺錢,因為窮人需要工作沒有時間,他們會選擇通過網絡超市購買東西,保鏢又不會讓流浪漢進門。你覺得自己會在到處都有AM(電子聲磁防盜系統)的SUPER MAKET裏面偷東西嗎?”
歐摸摸下巴,一副小大人的樣子,看起來有點好笑,“如果我沒有錢了,但我急需要攝取熱量,我會考慮這種做法。”
“但社會上的人不會,他們需要在意社會評價,因為金錢和名譽之前有價值差。你不能使用在訓練營裏的價值觀了,這會給你帶來麻煩,你現在是個普通的,只有十四歲的,身體各項指標都高於平均數但還沒有超出人類極限的正常小孩。”
歐郁悶地低下了頭,普通,他討厭這個詞,他需要卓越,需要與眾不同,需要自己成為無可替代的存在。社會中的人會努力把自己偽裝成和其他人一樣,以此來獲得安全感,但那其實是最危險的,要知道,因為無可替代,被抹殺的幾率就會減小,這是歐的生存法則。
可惜,很顯然他在阿爾法訓練營裏還不夠出眾,他被BOSS輕易地拋棄了,他的生存法則並沒有能很好的保護他,那麽他是不是需要嘗試著去接受新的生活呢?
他面對的是一個如此陌生的世界,這個世界充滿了他所敏感的輻射,不需要他迅捷的行動,靈活的身手,以及極佳的身體耐候性,也不需要狙擊訓練、抗G訓練、情報判讀、路徑識別、隱身迷彩訓練……
人們毫無警覺性地在大街上走著,對巨大的爆炸聲聽而不聞,他們穿著他所不熟悉的奇怪樣式的衣服,說著他不懂的流行詞匯,這個世界對他所熟悉的一切東西全盤否定。
他很迷茫,盡管宋潔反覆對他強調,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改變或許很難,但他才14歲,已經在改變了。
看吧,人和人果然是互相影響的,歐也傳染上了雷蒙的匪夷所思,雷蒙反而成了板起臉來教育對方的那個家夥,而歐,居然也因此開始思考人生了。
*************************************************************
“歐,你為什麽要叫這個名字,只有一個字母O,很奇怪。”在某天,雷蒙突然問起這個問題。
歐的臉色瞬間從紅潤變為蒼白,這句話微不足道,但卻足以勾起他一切關於那些已經失去而且永遠無法找回的東西的回憶,“這只是代號,我……沒有名字。”
“為什麽?我覺得這名字不錯,氧是動物維持生命過程和燃燒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質,當氧原子呈一定結構排列的時候可形成氧氣,宋潔不是也經常叫你氧氣小甜心麽?”雷蒙仿佛沒有發現他新朋友的遲疑,他語氣平靜地問道。
歐局促地別過頭去,“別提那個丟臉的外號!我、我在這之前確實沒有名字,還在繈褓裏的時候也許……但後來……到了組織裏就只有代號了。我之前的代號叫松鼠,進入正式部隊之後,就根據能力、性格和特征,用希臘字母命名。”
他痛苦地閉閉眼,聽阿爾法的教官說,他父母是因為偷渡而被海關擊斃的,頭兒正好截下了他所在的這批準備送往孤兒院的小孩,他那時候太小了,只記得父親和母親親切地叫自己寶貝,從未叫過自己大名,所以他當然沒名字。
“……好可憐。”
雷蒙坦率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爸爸媽媽都有名字,我也有名字,媽媽說,每個人都有名字。但是這個孩子卻沒有,他連我都不如,好可憐。
然而這卻引起了小孩激烈地反應,“不要同情我!我比那些懂事之後才失去父母的小孩好多了,因為從一開始就不知道親情的感覺,所以什麽都沒有失去過。而且我還有醫生,還有可以維生的技能,我並不缺乏什麽!”
過度地憤怒扯動了傷口,他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臉頰通紅。
雷蒙望著他,雖然眼前的這個家夥似乎會錯了意,他不明白為什麽對方會憤怒,但他憤怒的樣子真得很好看,心臟、脈搏都在劇烈的跳動,血液循環加快,還有急促地呼吸,這就是活著的證明嗎?
“那麽,叫布萊梅吧。”雷蒙突然說。
“什麽?”歐錯訛地看著雷蒙,雖然早已經了解了對方強悍的跳躍式思維,但有時候還真是不習慣。
“叫布萊梅吧,會因此而得到幸福的。”雷蒙對此毫無知覺,依然故我地說著。
歐皺皺眉,“Bremen?為什麽?”
雷蒙遲疑了一會兒,說道:“《布萊梅樂隊》,我正在看。”
“那是什麽東西?”
“一個童話。”
“講的什麽?”
“驢子、狗、貓和雞都感到生活的壓力太大,它們決定組成一個樂隊到布萊梅去演出,並認為它們一定會在那裏大受歡迎,從而過上幸福的生活。在它們心目中,到達旅途的終點布萊梅,即是它們的終極理想。它們組成的布萊梅樂隊,其實一直到最後都沒有到達布萊梅,因為在去往布萊梅的旅途中,它們用智慧在獵人的小屋中擊敗了壞人,然後便留在那裏幸福的生活下去。”
“驢子、狗、貓和雞嗎?你多大了,為什麽會看這種東西。”歐又一次被這家夥強悍的行為打敗。
“媽媽說讓我不要總翻大部頭,可以看這種書消遣,對我的人格有好處。”
“你真是個怪人,你媽媽也怪。”
雷蒙自動忽略了對方對母親的非議,畢竟他是小孩,媽媽說,作為一個成年人,不該和小孩子計較,於是轉移話題,“難道你不看童話嗎?”
“我……訓練營裏沒有童話書。”歐有些局促,但很快擡起頭來“但我還記得很小的時候,媽媽給我講過一個童話。”
“什麽童話?中國的童話嗎?”
“沒錯,《嫦娥奔月》你聽過嗎?”歐立刻來了精神,也不管雷蒙聽沒聽過,自顧自地講起故事內容,“古時候有一個人叫後羿,他有不死藥,他的妻子嫦娥趁他打獵的時候偷走了不死藥,成為神仙,住到了月亮上去。”
“這不符合常理,古代的月球上沒有空間站也沒有足以供人類生存的氧氣,會死亡的,再說了,那裏沒有SUPER MARKET,女人要到哪裏去購物啊。”
歐憤怒地打了雷蒙的頭,“那《布萊梅樂隊》裏,動物會說話,還能夠相互交流才是驚悚吧?!”
雷蒙摸摸被打過的地方,為什麽提到這個話題就要吵架呢?似乎關於童話的討論讓對方很看不起他,於是雷蒙板起臉來,“我討厭童話。”
歐為對方的幼稚而睜大眼睛,“廢話,這麽大的人了還看童話丟不丟人啊!”
“那我這麽大的年紀,應該看什麽呢?”
歐楞住了,因為其實他也不知道,他所過的生活並非正常小孩所擁有的,但又不想被雷蒙這個被他在心底裏認為是個生活白癡的家夥看扁,於是含混地回答道:“大、大概就是娛樂雜志八卦什麽的吧。”
“娛樂雜志?”雷蒙摸摸下巴,“我們家沒有那種東西,父親和母親都不喜歡,不過我會嘗試一下。”
“不會吧……”歐因為對方過於認真地反應而感到錯訛,想象到英俊嚴謹的雷蒙在專心致志地看娛樂雜志,他不禁打了個寒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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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一陣之後,歐發現雷蒙實在是個不錯的朋友,他容貌英俊,雖然不會笑,但灰色銳利的眼睛透出一股迷人的憂郁,他身形矯健,動作比歐在阿爾法見過的得最強殺手Delta都敏捷,他的嘴巴總是緊緊地抿著,但一旦開口就會蹦出各種各樣風馬牛不相及的話,這一點也相當可愛。
他常常顯得很嚴肅,但總是對病床上的歐照顧得無微不至,他能夠記得歐生活的一切小細節,今天歐的身體又恢覆了多少,歐喜歡吃哪種點心,歐喜歡看什麽書……
歐的身體恢覆得差不多之後,他們甚至一起去購物。
“這是什麽?”毫無生活常識的歐在SUPER MAKET裏茫然四顧,他指著自動掃描收款的購物車像個土包子一樣大驚小怪。“我覺得它有電磁輻射!”
雷蒙依舊是那張撲克臉,似乎並沒有嘲笑歐的意思,他這樣的態度讓歐覺得好受了很多,“是的,超市使用RFID(無限射頻)技術,用購物車裏面的芯片代替掃描器,但正常社會中的人們時刻生活在輻射當中,30.56MHz的頻率你都有反映就太敏感了。”
歐點了點頭,訓練營為了讓殺手完成特殊任務,會將一部分人從小在完全無輻射的環境下養大,並相應進行各種訓練,這樣孩子的皮膚會對紅外線等射線觸覺格外敏感,歐就是其中一個。
雷蒙選購好了生活必需品,看見歐依然蹲在購物車旁邊,嘗試著將各種東西放入購物車,觀察購物車閉合的一瞬間,然後轉頭看著購物車手柄上浮動的電子價簽,再拿宋潔給的通用幣一個一個投進去,以便將已經選購的東西一個一個地放進車旁附著著的大紙袋。
“選好了嗎?”雷蒙雖然覺得他很有趣,但還是出聲停止了他虐待購物車的行為。
歐擡起頭,“這不合理,人類的反應速度平均是0.25秒,而且由於科技進步正在逐漸下降,經過特別訓練的我們反應速度在0.1秒出頭,但這個購物車的電子輸物口的速度卻長達0.9秒,我透過這個間隙可以從中拿走至少5樣東西,只付一件貨品的錢,普通人也可以拿走至少兩樣東西。”
“不,這很合理,會出現在SUPER MAKET裏的人實際上並不缺錢,因為窮人需要工作沒有時間,他們會選擇通過網絡超市購買東西,保鏢又不會讓流浪漢進門。你覺得自己會在到處都有AM(電子聲磁防盜系統)的SUPER MAKET裏面偷東西嗎?”
歐摸摸下巴,一副小大人的樣子,看起來有點好笑,“如果我沒有錢了,但我急需要攝取熱量,我會考慮這種做法。”
“但社會上的人不會,他們需要在意社會評價,因為金錢和名譽之前有價值差。你不能使用在訓練營裏的價值觀了,這會給你帶來麻煩,你現在是個普通的,只有十四歲的,身體各項指標都高於平均數但還沒有超出人類極限的正常小孩。”
歐郁悶地低下了頭,普通,他討厭這個詞,他需要卓越,需要與眾不同,需要自己成為無可替代的存在。社會中的人會努力把自己偽裝成和其他人一樣,以此來獲得安全感,但那其實是最危險的,要知道,因為無可替代,被抹殺的幾率就會減小,這是歐的生存法則。
可惜,很顯然他在阿爾法訓練營裏還不夠出眾,他被BOSS輕易地拋棄了,他的生存法則並沒有能很好的保護他,那麽他是不是需要嘗試著去接受新的生活呢?
他面對的是一個如此陌生的世界,這個世界充滿了他所敏感的輻射,不需要他迅捷的行動,靈活的身手,以及極佳的身體耐候性,也不需要狙擊訓練、抗G訓練、情報判讀、路徑識別、隱身迷彩訓練……
人們毫無警覺性地在大街上走著,對巨大的爆炸聲聽而不聞,他們穿著他所不熟悉的奇怪樣式的衣服,說著他不懂的流行詞匯,這個世界對他所熟悉的一切東西全盤否定。
他很迷茫,盡管宋潔反覆對他強調,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改變或許很難,但他才14歲,已經在改變了。
看吧,人和人果然是互相影響的,歐也傳染上了雷蒙的匪夷所思,雷蒙反而成了板起臉來教育對方的那個家夥,而歐,居然也因此開始思考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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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你為什麽要叫這個名字,只有一個字母O,很奇怪。”在某天,雷蒙突然問起這個問題。
歐的臉色瞬間從紅潤變為蒼白,這句話微不足道,但卻足以勾起他一切關於那些已經失去而且永遠無法找回的東西的回憶,“這只是代號,我……沒有名字。”
“為什麽?我覺得這名字不錯,氧是動物維持生命過程和燃燒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質,當氧原子呈一定結構排列的時候可形成氧氣,宋潔不是也經常叫你氧氣小甜心麽?”雷蒙仿佛沒有發現他新朋友的遲疑,他語氣平靜地問道。
歐局促地別過頭去,“別提那個丟臉的外號!我、我在這之前確實沒有名字,還在繈褓裏的時候也許……但後來……到了組織裏就只有代號了。我之前的代號叫松鼠,進入正式部隊之後,就根據能力、性格和特征,用希臘字母命名。”
他痛苦地閉閉眼,聽阿爾法的教官說,他父母是因為偷渡而被海關擊斃的,頭兒正好截下了他所在的這批準備送往孤兒院的小孩,他那時候太小了,只記得父親和母親親切地叫自己寶貝,從未叫過自己大名,所以他當然沒名字。
“……好可憐。”
雷蒙坦率地說出了自己的想法,爸爸媽媽都有名字,我也有名字,媽媽說,每個人都有名字。但是這個孩子卻沒有,他連我都不如,好可憐。
然而這卻引起了小孩激烈地反應,“不要同情我!我比那些懂事之後才失去父母的小孩好多了,因為從一開始就不知道親情的感覺,所以什麽都沒有失去過。而且我還有醫生,還有可以維生的技能,我並不缺乏什麽!”
過度地憤怒扯動了傷口,他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臉頰通紅。
雷蒙望著他,雖然眼前的這個家夥似乎會錯了意,他不明白為什麽對方會憤怒,但他憤怒的樣子真得很好看,心臟、脈搏都在劇烈的跳動,血液循環加快,還有急促地呼吸,這就是活著的證明嗎?
“那麽,叫布萊梅吧。”雷蒙突然說。
“什麽?”歐錯訛地看著雷蒙,雖然早已經了解了對方強悍的跳躍式思維,但有時候還真是不習慣。
“叫布萊梅吧,會因此而得到幸福的。”雷蒙對此毫無知覺,依然故我地說著。
歐皺皺眉,“Bremen?為什麽?”
雷蒙遲疑了一會兒,說道:“《布萊梅樂隊》,我正在看。”
“那是什麽東西?”
“一個童話。”
“講的什麽?”
“驢子、狗、貓和雞都感到生活的壓力太大,它們決定組成一個樂隊到布萊梅去演出,並認為它們一定會在那裏大受歡迎,從而過上幸福的生活。在它們心目中,到達旅途的終點布萊梅,即是它們的終極理想。它們組成的布萊梅樂隊,其實一直到最後都沒有到達布萊梅,因為在去往布萊梅的旅途中,它們用智慧在獵人的小屋中擊敗了壞人,然後便留在那裏幸福的生活下去。”
“驢子、狗、貓和雞嗎?你多大了,為什麽會看這種東西。”歐又一次被這家夥強悍的行為打敗。
“媽媽說讓我不要總翻大部頭,可以看這種書消遣,對我的人格有好處。”
“你真是個怪人,你媽媽也怪。”
雷蒙自動忽略了對方對母親的非議,畢竟他是小孩,媽媽說,作為一個成年人,不該和小孩子計較,於是轉移話題,“難道你不看童話嗎?”
“我……訓練營裏沒有童話書。”歐有些局促,但很快擡起頭來“但我還記得很小的時候,媽媽給我講過一個童話。”
“什麽童話?中國的童話嗎?”
“沒錯,《嫦娥奔月》你聽過嗎?”歐立刻來了精神,也不管雷蒙聽沒聽過,自顧自地講起故事內容,“古時候有一個人叫後羿,他有不死藥,他的妻子嫦娥趁他打獵的時候偷走了不死藥,成為神仙,住到了月亮上去。”
“這不符合常理,古代的月球上沒有空間站也沒有足以供人類生存的氧氣,會死亡的,再說了,那裏沒有SUPER MARKET,女人要到哪裏去購物啊。”
歐憤怒地打了雷蒙的頭,“那《布萊梅樂隊》裏,動物會說話,還能夠相互交流才是驚悚吧?!”
雷蒙摸摸被打過的地方,為什麽提到這個話題就要吵架呢?似乎關於童話的討論讓對方很看不起他,於是雷蒙板起臉來,“我討厭童話。”
歐為對方的幼稚而睜大眼睛,“廢話,這麽大的人了還看童話丟不丟人啊!”
“那我這麽大的年紀,應該看什麽呢?”
歐楞住了,因為其實他也不知道,他所過的生活並非正常小孩所擁有的,但又不想被雷蒙這個被他在心底裏認為是個生活白癡的家夥看扁,於是含混地回答道:“大、大概就是娛樂雜志八卦什麽的吧。”
“娛樂雜志?”雷蒙摸摸下巴,“我們家沒有那種東西,父親和母親都不喜歡,不過我會嘗試一下。”
“不會吧……”歐因為對方過於認真地反應而感到錯訛,想象到英俊嚴謹的雷蒙在專心致志地看娛樂雜志,他不禁打了個寒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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