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第五十九章 宋昕已經走到證人席,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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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第五十九章 宋昕已經走到證人席,面向……
第五十九章
宋昕給人的感覺一直都很註重個人形象, 似乎他就沒有邋遢的時候。
因為濾鏡技術已經達到“整容”的境界,很多公眾人物在直播間裏是一個樣,在生活裏又是另一個模樣, 可宋昕卻能讓人一眼就認出來, 甚至比鏡頭裏的他更為搶眼。
即便是面對現場這麽多雙眼睛, 他依然很冷靜從容:“張魏先生受了傷, 傷口開裂, 急需重新包紮。出於人性考慮,在場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同情他。而您的態度比較強勢, 無視他的傷情,即便您在您說的事情上真的占理,在這一刻也屬於理虧的一方。我想您要的效果, 並非是將自己的優勢變成劣勢。可您在情緒上頭的時候說出來的所有對張魏不利的話,聽在他人耳中都會打一個折扣, 因為這裏面帶有強烈的主觀認定, 不僅過於絕對,還有誇大的可能。那這不就等於是在幫他嗎?”
張城是生意人, 懂得和氣生財、以和為貴的道理。若不是因為妻子郝玫死得不明不白,他還從沒有和人紅過臉。
作為生意人,考慮最多的就是利益。無論張城去福利院討說法, 還是到警局來做筆錄,目的就是為了說清事實, 揭發張魏的教唆行為。可如果適得其反, 令他和張魏的位置調換過來, 害人的反而成了被人同情的“受害者”,還是他一手促成的,豈不是更惡心?
見張城終於冷靜下來, 旁邊的民警也松了口氣,告知張城他們一定會調查清楚事實,依法辦理。
張城卻好像根本沒聽進去,只對宋昕說:“你是張魏的心理咨詢師,對吧。”
“我姓宋。”
“宋昕,我知道你。我看過你的直播。”張城說,“說真的,我心裏非常不痛快,如果將來我找你做咨詢,你願意接嗎?”
“當然。您的情況我也有所了解。”
“你所說的了解,是不是張魏跟你說的?”
宋昕沒有回答,只是笑了下。
正是這個笑容,令張城越發肯定自己的判斷,他掃向被民警攙扶著且正在往裏面走的張魏。
張魏正好回過頭來。
張城就在這時說了句:“走著瞧。”
許知硯還不忘將“研究成果”向夏正展示。
大多數人在勸阻他人時思維都是“不要怎麽做”,然後用這樣做會導致什麽樣的後果為基礎,試圖讓對方出於自保的心態而放棄。
然而這種勸阻只會有反效果。
公園裏總有一些“不要亂扔”的標語,可人在閱讀信息時,會忽略“不要”和“勿”這樣的否定字眼,更會記住“亂扔”二字。
至於讓對方去思考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什麽後果這樣的方式,前提必須建立在對方真的會做這樣的思考。
可問題是,如果在情急之下還能做到冷靜思考的人,通常不太可能情緒失控。所以要求一個已經情緒激動的人多考慮一下其他角度,幾乎可以說是超綱了。
當然還會有一些人提出疑問,你怎麽就不多考慮一下後果呢?然而人在失去理智的時候,是沒有後果考慮這個命題的。
也就是說,這些勸阻只是一種行為上的表現,實際效果微乎其微。
而就在這個時候,宋昕提出一個所有人都沒有提到的角度。
後來聽說支隊有個請專家來分享經驗的授課活動,許知硯立刻向戚沨提議宋昕。
但夏正卻認為,戚沨決定這件事並不一定是因為許知硯的提議,就在宋昕阻攔張城的時候,夏正就觀察過戚沨的表情,她看宋昕的眼神很不一樣,透露出非常明確的欣賞。
不過這段夏正並沒有告訴江進。
……
再說眼下。
庭審進行到中段,開始請證人登場。
宋昕已經走到證人席,背對著旁聽席,面向審判長。
檢察官林一唯問道:“請問證人,你給被告做過多久的心理咨詢?”
宋昕回答:“將近一年。”
“那麽被告人有沒有說為什麽要找你做心理咨詢,心裏有什麽困擾?”
“有。具體是因為被告人檢查出間歇性精神分裂,吃藥經常斷,癥狀得不到有效緩解。他對過往一些事耿耿於懷,一直處於精神內耗,僅憑自己的能力已經無法負荷,於是才通過希悅福利院的介紹找到我。”
宋昕語速不快,用短短兩句話就透露出幾個重點。
接著,林一唯又問起希悅福利院,以及董承宇的精神分裂。當然這部分在筆錄中也有體現。
直到過場結束,林一唯接著說:“我想請問,以你們行業的經驗,你們給受助者做心理咨詢,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出精準的判斷呢?”
“最少要半年吧。”宋昕解釋道,“不過還要視乎咨詢的頻率和心理咨詢師的t專業素養。如果半年時間只做了幾次咨詢,根本談不上了解。如果心理咨詢師的專業不夠紮實,對受助者的情況不夠上心,那麽做幾次都不會有進展。”
林一唯很快呈上一份已經經過專家評估的報告,證實宋昕的專業水平值得信服,此前也有輔導精神病患者的成功記錄,而且宋昕對董承宇的情況倒背如流,借此證明宋昕的話有一定可信度。
林一唯說:“你提供的咨詢記錄和筆錄中都提到,被告人曾多次向你反覆提到他的心結,就是賈強當年疑似強|奸董承欣一事。被告人還說,非常後悔當時將繼父打進醫院,而不是第一時間沖到賈強家裏殺死賈強。如果當時就殺了賈強,他的心結或許早就了結。請問證人,基於你的專業判斷,你對被告人這樣的心理會有怎樣的結論?”
宋昕:“被告人一直堅信‘心病還需心藥醫’,認為賈強是他心理病的來源,只要去除這個來源,他的病就會好。而我也曾多次告訴他,賈強只是起因,並非病根。被告人需要從心態上調整狀態,只有放下過去的事,才能擺脫心魔。”
“反對。”羅斐提出異議,“檢察官的提問帶有引導性,證人的判斷過於主觀。即便被告人真的這樣說過,也不能證明被告人殺害死者是早有預謀。不要忘了,被告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時候沒有持械,他是因為受到死者的語言刺激而激情殺人。如果死者當時沒有進一步刺激被告人,而是將事情解釋清楚,被告人不會砍下那一刀。而且在砍下那一刀之後,被告人沒有繼續追砍補刀,而是被自己的沖動行為嚇了一跳,說明被告人事先沒有預謀。”
接著輪到羅斐對宋昕提問:“證人,你在筆錄上說,當被告人得知賈強至今仍在騷擾董承欣之後,在去找死者以前,這期間曾找過你一次,對嗎?”
“是的。他那天情緒起伏很大,受到極大困擾。”
“那麽他都說了什麽?”
“他說他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了,想不到那個人渣逍遙法外十幾年還不滿足。他很擔心因為工作太忙沒辦法時刻保護董承欣,害怕再發生當年那種事。因為這樣,被告人已經連續幾天失眠,白天還要不間斷地送外賣,持續頭疼,脾氣逐漸暴躁。”
“那麽基於你的經驗和判斷,如果在這個時候有人進一步刺激到被告人,還說出一些令被告人無法忍受的話,拿被告人最在意的事開玩笑,會不會令被告人做出極端行為?”
不等羅斐回答,林一唯便說:“反對。辯護人的提問同樣帶有引導性。即便死者曾經在語言上刺激被告人,這也不是殺人的理由。”
羅斐接道:“這的確不是殺人的理由,被告人從沒有否認他殺害死者的事實。而我提的問題,是被告人犯案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不能不問原因和動機,只看結果,就輕易裁定一個人的行為。”
直到宋昕忽然說:“我可以回答剛才的問題,用我的專業判斷。也願意為我接下來的話負上法律責任。”
“證人,你可要想清楚。”林一唯提醒道。
宋昕點頭,遂看向審判長:“被告人最後一次找我,情緒的確很激動,也表示出極大的困擾。可當我們聊了半個小時之後,他的情緒就逐漸好轉,還說了一句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話……他說‘如果我再因為這個人渣坐牢,也許我以後都見不到我妹妹了,她一個人無法生活,她需要我’。”
“正是這句話令我肯定,被告人已經打消找死者尋仇的目的。被告人認為比起死者過去做的事,他妹妹董承欣的未來更為要緊。他有責任照顧智商方面有缺陷的董承欣,因為要送外賣,害怕丟失現在的工作,就連去精神科看診都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他曾說過不能靠拿低保生活,他還要給他妹妹存嫁妝,不管過去發生了什麽事,他都會選擇忍下來。所以後來當我聽說被告人去找死者理論時,我感到非常意外,因為這和他那天的保證完全相悖。”
“基於我的經驗,我當時的直覺就是這中間一定發生了某些‘意外’。如果被告人一開始就決定找死者,那麽他就不會連外賣都不送而跑來找我。他這份工作對好評率和全勤考核十分嚴格,他請假就意味著當月可能無法達標。而他來找我,這個行為不僅是求助,也是一種自救的表現。一個求生欲這樣強烈,在發現自己情緒極度不穩,還能生出自救意識的受助者,要令他做出殺人行為,這種‘意外’所帶來的刺激一定強烈到足以突破他的所有精神防線。否則以被告人當時的理性思考,但凡有一點時間緩沖令他想清楚,他都不會砍下那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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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宋昕給人的感覺一直都很註重個人形象, 似乎他就沒有邋遢的時候。
因為濾鏡技術已經達到“整容”的境界,很多公眾人物在直播間裏是一個樣,在生活裏又是另一個模樣, 可宋昕卻能讓人一眼就認出來, 甚至比鏡頭裏的他更為搶眼。
即便是面對現場這麽多雙眼睛, 他依然很冷靜從容:“張魏先生受了傷, 傷口開裂, 急需重新包紮。出於人性考慮,在場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同情他。而您的態度比較強勢, 無視他的傷情,即便您在您說的事情上真的占理,在這一刻也屬於理虧的一方。我想您要的效果, 並非是將自己的優勢變成劣勢。可您在情緒上頭的時候說出來的所有對張魏不利的話,聽在他人耳中都會打一個折扣, 因為這裏面帶有強烈的主觀認定, 不僅過於絕對,還有誇大的可能。那這不就等於是在幫他嗎?”
張城是生意人, 懂得和氣生財、以和為貴的道理。若不是因為妻子郝玫死得不明不白,他還從沒有和人紅過臉。
作為生意人,考慮最多的就是利益。無論張城去福利院討說法, 還是到警局來做筆錄,目的就是為了說清事實, 揭發張魏的教唆行為。可如果適得其反, 令他和張魏的位置調換過來, 害人的反而成了被人同情的“受害者”,還是他一手促成的,豈不是更惡心?
見張城終於冷靜下來, 旁邊的民警也松了口氣,告知張城他們一定會調查清楚事實,依法辦理。
張城卻好像根本沒聽進去,只對宋昕說:“你是張魏的心理咨詢師,對吧。”
“我姓宋。”
“宋昕,我知道你。我看過你的直播。”張城說,“說真的,我心裏非常不痛快,如果將來我找你做咨詢,你願意接嗎?”
“當然。您的情況我也有所了解。”
“你所說的了解,是不是張魏跟你說的?”
宋昕沒有回答,只是笑了下。
正是這個笑容,令張城越發肯定自己的判斷,他掃向被民警攙扶著且正在往裏面走的張魏。
張魏正好回過頭來。
張城就在這時說了句:“走著瞧。”
許知硯還不忘將“研究成果”向夏正展示。
大多數人在勸阻他人時思維都是“不要怎麽做”,然後用這樣做會導致什麽樣的後果為基礎,試圖讓對方出於自保的心態而放棄。
然而這種勸阻只會有反效果。
公園裏總有一些“不要亂扔”的標語,可人在閱讀信息時,會忽略“不要”和“勿”這樣的否定字眼,更會記住“亂扔”二字。
至於讓對方去思考自己的行為會導致什麽後果這樣的方式,前提必須建立在對方真的會做這樣的思考。
可問題是,如果在情急之下還能做到冷靜思考的人,通常不太可能情緒失控。所以要求一個已經情緒激動的人多考慮一下其他角度,幾乎可以說是超綱了。
當然還會有一些人提出疑問,你怎麽就不多考慮一下後果呢?然而人在失去理智的時候,是沒有後果考慮這個命題的。
也就是說,這些勸阻只是一種行為上的表現,實際效果微乎其微。
而就在這個時候,宋昕提出一個所有人都沒有提到的角度。
後來聽說支隊有個請專家來分享經驗的授課活動,許知硯立刻向戚沨提議宋昕。
但夏正卻認為,戚沨決定這件事並不一定是因為許知硯的提議,就在宋昕阻攔張城的時候,夏正就觀察過戚沨的表情,她看宋昕的眼神很不一樣,透露出非常明確的欣賞。
不過這段夏正並沒有告訴江進。
……
再說眼下。
庭審進行到中段,開始請證人登場。
宋昕已經走到證人席,背對著旁聽席,面向審判長。
檢察官林一唯問道:“請問證人,你給被告做過多久的心理咨詢?”
宋昕回答:“將近一年。”
“那麽被告人有沒有說為什麽要找你做心理咨詢,心裏有什麽困擾?”
“有。具體是因為被告人檢查出間歇性精神分裂,吃藥經常斷,癥狀得不到有效緩解。他對過往一些事耿耿於懷,一直處於精神內耗,僅憑自己的能力已經無法負荷,於是才通過希悅福利院的介紹找到我。”
宋昕語速不快,用短短兩句話就透露出幾個重點。
接著,林一唯又問起希悅福利院,以及董承宇的精神分裂。當然這部分在筆錄中也有體現。
直到過場結束,林一唯接著說:“我想請問,以你們行業的經驗,你們給受助者做心理咨詢,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做出精準的判斷呢?”
“最少要半年吧。”宋昕解釋道,“不過還要視乎咨詢的頻率和心理咨詢師的t專業素養。如果半年時間只做了幾次咨詢,根本談不上了解。如果心理咨詢師的專業不夠紮實,對受助者的情況不夠上心,那麽做幾次都不會有進展。”
林一唯很快呈上一份已經經過專家評估的報告,證實宋昕的專業水平值得信服,此前也有輔導精神病患者的成功記錄,而且宋昕對董承宇的情況倒背如流,借此證明宋昕的話有一定可信度。
林一唯說:“你提供的咨詢記錄和筆錄中都提到,被告人曾多次向你反覆提到他的心結,就是賈強當年疑似強|奸董承欣一事。被告人還說,非常後悔當時將繼父打進醫院,而不是第一時間沖到賈強家裏殺死賈強。如果當時就殺了賈強,他的心結或許早就了結。請問證人,基於你的專業判斷,你對被告人這樣的心理會有怎樣的結論?”
宋昕:“被告人一直堅信‘心病還需心藥醫’,認為賈強是他心理病的來源,只要去除這個來源,他的病就會好。而我也曾多次告訴他,賈強只是起因,並非病根。被告人需要從心態上調整狀態,只有放下過去的事,才能擺脫心魔。”
“反對。”羅斐提出異議,“檢察官的提問帶有引導性,證人的判斷過於主觀。即便被告人真的這樣說過,也不能證明被告人殺害死者是早有預謀。不要忘了,被告人出現在案發現場的時候沒有持械,他是因為受到死者的語言刺激而激情殺人。如果死者當時沒有進一步刺激被告人,而是將事情解釋清楚,被告人不會砍下那一刀。而且在砍下那一刀之後,被告人沒有繼續追砍補刀,而是被自己的沖動行為嚇了一跳,說明被告人事先沒有預謀。”
接著輪到羅斐對宋昕提問:“證人,你在筆錄上說,當被告人得知賈強至今仍在騷擾董承欣之後,在去找死者以前,這期間曾找過你一次,對嗎?”
“是的。他那天情緒起伏很大,受到極大困擾。”
“那麽他都說了什麽?”
“他說他以為事情已經過去了,想不到那個人渣逍遙法外十幾年還不滿足。他很擔心因為工作太忙沒辦法時刻保護董承欣,害怕再發生當年那種事。因為這樣,被告人已經連續幾天失眠,白天還要不間斷地送外賣,持續頭疼,脾氣逐漸暴躁。”
“那麽基於你的經驗和判斷,如果在這個時候有人進一步刺激到被告人,還說出一些令被告人無法忍受的話,拿被告人最在意的事開玩笑,會不會令被告人做出極端行為?”
不等羅斐回答,林一唯便說:“反對。辯護人的提問同樣帶有引導性。即便死者曾經在語言上刺激被告人,這也不是殺人的理由。”
羅斐接道:“這的確不是殺人的理由,被告人從沒有否認他殺害死者的事實。而我提的問題,是被告人犯案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環。我們不能不問原因和動機,只看結果,就輕易裁定一個人的行為。”
直到宋昕忽然說:“我可以回答剛才的問題,用我的專業判斷。也願意為我接下來的話負上法律責任。”
“證人,你可要想清楚。”林一唯提醒道。
宋昕點頭,遂看向審判長:“被告人最後一次找我,情緒的確很激動,也表示出極大的困擾。可當我們聊了半個小時之後,他的情緒就逐漸好轉,還說了一句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話……他說‘如果我再因為這個人渣坐牢,也許我以後都見不到我妹妹了,她一個人無法生活,她需要我’。”
“正是這句話令我肯定,被告人已經打消找死者尋仇的目的。被告人認為比起死者過去做的事,他妹妹董承欣的未來更為要緊。他有責任照顧智商方面有缺陷的董承欣,因為要送外賣,害怕丟失現在的工作,就連去精神科看診都不敢用自己的身份。他曾說過不能靠拿低保生活,他還要給他妹妹存嫁妝,不管過去發生了什麽事,他都會選擇忍下來。所以後來當我聽說被告人去找死者理論時,我感到非常意外,因為這和他那天的保證完全相悖。”
“基於我的經驗,我當時的直覺就是這中間一定發生了某些‘意外’。如果被告人一開始就決定找死者,那麽他就不會連外賣都不送而跑來找我。他這份工作對好評率和全勤考核十分嚴格,他請假就意味著當月可能無法達標。而他來找我,這個行為不僅是求助,也是一種自救的表現。一個求生欲這樣強烈,在發現自己情緒極度不穩,還能生出自救意識的受助者,要令他做出殺人行為,這種‘意外’所帶來的刺激一定強烈到足以突破他的所有精神防線。否則以被告人當時的理性思考,但凡有一點時間緩沖令他想清楚,他都不會砍下那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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