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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章 下一段證據更為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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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二十章 下一段證據更為直接。……

第二十章

檢察院最終以“故意殺人”起訴李蕙娜。

詞條【原來法律認為, 夫妻間見死不救等於故意殺人。】也在第一時間沖上熱搜。

開庭是結束偵查一個月以後的事。

巧合的是,就在這一個月中間,網上又陸續爆出與家暴和虐待罪有關的社會新聞, 正是這些案件的層出不窮, 令相關話題一直維持熱度不散。

媒體早在開庭之前就守在法院門口進行報道, 有的是網絡直播, 有的是用照片和文字的形式。關註此案的熱心網友們有的上班摸魚, 有的在家偷閑,而女性更是遠遠超出男性比例。

這是春城最大的法院, 走廊寬敞,但沒幾個人在走廊停留。需要辦理案件和旁聽的人經過時,會不自覺地放輕腳步。這裏過分安靜, 走路會有回音,偶爾還會從個別民事法庭裏傳出聲音。

此時的戚沨和江進就坐在走廊裏, 看著時不時從面前經過的人。

戚沨掃過江進身上的休閑款西裝, 說:“很少見到你穿西裝,只是旁聽犯不上吧。”

江進一手整理著領子一邊說:“那可說不好。萬一你前男友要是給我上臺表演的機會呢?”

戚沨說:“不會的。你對他來說就是個定時炸彈, 他讓你上證人席,可能承擔的風險遠大過那點利益。”

“那倒是,要是我上去就說李蕙娜已經在我面前承認罪行, 檢方肯定要抓住這點不放。”江進低語,“不過這案子的罪名是不可能拿掉了, 這種先例不能開。感覺上就是必輸啊, 他要怎麽打?”

“他說輕判就是贏。”

“不是我說, 我一直以為你……”江進的話只說了開頭就停了。

戚沨用餘光掃他:“把你後面見不得人的話吐出來。”

“怎麽見不得人了。”江進語氣不滿,卻還帶著笑。

“連你這樣的臉皮都說不出口,肯定不是好話。”

“知道不是好話, 還讓我說?”

“痛快點。”

這大概是職業病,戚沨忍不了對方說話說一半。

戚沨的眉頭打了結:“請你詳細解釋什麽是‘你這樣的’,什麽又是“那種人”。”

聽這語氣,就像是在訊問室。

江進觀察著她的表情,又問:“你倆怎麽認識的?因為哪個案子?”

“那時候我還沒上大學,哪來的案子。”戚沨沒什麽表情,好似對於江進的形容也沒有半點意見。

“我去,十幾歲啊?”江進感嘆,“這不就是青梅竹馬?”

戚沨看向他,眼神帶著警告。

江進卻沒有住口:“果然生活才是最好的老師。事實告訴我們,青梅竹馬靠不住,看看你,再看看李蕙娜。”

戚沨沒有回答。

這時,就見到走廊盡頭走過來兩撥人,有羅斐和助手,後面的則是檢方。

不到半個小時,庭審開始。

前面的環節有來有往,還算溫和,節奏也不快。

檢方信心滿滿,因這個案子沒什麽定罪爭議,就看判多少年。

而羅斐這邊氣氛平靜,也不知道是明知道會輸所以放棄掙紮,還是出於其他打算。

李蕙娜走上被告席後,大多時間都低著頭,也不知道是在悔過還是在想什麽。或許她的過往人生正在腦海中翻轉,而且那大部分記憶都和劉宗強有關。

旁聽席上,江進自從坐下就沒變過姿勢,也沒再說過話。

戚沨和他相隔了一個位子,從這個角度只能看到李蕙娜的背影和側身,同時也可以看到羅斐這邊。

前半場不管是舉證還是質證,羅斐都表現得不是很積極,最常說的一句就是“沒有異議”。

的確,這次由警方提供的所有證據都毫無瑕疵,不容撼動,從各方面證明李蕙娜精神狀態正常,在劉宗強生命垂危之時李蕙娜是清醒狀態,且聽到了劉宗強出現不適癥t狀,但直到劉宗強死亡都沒有采取任何行動,反而在劉宗強停止呼吸後就將其“打包”拉到戶外,尋找拋屍地點。

雖然李蕙娜後面有自首情節,但那也只能說明李蕙娜有幡然醒悟的想法,不能洗刷李蕙娜前面的犯罪行為。

檢方的主攻點就在李蕙娜自首以前發生的所有事。

從這個角度看,不管是任何人都無力回天。

法庭會慎重考慮李蕙娜後面的自首,但任何形式的自首都不可能挽回這條人命,所以前半段才是重點。

即便是戚沨之前就預料到羅斐不會打無把握的仗,他會硬撕開一道口子,可到了這一刻,任憑她如何了解,都想不到在這種前提下,羅斐還會有什麽餘地。

起碼就目前來看,羅斐前半場是放棄抵抗了。

中場休息時,戚沨率先往外走,臨走前又看了一眼還留在位子上的羅斐和助手。

剛走到走廊,江進跟上來:“他上午的表現有點消極啊。”

戚沨沒接話,腦海中浮現出羅斐在法庭上的形象,看上去莊嚴肅穆,作為嫌疑人的律師卻意外的話少,全法庭就屬他和李蕙娜最“沈默”。

開庭之前一天,羅斐去看守所最後一次見了李蕙娜。難道李蕙娜已經表明了態度?

戚沨問:“那李蕙娜呢,你覺得她在想什麽?”

江進搖頭:“我不懂女人,更不懂被家暴的女人。但是照今天這樣看,她像是認了。你說會不會是李蕙娜將自己的意思告訴羅斐,羅斐也束手無策?”

“不可能。”

“什麽不可能,李蕙娜還是羅斐?”

“羅斐不會輕易認輸。就算李蕙娜認了,他也會讓李蕙娜堅持下去。”

“不是吧,律師不都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思嗎?這還能強扭啊。”

戚沨側過身,正要接話,餘光就瞄到羅斐和助手走了出來,遂下意識朝那邊看。

“你們好。”羅斐走到跟前時,率先打招呼。

無論是表情還是語氣都透著生疏,仿佛沒有深交。

江進露出微笑:“正義律師,加油啊。”

“我會盡力。”羅斐話落,掠過兩人,從頭到尾和戚沨沒有眼神交流。

直到他和助手走遠了,江進才問戚沨:“為什麽他好像在躲你?避嫌?”

戚沨沒反駁。

事實上,她也感覺到羅斐的不同尋常,可她一時又抓不住是什麽。

江進下了結論:“我猜他是怕被你看出端倪。當然你未必真能看出什麽,但架不住他會多想啊。人啊,想得多了,行為就會不自然,典型的疑神疑鬼。”

這話又令戚沨收回視線,落在江進身上。

江進挑眉表示疑問,不知道她在打量什麽。

直到戚沨說:“我放假之前,會申請將你調回到一線。”

“我去,由你親自‘看管’我?這是誰的意思?”調回一線當然是好事,江進卻始料未及,“你之前怎麽沒說?”

“我的意思。剛決定的。”

江進一副見了鬼的模樣,吐出的音節拐了一道彎:“歪?”

“王隊說得對,你是個破案的好手,就應該用在刀刃上。”

這話落地,戚沨掉頭就走。

……

轉眼到了下半場。

李蕙娜和之前一樣,仿佛只有身體還活著,靈魂早已死去。

李蕙娜則完全沒有。

下半場的檢方發揮依舊穩定,大概是上半場羅斐的表現給了檢方鼓勵,大有一種要提前慶祝的輕松。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為下半場會同樣“無聊”的時候,羅斐卻突然發言:“審判長,我發有幾段錄音和錄像,請求當庭播放。”

當然,這些都不在證據目錄上。

“反對被告人律師證據突襲。”檢方立刻做出反駁。

從戚沨的角度,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羅斐轉移視線直接對上檢方,他看上去不僅充滿正氣,而且非常坦然,架在鼻梁上的眼鏡為原本顯得有些精致的五官多添了一絲學術氣息。而那一身儒雅溫和的氣質,即便到了這一刻依然不見鋒芒,營造出一種不在乎輸贏、置身事外的超脫感。

羅斐說:“這些證據我們是開庭之前才掌握,不是證據突襲,而是證據補充。剛才我們已經在庭下報備過,也願意在庭審之後接受司法鑒定,確保證據的真實合法。”

按照法律,庭審階段依然允許證據補充,但同樣也要經過質證環節。

檢方又一次說:“強烈反對。被告人律師可以之後再遞交證據,先經過司法鑒定,再呈上法庭。”

“檢方的意思是擇期再審。這對被告人不公平,有故意拖延訴訟的嫌疑,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羅斐又看向審判席,一手略微擡高,掌心向上,指尖對著被告席,“我要申明的是,被告人從頭到尾都沒有否認過,她在死者生命垂危之際沒有救助的事實。但這些證據對被告人非常重要,它們直接關系到本案的事實真相。被告人同樣享有法律權益,應當受到保護。我們明明看到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就應當及時糾正,給被告人一個機會。”

這話落地,戚沨的手機震了兩下。

她垂眼掃過,是就坐在旁邊的江進發來的消息:“出其不意,不簡單啊。學到了。”

接著江進又問:“你猜會是什麽?”

戚沨憑直覺回答:“李蕙娜有部手機,至今沒有找到。”

當然,李蕙娜並不承認自己另有一部手機。直到對第一案發現場取證結束,痕檢都沒有收獲。

李蕙娜提到過一些網上的話,訊問時警方曾問過她如何從網上看到,她的回答是,趁劉宗強酒醉後,拿他的手機上網看到的。又說,有一些東西是劉宗強刷到的,他覺得很好笑,就在家暴她的時候當笑話講出來“助興”。而這些說辭沒有證據可以推翻,劉宗強也不能活過來反駁。

江進打字回道:“劉宗強死之前,李蕙娜已經開始收集被家暴的證據,要不然也不會研究《刑法》。收集證據要有工具,不能只憑她自己說。”

而最好的工具就是手機。

李蕙娜不可能網購攝像頭寄到家裏安裝,一定會被劉宗強發現,她甚至連自己網購都不能完成,那些生活日用品和書櫃裏的書都是在得到劉宗強的允許才購買的。

劉宗強上一次和李蕙娜一起看李芳華是半年多以前,這之後李芳華偷偷來看過李蕙娜,當時劉宗強在酒醉午睡。

李蕙娜和劉宗強的家有兩道門,外面那扇是老款的防盜門,有一部分是紗窗,其中一邊有點脫落了,露出一道縫,如果將手機豎著塞進去是可以做到的。而李芳華就是最有可能給李蕙娜送手機的人。

還有,李蕙娜說是用劉宗強的手機聯系的羅斐,這點倒是不假。但問題是李蕙娜如何找到羅斐?那麽短的時間,那麽多律師,她當時的情緒和精神狀態都處於極度緊繃的情況,很難做到冷靜思考,竟然還有能力從茫茫人海中將羅斐篩出來?

李蕙娜說是巧合,是搜關鍵詞搜到的。而且劉宗強的手機上的確有關鍵詞檢索記錄。但從心理上來說,這實在不符合李蕙娜的性格。這可是刑事罪啊,她只是隨便一搜,敢相信羅斐的業務能力嗎?

然而事實就是,有些事情即便有懷疑,只要找不到足夠支撐懷疑的證據,那麽懷疑就只能止步。上法庭需要實證,是必須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即便是講故事,也要切合現有實證去講,不能憑空,否則就成了臆測、捏造。如果沒有證據,張嘴就來,連續幾次就會造成“汙蔑”的印象,那麽整個庭審會非常不利。也就是說,沒有證據,寧可不說也不要瞎說,一旦開口必然是有的放矢。

在羅斐的懇請之下,審判長很快批準播放視聽證據。

第一段是錄音,先提出問題的是女記者:“劉媽媽,這麽說,您知道劉宗強一直在打罵李蕙娜是嗎?”

“那都是她自找的。”劉宗強母親的聲音有很重鼻音,像是才哭過,聲音裏還帶著憤怒,“我們家對她那麽好,她居然偷人,給宗強戴綠帽子,就是養不熟的白眼狼,那就得打。在我們那裏,狗崽子不聽話都是這麽教的。要是有哪家的媳婦兒不檢點t,男人一定會打得她滿地找牙,她告到村委會都沒人管。”

“那麽劉宗強是不是曾經說過,要打死李蕙娜?”

“他是說過,但那都是氣話。他打死她了嗎,沒有啊!依我說,還不如打死她,這樣我兒子就不用死了。”

劉宗強母親說到這裏又哭了起來,哭到一半還不忘告訴女記者,這些錄音不要放出去,因她知道法律不讓打人,不希望劉宗強走了還要被人說。

隨即話鋒一轉,劉宗強母親又說,肯定是李蕙娜殺了劉宗強,女記者問為什麽這麽肯定。

“宗強不止一次在電話裏跟我們講,他的身體檢查不太好,怕以後不能給我們養老。我就勸他不要多想,他不是都娶媳婦了嗎,李蕙娜應該照顧他,也應該照顧我們啊。可宗強說,要是他真的病倒了,李蕙娜跑得比誰都快。要是他死了,李蕙娜一定找不見人影,才不會照顧我們。他越說越氣,還說到那時候李慧娜肯定要跟野男人跑,倒不如趁他還在,先把她打死算了。反正只要他還有一口氣,就得拉她一塊兒下去。哎呦這話說的我啊一整宿都沒睡好,心神不寧的,那晚還夢到宗強真的一病不起,沒人端屎送飯……”

錄音到此結束,旁聽席上出現竊竊私語,但很快就被制止。

檢方第一時間提出異議:“這段錄音和本案沒有關系,被告人律師是想利用這段錄音混淆視聽。可這並不能改變李蕙娜對死者沒有盡到救助義務的事實,反而更加應證了被告人對死者見死不救的動機,存在非常明確的主觀故意。”

羅斐不急不忙地說:“我方還有其他證據,懇請法庭播放下一段證據。”

下一段證據更為直接。

錄音中先是不堪入耳的辱罵聲,然後就是拳打腳踢的聲音,當然也伴隨著被打的女人發出的求救聲、呻吟聲。

李蕙娜不斷懇求不要打了,但劉宗強不僅不停手,還越打越來勁兒,嘴裏說著:“你是不是盼著我死,是不是盼著我死!就算我死,我也會先打死你!”

後面的內容越發令人不適,先是出現窸窸窣窣的聲音,然後是金屬碰撞的聲音,李蕙娜似乎被按在地上,發出來的聲音有些憋悶:“你這是強|奸,強|奸!”

“我是你老公,就算是強|奸,也他媽的受法律保護!等你死了,我再殺了你媽,殺了你女兒,我讓她們都下去陪你!”

後面還有兩段錄音,與第二段錄音內容雷同。

最後一段是視頻,視頻中的李蕙娜正視著鏡頭,她的頭發很淩亂,臉上還掛著傷,眼下仍有淚痕。

而幫李蕙娜拍攝的正是當時站在防盜門外的李芳華,因此視頻上能清楚地看到紗窗和金屬欄桿。

“媽,你一定要照顧自己,等找到房子就趕緊搬,別讓他找到你們。他現在越來越不穩定,已經多次強調過要殺了你和孩子,我感覺他不只是說說。老家也不要回,那邊到處都是眼線,最後是去沒人認識你們的地方,親戚那邊也不要再走動……”

視頻中又響起李芳華帶著哭腔的聲音:“我們走了,那你怎麽辦?”

“我的人生已經走到這個地步,我認了。但你們不要認!也許有一天我真的被打死了,那他就會去坐牢。不過在法律上,一旦認定為家務事,也許不一定判死刑或無期。所以有一點您一定要記住,千萬、千萬不要同意調解,絕對不能諒解,不管他們賠多少錢都不要認!哪怕他們拿女兒說事兒,說孩子還小,不能雙親都沒有,也不要簽諒解書!那樣……我可就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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