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煙小說

第220章 被炮灰的無情道大師兄(三) 有了……

關燈
第220章 被炮灰的無情道大師兄(三) 有了……

有了之前困難世界pk的經驗, 以及宋聞璟直播間那些觀眾透漏的信息,一直以為自己頂多算個菜鳥新手的林悠,終於對自己的實力有了大概的認知。

難怪每次任務毫無難度, 合著她的實力早就可以去爭排行榜了, 結果還蹲在新手村沒出去呢。

這次林悠終於選了高級任務,穿越過來後, 一眼就看到了在天上飛速移動的橙色問號。

嗯,那速度,但凡她不會禦劍飛行,估計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要開啟千裏追蹤模式了。

追上飛舟, 林悠落在頭上頂著橙色問號的任務對象身邊, 因為是隱身狀態,加上斂息珠,並沒有被任何人察覺到異常。

林悠坐在小莫旁邊, 跟他一起聽演講,這位青木大師兄應該經常負責新人招收, 先是拿飛舟引發了大家對修行的好奇和驚嘆, 在講述玄陽派各個輝煌歷史,以及對弟子的絕佳待遇。

反正一通演講下來, 原本還有些忐忑拘謹的新人, 大多數人看青木的眼神都多了一絲依賴和歸屬感。

小莫認真聽著,表情跟別人差不多, 但林悠能感知到,他的情緒並沒有太大波動,又是個演技不錯的任務對象啊。

按照青木說的時間,到達目的地大概需要兩個小時,林悠懶得聽玄陽派的過往, 就坐在旁邊研究這個世界的劇情。

自己這個任務對象叫小莫,從小無父無母,是被一個老乞丐從亂墳崗撿回來,世道艱難,老乞丐也沒能耐養活他,就給包上破布,隨手放在街頭的破草棚子裏,東家餵一口米湯,西家塞一塊窩窩頭的給糊弄大了。

鎮子上的人不富裕,勝在純樸,小莫也是個有眼色的,還沒掃把高的時候就會幫人掃掃街道,送東西跑腿,每次多少都能得到口吃的。

這麽混到了十五歲,雖說沒有固定工作,但也勤快的一直打零工,把自己給養大了。

後來安國靠山隕落,魔族肆虐,皇帝衡徵想給安國求一線生機,拿測靈石給全國不滿二十歲的孩子測試靈根,只求有人能踏入仙途,能給安國遮風擋雨。

小莫很幸運的測出了極品冰靈根,被玄陽派能耐最大的,有修真界第一人稱號的太上長老玄淩,親自收為入門弟子。

到此來看的話,小莫這一生確實稱得順風順水,但他之所以被稱為炮灰,問題就出在他這個師尊太上長老玄淩身上。

玄淩,修真界武力值天花板,性格清冷孤傲,如千年玄冰,修煉的正是赫赫有名的無情道。

小莫拜他為師後,還沒來得及說一句話,就直接塞了份無情道的功法,然後把他扔到一個練陣裏去了,每天風霜刀劍的來一遍,美曰其名鍛煉心性。

小莫倒是不怕吃苦,偏偏他惦記著安國的劫難,每天焦急不安,心神不寧,與無情道的功法要求背道而馳,學習進度簡直慘不忍睹。

他越是如此,玄淩越是覺得他心志不堅,需要磨練,又給他加大陣法的威力。

偏偏這位修行的無情道很成功,萬事都不走心,布置好陣法後轉頭自己參悟自己的劍招去了,等他入定結束,卻發現自己新收的徒弟依舊心思雜亂。

玄淩看著被陣法折磨t的渾身是血,出氣多進氣少的小徒弟,難得有了那麽一絲心虛,然後,他塞了幾顆療傷丹藥後,就把小莫的記憶給封印了。

在他看來,小徒弟練不好功法,是因為心思不純,肯定是被曾經的事情影響了心智,封了記憶自然就能好好練功了。

小莫是極品冰靈根,沒了記憶影響,修行一日千裏,一年築基,十年金丹,玄淩越來越滿意,直到他金丹期修為鞏固後,才允許他出山頭。

安國來玄陽派的修士不止一人,但除了他,也就三個外門弟子,以及十幾個雜役弟子。

十幾年時間,安國幾乎成了魔族的自助餐廳,三個外門弟子修為最高的只有練氣大圓滿,但對付凡間的魔物還是有一戰之力的,奈何雙拳難敵四手,都紛紛戰死。

十幾個雜役弟子修為不高,只能沒日沒夜的接雜役任務,攢靈石發布除魔任務,這才勉強給安國百姓維持一絲活路。

他們都知道,小莫是所有人中資質最高的一個,還被太上長老收為徒弟,如今只是被太上長老拉著閉關而已,只要他出關,安國就有救了。

誰知等了十幾年,日盼夜盼,終於看到人時,對上的只有他那陌生又冰冷的眼神,仿佛從來不認識他們一般。

有幾人沖上去訴說安國的慘狀,卻被跟著徒弟一起下山的玄淩聽到,一揮袖子把所有人打飛出去,並且直接放話,說他們圖謀不軌,試圖幹擾小莫道心,把人都逐出師門。

而根本沒有記憶,又修行了無情道的小莫,直接無視了他們,自顧自的修行。

十幾人沒有師門任務掙靈石,安國徹底陷入魔修手中,每天死傷不計其數,偏偏這些麻煩,只需要小莫這個親傳弟子幾句話就能解決。

十幾人分成兩隊,八人去安國以命除魔,七人找到小莫,不等他說話,直接自裁在他面前,一聲聲的泣血哀求,只求他出手救救安國。

那場面太過慘烈,玄淩封他記憶時又怕傷了他沒怎麽用力,小莫修為又到了金丹期,在這刺激下,竟然直接沖破封印,想起了所有事情。

從還有一口氣的人那裏知道了這十年安國的經歷,小莫道心徹底混亂,當場雙目猩紅。入了魔道,卻以入魔之心禦劍回了安國,屠殺所有魔族後,克制不住自己的神志,在皇帝衡徵的墓前自盡。

寥寥幾筆,記錄下來的慘烈畫面讓林悠都倒抽一口冷氣,最關鍵的是,這位修真界第一人,修為已經化身後期,距離渡劫期一步之遙,林悠的手段對他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無情道這玩意,在現代的小說中經常出現,林悠看過的最早的一本還是在武俠小說裏,一個劍神因為無情劍拋妻棄子,後來也沒見他如何。

小說裏這東西修煉到畢業的還真沒幾個,不是道心破碎跟個女的談戀愛,就是道心破碎走火入魔成了大反派,看著根本就不是正途啊。

林悠打開世界任務,要求的果然是給任務對象改道心。

按照現在的條件看,等她努力修煉打的過玄淩的時候,恐怕黃花菜都涼了,那就只有事急從權了,她家任務對象向來人美心善,肯定不會介意的……吧!

【叮!拯救炮灰系統申請綁定契約中,請確認!】

突如其來的聲音把小莫嚇了一跳,他警惕的左右張望,剛要起身查看是誰再跟他說話,緊接著,一股威壓傳遍他四周,瞬間把他按的無法動彈。

小莫努力轉了轉唯一能動彈的眼睛,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坐在他旁邊的沈少俠還在興奮的跟他嘰嘰喳喳,沒有察覺絲毫異常,就連不遠處,據說已經是金丹期的青木師兄都毫無察覺。

他心裏暗暗叫苦,但根本動不了,對著沈少俠和青木用眼神求救,奈何他跟這倆人都還不怎麽熟,沒啥默契度。

看著他那眼神,沈少俠以為他是聽八卦聽得太興奮,青木覺得是新來的師弟太崇拜自己,兩人講的更起勁兒了。

“別掙紮了,簽吧。”林悠沒功夫跟他解釋太多,精神力傳給他的聲音也努力兇巴巴的,仿佛逼人簽賣身契一般。

市井街頭長大的小莫向來識時務,在準確的認識到對方能輕易弄死自己後,沒等林悠催促第二遍,就直接點了確認,綁定成功。

林悠:………

這小子這麽識時務,她都不知道怎麽繼續兇下去了。

“我叫林悠,職位是炮灰拯救系統,因為你未來太過淒慘,所以我來給你逆天改命。”林悠幹巴巴的介紹完自己,又打開系統頁面,作為證據遞到他面前。

小莫垂眸,不動聲色的按照林悠說的方法,用精神力跟她溝通,小心翼翼的乖巧道:“我只是個孤兒,從來沒上過學,看不懂。”

他確實沒上過學,但他趴在私塾外邊窗戶下,跟著認過字的,現在簽訂了契約,林悠已經把束縛他的力量松開,但他面前這明晃晃的東西,依舊除了他之外,無人能看到。

上面的內容更是可笑,恐怕市井街頭最平常的仙人跳,都比這玩意邏輯通順。

人家好歹還編個故事,她這直接來個權限不足,這連故事都不給看,只說一句未來淒慘就要忽悠自己聽話啊。

林悠:………

呵呵,我信你個鬼,小破孩還挺有心眼的。

“這是用精神力看的,不管你認不認字,都能知道上面的內容!”

小莫渾身一震,傳音的聲音立刻帶上了幾分討好:“前輩,是晚輩愚鈍,還沒怎麽用過精神力,您放心,您的命令我都配合。”

看著半透明頁面上,明晃晃的寫著關於改變道心的任務,小莫心裏也不由呵呵,就算他還沒有修煉,看字面意思也知道什麽是道心,改他的道心是想要做什麽,把他變成傀儡嗎?

這個自稱是系統的家夥,不會也是魔修吧,雖然他沒感覺到魔修那種陰冷森寒的惡意,但說不定是因為她道行比較高呢。

飛舟上有很多人,其中還包括自己的十八個夥伴,新認識的朋友,還有那麽多無辜之人。

他不能惹怒這位魔修,要拖延時間,把人穩住,等到了玄陽派再說,自家陛下曾經講過,剛好青木師兄也狀似無意的炫耀了,玄陽派的太上長老,可是修真界第一人。

小莫深吸一口氣,對林悠的態度越發恭敬順從,本以為這位會借機立威,好好敲打他一下,誰知她就那麽坐到一旁,聽一旁的沈庭講江湖八卦秘聞去了。

對,他現在可以看到這位的身形了,但依舊是除了他,沒有任何人可以看到,就連她嗑瓜子的聲音都沒有別人聽到。

而聽話的小莫目前唯一的用處,就是在沈庭講到關鍵處時,當一個恰到好處的捧哏。

喜歡講八卦的人,是能真心看出來聽眾是不是真的喜歡他講的故事,沈庭看著一臉嚴肅的小夥伴暗暗發笑。

沒想到看起來一直都很正經的小莫,竟然喜歡聽八卦哎,每次接話提問都接的恰到好處,以後他終於不孤單了。

青木師兄講了小半個時辰後,就放眾人自由活動了,飛舟外邊有防護罩,倒也不用擔心誰會摔下去。

而且,青木還肩負了一個隱藏任務,就是關註新入門弟子的心性和人品。

其他人都興高采烈的參觀飛舟去了,只有小莫和沈庭呆在原地對著頭說些什麽,絲毫沒有去看一下的準備。

小莫:要不是林悠想聽,我才懶管這些亂七八糟的傳聞。

沈庭:好不容易遇到一個那麽貼心的捧哏,我一定要趁著還沒分開的時候,拿故事把人的胃口釣足了。

青木遠遠看到他倆一臉嚴肅的討論時,還十分欣慰,這兩人靈根最好的師弟那麽勤奮,總歸是好事情。

誰知等青木靠近後,才發現沈庭正興高采烈的講著什麽,季掌門發現王掌門和金掌門的老婆有一腿兒,而金掌門的老婆,肚子裏懷的其實是趙掌門的孩子。

跟著聽了一耳朵青木:………

我是誰?我在哪?凡間的夫妻關系已經混亂到這種地步了嗎??

不過,這兩位師弟性格太獨特,恐怕是沒機緣被喜歡安靜的太上長老收為徒弟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