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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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胡秋菊和李守民離婚了。
為了證明自己對外面的女人是真愛, 也因為自己是過錯方,李守民把家裏以後的回遷房都留給了胡秋菊,錢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過,李守民目前還沒有從家裏搬出去, 兩人屬於分家不分居。
“還讓他住家裏幹啥?趕緊把他趕出去啊!”掃地的時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離了,讓他趕緊去跟外面那女人過吧!”
活動中心的二樓,大家一邊幫程玉秀打掃屋裏的衛生,一邊試著勸胡秋菊。
自從離婚以來, 李守民倒是沒拘束了, 可是卻苦了胡秋菊,天天一個人在家以淚洗面,回想著過去的幾十年自己到底哪裏做的不好。
未免她鉆牛角尖, 這些天村裏的老姐妹們都陪著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動中心裝修得差不多了,叫她來一起幫幫忙,手裏有點活兒幹,興許就不會胡思亂想了。
用抹布擦著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裏都清楚,她們是想著“眼不見心不煩”, 只要把李守民趕出去, 見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來。
但,胡秋菊做不到這麽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 這大冷的天,讓李守民一個人搬家,萬一凍出點啥毛病呢?兒女們又不肯給他幫忙, 萬一他自己不按時吃飯,胃病豈不是又該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給我了,就讓他住吧,再過倆月就過年了,這時候搬也麻煩。”
“你呀,就是心太軟。”
幫著胡秋菊換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嘆了一口氣。
想起曹敏和蘇世壯的事兒,程玉秀又問道:“姐,你可不能讓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帶回來啊,到時候……”
“哎呀,肯定不會,”不等程玉秀把話說完,胡秋菊就趕緊說道,“我還沒那麽不精細,讓他把外面的女人帶回家,讓他一個人住就夠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離婚了,胡秋菊也還記得李守民的好。
雖說他口口聲聲說對自己沒感情,但如果少了他,這個家怕是也撐不了這麽久,家裏的一雙兒女也不會像現在這麽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離婚,也是可以給彼此保留一點體面。
繼續擦拭著窗戶的玻璃,遠遠地她似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著活動中心這邊走來,身邊還有王祖生和另外幾個村裏的好哥們。
雖然李守民並不是走在中間的那個,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卻是他。
“呦,那鱉孫打扮得還怪齊整呢。”
李守民換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幹幹凈凈,還有頭上的那頂帽子……嘖嘖,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又要當新郎官了。
自從離婚以來,李守民的臉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歲的年紀好像迎來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滿臉紅光的模樣,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興。
可惜他們還離得遠,聽不清在討論些什麽。
王祖生是來給姜紅麥送飯的,李守民跟來幹嘛?
“他咋來了?”
“不知道。”
“你讓他來的?”
“沒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動作,小聲嘟囔著:“平常在家他都躲著我走,咋會悄默聲地跑到這兒來了?”
“會不會是來認錯了?”不知道是誰這麽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說著不可能,但心裏還是希望她說得是真的。
“我也覺得不可能。”
“其實我覺得吧,老李也沒那麽蠢,估摸著是意識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來討後悔藥來了。”
“啊?不會吧,那天老李的話說得可通難聽呢,這才幾天,就認錯來了?”
“男人不都是這樣,翻臉比翻書還快,興許那天就是情緒上頭?離婚後才意識到自己離不開秋菊,真要是那麽煩秋菊,為啥一直不搬走?還不是方便以後反悔嘛。”
唔,她說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較認同她的猜想,唯獨程玉秀,並沒有像她們那樣樂觀。
說離婚的那個晚上,程玉秀親眼目睹了李守民的決絕,當時的語氣、當時的說辭,真的是把話說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後悔?怎麽可能?
把手裏的掃把放下,姜紅麥說道:“不用猜了,等他一會來了不就知道了?”
從窗戶旁邊走開,胡秋菊也還抱著最後一點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認錯,他們的關系能回到以前……
推開活動中心的門時,幾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氣也帶了進來。
“紅麥?”
樓下,王祖生叫了一聲姜紅麥的名字。
“哎。”
姜紅麥擦了擦手上的水後,一個人下去了。
剛才她們都商量好了,先問問李守民來這的目的,確定是來道歉認錯的,再讓胡秋菊下去。
自從王祖生和姜紅麥結婚後,倆人的日子過得簡直比蜜還要甜。興許是這些年一直壓抑著藏在心裏的愛意,四五十歲的倆人過得比二十來歲的小年輕還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時候,姜紅麥會給他備飯,這幾天姜紅麥來程玉秀的活動中心幫忙打掃衛生,他也會主動來給她送午飯。
除了裝著飯菜的飯盒,王祖生還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包從路上買的熱豆漿給她:“給,紅棗豆漿。”
“凈浪費錢。”
接過豆漿,姜紅麥嘴上怪他,心裏可是甜得很呢。
餘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紅麥沒好氣道:“你咋來了?”
李守民也不低頭:“來隨便看看,馬上就走。”
王祖生往樓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紅麥沒說實話,喝豆漿時,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來找她的?”
李守民輕哼了一聲,沒說話,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還沒擦掉的灰。
“婚都離了,再後悔也來不及了,嗨嗨,以後可一個躺在冷被窩裏哭去吧~!”
李守民:“確實,也不知道哭的是誰?”
“你啥意思?”
“你真以為是我離不開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憐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從家裏趕出去了,還會再過這麽長時間的苦日子?”
李守民確實是飄了。
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裏會說出這樣的話?
姜紅麥的火一下子就燒了起來:“苦日子?秋菊跟著你才是過了幾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說說,你給她買過幾件衣服?做過幾頓飯?現在好意思說這話。”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當著這麽多老夥計的面,他又怎麽好意思把臉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說她的衣服、家裏的飯是哪來的錢?呵,不還是我一分一分賺出來的。”
李守民的一句話,徹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樓上,陪在胡秋菊身邊的幾人都註意到了她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要只是這一句話也就算了,偏偏為了證明自己出軌沒有錯、自己離婚也是對的,李守民又繼續說道:“別說是俺家了,當時結婚我給了多少彩禮?她家當年翻新房子,我沒出力嗎?現在說這話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從樓上跑了下來。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話說這麽難聽,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賬!”
“咱倆結婚你就給了俺家五塊,結婚沒倆月我是不是就拿回來讓你修床了?還有翻新房子的事兒,你是出力了,後來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媽來帶小?我生完身體不好,有沒有讓你操過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沒養好,這都能怪在我頭上?”
“我自己沒養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當時過得那麽窮,每天鍋裏的稠的,菜裏的肉、雞蛋,我是不是都讓給你了?為了讓你幹活兒有力氣,我有給你搶過一點沒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緊著你跟小們?每次彈好的棉花不都是給恁做了?我衣裳裏的棉花是啥樣的,你摸過一次沒?!”
“是我讓你把好的都留給我的?”李守民反問道。
這句話一出,別說是胡秋菊了,在場沒一個人是不生氣的。
在一個村生活這麽多年,怎麽當初就沒看出他是這麽一個人?
把胡秋菊氣得夠嗆不說,李守民這時候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好了好了,以前那些舊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給你了?也該知足了吧。”
眾人:……
給房不是應該的嗎?怎麽還能說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樣。
還有……這話分明是他先挑起來的吧?
“你?!”
見姜紅麥有動手的架勢,王祖生趕緊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別別別,真要動手那事兒可就鬧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說兩句就妥了,大老爺們的,話這麽多呢?!”
李守民懶得再和她們計較,輕呵一聲後,就推門離開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說的話就後悔,原本她只是以為李守民對自己沒感情而已,現在看來他從始至終就是瞧不起自己、厭惡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氣,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淚。
從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沒急著讓他搬走,現在……
呵,趕緊給老娘撒丫子滾!!!
——
晚上吃完飯後,程玉秀主動拉上劉淑琴一起去散步消食。
平時她們都是去附近的商場門口轉圈,離得不遠,一來一回差不多半個小時就行。
但是今天,程玉秀卻提出要去慶國廣場轉轉。
不用她主動開口,劉淑琴也能猜到她的另一個原因:去見識見識李守民的那個小三。
這個小三實在是太神奇了,在認識她之前,李守民一直是很本分的一個人。
一個老實本分的人,怎麽就突然變成這樣了?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小三給他灌了“迷魂湯”,就像是段寶霞當時搞傳銷一樣,用什麽甜蜜的話給他洗了腦。
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小三還真是個有手段的高手呢,所以程玉秀就更要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聖了,免得害完李守民離婚後,又去禍害別家的老頭。
“小秀?”
真巧,過馬路等紅燈的時候,正好碰到了姜紅麥。
姜紅麥手裏捧著一只烤紅薯,身邊的王祖生手裏還拎著一兜糖炒栗子,要不是她說口渴了,王祖生到處尋摸著找賣杏仁茶的地方,還看不到她們在等紅燈呢。
“恁這是要上哪去?”
“剛吃完飯,去慶國廣場溜溜食。”
這話不誠實。
姜紅麥一下就識破了她的借口:“連我都想瞞著?太不仗義了吧。”
“真是吃多了溜食,”程玉秀尷尬地笑笑,“……順便去看看人家跳廣場舞。”
得到程玉秀真實的回答後,姜紅麥這才挽起她的胳膊,“俺也是,走吧,咱一塊瞧瞧去~”
好奇的人不止程玉秀一個,尤其是今天白天,李守民和胡秋菊大吵了一場,姜紅麥就更好奇這個小三到底是什麽樣的奇女子了。
“我和我的祖國,一刻也不能分割~”
“無論我走到哪裏,都流出一首讚歌~”
廣場上的喇叭裏,放著一首李老師演唱的歌曲。
伴著這悠揚的歌聲,許多對相擁在一起的男男女女,都默契地邁著相同的舞步。
那都是些年齡偏大的中老年人,最年輕的看著有四十多,最大的估計得有七十了。
和程玉秀想象中的不太一樣,他們的舞蹈不是隨便跳的,一看就是提前經過許多遍細心地排練,不止是腳上的動作整齊劃一,就連彎腰、搭肩,甚至每一個眼神都相差無幾。
這哪裏還是廣場?分明就是高檔酒店裏的宴會嘛。
不止是跳得好看,好多人都還穿著專門用來跳舞的長裙子。
深紅色、墨綠色,每一次轉身都是一朵綻開的花朵,頭上那些亮晶晶的發飾看起來也讓人賞心悅目。
她們跳得可真美啊~
難怪這麽多人都想跳舞呢,程玉秀就是這麽看了一會,也想跟著跳了。
誰說一定要去高端的地方才能跳舞了?就算是在廣場上,也能跳出熱愛生活的舞步。
“快看快看,那個是不是老李?”
程玉秀看得入迷,差點忘了這次來的真正目的。
順著姜紅麥指的方向一看,程玉秀果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嘿?還真是他!
穿著一件燕尾服,程玉秀差點沒認出來!
這還是程玉秀第一次見他穿得這麽“人模狗樣”呢。
記憶裏的李守民,一直是穿著深色布衫、經常戴著一頂塌帽子,雙手背在身後走路時也耷拉著背,總給人一種沈默老實的感覺。
但此時此刻的他,不僅腰板挺得筆直,頭發也梳成了鋥光瓦亮的大背頭,身上的衣服每一個褶子都熨的整整齊齊……
不是吧,這真的是跟土地打了半輩子交道的李守民嗎?
而他摟著的那個女人和他一樣,一邊享受著音樂,一邊感受著跳舞給她帶來的快樂,女人瞧著差不多有五十多,身材也有些偏胖,不過她的舞步很輕盈,一點不比那些苗條的人差。
她應該不是李守民的小三,程玉秀猜測道。
因為兩人雖然也有對視,但彼此的眼神裏並沒有那種你儂我儂的愛意,只有對彼此舞蹈的讚賞。
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臉上並沒有什麽明顯的痣,不符合之前打探到的特征。
很快,這首歌結束了。
以防被李守民看到,姜紅麥趕緊裝作什麽都沒看到,同時拉著程玉秀往一邊走。
幾十米外有一處小噴泉,周圍有不少推著小車做生意的小販,也有很多帶著孩子來玩的人,於是她們就挑在這裏當做“哨崗”,繼續觀察著李守民那邊的情況。
“恁咋來了?”
身後傳來的聲音把她們嚇了一跳。
是王蒙。
哦不,不止有王蒙,還有平時村裏大家玩得好的那群好姐妹們。
她們都跟做賊一樣,悄咪咪地朝那邊跳廣場舞的人觀望著。
看樣子,她們也是來看那小三的。
“那個狐貍精還沒來呢。”
“這才七點多,她一般過了八點才來。”
陳英是最先知道李守民外面有小三的。
因為她住得離這處廣場最近,所以經常會來廣場兜圈,同時,她也是見過那“狐貍精”次數最多的人,眼睛附近有痣的特征還是她發現的呢。
不過陳英並沒有近距離地見過那小三,每次都跟現在差不多,遠遠地瞧上一眼,生怕離得太近、看得太久會被李守民看到。
雖說現在李守民和胡秋菊離婚了,不需要再怕了,但正因為她倆離過婚了,太明目張膽地去看她也沒有一個合適的立場。
“那女的長得漂亮嗎?”
“漂亮,漂亮得很,也不知道多大了,但化妝化得跟老妖精一樣。”
“漂亮還能看上老李?是個瞎子?”
“這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女的和老李跳舞跳得最多。”
“那小三有老頭沒?有孩子沒?”
“不知道,應該是沒有吧,每次來都見她一個人,不像是有老伴的樣。”
雖然陳英見那小三的次數最多,但對她卻沒多少了解。
家庭背景一概不知,身高體重也說不上來,唯一的印象就是漂亮,很漂亮,是那種是個男人見了都會沈迷的“狐貍精”長相。
聽她說了許多,大家對這個小三更好奇了。
倒不是好奇她長得多好看,而是納悶為什麽這麽漂亮的一個女人會看上李守民。
等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鐘,女主角終於出現了。
“來了來了,就是她!”
順著陳英手指的方向,她們看到一個裹著大棉襖的女人朝廣場走來。廣場上給她們設了一處換衣服的臨時更衣室,但女人已經提前把裙子穿在裏面了。
陳英說得沒錯,女人長得確實漂亮,不過應該是她的妝畫得漂亮才對。
黑色的眼線、深色的眼影、濃艷的口紅,幾乎看不出她原本的五官了,但確實是男人喜歡的樣子,。
她的眼角確實有一顆很明顯的痣,而且脖子上也帶了一條金項鏈。
女人出現後,立刻就吸引了李守民的目光,哪怕他正在和另一個女人在跳舞,也不忘朝女人拋著媚眼。
嘔!惡心!
脫掉外面那件大棉襖,她裏面穿得是一件深紅色的裙子。
那裙子不像是商場裏買來的款式,更像是自己親手做的,因為那裙擺真是好看極了,上面每一朵小花都很精致,花紋也很漂亮,穿在身上時,把她的身材修得極好。
這樣的一個女人,別說是李守民,哪怕是別的女人見了也會忍不住多看兩眼的。
那一首歌終於結束了。
音樂剛停止,李守民就朝她走了過去,不止李守民,還有好幾個老頭也積極地過去向她獻殷勤,但女人還是堅定地選擇了李守民,將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休息的時候,李守民扶著她到一旁先坐下,同時從口袋裏拿出一張手帕給她墊著。
因為離得遠,不知道他們聊了些什麽,但就像是李守民說得那樣,他是真的喜歡她,雖然殷勤卻並沒有做出任何過分的行為,一直很尊重她。
李守民越是對女人尊重,程玉秀越是替胡秋菊不值。
對自己老婆不好,對外面的女人倒是關懷備至?真是賤坯子!
休息了差不多五分鐘後,下一首歌開始了。
這次,李守民的舞伴變成了那個小三。
“你們看你們看!”
正跳著,李守民忽然停了下來,單膝跪地在女人面前,然後從口袋裏拿出一只絲絨盒子。
一時間,其他人也都紛紛停了下來,圍觀著眼前這浪漫的一幕。
“他是在求婚?”
正好奇著呢,那些跳舞的男男女女紛紛朝中間聚攏,擋住了她們的視線。
“哎呀,擋著了!!!”
真討厭,怎麽到最關鍵的時候偏偏看不見了?
其實就算看不到,也能想象出是個什麽樣的場面……都單膝跪地了,都拿出小盒子了,不是向她求婚?難道是拿出指甲刀給她修指甲?
唉,這就是男人嗎?剛離婚不到一個月,就急著向別的女人求婚?
可就在這個時候,那一團熱鬧的中心,突然爆發出一聲奇怪的尖叫。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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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秋菊和李守民離婚了。
為了證明自己對外面的女人是真愛, 也因為自己是過錯方,李守民把家裏以後的回遷房都留給了胡秋菊,錢也只分了一小部分。
不過,李守民目前還沒有從家裏搬出去, 兩人屬於分家不分居。
“還讓他住家裏幹啥?趕緊把他趕出去啊!”掃地的時候, 姚冬梅替她不值道。
“就是, 婚都離了,讓他趕緊去跟外面那女人過吧!”
活動中心的二樓,大家一邊幫程玉秀打掃屋裏的衛生,一邊試著勸胡秋菊。
自從離婚以來, 李守民倒是沒拘束了, 可是卻苦了胡秋菊,天天一個人在家以淚洗面,回想著過去的幾十年自己到底哪裏做的不好。
未免她鉆牛角尖, 這些天村裏的老姐妹們都陪著她, 正好程玉秀的活動中心裝修得差不多了,叫她來一起幫幫忙,手裏有點活兒幹,興許就不會胡思亂想了。
用抹布擦著玻璃上的灰,胡秋菊心裏都清楚,她們是想著“眼不見心不煩”, 只要把李守民趕出去, 見不到他自己的心情也能好起來。
但,胡秋菊做不到這麽狠心。
好歹也是在一起生活了幾十年, 這大冷的天,讓李守民一個人搬家,萬一凍出點啥毛病呢?兒女們又不肯給他幫忙, 萬一他自己不按時吃飯,胃病豈不是又該犯了?
“他好歹把房留給我了,就讓他住吧,再過倆月就過年了,這時候搬也麻煩。”
“你呀,就是心太軟。”
幫著胡秋菊換了一盆水,程玉秀不禁嘆了一口氣。
想起曹敏和蘇世壯的事兒,程玉秀又問道:“姐,你可不能讓老李把外面的女人帶回來啊,到時候……”
“哎呀,肯定不會,”不等程玉秀把話說完,胡秋菊就趕緊說道,“我還沒那麽不精細,讓他把外面的女人帶回家,讓他一個人住就夠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哪怕離婚了,胡秋菊也還記得李守民的好。
雖說他口口聲聲說對自己沒感情,但如果少了他,這個家怕是也撐不了這麽久,家裏的一雙兒女也不會像現在這麽有出息。
所以就算是離婚,也是可以給彼此保留一點體面。
繼續擦拭著窗戶的玻璃,遠遠地她似乎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是李守民?
李守民正朝著活動中心這邊走來,身邊還有王祖生和另外幾個村裏的好哥們。
雖然李守民並不是走在中間的那個,但胡秋菊第一眼看到的卻是他。
“呦,那鱉孫打扮得還怪齊整呢。”
李守民換了一件新衣裳,鞋也是擦得幹幹凈凈,還有頭上的那頂帽子……嘖嘖,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又要當新郎官了。
自從離婚以來,李守民的臉色是一天比一天好了,六十多歲的年紀好像迎來了自己的第二春,瞧他那滿臉紅光的模樣,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高興。
可惜他們還離得遠,聽不清在討論些什麽。
王祖生是來給姜紅麥送飯的,李守民跟來幹嘛?
“他咋來了?”
“不知道。”
“你讓他來的?”
“沒有啊。”
胡秋菊放慢了擦窗的動作,小聲嘟囔著:“平常在家他都躲著我走,咋會悄默聲地跑到這兒來了?”
“會不會是來認錯了?”不知道是誰這麽提了一嘴。
“不可能吧……”
胡秋菊嘴上說著不可能,但心裏還是希望她說得是真的。
“我也覺得不可能。”
“其實我覺得吧,老李也沒那麽蠢,估摸著是意識到咱秋菊的好了,所以來討後悔藥來了。”
“啊?不會吧,那天老李的話說得可通難聽呢,這才幾天,就認錯來了?”
“男人不都是這樣,翻臉比翻書還快,興許那天就是情緒上頭?離婚後才意識到自己離不開秋菊,真要是那麽煩秋菊,為啥一直不搬走?還不是方便以後反悔嘛。”
唔,她說得好像也挺有道理。
大家都比較認同她的猜想,唯獨程玉秀,並沒有像她們那樣樂觀。
說離婚的那個晚上,程玉秀親眼目睹了李守民的決絕,當時的語氣、當時的說辭,真的是把話說的死得不能再死了。
後悔?怎麽可能?
把手裏的掃把放下,姜紅麥說道:“不用猜了,等他一會來了不就知道了?”
從窗戶旁邊走開,胡秋菊也還抱著最後一點幻想,幻想他真的能認錯,他們的關系能回到以前……
推開活動中心的門時,幾人把外面的那股冷氣也帶了進來。
“紅麥?”
樓下,王祖生叫了一聲姜紅麥的名字。
“哎。”
姜紅麥擦了擦手上的水後,一個人下去了。
剛才她們都商量好了,先問問李守民來這的目的,確定是來道歉認錯的,再讓胡秋菊下去。
自從王祖生和姜紅麥結婚後,倆人的日子過得簡直比蜜還要甜。興許是這些年一直壓抑著藏在心裏的愛意,四五十歲的倆人過得比二十來歲的小年輕還要甜蜜。
王祖生上班的時候,姜紅麥會給他備飯,這幾天姜紅麥來程玉秀的活動中心幫忙打掃衛生,他也會主動來給她送午飯。
除了裝著飯菜的飯盒,王祖生還從上衣口袋裏,掏出一包從路上買的熱豆漿給她:“給,紅棗豆漿。”
“凈浪費錢。”
接過豆漿,姜紅麥嘴上怪他,心裏可是甜得很呢。
餘光瞟了一眼李守民,姜紅麥沒好氣道:“你咋來了?”
李守民也不低頭:“來隨便看看,馬上就走。”
王祖生往樓上瞧了一眼,“秋菊不在吧?”
“不在,”姜紅麥沒說實話,喝豆漿時,眼神又落在了李守民身上,“咋了,特地來找她的?”
李守民輕哼了一聲,沒說話,只是伸手蹭了一下桌子上還沒擦掉的灰。
“婚都離了,再後悔也來不及了,嗨嗨,以後可一個躺在冷被窩裏哭去吧~!”
李守民:“確實,也不知道哭的是誰?”
“你啥意思?”
“你真以為是我離不開她胡秋菊?是我一直在可憐她,要不早八百年我就把她從家裏趕出去了,還會再過這麽長時間的苦日子?”
李守民確實是飄了。
這要是放在以前,他哪裏會說出這樣的話?
姜紅麥的火一下子就燒了起來:“苦日子?秋菊跟著你才是過了幾十年的苦日子!你自己說說,你給她買過幾件衣服?做過幾頓飯?現在好意思說這話。”
李守民本不想跟她吵的,可當著這麽多老夥計的面,他又怎麽好意思把臉面掉在地上。
“那你咋不說她的衣服、家裏的飯是哪來的錢?呵,不還是我一分一分賺出來的。”
李守民的一句話,徹底否定了胡秋菊的付出。
樓上,陪在胡秋菊身邊的幾人都註意到了她的臉色變得很難看。
要只是這一句話也就算了,偏偏為了證明自己出軌沒有錯、自己離婚也是對的,李守民又繼續說道:“別說是俺家了,當時結婚我給了多少彩禮?她家當年翻新房子,我沒出力嗎?現在說這話呢。”
胡秋菊忍不了了,快步從樓上跑了下來。
“姓李的,有些事我不想提,今天你非要把話說這麽難聽,好!那咱就好好算算賬!”
“咱倆結婚你就給了俺家五塊,結婚沒倆月我是不是就拿回來讓你修床了?還有翻新房子的事兒,你是出力了,後來我坐月子是不是也是俺媽來帶小?我生完身體不好,有沒有讓你操過一天心?!”
李守民不服:“你身子不好怪我?你自己沒養好,這都能怪在我頭上?”
“我自己沒養好?李守民,你摸摸自己的良心,咱家當時過得那麽窮,每天鍋裏的稠的,菜裏的肉、雞蛋,我是不是都讓給你了?為了讓你幹活兒有力氣,我有給你搶過一點沒有?”
“冬天做衣服,哪次不是我先緊著你跟小們?每次彈好的棉花不都是給恁做了?我衣裳裏的棉花是啥樣的,你摸過一次沒?!”
“是我讓你把好的都留給我的?”李守民反問道。
這句話一出,別說是胡秋菊了,在場沒一個人是不生氣的。
在一個村生活這麽多年,怎麽當初就沒看出他是這麽一個人?
把胡秋菊氣得夠嗆不說,李守民這時候還臉不紅氣不喘地說:“好了好了,以前那些舊事有啥可再掰扯的,我不是把房都給你了?也該知足了吧。”
眾人:……
給房不是應該的嗎?怎麽還能說得好像自己很大方一樣。
還有……這話分明是他先挑起來的吧?
“你?!”
見姜紅麥有動手的架勢,王祖生趕緊上去把她拉到了一旁,“別別別,真要動手那事兒可就鬧大了。老李,你也是的,說兩句就妥了,大老爺們的,話這麽多呢?!”
李守民懶得再和她們計較,輕呵一聲後,就推門離開了。
一日夫妻百日恩?
呸!
胡秋菊想想自己之前說的話就後悔,原本她只是以為李守民對自己沒感情而已,現在看來他從始至終就是瞧不起自己、厭惡自己啊!
深深地吸一口氣,胡秋菊用力擦去了眼角的眼淚。
從前,她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沒急著讓他搬走,現在……
呵,趕緊給老娘撒丫子滾!!!
——
晚上吃完飯後,程玉秀主動拉上劉淑琴一起去散步消食。
平時她們都是去附近的商場門口轉圈,離得不遠,一來一回差不多半個小時就行。
但是今天,程玉秀卻提出要去慶國廣場轉轉。
不用她主動開口,劉淑琴也能猜到她的另一個原因:去見識見識李守民的那個小三。
這個小三實在是太神奇了,在認識她之前,李守民一直是很本分的一個人。
一個老實本分的人,怎麽就突然變成這樣了?
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小三給他灌了“迷魂湯”,就像是段寶霞當時搞傳銷一樣,用什麽甜蜜的話給他洗了腦。
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小三還真是個有手段的高手呢,所以程玉秀就更要看看她到底是何方神聖了,免得害完李守民離婚後,又去禍害別家的老頭。
“小秀?”
真巧,過馬路等紅燈的時候,正好碰到了姜紅麥。
姜紅麥手裏捧著一只烤紅薯,身邊的王祖生手裏還拎著一兜糖炒栗子,要不是她說口渴了,王祖生到處尋摸著找賣杏仁茶的地方,還看不到她們在等紅燈呢。
“恁這是要上哪去?”
“剛吃完飯,去慶國廣場溜溜食。”
這話不誠實。
姜紅麥一下就識破了她的借口:“連我都想瞞著?太不仗義了吧。”
“真是吃多了溜食,”程玉秀尷尬地笑笑,“……順便去看看人家跳廣場舞。”
得到程玉秀真實的回答後,姜紅麥這才挽起她的胳膊,“俺也是,走吧,咱一塊瞧瞧去~”
好奇的人不止程玉秀一個,尤其是今天白天,李守民和胡秋菊大吵了一場,姜紅麥就更好奇這個小三到底是什麽樣的奇女子了。
“我和我的祖國,一刻也不能分割~”
“無論我走到哪裏,都流出一首讚歌~”
廣場上的喇叭裏,放著一首李老師演唱的歌曲。
伴著這悠揚的歌聲,許多對相擁在一起的男男女女,都默契地邁著相同的舞步。
那都是些年齡偏大的中老年人,最年輕的看著有四十多,最大的估計得有七十了。
和程玉秀想象中的不太一樣,他們的舞蹈不是隨便跳的,一看就是提前經過許多遍細心地排練,不止是腳上的動作整齊劃一,就連彎腰、搭肩,甚至每一個眼神都相差無幾。
這哪裏還是廣場?分明就是高檔酒店裏的宴會嘛。
不止是跳得好看,好多人都還穿著專門用來跳舞的長裙子。
深紅色、墨綠色,每一次轉身都是一朵綻開的花朵,頭上那些亮晶晶的發飾看起來也讓人賞心悅目。
她們跳得可真美啊~
難怪這麽多人都想跳舞呢,程玉秀就是這麽看了一會,也想跟著跳了。
誰說一定要去高端的地方才能跳舞了?就算是在廣場上,也能跳出熱愛生活的舞步。
“快看快看,那個是不是老李?”
程玉秀看得入迷,差點忘了這次來的真正目的。
順著姜紅麥指的方向一看,程玉秀果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嘿?還真是他!
穿著一件燕尾服,程玉秀差點沒認出來!
這還是程玉秀第一次見他穿得這麽“人模狗樣”呢。
記憶裏的李守民,一直是穿著深色布衫、經常戴著一頂塌帽子,雙手背在身後走路時也耷拉著背,總給人一種沈默老實的感覺。
但此時此刻的他,不僅腰板挺得筆直,頭發也梳成了鋥光瓦亮的大背頭,身上的衣服每一個褶子都熨的整整齊齊……
不是吧,這真的是跟土地打了半輩子交道的李守民嗎?
而他摟著的那個女人和他一樣,一邊享受著音樂,一邊感受著跳舞給她帶來的快樂,女人瞧著差不多有五十多,身材也有些偏胖,不過她的舞步很輕盈,一點不比那些苗條的人差。
她應該不是李守民的小三,程玉秀猜測道。
因為兩人雖然也有對視,但彼此的眼神裏並沒有那種你儂我儂的愛意,只有對彼此舞蹈的讚賞。
更重要的是,女人的臉上並沒有什麽明顯的痣,不符合之前打探到的特征。
很快,這首歌結束了。
以防被李守民看到,姜紅麥趕緊裝作什麽都沒看到,同時拉著程玉秀往一邊走。
幾十米外有一處小噴泉,周圍有不少推著小車做生意的小販,也有很多帶著孩子來玩的人,於是她們就挑在這裏當做“哨崗”,繼續觀察著李守民那邊的情況。
“恁咋來了?”
身後傳來的聲音把她們嚇了一跳。
是王蒙。
哦不,不止有王蒙,還有平時村裏大家玩得好的那群好姐妹們。
她們都跟做賊一樣,悄咪咪地朝那邊跳廣場舞的人觀望著。
看樣子,她們也是來看那小三的。
“那個狐貍精還沒來呢。”
“這才七點多,她一般過了八點才來。”
陳英是最先知道李守民外面有小三的。
因為她住得離這處廣場最近,所以經常會來廣場兜圈,同時,她也是見過那“狐貍精”次數最多的人,眼睛附近有痣的特征還是她發現的呢。
不過陳英並沒有近距離地見過那小三,每次都跟現在差不多,遠遠地瞧上一眼,生怕離得太近、看得太久會被李守民看到。
雖說現在李守民和胡秋菊離婚了,不需要再怕了,但正因為她倆離過婚了,太明目張膽地去看她也沒有一個合適的立場。
“那女的長得漂亮嗎?”
“漂亮,漂亮得很,也不知道多大了,但化妝化得跟老妖精一樣。”
“漂亮還能看上老李?是個瞎子?”
“這就不知道了,反正那女的和老李跳舞跳得最多。”
“那小三有老頭沒?有孩子沒?”
“不知道,應該是沒有吧,每次來都見她一個人,不像是有老伴的樣。”
雖然陳英見那小三的次數最多,但對她卻沒多少了解。
家庭背景一概不知,身高體重也說不上來,唯一的印象就是漂亮,很漂亮,是那種是個男人見了都會沈迷的“狐貍精”長相。
聽她說了許多,大家對這個小三更好奇了。
倒不是好奇她長得多好看,而是納悶為什麽這麽漂亮的一個女人會看上李守民。
等了差不多快二十分鐘,女主角終於出現了。
“來了來了,就是她!”
順著陳英手指的方向,她們看到一個裹著大棉襖的女人朝廣場走來。廣場上給她們設了一處換衣服的臨時更衣室,但女人已經提前把裙子穿在裏面了。
陳英說得沒錯,女人長得確實漂亮,不過應該是她的妝畫得漂亮才對。
黑色的眼線、深色的眼影、濃艷的口紅,幾乎看不出她原本的五官了,但確實是男人喜歡的樣子,。
她的眼角確實有一顆很明顯的痣,而且脖子上也帶了一條金項鏈。
女人出現後,立刻就吸引了李守民的目光,哪怕他正在和另一個女人在跳舞,也不忘朝女人拋著媚眼。
嘔!惡心!
脫掉外面那件大棉襖,她裏面穿得是一件深紅色的裙子。
那裙子不像是商場裏買來的款式,更像是自己親手做的,因為那裙擺真是好看極了,上面每一朵小花都很精致,花紋也很漂亮,穿在身上時,把她的身材修得極好。
這樣的一個女人,別說是李守民,哪怕是別的女人見了也會忍不住多看兩眼的。
那一首歌終於結束了。
音樂剛停止,李守民就朝她走了過去,不止李守民,還有好幾個老頭也積極地過去向她獻殷勤,但女人還是堅定地選擇了李守民,將手放在了他的掌心。
休息的時候,李守民扶著她到一旁先坐下,同時從口袋裏拿出一張手帕給她墊著。
因為離得遠,不知道他們聊了些什麽,但就像是李守民說得那樣,他是真的喜歡她,雖然殷勤卻並沒有做出任何過分的行為,一直很尊重她。
李守民越是對女人尊重,程玉秀越是替胡秋菊不值。
對自己老婆不好,對外面的女人倒是關懷備至?真是賤坯子!
休息了差不多五分鐘後,下一首歌開始了。
這次,李守民的舞伴變成了那個小三。
“你們看你們看!”
正跳著,李守民忽然停了下來,單膝跪地在女人面前,然後從口袋裏拿出一只絲絨盒子。
一時間,其他人也都紛紛停了下來,圍觀著眼前這浪漫的一幕。
“他是在求婚?”
正好奇著呢,那些跳舞的男男女女紛紛朝中間聚攏,擋住了她們的視線。
“哎呀,擋著了!!!”
真討厭,怎麽到最關鍵的時候偏偏看不見了?
其實就算看不到,也能想象出是個什麽樣的場面……都單膝跪地了,都拿出小盒子了,不是向她求婚?難道是拿出指甲刀給她修指甲?
唉,這就是男人嗎?剛離婚不到一個月,就急著向別的女人求婚?
可就在這個時候,那一團熱鬧的中心,突然爆發出一聲奇怪的尖叫。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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