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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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七年來平安無事,突然被人挖出了那具屍體,是紀聞舟怎麽都沒料想到的。
網上的相關報道他來來回回看了幾遍,有關屍體的發現地,網上寫得很含糊,至今沒人能說出一個具體的地理位置。
七年前,他頭一回走那條路線,後來因為出了事的緣故,他心情慌亂,只想著別被人發現了,哪還顧得上別的,如今也只大致記得埋屍的位置。
如果網上爆出來的埋屍地點是真,又不大像是他們當時掩埋屍體的地方,兩地之間似乎還隔著一段距離。
紀聞舟按住額頭,閉眼沈思。
不是同一個地方……
總不會那麽巧,除了他和範壯成,剛好還有其他人也在附近埋了一具屍體?
太離譜了。
紀聞舟又換了個思路去思考。
假設死者就是他和範壯成埋的那個男人,埋屍地點又為何會隔開一段距離?
是他記錯了位置,還是有人在他們離開之後又偷偷挖出了屍體,另外找了個地方掩埋?
紀聞舟身上一陣一陣發涼,這種假設太可怕了。
不可能,且不說當時附近根本就沒別人,就算附近的確躲著一個人沒被他們發現,那人做這些又有什麽好處呢?
一個念頭快速從他腦海中閃過。
會不會當年那個被撞到的人根本就沒死……
跟範壯成一起掩埋屍體的時候,他根本就不敢多看一眼,心裏只想著趕緊完事走人。
很多事情不能深究,現在他越是細想,越是不能確定那個男人當時是不是真的死了,還是只是失去了意識。
不不不,那天他和範壯成都探過那個男人的鼻息。
停止呼吸會導致腦部缺氧,若10分鐘內不進行搶救,人必死無疑。
沒別的可能,肯定是他一開始就記錯了地點。
***
接到報案後,警方開始調查。
法醫那邊給出了驗屍結果,時間太久,沒辦法精確地推斷出死亡時間,只能大致劃出一個範圍。
死者全身赤.//裸,埋屍地點周圍也沒找到任何能證明其身份的東西,警方根據驗屍報告上註明的死亡時間,調取了過去六、七年裏的失蹤人口記錄,根據法醫推斷出的死者性別、年齡和其他身體特征,選出了幾個與死者特征相符的失蹤人口。
警方提取了死者的骨骼組織進行DNA分析,隨後又聯系了幾個失蹤人口的家屬,請求對方前來做DNA檢測。
幾位家屬都很配合,接到警方的電話後就立刻前來做DNA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認死者是失蹤了七年的肖學慶,離異、無業,平時跟其父母住一起。
肖學慶失蹤七年,其父母心裏其實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但總歸還抱有一絲希望,而今得知兒子的死訊,兩個老人一下子老了好幾歲,拉著刑警的手要求警方一定要早日查明真相。
法醫從死者的骨骼中提取了微量元素分析中毒物質,排除了中毒身亡的可能性。通過骨骼損傷分析,死者的損傷主要集中在兩處,頭部和腿部,枕部有兩處損傷,均為典型磕碰傷,其中一處為非常嚴重的磕碰傷,也是死者的致命傷。
枕部有磕碰傷,符合死者被車撞倒在地這個推論,但警方最在意的是枕部的第二道磕碰傷,第一次撞到人還能算是開車不小心,第二次就很難說是巧合了。
駕車逃逸的案件警方不是沒有遇到過,但撞了人還把屍體給埋了,為避免警方查到死者的身份,還特意褪去死者身上的衣褲,肇事者的這種行為幾乎和行兇沒什麽差別。
根據埋屍地點來分析,死者應該是在鄉間道路上行走時被車撞到,摔倒後撞到後腦致死,肇事者沒叫救護車進行搶救,反而將屍體掩埋。
埋屍附近有一條鄉村路,雖說平日裏行人和車流量都不大,但再怎麽樣也不至於一個人都沒有。開車撞人外加埋屍,很難想象肇事者是在白天完成這一系列的行為,初步推測案件可能發生在夜晚。
警局,會議室裏。
夏警官提出了一種可能性:“肇事者可能不止一人。我比較傾向於是兩個人作案。”
“依據是什麽?”
前者指了指白板上的照片:“你們看埋屍的土坑,根據痕跡顯示,挖坑的工具分兩種,一種是螺絲刀,另一種是羊角錘。如果肇事者只有一個人的話,很難想象肇事者會先後用兩種不同的工具。試想一下,他/她當時剛撞死了一個人,心情應該很緊張,肯定是想以最快的速度埋了屍體就跑路,又為什麽還要在挑選工具上面浪費不必要的時間。”
有人點頭表示讚同,也有人對此持有保留意見:“也可能是螺絲刀用著不順手,他/她又找了羊角錘來挖坑。”
夏警官:“根據屍檢報告,死者體格強壯高大,要把屍體從行車道上搬運到埋屍地點,一個人是很難做到的,除非當時有兩個人。”
楊隊:“就先按著這個思路調查一下,其他人如果還有什麽別的推論,也可以說出來大家一起討論討論。”
***
紀聞舟刪除瀏覽記錄,把筆記本合上。
屍體的曝光讓他坐立不安,他每天都會習慣性地上網關註案件的調查進展。
再去懊悔當初幹嗎要坐上那輛車已經沒任何意義,現在更重要的是再仔細地回想回想,那晚他和範壯成埋屍的時候,是否留下了什麽罪證會讓警方追查到他們身上。
當時他是想過喊救護車來救人的,可想歸想,他最後還是跟範壯成一起埋了屍,不管範壯成的手裏是否的確掌握著證據以證明他是同謀,他犯下逃逸罪,外加非法埋屍,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他拿什麽來替自己辯護?
說自己是想勸範壯成報警和叫救護車來著,範壯成卻死活不肯,被害人還在一旁扒著他不放,他掙脫開來時力道沒收住,才不小心讓被害人摔倒在地沒了性命嗎?
這種話說出來,連南涔和家明都未必信他,更何況是一向用證據說話的警方和法院。
他平時煙酒不沾,可這會兒心中煩躁不安,真有點想抽根煙緩解緩解情緒。
辦公室裏自然是沒煙的,紀聞舟走出辦公室,鎖上門,去了斜對面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盒煙。
出了小超市,他在超市門外的長椅上坐下,從煙盒裏摸出一支煙。
只是發現了屍體而已,他不該就此亂了手腳,之前的七年他都能守住這個秘密,現在也可以。只要他和範壯成足夠小心沒留下任何罪證,即便警方再怎麽查,也查不到他們身上,畢竟他也好,範壯成也好,都跟死者素未謀面,警方再如何調查死者的人際關系,也不會疑心到他們倆跟這起案子有關。
吸一口煙,仰頭吐出煙圈。
他不常抽煙,只抽了一口,就覺得煙味嗆。
手指突然抖了一下。
那晚埋完屍回到車上,範壯成一直都沒回來,他隔著車窗朝那邊張望,因為距離和角度的緣故,他沒看清楚範壯成在做什麽。
當時他害怕範壯成要殺他滅口,便也沒想到別的地方去,現在他才記起來,範壯成坐回車裏的時候,身上有一股子煙味。
那天他本就心慌意亂,且範壯成在開車的途中抽過幾支煙,車廂裏一直留著煙味,他才沒留意到此事。
當時死了人,他腦子裏亂糟糟的,範壯成也未見得心裏不慌,範壯成煙癮又大,搞不好埋了屍體後又忍不住抽了一支煙給自己壓壓驚。
紀聞舟忽地站起身,把煙按滅扔進了垃圾桶裏。
警方查案,勢必不會放過留在周圍的任何一個物證,埋屍地點荒涼,難保不會發現範壯成丟在現場附近的煙蒂。就憑範壯成那人的德性,焉知以前有沒有因為打架鬧事在派出所留下案底呢?就算以前沒有留過案底,七年過去了,他真能擔保範壯成一直都遵紀守法嗎?
萬一真讓警方查到範壯成的身上,無論範壯成是心態不平衡還是為了減刑,大抵都會在警方面前把他給供出來。一旦跟刑事案件扯上關系,莫說是毫無交情的陌生人,縱然是血親或好友之間,也多的是互相供出對方的先例。
不過幾息,紀聞舟心裏又是一松。
他跟範壯成根本就不認識對方,範壯成遞過一張名片給他,所以他才知道範壯成姓甚名誰,至於他的名字,範壯成自然是不知道的。
紀聞舟忽然慶幸那天沒跟範壯成多聊,沒和範壯成透露過自己的個人信息,還提前下了車。他一開始是跟範壯成提起過他父母家的住址,不過範壯成每天都要開車拉客做生意,幾年過去了,範壯成未必還會記得住他父母家的住址。
回到辦公室裏,紀聞舟打開網頁又查了一下。
煙頭上的DNA沒法保存太長時間,他和範壯成是七年前埋下的屍體,現在警方才剛找到屍骨,就算警方找到範壯成丟在埋屍地點附近的煙蒂,也沒法檢測出上面的dna。
他稍微松了口氣,想起一事,心頭又是一緊。
範壯成說的錄音,到底是真錄音了,還是只是訛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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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來平安無事,突然被人挖出了那具屍體,是紀聞舟怎麽都沒料想到的。
網上的相關報道他來來回回看了幾遍,有關屍體的發現地,網上寫得很含糊,至今沒人能說出一個具體的地理位置。
七年前,他頭一回走那條路線,後來因為出了事的緣故,他心情慌亂,只想著別被人發現了,哪還顧得上別的,如今也只大致記得埋屍的位置。
如果網上爆出來的埋屍地點是真,又不大像是他們當時掩埋屍體的地方,兩地之間似乎還隔著一段距離。
紀聞舟按住額頭,閉眼沈思。
不是同一個地方……
總不會那麽巧,除了他和範壯成,剛好還有其他人也在附近埋了一具屍體?
太離譜了。
紀聞舟又換了個思路去思考。
假設死者就是他和範壯成埋的那個男人,埋屍地點又為何會隔開一段距離?
是他記錯了位置,還是有人在他們離開之後又偷偷挖出了屍體,另外找了個地方掩埋?
紀聞舟身上一陣一陣發涼,這種假設太可怕了。
不可能,且不說當時附近根本就沒別人,就算附近的確躲著一個人沒被他們發現,那人做這些又有什麽好處呢?
一個念頭快速從他腦海中閃過。
會不會當年那個被撞到的人根本就沒死……
跟範壯成一起掩埋屍體的時候,他根本就不敢多看一眼,心裏只想著趕緊完事走人。
很多事情不能深究,現在他越是細想,越是不能確定那個男人當時是不是真的死了,還是只是失去了意識。
不不不,那天他和範壯成都探過那個男人的鼻息。
停止呼吸會導致腦部缺氧,若10分鐘內不進行搶救,人必死無疑。
沒別的可能,肯定是他一開始就記錯了地點。
***
接到報案後,警方開始調查。
法醫那邊給出了驗屍結果,時間太久,沒辦法精確地推斷出死亡時間,只能大致劃出一個範圍。
死者全身赤.//裸,埋屍地點周圍也沒找到任何能證明其身份的東西,警方根據驗屍報告上註明的死亡時間,調取了過去六、七年裏的失蹤人口記錄,根據法醫推斷出的死者性別、年齡和其他身體特征,選出了幾個與死者特征相符的失蹤人口。
警方提取了死者的骨骼組織進行DNA分析,隨後又聯系了幾個失蹤人口的家屬,請求對方前來做DNA檢測。
幾位家屬都很配合,接到警方的電話後就立刻前來做DNA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認死者是失蹤了七年的肖學慶,離異、無業,平時跟其父母住一起。
肖學慶失蹤七年,其父母心裏其實已經有心理準備了,但總歸還抱有一絲希望,而今得知兒子的死訊,兩個老人一下子老了好幾歲,拉著刑警的手要求警方一定要早日查明真相。
法醫從死者的骨骼中提取了微量元素分析中毒物質,排除了中毒身亡的可能性。通過骨骼損傷分析,死者的損傷主要集中在兩處,頭部和腿部,枕部有兩處損傷,均為典型磕碰傷,其中一處為非常嚴重的磕碰傷,也是死者的致命傷。
枕部有磕碰傷,符合死者被車撞倒在地這個推論,但警方最在意的是枕部的第二道磕碰傷,第一次撞到人還能算是開車不小心,第二次就很難說是巧合了。
駕車逃逸的案件警方不是沒有遇到過,但撞了人還把屍體給埋了,為避免警方查到死者的身份,還特意褪去死者身上的衣褲,肇事者的這種行為幾乎和行兇沒什麽差別。
根據埋屍地點來分析,死者應該是在鄉間道路上行走時被車撞到,摔倒後撞到後腦致死,肇事者沒叫救護車進行搶救,反而將屍體掩埋。
埋屍附近有一條鄉村路,雖說平日裏行人和車流量都不大,但再怎麽樣也不至於一個人都沒有。開車撞人外加埋屍,很難想象肇事者是在白天完成這一系列的行為,初步推測案件可能發生在夜晚。
警局,會議室裏。
夏警官提出了一種可能性:“肇事者可能不止一人。我比較傾向於是兩個人作案。”
“依據是什麽?”
前者指了指白板上的照片:“你們看埋屍的土坑,根據痕跡顯示,挖坑的工具分兩種,一種是螺絲刀,另一種是羊角錘。如果肇事者只有一個人的話,很難想象肇事者會先後用兩種不同的工具。試想一下,他/她當時剛撞死了一個人,心情應該很緊張,肯定是想以最快的速度埋了屍體就跑路,又為什麽還要在挑選工具上面浪費不必要的時間。”
有人點頭表示讚同,也有人對此持有保留意見:“也可能是螺絲刀用著不順手,他/她又找了羊角錘來挖坑。”
夏警官:“根據屍檢報告,死者體格強壯高大,要把屍體從行車道上搬運到埋屍地點,一個人是很難做到的,除非當時有兩個人。”
楊隊:“就先按著這個思路調查一下,其他人如果還有什麽別的推論,也可以說出來大家一起討論討論。”
***
紀聞舟刪除瀏覽記錄,把筆記本合上。
屍體的曝光讓他坐立不安,他每天都會習慣性地上網關註案件的調查進展。
再去懊悔當初幹嗎要坐上那輛車已經沒任何意義,現在更重要的是再仔細地回想回想,那晚他和範壯成埋屍的時候,是否留下了什麽罪證會讓警方追查到他們身上。
當時他是想過喊救護車來救人的,可想歸想,他最後還是跟範壯成一起埋了屍,不管範壯成的手裏是否的確掌握著證據以證明他是同謀,他犯下逃逸罪,外加非法埋屍,這都是不爭的事實。
他拿什麽來替自己辯護?
說自己是想勸範壯成報警和叫救護車來著,範壯成卻死活不肯,被害人還在一旁扒著他不放,他掙脫開來時力道沒收住,才不小心讓被害人摔倒在地沒了性命嗎?
這種話說出來,連南涔和家明都未必信他,更何況是一向用證據說話的警方和法院。
他平時煙酒不沾,可這會兒心中煩躁不安,真有點想抽根煙緩解緩解情緒。
辦公室裏自然是沒煙的,紀聞舟走出辦公室,鎖上門,去了斜對面的一家小超市買了一盒煙。
出了小超市,他在超市門外的長椅上坐下,從煙盒裏摸出一支煙。
只是發現了屍體而已,他不該就此亂了手腳,之前的七年他都能守住這個秘密,現在也可以。只要他和範壯成足夠小心沒留下任何罪證,即便警方再怎麽查,也查不到他們身上,畢竟他也好,範壯成也好,都跟死者素未謀面,警方再如何調查死者的人際關系,也不會疑心到他們倆跟這起案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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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常抽煙,只抽了一口,就覺得煙味嗆。
手指突然抖了一下。
那晚埋完屍回到車上,範壯成一直都沒回來,他隔著車窗朝那邊張望,因為距離和角度的緣故,他沒看清楚範壯成在做什麽。
當時他害怕範壯成要殺他滅口,便也沒想到別的地方去,現在他才記起來,範壯成坐回車裏的時候,身上有一股子煙味。
那天他本就心慌意亂,且範壯成在開車的途中抽過幾支煙,車廂裏一直留著煙味,他才沒留意到此事。
當時死了人,他腦子裏亂糟糟的,範壯成也未見得心裏不慌,範壯成煙癮又大,搞不好埋了屍體後又忍不住抽了一支煙給自己壓壓驚。
紀聞舟忽地站起身,把煙按滅扔進了垃圾桶裏。
警方查案,勢必不會放過留在周圍的任何一個物證,埋屍地點荒涼,難保不會發現範壯成丟在現場附近的煙蒂。就憑範壯成那人的德性,焉知以前有沒有因為打架鬧事在派出所留下案底呢?就算以前沒有留過案底,七年過去了,他真能擔保範壯成一直都遵紀守法嗎?
萬一真讓警方查到範壯成的身上,無論範壯成是心態不平衡還是為了減刑,大抵都會在警方面前把他給供出來。一旦跟刑事案件扯上關系,莫說是毫無交情的陌生人,縱然是血親或好友之間,也多的是互相供出對方的先例。
不過幾息,紀聞舟心裏又是一松。
他跟範壯成根本就不認識對方,範壯成遞過一張名片給他,所以他才知道範壯成姓甚名誰,至於他的名字,範壯成自然是不知道的。
紀聞舟忽然慶幸那天沒跟範壯成多聊,沒和範壯成透露過自己的個人信息,還提前下了車。他一開始是跟範壯成提起過他父母家的住址,不過範壯成每天都要開車拉客做生意,幾年過去了,範壯成未必還會記得住他父母家的住址。
回到辦公室裏,紀聞舟打開網頁又查了一下。
煙頭上的DNA沒法保存太長時間,他和範壯成是七年前埋下的屍體,現在警方才剛找到屍骨,就算警方找到範壯成丟在埋屍地點附近的煙蒂,也沒法檢測出上面的dna。
他稍微松了口氣,想起一事,心頭又是一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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