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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8章 大宋反派(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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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8章 大宋反派(159)

桐桐最近見名人見的過敏了。

慣常她是喜歡留大臣們一起用膳的。像是楊守素、野利、完顏他們,有事沒事的,趕上了咱一起吃吧。這是拉近彼此距離的一種方式吧。

但是,自從見了王安石,徹底的絕了桐桐的一門手藝。

跟王安石坐一起吃飯太受罪,既然不能留人家吃飯,那大家都別留了吧。我可以給你們帶點點心之類的叫你們帶回去,但是留下吃飯這一招是徹底的不能用了。

不過見的多了,她也發現了這些文人身上的優點。

就像是司馬光比王安石大兩歲,兩人一個守舊,一個改革,但其實兩人私底下關系特別好。屬於那種我跟你私下能做朋友,同殿為臣卻不行。你的那一套我看不上,我得把你幹掉那種。

如今,抻著勁兒的是晏殊、範仲淹這些年紀大些的。

像是王安石和司馬光都屬於年輕一撥的,他們比曜哥兒大十歲上下,這是能大用的人。年輕位居高位顯然是不現實的,他們還是得去地方上。

而且,大宋的文人有一個毛病,那就是治理地方完全按照他們的主張來,這是最為要命的。

有自己的主意這沒錯,但大前提得設立吧。

四爺扶著犁,跟牽著牛的範仲淹說,“標準是什麽,什麽是為官一任必須要做到的……”

範仲淹白天跟著種地,晚上還得想這個事,然後整理奏疏。

轉天,四爺又見了歐陽修。

不是做文化改革嗎?行!翰林這一攤子就是你的。

但就是得給官職加上套子,你該文學的,那就請好好搞你的文學,不要動不動就對著實務指手畫腳,這不在你擅長的領域裏。

各司其職,明白嗎?誰的手都別伸的太長。

像是包拯,司法這一攤子都歸你,立法你沒權限,而今暫行的是雍郡的發令。請你做好執法!

桐桐還專門繪制了三幅圖,標註上尺碼,叫人去督造去了。

沒幾日,包拯正在衙門看各地送上來的積案,就聽見外面的喧嘩之聲。

是告狀嗎?

結果並不是!是宮裏來人了,說是皇後叫人送禮來了。

皇後送的什麽禮呀?

一會子工夫,衙門外人山人海的,都在這裏瞧熱鬧。從街道那邊被將士擡了三擡禮物來,禮物上都蓋著紅綢布。

顫顫巍巍的全有從轎子上下來,須發皆白的大管家如今都已經榮養了,難得出來辦差的。

他一臉和善的笑意,給包大人行了禮之後,指了指身後的東西:“娘娘說,請大人揭開。”

何物呀?

包拯抱拳之後走到最邊上一個,擡手便將紅布揭開了。

這一揭開,眾人倒吸一口氣——這是一口鍘刀。

包拯不解,看向全有。

全有就指著那鍘刀頭,“大人可看見了?”

龍頭!

“此為龍頭鍘!凡皇親國戚,作奸犯科者,與庶民同罪。若有死罪,定斬不饒。”

話音不高,可此時聽在耳朵裏,卻震的上上下下連呼吸都停住了一般。

包拯對著龍頭鍘往下一跪:“敢不從命?!”

全有自己走過去,將第二塊紅布掀開了,又是一把鍘刀,“此為虎頭鍘,達官顯貴、文臣武將,皆需遵律而行,不可包庇縱容。”

這一聲一出,滿街道的歡呼之聲,震耳欲聾。

包拯朝著虎頭鍘一叩首,“臣領旨!”

全有又指了一個圍觀的小兒,“去揭開看看最後一個。”

最後一個乃是狗頭鍘,“天下庶民百姓,人人皆應遵法守律,凡敢以身試法者,一律懲處,不可輕恕。”

“臣遵旨!”

因為這三尊鍘刀,京城之中歡呼聲不絕於耳。

富弼等人種地,聽著官家跟太子說話。

不大的田畝中,秦王牽著牛,太子扶犁,官家在後面用鋤鎬刨出一個個小坑來,皇後給裏面點種子,公主跟在皇後身後,用腳撥弄一些浮土將種子給蓋上。

兩邊的大臣也都跟著忙著,就聽官家問太子說:“《管子明法解》可讀了?”

太子應著,“是!讀了。‘貧者非不欲奪富者財,然不敢者,法不使也;強者非不能暴弱,然不敢者,畏法誅也’。換言之,法,能護命守財,有益於天下任何一人。”

“是啊!生命、財產,此二者安,則天下人心安。”官家說著,又問秦王,“何為法?”

“法當如水,一曰公正,從高處流往低處,地勢越低,法越是當如影隨形;二曰公正,如水勢,不可阻擋,不能阻攔,否則便是洪水滔天。”

秦王的聲音還帶著稚嫩,此時,牽著牛,將韁繩搭在肩膀上往前拽著。

官家又回頭去問公主,“丹宸以為,何為法?”

公主說,“兒臣近日讀《春秋》,有這麽一句話,‘立法貴嚴,而責人貴寬’。這話,自然是對的!但何為‘寬’,卻優待商榷。南宋之時,動輒大赦天下,兒臣以為,此‘寬’非真‘寬’,此‘仁’非真‘仁’。我娘常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罪,懲處乃手段,而非目的。治罪,說到底是救人也是救罪犯自己。兒臣以為,將未知錯之人放出去,那就是對天下人犯罪。此為大不仁!若真要寬仁,為何不取消‘淩遲’、‘梟首’、‘戮屍’……甚至於‘刺字’這樣的刑罰呢?”

怎麽死不是死?為什麽連死都要花樣百出?何必呢?此為仁義否?

她就說,“連杖責、鞭撻這樣的刑罰也該一並去掉。囚禁、勞作、足夠了。”

一如這些跟著種地的大人們,就問他們晚上躺下之後,是不是覺得如同被石碾碾過一遍。

因此,“兒臣以為,珍視每個人活著的權利,凡死刑數審之後需得禦筆欽定,凡其他刑罰,羈押服刑期間,不該遭受體罰甚至於虐待。”

這不是把自大宋以來的大部分律法都給否了嗎?

而且,皇後在參政就罷了,公主現在動輒言事,是何意呀?

一壟地耕完,四爺一擺手:解散。

今兒的活幹完了,都回去洗漱吃飯去吧。

燦兒往地頭一坐,從鞋子裏往出倒土,那腳丫子翹的高高的,嚇的人都繞著她走。她自顧自的看了看雙腳,穿著襪子呢,又不是赤著腳,大驚小怪什麽呀?

四爺扶著桐桐走了,沒管他閨女。

“爹,等等我呀。”

“你等你了,自己回去梳洗去。”

桐桐覺得是真好了,真不用扶。

“扶著吧!”四爺攬著桐桐走的極慢,“司法之變,意義深遠。”

明白!大宋的司法就不能說,一個時代的小說以及演繹來的故事,多少能反映出一個時代的特征。就像是水滸,所謂的梁山好漢,這裏面折射出的最多的其實就是大宋的司法情況。

想那一個包拯,做官清查積案真就是短短的一個時間段。但民間給杜撰出多少包青天的故事?來回的演繹,反應出的何嘗不是民眾的期待。

反正桐桐沒事就翻看大宋的律法,可迄今為止,她都不算把大宋的律法看完了。

為何呢?因為大宋是‘度時立法,適實變法’。什麽意思呢?就是隨時都能增加一些律法條文,如果覺得需要,我又隨時能更改律法條文。

每個帝王一登基,就必然要立法。出一套自己的法律!

那之前的帝王所立的法律要不要遵守呢?要的!但是後世的官員得把律法翻遍了,才能找到對應的。

如果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怎麽辦呢?

那就隨官員吧,他們覺得要按照哪個量刑就按照哪個量刑。

便是劉太後在朝的那些年,也有她自己的律法。

立法頻繁、法典繁多、密而為累,有法卻搜檢困難。其中前後矛盾,內容混亂者眾,到最後有法等同於無法,到處有漏洞可鉆的結果就是——司法腐敗。

於是,這個時期的話本裏,經常是罪犯殺人之後逃了,逃了之後通緝了,通緝了又如何呢?用真名真姓真籍貫,還能堂而皇之的成為什麽都統、教頭,再要麽就是衙門的差役。罪犯換個地方就成了執法之人,荒誕到了這個地步,卻被大家習以為常。

新朝一立,四爺先拿司法開刀。

沒別的,擡頭不見青天,天下便不安。

小老百姓,不會管誰當皇帝的。他們只要有飯吃,只要受了欺負有地方說理,那就能過的很安穩。田地分了,那剩下的就是良善不被欺。

法——在田地之後,第一個被拿了出來。

今兒這田間地頭,四爺跟三個孩子的奏對,這會子只怕已經傳出去了。

就是得傳出去,得傳給天下人知道。先叫百姓心中有期待,才能穩定人心。

於是,很多人敏銳的感覺到了,這位公主真的不一樣。

丹宸一去女學,就被圍觀了。

她沒有隱瞞身份,很自然的坐到了甲班。這裏是考校得了甲等的人,大部分年紀都比較大一些,在十五六歲、十六七歲那麽大吧。

高滔滔就看公主的裝扮,半舊的衣裳,並不如何繁覆。頭上用絲帶挽發,也無名貴珠寶。臉上素凈白嫩,未見一絲妝容。身上有荷包兩枚,並不見瓔珞環佩。翻動書頁的手上並未留長長的指甲,一雙手修長瑩潤,指甲未曾著色。倒是手腕上有一條紅色的繩結,編的極好,嵌著兩塊指甲蓋大小的東西,不像是玉石,倒像是石頭。

她看見了,但她沒問。

倒是坐在後面的範觀音笑吟吟的上前,先問了:“公主所佩為何玉?小女不曾見過。”

丹宸看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手腕,“戴習慣了而已,不值什麽。”其實,其中一塊是黨項巫師所贈,一塊是女真薩滿所贈。

她不能叫人知道她佩戴了什麽,要不然必然是趨之若鶩。那就很不必了!黨項有黨項的習俗,女真有女真的信仰,各自守著各自的習俗和信仰就罷了。

自己佩戴,那是重視!可若是人人效仿,這絕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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