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 章 裴臨看到結婚證,坦白局
關燈
小
中
大
第125 章 裴臨看到結婚證,坦白局
可裴臨承受下來了。
他開始肆無忌憚的揮霍這份得之不易的驚喜。
“你不討厭我,喜歡我?”裴臨反問。
嘴角抑制不住的勾起來,被他死死壓制。
季禾看著他,到底還要怎麽做才能相信?
他是做了什麽?讓裴臨不相信他的感情?
之前是懷疑他會跟人跑了,現在懷疑他不愛他。
他自認為不是一個對感情不認真的人。
季禾嘆了一口氣,要站起身。
裴臨以為他要走,按住他的腰:“去哪?”
季禾不再多言,拉住裴臨扣著他腰的手,當著他的面打開電腦。
在裴臨臉色陰下來的前一刻,刪除了置頂聯系人。
裴臨楞了,看著電腦屏幕。
季禾側頭看他:“可以了嗎?”
裴臨沒說話。
季禾覺得,應該不可以。
他道:“你想我把微信也註銷是嗎?”
“可以,我最後發一條消息,聽你的。”
“你想鎖著我,也可以,都聽你的。”
完完全全的順從,或者說縱容。
只因為裴臨有一點不安。
季禾找出謝清許的聊天,直接發消息問:【我可以告訴他了嗎?】
那邊好像一直在等他發消息,或是盯著他的聊天框,幾乎是秒回:【可以,你告訴他更好,只是告訴他,融合也需要一個過程。】
【你和他在一起是嗎?把他騙回來,我需要時時觀察,你們的蜜月請換個時間再度。】
【請體諒醫生,謝謝。】
季禾:“……”
什麽蜜月旅行?
兩個人的聊天一點也不避諱著裴臨這個當事人。
他好像反應過來什麽,可是之前被驚喜沖暈,讓他思維沒那麽敏銳。
裴臨眼睛瞇起來。
季禾作勢要操作註銷微信,最後時刻被裴臨攔下,他道,不用了。”
季禾眼裏染上笑意,他問道:“我的外衣在哪?”
裴臨並不打算說,那件衣服一看就不是稻草人的。
排除一切可能,只能是他那個丈夫的。
出門還要穿著他的貼身衣物。
多親密無間。
裴臨又開始不對勁了,季禾沒辦法了。
他一言不發拉著裴臨往外走。
裴臨右手被繃帶包的嚴嚴實實,季禾用左手拉著他,兩個人的戒指時不時磕碰在一起。
象征著他們的關系何等親密。
可裴臨看不到,他在自己周身砌起一堵高墻,還倒打一耙說季禾不愛他。
季禾也無話可說。
所有話都不如實際行動來得真實。
把裴臨拉到房間裏,季禾就自顧自開始翻找,沒和裴臨說一句話。
問他能問出來嗎?
問不出來。
那件衣服很容易就能看出來不是他的。
說不定問一句,裴臨就要反問他是不是心裏只裝著所謂的丈夫,所以連一件衣服都要找到了抱在懷裏。
季禾已經找過一遍了,他知道這些地方沒有,不知道被裴臨放在哪裏。
之所以這麽篤定還在,大概就是有一種直覺,裴臨不會不經他同意擅自扔他的東西。
最後還是裴臨自己不打自招,語氣微妙:“找出來做什麽?我扔了。”
“扔哪了?”
“垃圾桶。”
季禾作勢要去找,裴臨拉住他,不爽道:“浴室裏,那個沒用過的垃圾桶。”
季禾背對著裴臨,笑了一下。
他轉過身,在裴臨臉上親了一下:“待會兒送你一個禮物。”
他今天主動的不像話,無論是話語還是舉動。
全都是裴臨從來沒有體驗過的。
裴臨擡手摸了一下臉,兩腿交疊,眼神冷淡的看著電腦屏幕。
半晌,對著早已消失的聊天框,勾唇笑道:“你老婆不要你了……”
季禾拿著結婚證出來的時候,剛好就聽見這句話。
他頓了一下,他手裏的紅本放到裴臨面前:“看看嗎,禮物。”
裴臨臉上的笑一下子就僵住了,欲落不落的掛在臉上,看著很奇怪 。
他垂下眼皮,瞥了一眼紮眼的結婚證。
氣得笑出聲:“就這麽報覆我?”
“我只不過是吃醋幹了點混賬事。”
“你隨身攜帶結婚證來對付我?”
季禾坐到他對面,觀察他變幻莫測的表情,問:“不看看嗎?”
“看什麽?”裴臨奪過季禾手上的結婚證,隨手扔在床上。
他順勢把季禾按倒在床上。
一只手順著季禾小臂一路下滑,最後握著他的手,將其按在頭頂的被褥上。
季禾擔心他手上的傷,並不敢有太大的動作,只是問道:“你做什麽?”
“做什麽?”裴臨聲音帶著笑:“老婆,你拿結婚證給我看是什麽意思?成心氣我?”
季禾被他壓制住,動彈不得,只能感覺得到身上的男人又在生氣,那股氣息直接將他籠罩。
季禾開口問:“你確定不看看嗎?”
他認為這個對裴臨來說是禮物。
他從始至終喜歡的人就是他一個人。
裴臨吃了這麽久的醋,假想敵不過就是他自己。
“不看。”裴臨黑臉,湊上去親季禾:“讓他放那,上面有你老公的照片,讓他看看我們怎麽親密的。”
季禾看著裴臨近在咫尺的臉,沒說話。
他沒有拒絕裴臨的親吻。
裴臨真就打算在季禾“丈夫”面前證明他們是怎麽恩愛的,吻人的力度很大。
帶著濃烈的侵略性和占有欲,動作直接而大膽去。
可照片畢竟是照片,對第三個人造不成任損失。
裴臨失望只有一張照片。
他沒有ntr癖好,無意做出那麽惡俗的事,只是期待著這段關系完完全全暴露。
最好他丈夫親眼看見。
季禾被他吻的有些喘不過氣,手不自覺的抓住裴臨的肩膀,還要分出幾分精力去註意裴臨那只受傷的手。
裴臨退開了些,問:“舒服嗎?”
季禾自然不可能回答他這麽直接的問題。
他偏過頭,微微喘息。
———
每天審核十多分鐘,審核讀的可太慢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可裴臨承受下來了。
他開始肆無忌憚的揮霍這份得之不易的驚喜。
“你不討厭我,喜歡我?”裴臨反問。
嘴角抑制不住的勾起來,被他死死壓制。
季禾看著他,到底還要怎麽做才能相信?
他是做了什麽?讓裴臨不相信他的感情?
之前是懷疑他會跟人跑了,現在懷疑他不愛他。
他自認為不是一個對感情不認真的人。
季禾嘆了一口氣,要站起身。
裴臨以為他要走,按住他的腰:“去哪?”
季禾不再多言,拉住裴臨扣著他腰的手,當著他的面打開電腦。
在裴臨臉色陰下來的前一刻,刪除了置頂聯系人。
裴臨楞了,看著電腦屏幕。
季禾側頭看他:“可以了嗎?”
裴臨沒說話。
季禾覺得,應該不可以。
他道:“你想我把微信也註銷是嗎?”
“可以,我最後發一條消息,聽你的。”
“你想鎖著我,也可以,都聽你的。”
完完全全的順從,或者說縱容。
只因為裴臨有一點不安。
季禾找出謝清許的聊天,直接發消息問:【我可以告訴他了嗎?】
那邊好像一直在等他發消息,或是盯著他的聊天框,幾乎是秒回:【可以,你告訴他更好,只是告訴他,融合也需要一個過程。】
【你和他在一起是嗎?把他騙回來,我需要時時觀察,你們的蜜月請換個時間再度。】
【請體諒醫生,謝謝。】
季禾:“……”
什麽蜜月旅行?
兩個人的聊天一點也不避諱著裴臨這個當事人。
他好像反應過來什麽,可是之前被驚喜沖暈,讓他思維沒那麽敏銳。
裴臨眼睛瞇起來。
季禾作勢要操作註銷微信,最後時刻被裴臨攔下,他道,不用了。”
季禾眼裏染上笑意,他問道:“我的外衣在哪?”
裴臨並不打算說,那件衣服一看就不是稻草人的。
排除一切可能,只能是他那個丈夫的。
出門還要穿著他的貼身衣物。
多親密無間。
裴臨又開始不對勁了,季禾沒辦法了。
他一言不發拉著裴臨往外走。
裴臨右手被繃帶包的嚴嚴實實,季禾用左手拉著他,兩個人的戒指時不時磕碰在一起。
象征著他們的關系何等親密。
可裴臨看不到,他在自己周身砌起一堵高墻,還倒打一耙說季禾不愛他。
季禾也無話可說。
所有話都不如實際行動來得真實。
把裴臨拉到房間裏,季禾就自顧自開始翻找,沒和裴臨說一句話。
問他能問出來嗎?
問不出來。
那件衣服很容易就能看出來不是他的。
說不定問一句,裴臨就要反問他是不是心裏只裝著所謂的丈夫,所以連一件衣服都要找到了抱在懷裏。
季禾已經找過一遍了,他知道這些地方沒有,不知道被裴臨放在哪裏。
之所以這麽篤定還在,大概就是有一種直覺,裴臨不會不經他同意擅自扔他的東西。
最後還是裴臨自己不打自招,語氣微妙:“找出來做什麽?我扔了。”
“扔哪了?”
“垃圾桶。”
季禾作勢要去找,裴臨拉住他,不爽道:“浴室裏,那個沒用過的垃圾桶。”
季禾背對著裴臨,笑了一下。
他轉過身,在裴臨臉上親了一下:“待會兒送你一個禮物。”
他今天主動的不像話,無論是話語還是舉動。
全都是裴臨從來沒有體驗過的。
裴臨擡手摸了一下臉,兩腿交疊,眼神冷淡的看著電腦屏幕。
半晌,對著早已消失的聊天框,勾唇笑道:“你老婆不要你了……”
季禾拿著結婚證出來的時候,剛好就聽見這句話。
他頓了一下,他手裏的紅本放到裴臨面前:“看看嗎,禮物。”
裴臨臉上的笑一下子就僵住了,欲落不落的掛在臉上,看著很奇怪 。
他垂下眼皮,瞥了一眼紮眼的結婚證。
氣得笑出聲:“就這麽報覆我?”
“我只不過是吃醋幹了點混賬事。”
“你隨身攜帶結婚證來對付我?”
季禾坐到他對面,觀察他變幻莫測的表情,問:“不看看嗎?”
“看什麽?”裴臨奪過季禾手上的結婚證,隨手扔在床上。
他順勢把季禾按倒在床上。
一只手順著季禾小臂一路下滑,最後握著他的手,將其按在頭頂的被褥上。
季禾擔心他手上的傷,並不敢有太大的動作,只是問道:“你做什麽?”
“做什麽?”裴臨聲音帶著笑:“老婆,你拿結婚證給我看是什麽意思?成心氣我?”
季禾被他壓制住,動彈不得,只能感覺得到身上的男人又在生氣,那股氣息直接將他籠罩。
季禾開口問:“你確定不看看嗎?”
他認為這個對裴臨來說是禮物。
他從始至終喜歡的人就是他一個人。
裴臨吃了這麽久的醋,假想敵不過就是他自己。
“不看。”裴臨黑臉,湊上去親季禾:“讓他放那,上面有你老公的照片,讓他看看我們怎麽親密的。”
季禾看著裴臨近在咫尺的臉,沒說話。
他沒有拒絕裴臨的親吻。
裴臨真就打算在季禾“丈夫”面前證明他們是怎麽恩愛的,吻人的力度很大。
帶著濃烈的侵略性和占有欲,動作直接而大膽去。
可照片畢竟是照片,對第三個人造不成任損失。
裴臨失望只有一張照片。
他沒有ntr癖好,無意做出那麽惡俗的事,只是期待著這段關系完完全全暴露。
最好他丈夫親眼看見。
季禾被他吻的有些喘不過氣,手不自覺的抓住裴臨的肩膀,還要分出幾分精力去註意裴臨那只受傷的手。
裴臨退開了些,問:“舒服嗎?”
季禾自然不可能回答他這麽直接的問題。
他偏過頭,微微喘息。
———
每天審核十多分鐘,審核讀的可太慢了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