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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宋斯昀的交代(捉蟲) 當街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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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宋斯昀的交代(捉蟲) 當街搶“小孩”……

“在你家裏發現的八個人的肢體, 石文武身上的傷,劉麗娟的死——”頓了頓,安國華又加上一句,“何大壯的車禍, 還有林安心與林安寧的死, 都是你一手策劃的, 對不對?”

“是, 也不是。”決定要招供之後,宋斯昀便不再演戲,他肩膀下沈, 靠在椅背上, 那種唯唯諾諾的形象消失,轉而變得氣定神閑。

一瞬間變了一個人,眉眼間的神態從容淡定, 宋斯昀笑了笑, “林安心和林安寧是劉麗娟殺的, 跟我沒什麽關系, 警察叔叔, 你可不要冤枉我。沒做過的事, 我可不承認。”

這個倒是和現場勘查符合,安國華不過是詐一詐他, 沒成也不揪著,“先說說劉麗娟的死亡, 你為什麽要殺劉麗娟, 還有怎麽進入她家把她殺害的?”

“讓我想一想,我和她本來關系一般般,有時候遇見了會打個招呼, 結果有一天,我看見她騙走了兩個孩子,後面兩個孩子再也沒有出現過,我懷疑她殺了林安心與林安寧,就匿名發消息試探她,她果然很慌。”說到這裏,宋斯昀眉宇中有慍怒,“她憑什麽殺了她們兩個?那可是我的觀眾。”

“什麽觀眾?”

“我在小貓小狗身上實現我的藝術,有時候沒用的部分就丟到樓下,那些小孩玩耍就會碰見,大部分孩子會嚇得哭,只有她們兩個,不但不害怕還會上前仔細看,這就是我的觀眾。”宋斯昀暢想,“在我的構想中,過上一兩年,我會邀請她們對我的藝術作出評價,如果她們有天賦,我還能教她們,哈哈哈。如果沒有天賦也不要緊,做成藝術品就是了。”

他低低地笑起來,語氣裏滿是讓人毛骨悚然的興奮。

下一刻,宋斯昀卻又怒氣沖沖,“劉麗娟這個自私自利的人,為了自己竟然動我的觀眾,她就該死!”

安國華立即問道:“你知道劉麗娟殺害林安心與林安寧的原因?是什麽?”

“她住的房子是租的,這幾年經濟不景氣,房子主人就想要賣房,劉麗娟想要買下來,跟房主扯皮扯了很久,最終確定了價格,結果臨近簽合同前,房主又反悔了,要加價二十萬。劉麗娟當然不願意,那個房主就說不賣了。”

“她很想有一套房。”宋斯昀陷入回憶,“我對她動手之前,她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她不容易,她從大山裏考出來,拼了命才攢夠錢買一套房,讓我不要殺她,她還沒享受過房子屬於她自己的那種滋味。”

“她騙走兩個孩子殺了,想著小區裏發生了命案就能讓房子便宜很多,呵,個蠢貨。”宋斯昀輕蔑地說道,“要是警察找上門,什麽都沒了,還要房子做什麽?”

安國華等人都沒想到僅僅因為一個念頭,劉麗娟就殺死了兩個尚且年幼的孩子。

“我很生氣她動了我的東西,就想著讓以彼之道還之彼身,我跟著她出了電梯,把她打暈,順利進入她的家,然後把她勒死,又撒了花瓣在床上,真是漂亮啊,她長得好看,安靜睡在床上的模樣像極了一幅畫。”深深陷入回憶的宋斯昀眼中逐漸赤紅,似激動又似遺憾,“我本來想把那一幕畫下來,可惜,沒機會了。”

潘馳聞突然問道:“你殺她是為了洩憤,為什麽又費盡心思把兇案現場布置成那個樣子?”一般來說,以洩憤為殺人動機的兇手殺害了死者之後就會離開第一案發現場,畢竟只是為了發洩情緒,而像宋斯昀這種慢條斯理裝扮現場的,極少。

“我匿名試探她的時候,她給我發了好多消息,讓我不要報警,又說她願意給我錢,只要我肯保守秘密,讓她幹什麽她都願意。當時我就覺得很奇怪,她都敢殺人了,為什麽會怕事情敗露?”宋斯昀聳聳肩,顯然,他是不怕的。

“後來我才知道,她家在連綿不絕的山窩裏,為了逃出來讀書,她騙家裏說只要她多讀書成為一個有知識的人就能賣出高彩禮,她家裏同意了,後來她成年,偷偷退學拿上家裏所有錢跑出來,來到了幾千公裏外的天陽市工作,她說一定要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宋斯昀停頓了一下,神色帶了些覆雜,“她反抗了父母給她設定好的命運,像我,所以我給了她死後的體面。”

“你的意思是,你們兩個很像?”

“呵。”宋斯昀不屑地哼了一聲,並未回答這個問題。

安國華心思流轉,見他不想說,便開口說道:“為什麽說她像你,你們兩個經歷應該是天差地別,你跟隨宋瀚文與於笙樺生活,從小到大過得很富裕,哪怕他們一前一後出了事故去世也給你留下了一筆遺產,安陵小區的那個房子你應該也是用遺產買的,論起生活,你比大多數的人都要滋潤。反觀劉麗娟,她出身於貧困落後的山區裏,讀書都是一種困難,出來打工換了幾份工作,死前最後一份工作是銷售,好不容易才攢到買房的錢。”

兩個人的經歷天差地別,劉麗娟千辛萬苦才能得到的東西,宋斯昀出生就擁有了。

“我覺得你順從父母,她是反抗了父母,又怎麽一樣?”

他的話刺激到了宋斯昀,“順從?我只不過在演戲而已。”

“是嗎?”安國華挑了挑眉。

感覺被質疑挑釁了,宋斯昀語速極快地說道:“他們不像在養孩子,而像在養一個工具,我像一個完全依照他們意願造出來的機器人,沒有一點自己的思想。我的言行舉止、吃穿住行等等都得聽他們的,我多吃一口飯多喝一口果汁都會被他們責罵,等我大一些了,要學鋼琴,學高爾夫,學外語,他們需要我繼承家裏的事業,所以讓我去國外名校讀了商學院。可我根本不喜歡這一切,我喜歡畫畫,在繪畫上的天賦很高,但他們不許我學,也不許家裏出現畫板和畫筆。”

“一直到我大學畢業,他們依舊牢牢掌控我,晚回家就罵,去聚會沒有提前報備被他們知道了就一個電話打過來,我沒有一點自由!”宋斯昀話裏都是憎恨與怨憤,他恨宋瀚文,也恨於笙樺。恨兩個人沒能給他自由,給他想要的。

安國華不能理解宋斯昀的態度,“你憎恨他們,可是如果沒有他們,你很難有現在的舒坦日子過。”說句難聽的,要是宋斯昀沒有被宋家夫婦領養,他的人生也就和何大壯差不多。

別說學畫畫,就是一日三餐和一個落腳的地方都要他操心,看看何大壯過得怎麽樣就知道了。

“我又沒有求著他們養我!”宋斯昀恨恨地一拍桌子,“我倒是寧願跟何大壯換一個環境,他貪財,我喜好自由。”

既然宋斯昀主動提到何大壯,安國華就順著他的話問起與案件相關的事,“你是什麽時候知道自己不是宋瀚文和於笙樺的親生兒子?又是什麽時候跟何大壯相認,目的是什麽?”

“十六歲偷聽到的。有一次於笙樺喝醉了,跟宋瀚文吵了起來,說她多麽多麽不容易,本來她可以擁有自己生的孩子,可是為了宋瀚文,只能忍受一個不是她親生的孩子,呵,她當她很委屈似的,明明帶大我的是保姆,她也不管我,有什麽臉面說這個話?”

“可你剛剛還說他們管你管得嚴,你想要自由,怎麽這會兒又說於笙樺不管你?這前後矛盾,你該不會在撒謊吧?”安國華進一步激怒宋斯昀,只有這樣才能盡可能從他嘴裏得到真話。

畢竟大部分坐在這裏接受審訊的兇犯都會避重就輕,而宋斯昀這幾年都沒有跟親戚來往,本身又是個沒有朋友的人,他們無法從側面證實宋斯昀話語的真實性,想要得到確切的口供,就必須讓宋斯昀不那麽冷靜。

宋斯昀話語前後不一,很顯然某些話摻雜了滿滿的水分。

“……這不一樣。”宋斯昀否定,他自有一套自己的邏輯。

“跟何大壯相認是什麽時候?”

“幾年前,記不太清了。”

“想一想。”

“不記得了。”

安國華看了宋斯昀一眼,“為什麽跟他相認?還有那場車禍,是不是打定主意要讓何大壯替你頂罪?”

“你都猜到了,我還能說什麽?”宋斯昀聳了聳肩,“我本來沒想去找何大壯,但殺了人之後我就思考以後怎麽脫身,想起來還有何大壯,就想讓他當我的替死鬼。”一早就計劃好的,他什麽時候脫身,何大壯就什麽時候死。

“你一共殺了八個人,都是誰?”

沒有涉及到宋瀚文與於笙樺,宋斯昀倒是實誠得很,老實交代了,“第一個是在網上嘲諷我畫的畫很難看,我本來沒有理他,他追著我噴,後面我套到了他的地址,用錘子把他敲死了。第二個是……”

第一次審問收獲滿滿,對於宋斯昀的審訊還要持續一段時間,宋斯昀的口供他們還要去證實,有些疑點警方一定要弄清楚。

“安隊長,我讓警員點了外賣,一起吃點?”潘馳聞問,“現在太晚了,沒幾家店開著的。”

“好,麻煩了。”安國華瞅了瞅身後的下屬們,這個點他們還餓著肚皮,臉色都不怎麽好。

飯桌上,幾大口肉半碗米飯下肚,緩過來的警員們開始邊吃邊聊。潘馳聞對安國華如何識破宋斯昀是何大壯這件事感到很好奇,“安隊長神探啊,這都發現了宋斯昀玩了一手金蟬脫殼的計策。怎麽查到線索的,能不能跟我們透露一二?”

安國華破案的方法,潘馳聞那叫一個眼饞啊!

安國華慢慢悠悠地喝著龍骨玉米湯,隨後眼神下移,指向在他腳邊稀裏呼嚕吃著狗糧的九月,“喏,功臣在這裏。”

朝尾市局的警員們不大理解,直到安國華給他們解釋了一遍,“我一開始只是懷疑,但苦於沒有證據確定,後面利用了警犬嗅覺去判斷……”但是很遺憾的是,九月用嗅覺辨認兇犯可以作為查案的一個手段,在書面上卻並不被承認。

這也意味著這個案件中九月發揮的作用不能被用於向上級請功,可惜呀。

聽見安國華誇獎她,九月立即擡起一張沾滿了羊奶的臉,對著潘馳聞低低“嗚嗚”了幾聲,大眼睛滴溜溜地轉,掩蓋不住那股子得意。

看,我就是這麽厲害的呀!

“我之前聽過九月破過很多案子,沒想到宋斯昀這個兇犯也是由她辨認出來的,好狗狗。”潘馳聞這會子不好奇安國華的破案手段了,變成眼饞九月這只警犬。

他甚為可惜,怎麽九月不是他們朝尾市局的警犬呢?

九月還得跟著安國華他們在朝尾市呆一段時間,查案子沒那麽快。過了兩天,她又開始無聊,想念賀瑩瑩。這回出來得急,賀瑩瑩沒時間準備,就沒有跟著一起來。

見她這麽無聊,潘馳聞就提議讓九月跟著巡警們一起巡邏,好歹能保持住精氣神。

“也行。”安國華想了想就同意了,也不算什麽大事。加上他們手上的案子大概率用不到警犬,何必拘著九月呢?

於是九月興沖沖出門,跟著巡警們在大街上走著。朝尾市是二線城市,市中心尤其繁華,游人如織。

巡察完市中心,她又被帶到了偏僻一些的街區,走走停停,直到夕陽泛著橘紅色的熾光,這一天的任務也就結束了。

往警車那邊走的時候,一旁的警察突然接了一個電話,神情立馬變得嚴肅,掛掉電話後,他立即說道:“安平街發生了一起惡性事件,有不法分子當街搶走了一個孩子,那個孩子的父親報警,我們離安平街比較近,先趕過去安撫報案人,市局那邊會派出刑警調查沿街的監控追查車輛去向。”

九月跟著上了車,警車很快到達目的地,馬路邊蹲著一個男人,穿著講究,噴了香水,手上還拎著一個奢侈品包包。

聽見動靜,他擡起頭,露出一張滿是淚水的臉,“你們,你們快幫我找一找我的孩子,他才三歲大,嗚嗚嗚……”

那聲音尖利到讓九月抖了抖,她瞅著他,這個叫沈秋雨的男人莫不是?

問清楚情況後,巡警們說道:“市局那邊已經追查到車輛,你要不要上車,跟我們一起趕過去?”

“當然要,扶我一下。”沈秋雨猛地站起來,一個踉蹌差點摔倒,他一瘸一拐地上車坐下,目光落在旁邊的德牧犬身上,又開始哭了,“嗚嗚嗚我的貝貝也是這麽可愛柔弱的,他被抓走了肯定很害怕,都怪我,我今天就不該帶他出來,都是我的錯,嗚嗚嗚嗚嗚……”

九月轉頭看了他一眼,覺得哪裏怪怪的,誰會把小孩子跟狗放在一起比較?沒聽說過。

根據刑警們提供的監控錄像,巡警們以極快的速度到達了一處地點,這裏是個三叉路口,過了這個路口就是通往三個村莊,沒有監控,只能依靠人力去追查。

“等通知還是我們先隨機選一條路?”兩個巡警討論起來,還沒商量出來個答案,電話又響了,這回巡警是外放,九月也能聽得見,是潘馳聞的聲音。

“九月是不是在你們那裏?案子進展如何?”

“潘支隊,路口有三條路,我們不知道該去哪一條。”這要是一般的案子,等刑警們慢慢篩查也可以,問題是搶孩子性質過於惡劣,必須盡快找到拐子的蹤跡。

“讓九月試一試,她能聞到殘留的氣味。”潘馳聞說,他可是知道323大案就是九月嗅到了人販子的去向,最終一網打盡。

“好。”巡警們野沒別的辦法,只能死馬當活馬醫醫。

恰好沈秋雨包裏有孩子用過的肚兜還有擦臉巾,九月仔仔細細聞了兩遍那個味道,嗯,再聞一遍,這也不是人的味道啊?

分明是狗的氣味。

不過她沒有異樣的表現,不管是人類小孩還是小狗,都在她救援的範圍內,她下了車,在岔路口低著頭探鼻嗅聞,難度不小,因為車子沒有停留太長時間,而且關著窗戶,溢散出來的氣味十分稀薄。

足足過了兩分鐘,九月才確定了一個方向,正中間的路屬於小狗的氣味會更濃一些,她在中間的路口趴下,示意警察就是這裏。

“快快快,上車。”有了線索,巡警便催促。

*

一座農家小院裏,兩個男人正往籠子裏塞進一只狗,“謔,這只狗至少一百斤,能賣個好價格了。”

“你看這毛色,多好看,油光水滑,不行,等下老臭來的時候要給他加價,沒個兩千我可不賣。”滿口黃牙的禿頂男人咧著嘴笑,伸手摸了摸昏迷的拉布拉多犬,“這種還是寵物狗咧,你說那些人是不是閑得慌,還特意養寵物狗,真是錢多得沒地方花。”

“行了行了,每次都是這句話,煩不煩?過來幫忙給這只狗弄下來,太沈了,今天打了兩只,夠我們瀟灑半個月了。嘿嘿嘿,明天去發廊怎麽樣?”

“不能去會所?妞正點。”

“都行。”

兩個人一邊給偷來的狗稱重,一邊哼著歌幻想明天的舒坦,全然沒有註意到,掩著的門悄悄開了,九月探頭進來,院子中間停著一臉老舊的面包車,車牌號碼與監控畫面的一致。而右側有一個鐵皮搭成的地方,放著幾只大籠子。

“都不許動!”在警察們大聲警告兩個男人時,九月已經悄悄繞到側面阻擋了他們逃跑的唯一路線。

“啊?”哪兒知這兩個人壓根兒沒有想過要跑,只是一臉不知所措地看著警察們給他們戴上手銬,直到蹲下,他們也沒弄明白發生了什麽事?

不是,他們就偷個狗,至於嗎?

“孩子在哪裏?”

“什麽孩子?”禿頭男人懵了,“我們沒有偷過孩子。”過了半響,他轉頭對另外一個人怒目相向,“是不是你幹的事,讓警察找上門了?你還偷孩子,背著我偷偷幹的?”

他偷狗都偷了七八年了,從來沒有出過事,怎麽今天就栽了?指定不是他的問題!

“你在說什麽狗屁?我還沒說是你的問題,你可別冤枉我。是不是你的問題,你個偷小孩的賊!”這還沒押回警局,倆人就開始內訌了。

“我的貝貝啊。”驚天動地的叫聲瞬間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九月看著沈秋雨撲在籠子上,對著裏面的拉布拉多犬哭喊。

“你不是說丟了孩子?”其中一個巡警問。

“這就是我的孩子,我養了三年的孩子,怎麽不是?”沈秋雨一拳頭砸在禿頂男人的側臉上,大吼道:“鎖的鑰匙呢?該死的偷狗賊,要是貝貝有事,你等著我告你!”

“啥玩意?”就為了一只狗?

院子裏臟臭得很,九月沒有多逗留,出了小院深呼吸幾下,好懸沒被臭死。

兩只狗都被解救出來,警車上,警察們開始審問兩個男人。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這兩個男人一個叫汪一安,一個叫汪一平,是堂兄弟,學歷都是初中,中考成績太低便輟學回家,游手好閑無所事事,其中汪一安喜歡吃狗肉,汪一平喜歡吃貓肉,兩個人臭味相投,合計偷狗偷貓,一開始只是自己吃,後來偷得多了,幹起了買賣。

禿頂的汪一安瞅了眼在車外站著的瘦弱男人,說道:“我們專門挑沒有監控的路去偷,哪怕有人報警,大概率也找不到我們。有些找到的,我們就賠錢,賠個三五千,總體還是賺的。”

而且賠錢也就那一回,所以那麽多年他們都不怕,誰知道今天就失手了,還被警察銬回去。

“你是說,買狗的老臭今晚會過來?”

“對,偷到這只白色的狗之後我就給他打了電話,他向來都是在晚上八點到,稱重後付錢。”汪一平說。

“知道他真名叫什麽嗎?”老臭一聽就是外號。

“不知道,道上的人都叫他老臭,因為他經常不洗澡,渾身都臭。”

“你們平時都在哪些地方偷狗?”

兩人爭先恐後說了十幾個地方,“朝尾市大多地方我們都熟,知道哪裏養狗養貓的人多,他們有的人不牽繩子,貓狗跑出來,或者有些是棄養的,正好方便我們下手。”

這也不能怪他們,他們還覺得做好事了呢,畢竟寵物狗寵物貓跑出來流浪,肯定吃不了苦,還不如被他們抓走做成菜,不用受苦了。

“今天的拉布拉多不屬於這兩種情況,而且主人牽繩,看得很緊,你們為什麽會選那只狗下手?”

“我們本來在街上轉悠,想看看哪裏有流浪狗,結果看見了這個人正在餵狗吃奶油,還罵我們開車掀起灰塵,弄臟狗正在吃的東西。我一聽很生氣,就想著把這只狗搶走,給他點顏色看看。”汪一安有點憤世嫉俗在身上,嫉妒一只狗過得比他好。

“啊!”汪一安慘叫,九月光明正大收回爪子,兩個警察就當沒看見警犬踩了他一腳,還讓他坐過去,“你別擠到警犬,往旁邊挪一挪。”

汪一安委屈,這咋還倒打一耙?

審訊差不多結束,汪一平害怕進局子蹲,急急忙忙問道:“我我我,我如果檢舉揭發,能不能快點出來?”

“你要檢舉誰?”

“老臭,我有一次主動上門交貨,看見他那裏有穿山甲,我聽說那是國家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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