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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她直接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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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她直接拒絕了

許沈和林妍分手那天,是個晴天。

陽光照在他西裝袖口,像一層幹凈的塵。

他開車去程暖的別墅。

開得很慢,一路像走回記憶裏。

每一條街道,每一個轉彎,他都記得——那年冬天她打電話說“哥哥我冷”,他拐進來時她坐在階梯上,紅著鼻尖看他。

她沒有說“我想你”。

他也沒說“我愛你”。

但那時候,他以為自己這一生就要困死在她懷裏了。

*

是他自己走的。

是他搬出去的,是他交了女朋友,是他用“我們不合適”來剪斷那條唯一的系帶。

他承認他錯了。

他回來了。

*

程暖開門的時候穿著家居服,頭發隨便綰著,臉色清清淡淡,沒有一點妝。

她看到他,沒有驚訝。

只是往身後退了半步,像在等他說話。

他站在門外,忽然有些慌。

“我和林妍分了。”

她沒反應。

他說:“我想回來。”

她依舊沒反應,只是微微一笑。

“回來?”

“回哪兒?”

他喉嚨一緊。

“……回你身邊。”

*

她看著他看了幾秒,像在聽一個陌生人念臺詞。

然後她低頭,輕輕笑了一下。

“你知道我為什麽一直沒說要你嗎?”

“因為我一直覺得——一條狗,乖不乖,不是看它會不會搖尾巴,是看它會不會只認一個主人。”

她擡眼看他,眼神清透得像冬水:

“你走了,沒關系。”

“你找了別人,我也沒說話。”

“但你現在回來……”

“許沈,你覺得我還會要別人碰過的東西?”

*

他整個人像被按在原地。

臉色一下白了,像所有血都抽空。

“我不是東西。”他啞著嗓子。

“我不是。”

她低頭笑了笑:“可你也不是人了啊,哥哥。”

“你以前跪在我腳邊的時候,像一條狗,我挺喜歡的。”

“可你離開之後,去舔了別人的手。”

“現在再回來——你以為我還會讓你躺回原來的窩裏?”

*

他張嘴,發不出聲音。

她說:“你要是早點認命,不離開,不背叛,我可能會一直留著你。”

“可你錯過了。”

“這世上,很多東西一旦臟了,就洗不幹凈了。”

*

他整個人顫了一下,忽然撲通一聲跪下。

“程暖,我真的知道錯了。”

“我以為我能離開,我以為我能忘記——可我錯了,我回來是要命的。”

“我什麽都不要。”

“你讓我在門口跪一輩子都行。”

“你別這樣說我。”

*

她沒有說話。

只是把門輕輕推了半分。

然後說了一句最溫柔、也最殘忍的話:

“那你就跪著吧。”

“門不會再為你開了。”

*

她關門的那一刻,他聽見門內香風一閃。

他跪在地上,臉朝下,指甲死死扣住地磚,呼吸紊亂得像要死掉。

他曾以為這段感情不會有終點。

她不趕,他就永遠是她的。

可他低估了程暖——

她從不需要**親手**毀掉他。

她只要一句話:

“別人碰過的東西,我也不會要的。”

這一句,就夠他瘋掉、爛掉、死掉。

*

那天之後,許沈再也沒出現在程家門口。

但程家門口的攝像頭裏,後來常常能拍到一只黑色的流浪狗,在晚上十一點準時趴在門前,安安靜靜地看著門。

不叫,不吠,不動。

像等一個永遠不會再開的門。

*

許沈消失了一陣。

再出現時,是在某場行業峰會上。

他穿著黑西裝,發梢修整得一絲不亂,說話慢條斯理,像往常一樣平穩得像程序。

唯一不同的是——他笑得比以前更多了。

敬酒,寒暄,回答媒體問題,他都笑著。

但眼睛從來不動。

只有空殼在笑。

*

有人問:“聽說許總最近單身了?”

他說:“一直單身。”

又問:“那之前那位林小姐呢?”

他微笑:“沒開始過。”

“有沒有喜歡的人?”

他頓了頓,說:“年輕時候有。”

“後來呢?”

他輕描淡寫:“後來她不要我了。”

“那您還等嗎?”

他說:“不等了。”

“那現在喜歡誰?”

他說:“不喜歡任何人。”

記者一怔:“不喜歡?”

他把酒杯舉起來,露出個漂亮的笑容:“連我自己也不喜歡了。”

*

沒人覺得他瘋。

他每天八點開會,十點批文件,十二點準時簽字,下午三點看數據,晚上準時健身、跑步、讀書、睡覺。

體檢報告良好,生活習慣優秀,工作業績穩定增長。

他只是,完全沒了個人喜好。

他不再吃辣,不再點外賣,不再喝有溫度的水。

他每頓飯都在公司食堂吃,固定A餐,白水煮青菜、無糖豆腐、蒸南瓜。

他說:“簡單點好。”

但沒人知道,他以前吃飯,是看程暖想吃什麽。

她喜歡甜的,他就戒糖,說“你來吃我的份”。

她胃不好,他就堅持煮粥送去,說“你不喝我就跟你一起餓著”。

而現在,她不要了。

那他的味覺,也可以關掉了。

*

他辦公室裏有一個抽屜,誰都沒權限打開。

助理偶爾看到他深夜對著那抽屜發呆,一坐就是一個小時。

沒人知道裏面是什麽。

只有他知道——那裏面放著那本《小乖日記》,還有她沒帶走的那枚銀戒。

戒指早就氧化了,變得有點灰。

但他每天都拿酒精擦一遍。

就像在擦自己的骨灰盒。

*

三十七歲那年,他被評為“本年度最值得信賴的青年企業家”。

他在頒獎臺上發言,照本宣科地講著“未來計劃”。

最後一段,突然停了。

所有人都看著他。

他低頭看著手中講稿,忽然輕聲說:

“我以前認識一個人,她說,‘別人碰過的東西,我不要。’”

臺下寂靜一片。

他頓了頓,低聲笑起來:

“現在想想,她說得對。”

“我本來就不是幹凈的。”

“我也從來配不上她。”

*

掌聲響起來,他鞠躬下臺。

助理遞給他水,說:“許總,您今天講得有點多。”

他點頭:“是啊,說太多了。”

然後回車裏,關門,鎖死,縮進黑暗裏。

*

他回家的第一件事,是脫了外套,打開那只抽屜,拿出那本日記本。

他寫:

【她今天還是沒有回來看我。】

【但我表現很好,沒人看得出來。】

【她會不會……有一天,會因為我太乖了,就想回來摸摸我頭?】

他停筆,笑了一下,眼圈忽然紅了。

過了一會兒,他合上日記本。

深吸一口氣。

起身去洗澡。

溫度調到三十八度——她最喜歡的那種溫熱。

*

他瘋了。

但瘋得極美、極穩、極體面。

瘋得像一場慢性絕癥,誰都察覺不了,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這輩子,再也沒有“人”的生活了。

他只是她不要的東西。

被別人碰過的、臟了的、不配留在她手裏的——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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