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鄭樂樂的講述
關燈
小
中
大
第20章 鄭樂樂的講述
江平野所有的動作、所有的憤怒、所有的疑問,在這一刻都停滯了。他臉上的震驚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沈的、覆雜的、幾乎可以稱之為尖銳的審視。
“你……查到了什麽?”他聲音低沈下來,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近乎危險的平靜。
“不多。”沈予坦誠道,“只知道鄭樂樂可能是關鍵證人。而現在,她就在這裏。”
兩人的目光同時投向地上瑟瑟發抖的女孩。
所有的謊言、偽裝和沖突,在這一刻似乎暫時找到了一個共同的、脆弱的目標——從鄭樂樂口中,問出那個夜晚的真相。
江平野不再看沈予,他走到鄭樂樂面前,蹲下身。他努力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不那麽嚇人,但那股迫人的氣勢依舊存在。
“聽著,”他看著她的眼睛,“我們不是傷害你的人。我們是來幫你的。把你知道的,關於陳默,關於那天晚上在‘夜色’發生的事情,全部說出來。
鄭樂樂驚恐地看著他,又看看沈予,眼淚流得更兇。
沈予也走了過來,聲音比江平野溫和許多:“別怕,你已經安全了。告訴我們,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陳默為什麽會退學?”
鄭樂樂蜷縮著,嘴唇顫抖,似乎在巨大的恐懼和一絲微弱的希望間掙紮。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用極其微弱、斷斷續續的聲音開口:
“那天晚上,我聽到周崇和陳默哥吵架……”
周崇!這個名字讓江平野的眉頭猛地一跳。
“……吵得很兇,是為了一個U盤,陳默哥好像,拿到了周崇的什麽把柄……”
“然後呢?!”江平野急聲追問,呼吸都屏住了。
“然後周崇就、就打陳默哥,很多人圍著看,但沒人敢攔……”鄭樂樂的聲音帶上了哭腔,“我、我想去叫人,但是、但是被德叔的人抓住了……他們把我關起來,還說我要是敢亂說,就……”
她的話沒說完,但意思已經再明白不過。
江平野猛地站起身,臉色鐵青,拳頭攥得咯咯作響。
而沈予則捕捉到了另一個關鍵點:“U盤?什麽樣的U盤?裏面是什麽?”
鄭樂樂茫然地搖頭:“我、我不知道,我只聽到他們吵這個……後來、後來我就被關起來了……”
線索似乎在這裏又中斷了。
但就在這時,鄭樂樂像是突然又想起了什麽,補充道:“不過,陳默哥當時好像、好像把那個U盤扔了……”
“扔了?扔哪裏了?!”江平野和沈予幾乎異口同聲地問道。
鄭樂樂努力回憶著,臉上充滿痛苦:“好像、好像是扔進了……‘夜色’後廚那個、那個很大的油脂分離器裏……”
油脂分離器!
那種地方,骯臟、油膩、幾乎無人會去清理翻找,確實是藏匿或者說丟棄一樣不想被人找到的東西的絕佳地點!
江平野和沈予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同樣的信息——必須找到那個U盤!
那可能是扳倒周崇,甚至揭開周家黑幕的最關鍵證據!
然而,就在這一刻——
嗚哇——嗚哇——嗚哇——
遠處,由遠及近,傳來了清晰而刺耳的警笛聲!
而且,聽起來不止一輛,正在朝著這個方向而來!
三人的臉色瞬間都變了。
“警察?!”鄭樂樂嚇得幾乎要暈過去。
江平野猛地扭頭看向沈予,眼神銳利:“你報警了?”
“沒有。”沈予回答得毫不猶豫,眉頭緊鎖。他不可能做這種事。
那麽警察為什麽會來?還來得這麽“及時”?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們被出賣了!或者,有人一直在盯著他們!
“媽的!”江平野低罵一聲,反應極快,“不能落在警察手裏!分開走!”
他們知道,一旦被警察抓住,不僅問不出更多,鄭樂樂很可能再次“被消失”,那個關鍵的U盤也將永遠石沈大海!
江平野一把拉起地上的鄭樂樂,對沈予快速說道:“我帶她走!引開他們!你去找那個U盤!‘夜色’後廚!”
這是目前唯一的選擇。警察的目標很可能是他們三個,或者至少是鄭樂樂。由他帶著目標人物吸引註意力,沈予才有可能脫身去完成更關鍵的任務。
沈予看著他,沒有多說一個字,只是重重地點了一下頭。
此刻,他們不再是敵人,而是被同一根繩子拴在一起的螞蚱,必須分工合作。
江平野不再猶豫,拉著鄭樂樂,迅速沖向修車廠另一個方向的破敗圍墻,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警笛聲越來越近,紅藍閃爍的燈光已經能隱約透過廠房的縫隙照進來。
沈予不再停留,立刻轉身,朝著與江平野相反的方向,悄無聲息地滑入廢棄廠區更深處,尋找著離開的路徑。
刺耳的警笛聲如同附骨之蛆,緊追不舍。紅藍閃爍的警燈光芒幾次掃過沈予藏身的斷墻殘垣,又迅速移開,向著江平野帶著鄭樂樂逃離的方向呼嘯而去。
沈予緊貼著冰冷粗糙的墻面,呼吸壓得極低,直到警笛聲逐漸遠去,最終消失在城市的夜幕後,他才滑出陰影。
他沒有片刻耽擱,立刻朝著與警車相反的方向快速移動。
不能打車,任何電子支付和攝像頭都可能留下蹤跡。他只能依靠記憶和方向感,在夜色籠罩的城市脈絡中穿行。
越是接近“夜色”,空氣中的危險感就越是粘稠。雖然主入口依舊歌舞升平,但沈予能清晰地感覺到,周圍的暗哨增加了,那些看似無所事事的徘徊者,眼神都帶著警惕。
正面突破已無可能。
他繞到“夜色”的側後方,這裏有一條堆放著廚餘垃圾的窄巷,氣味令人作嘔。巨大的金屬油脂分離器就像一座沈默的鐵罐城堡,矗立在巷子盡頭,連接著後廚的排水系統。
這就是他的目標。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
江平野所有的動作、所有的憤怒、所有的疑問,在這一刻都停滯了。他臉上的震驚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深沈的、覆雜的、幾乎可以稱之為尖銳的審視。
“你……查到了什麽?”他聲音低沈下來,帶著一種小心翼翼的、近乎危險的平靜。
“不多。”沈予坦誠道,“只知道鄭樂樂可能是關鍵證人。而現在,她就在這裏。”
兩人的目光同時投向地上瑟瑟發抖的女孩。
所有的謊言、偽裝和沖突,在這一刻似乎暫時找到了一個共同的、脆弱的目標——從鄭樂樂口中,問出那個夜晚的真相。
江平野不再看沈予,他走到鄭樂樂面前,蹲下身。他努力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不那麽嚇人,但那股迫人的氣勢依舊存在。
“聽著,”他看著她的眼睛,“我們不是傷害你的人。我們是來幫你的。把你知道的,關於陳默,關於那天晚上在‘夜色’發生的事情,全部說出來。
鄭樂樂驚恐地看著他,又看看沈予,眼淚流得更兇。
沈予也走了過來,聲音比江平野溫和許多:“別怕,你已經安全了。告訴我們,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陳默為什麽會退學?”
鄭樂樂蜷縮著,嘴唇顫抖,似乎在巨大的恐懼和一絲微弱的希望間掙紮。
過了好一會兒,她才用極其微弱、斷斷續續的聲音開口:
“那天晚上,我聽到周崇和陳默哥吵架……”
周崇!這個名字讓江平野的眉頭猛地一跳。
“……吵得很兇,是為了一個U盤,陳默哥好像,拿到了周崇的什麽把柄……”
“然後呢?!”江平野急聲追問,呼吸都屏住了。
“然後周崇就、就打陳默哥,很多人圍著看,但沒人敢攔……”鄭樂樂的聲音帶上了哭腔,“我、我想去叫人,但是、但是被德叔的人抓住了……他們把我關起來,還說我要是敢亂說,就……”
她的話沒說完,但意思已經再明白不過。
江平野猛地站起身,臉色鐵青,拳頭攥得咯咯作響。
而沈予則捕捉到了另一個關鍵點:“U盤?什麽樣的U盤?裏面是什麽?”
鄭樂樂茫然地搖頭:“我、我不知道,我只聽到他們吵這個……後來、後來我就被關起來了……”
線索似乎在這裏又中斷了。
但就在這時,鄭樂樂像是突然又想起了什麽,補充道:“不過,陳默哥當時好像、好像把那個U盤扔了……”
“扔了?扔哪裏了?!”江平野和沈予幾乎異口同聲地問道。
鄭樂樂努力回憶著,臉上充滿痛苦:“好像、好像是扔進了……‘夜色’後廚那個、那個很大的油脂分離器裏……”
油脂分離器!
那種地方,骯臟、油膩、幾乎無人會去清理翻找,確實是藏匿或者說丟棄一樣不想被人找到的東西的絕佳地點!
江平野和沈予對視一眼,都在對方眼中看到了同樣的信息——必須找到那個U盤!
那可能是扳倒周崇,甚至揭開周家黑幕的最關鍵證據!
然而,就在這一刻——
嗚哇——嗚哇——嗚哇——
遠處,由遠及近,傳來了清晰而刺耳的警笛聲!
而且,聽起來不止一輛,正在朝著這個方向而來!
三人的臉色瞬間都變了。
“警察?!”鄭樂樂嚇得幾乎要暈過去。
江平野猛地扭頭看向沈予,眼神銳利:“你報警了?”
“沒有。”沈予回答得毫不猶豫,眉頭緊鎖。他不可能做這種事。
那麽警察為什麽會來?還來得這麽“及時”?
唯一的解釋就是——他們被出賣了!或者,有人一直在盯著他們!
“媽的!”江平野低罵一聲,反應極快,“不能落在警察手裏!分開走!”
他們知道,一旦被警察抓住,不僅問不出更多,鄭樂樂很可能再次“被消失”,那個關鍵的U盤也將永遠石沈大海!
江平野一把拉起地上的鄭樂樂,對沈予快速說道:“我帶她走!引開他們!你去找那個U盤!‘夜色’後廚!”
這是目前唯一的選擇。警察的目標很可能是他們三個,或者至少是鄭樂樂。由他帶著目標人物吸引註意力,沈予才有可能脫身去完成更關鍵的任務。
沈予看著他,沒有多說一個字,只是重重地點了一下頭。
此刻,他們不再是敵人,而是被同一根繩子拴在一起的螞蚱,必須分工合作。
江平野不再猶豫,拉著鄭樂樂,迅速沖向修車廠另一個方向的破敗圍墻,身影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警笛聲越來越近,紅藍閃爍的燈光已經能隱約透過廠房的縫隙照進來。
沈予不再停留,立刻轉身,朝著與江平野相反的方向,悄無聲息地滑入廢棄廠區更深處,尋找著離開的路徑。
刺耳的警笛聲如同附骨之蛆,緊追不舍。紅藍閃爍的警燈光芒幾次掃過沈予藏身的斷墻殘垣,又迅速移開,向著江平野帶著鄭樂樂逃離的方向呼嘯而去。
沈予緊貼著冰冷粗糙的墻面,呼吸壓得極低,直到警笛聲逐漸遠去,最終消失在城市的夜幕後,他才滑出陰影。
他沒有片刻耽擱,立刻朝著與警車相反的方向快速移動。
不能打車,任何電子支付和攝像頭都可能留下蹤跡。他只能依靠記憶和方向感,在夜色籠罩的城市脈絡中穿行。
越是接近“夜色”,空氣中的危險感就越是粘稠。雖然主入口依舊歌舞升平,但沈予能清晰地感覺到,周圍的暗哨增加了,那些看似無所事事的徘徊者,眼神都帶著警惕。
正面突破已無可能。
他繞到“夜色”的側後方,這裏有一條堆放著廚餘垃圾的窄巷,氣味令人作嘔。巨大的金屬油脂分離器就像一座沈默的鐵罐城堡,矗立在巷子盡頭,連接著後廚的排水系統。
這就是他的目標。
本站無廣告,永久域名(fanya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