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攻略13% 仙長現在同宣公子住在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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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攻略13% 仙長現在同宣公子住在一處……
從綢緞鋪買了衣衫出來,黎漸正要再去旁邊的酒樓裏點一壺紅酥酒,順便再帶上兩個菜,打包回去晚上加餐。
結果還沒邁出步子,迎面被一個小廝捧著東西撞上來。
一個神色慌張的小廝急沖沖地從外面沖進來,手裏還捧著兩個腦袋大的盒子,遮住了他的視線。
他邊跑還邊喊:“讓一讓,不要擋路。掌櫃的,我家小姐的東西你拿錯了,快點給我換了,我家小姐急用!”
眼見著小廝跌跌撞撞就要撞上來,黎漸眼疾手快的拉著宣朗躲開,兩人身形相貼,就這麽靠在一處,黎漸還一手搭在宣朗的腰上,長舒一口氣。
“這人哪裏來的,怎麽走路也不看路,還一點也不客氣。”
還好他修為深厚,身形靈活,順帶稍了一個宣朗也不在話下。
還沒等宣朗開口,黎漸就聽見一道清雅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不遠不近,很熟悉。
“這是長孫府上的仆從,聽聞長孫小姐今日剛從京城回府,府上正在精心布置,驚擾了仙長。”
黎漸見這人十分熟悉,立馬從宣朗身上撤開,上下打量著,想了想,這不正是他穿來那天,在齊家的宴席上見到的富貴公子嗎?
這人還同他說過話來著,黎漸稍稍回憶了一下,就對上號了。
“宋公子?”他幾乎沒有遲疑地就喚出口了。
“在下宋執淵。”
眼前人朝他拱手,又對著身後的宣朗頷首笑笑,整個禮節行雲流水,儀態卓然,氣宇不凡,再加上這一身純白的衣衫,倒真不愧是名門出身的公子。
宋執淵這個名字,在潯陽城中,大概喚出來跟齊竟遙的家喻戶曉程度是差不多的。
只不過兩人一個天一個地,一個是好名聲,修行劍法的奇才,聲望頗高,另一個則是驕縱的紈絝子弟,除了家世外,身無所長,招人嫌棄。
正所謂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城中各家時常將這二位公子拿出來比較一番,仿佛這二位已經成了潯陽城的代表人物,稍提一句便知。
黎漸穿來幾天,也算是對這些人有了些簡單的了解,他倒是聽說過一些關於宋執淵的事。
其中說的最多的,就是他對劍法極具天賦的讚揚,搞得黎漸都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有天賦的,比下凡了的時淵仙君還厲害嗎?
要知道,傳聞中的時淵仙君,便是靠著那一柄鋒利的寒劍聞名天下的,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不說別的,單就是這一手劍法,黎漸相信,沒人能是宣朗的對手。
也就是小仙君現在還沒開始練罷了,等他開始修行,就能讓那些人看看,什麽才叫做真正的天賦異稟!
“昨日便聽齊伯父說,仙長大能,竟然將時淵仙君的神像原封不動的找回來了,果真是修為非凡。執淵一直想同仙長請教一番,可惜昨日去時,仙長已經離開,未能成行,還有些遺憾,沒想到今日還能在此見到仙長。”
宋執淵素來態度溫和,不論待誰都一樣,仿佛是天生的名門教養。
黎漸聽他如此說,自然也不能有別的想法,便也淡然一笑:“宋公子謬讚,不過舉手之勞。”
也不麻煩,頂多就是差點讓他直接再換個任務了。
宋執淵又道:“那供奉的神像,不單單是齊家的心意,也是整個潯陽城百姓對東麓山仙君的敬意,怠慢不得,倘若真是找不到,後果不堪設想。”
黎漸雖然不是很理解他們給東麓山仙長送禮,卻送了一個下凡渡劫仙君的神像的想法。
明明仙山上仙人那麽多,而且時淵仙君已然下凡渡劫了,根本無暇照拂他們,顯然是巴結錯了人。但黎漸還是跟著點頭應和,表示認同。
無所謂,反正他們也不知道時淵仙君下凡了,將錯就錯,等他完成任務,把真正的時淵仙君送回去也不晚。
黎漸已經在想,自己完成任務的時候是什麽樣了。
“對了,我聽齊竟遙說,仙長已經離開齊家了,不知往後仙長還打算去何處?”
黎漸一聽這話,就知道齊竟遙肯定沒說他啥好話,他一點也不生氣,反而端正了姿態,說:
“宋公子誤會了,在下雖然離開了齊家,但還沒打算離開潯陽城。在下的修行之路還有未完之事,或許還要多逗留幾日。”
宋執淵道:“果真?那自然最好了,正好我還有些劍法上的不解想向仙長請教,不知仙長如今住在何處,方便的話,我們宋府可以隨時為仙長敞開大門。”
這是打算讓他住進宋府?
黎漸聽出了這個意思,不過請教就算了,他還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別到時候再誤人子弟了。
但是黎漸看著宋執淵,總覺得對這人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或許是在陌生之處,能同他這般友好的人不多。
又或者,是他精於練劍之事,再加上一身白衣,看起來也是有點符合系統要求的。
要是論衣衫和身份來說,這人都符合系統說的仙風道骨,一身白衣,翩翩君子。但是要按容貌和氣質來說,還是宣朗更勝一籌。
黎漸突然有點糾結,懷疑自己會不會認錯了人。
見黎眼前人盯著宋執淵,一動不動的打量,宣朗抿了抿嘴,眉目低斂,神色越發嚴肅。
“哢吧”一聲脆響,將黎漸的思緒扯了回來。
他偏頭看向宣朗,只見宣朗手裏的糖葫蘆被折了竹簽,只剩頭上孤零零的幾個躺著。
對上黎漸詢問的目光,宣朗垂下眼瞼:“對不起仙長,我不小心把你的糖葫蘆弄壞了,一會兒咱們回去時再買一個吧。”
黎漸從他手裏拿過剩下的糖葫蘆,看了看:“沒事,只是竹簽斷了而已,還能吃。”
細細的一根竹簽,被攔腰整齊的折斷,連一點裂紋都沒有,這要不是修為極其深厚,那一定就是竹簽的質量不好。
現在連賣糖葫蘆的都開始豆腐渣工程了,區區一根竹簽而已,能多賺幾個銀子,簡直離譜。
但黎漸還是咬了一個山楂下來,裹著厚厚的糖衣,在嘴巴裏嘎巴一下嚼碎了,向宣朗證明真的能吃,他不嫌棄。
宋執淵聽著兩人的對話,不解地問了一句:“仙長現在,是和宣公子住在一處?”
黎漸頷首:“正是,宣公子為人和善,願意收留在下一段時日,我們二人便是來置辦些用品的。”
旁人既然問了,黎漸就照實回答,反正他這話已經說出去了,也不怕宣朗不承認。
宋執淵還想說些什麽,宣朗往旁邊的酒樓裏瞟了一眼,搶先開了口:“仙長,咱們還是先去把酒買了吧,免得一會兒人多賣光了。”
聞言,黎漸點點頭。
也是,看著旁邊那酒樓好 像是很火爆的樣子,現在是午時吃飯的時間,酒樓裏已經坐滿了人,樓下來來往往打酒的也不少。要是再過一會兒酒都上完了,他們可就沒得買了。
他還沒忘記宣朗說過,這家酒樓的紅酥酒最正宗,是旁人家比不上的。
黎漸朝宋執淵拱手告辭:“宋公子,我們還有別的事,就不打擾宋公子閑情了。”
“是我打擾了才是。”宋執淵回敬一禮,面色溫和,“他日得空,還請仙長賞臉,到府上做客,也讓我有機會向仙長請教一二。”
“一定一定。”
黎漸滿口應下,說著,人已經撇下眾人,奔著那酒樓裏的紅酥酒去了,連一個眼神都沒再給宋執淵。
宣朗緊跟其上,目色寡淡的瞥了宋執淵一眼,手裏還拿著黎漸咬過的那串糖葫蘆。
兩人目光相對,波瀾叢生。
-
回去的時候,宣朗跟相識的車夫租了輛板車,可以借他們用幾日,這樣黎漸隨時想進城中,他也能載著去了。
宣朗熟練的駕著馬,黎漸坐在旁邊,嘴裏還嘎巴嘎巴得嚼著糖葫蘆,深幽的林間小路,兩人就這麽慢悠悠地晃著回去。
林間靜謐,似是一道天光始終跟隨,宣朗一路沈默,忽然偏頭看了黎漸一眼。
“仙長……認識那宋家公子?”
他神色毫無波瀾,像是在問一句很平常的話。
“你說宋執淵?”
黎漸嚼著糖葫蘆,腦袋一歪,想了想,“也不算認識,在齊家那日見過。”
要說認識,還沒認識宣朗的時候早呢,宣朗才算是他在這裏第一個認識的人。
宣朗長腿搭在扣著馬匹的木板上,微微彎曲,一手握著趕馬的鞭子,後背挺得筆直。
從綢緞鋪出來時,他就已經換上了黎漸給他新買的衣袍。
宣朗低調慣了,又懶得去招齊竟遙的氣,平常他都是一身黑不拉幾的長袍,盡量不讓自己顯眼。
黎漸或許能理解,齊竟遙那麽討厭宣朗的原因,不管具體因為什麽,其中有一條一定是嫉妒宣朗長得比他好看,太惹眼了,讓他失了風頭。
試問,哪個大家公子身邊站了一個樣樣優勝於他的表兄弟,心理能平衡?
所以黎漸給他選的,除了一身他覺得還算正式的白衣,留著宣朗進仙門時穿外,其他都是照舊的墨色袍子。
宣朗又問:“那仙長要去宋家住嗎?”
他剛一問出口,就見黎漸一臉不解的看他。
很顯然,黎漸都沒想到宣朗為什麽會這麽問,這難道不是他方才跟宋執淵說的客套話嗎?客氣客氣而已,怎麽還當真了。
“當然不會,我跟他又不熟,幹嘛去他家。”
黎漸嘴上說著,轉念一想,他要宣朗收留的時候,好像也不太熟。
宣朗一本正經道:“宋公子盛情邀請。”
況且,宋家是名門,不論從何處來看,都比他暫住的小院子更適合黎漸的身份。
“他盛情是他的事,我可置辦了這麽多東西呢,怎麽能浪費?”
黎漸塞了一個果子給他。
“再說了,這世上還有一個詞,叫先來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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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沒邁出步子,迎面被一個小廝捧著東西撞上來。
一個神色慌張的小廝急沖沖地從外面沖進來,手裏還捧著兩個腦袋大的盒子,遮住了他的視線。
他邊跑還邊喊:“讓一讓,不要擋路。掌櫃的,我家小姐的東西你拿錯了,快點給我換了,我家小姐急用!”
眼見著小廝跌跌撞撞就要撞上來,黎漸眼疾手快的拉著宣朗躲開,兩人身形相貼,就這麽靠在一處,黎漸還一手搭在宣朗的腰上,長舒一口氣。
“這人哪裏來的,怎麽走路也不看路,還一點也不客氣。”
還好他修為深厚,身形靈活,順帶稍了一個宣朗也不在話下。
還沒等宣朗開口,黎漸就聽見一道清雅的聲音從旁邊傳來,不遠不近,很熟悉。
“這是長孫府上的仆從,聽聞長孫小姐今日剛從京城回府,府上正在精心布置,驚擾了仙長。”
黎漸見這人十分熟悉,立馬從宣朗身上撤開,上下打量著,想了想,這不正是他穿來那天,在齊家的宴席上見到的富貴公子嗎?
這人還同他說過話來著,黎漸稍稍回憶了一下,就對上號了。
“宋公子?”他幾乎沒有遲疑地就喚出口了。
“在下宋執淵。”
眼前人朝他拱手,又對著身後的宣朗頷首笑笑,整個禮節行雲流水,儀態卓然,氣宇不凡,再加上這一身純白的衣衫,倒真不愧是名門出身的公子。
宋執淵這個名字,在潯陽城中,大概喚出來跟齊竟遙的家喻戶曉程度是差不多的。
只不過兩人一個天一個地,一個是好名聲,修行劍法的奇才,聲望頗高,另一個則是驕縱的紈絝子弟,除了家世外,身無所長,招人嫌棄。
正所謂世界之大,無奇不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城中各家時常將這二位公子拿出來比較一番,仿佛這二位已經成了潯陽城的代表人物,稍提一句便知。
黎漸穿來幾天,也算是對這些人有了些簡單的了解,他倒是聽說過一些關於宋執淵的事。
其中說的最多的,就是他對劍法極具天賦的讚揚,搞得黎漸都想看看,他到底是如何有天賦的,比下凡了的時淵仙君還厲害嗎?
要知道,傳聞中的時淵仙君,便是靠著那一柄鋒利的寒劍聞名天下的,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不說別的,單就是這一手劍法,黎漸相信,沒人能是宣朗的對手。
也就是小仙君現在還沒開始練罷了,等他開始修行,就能讓那些人看看,什麽才叫做真正的天賦異稟!
“昨日便聽齊伯父說,仙長大能,竟然將時淵仙君的神像原封不動的找回來了,果真是修為非凡。執淵一直想同仙長請教一番,可惜昨日去時,仙長已經離開,未能成行,還有些遺憾,沒想到今日還能在此見到仙長。”
宋執淵素來態度溫和,不論待誰都一樣,仿佛是天生的名門教養。
黎漸聽他如此說,自然也不能有別的想法,便也淡然一笑:“宋公子謬讚,不過舉手之勞。”
也不麻煩,頂多就是差點讓他直接再換個任務了。
宋執淵又道:“那供奉的神像,不單單是齊家的心意,也是整個潯陽城百姓對東麓山仙君的敬意,怠慢不得,倘若真是找不到,後果不堪設想。”
黎漸雖然不是很理解他們給東麓山仙長送禮,卻送了一個下凡渡劫仙君的神像的想法。
明明仙山上仙人那麽多,而且時淵仙君已然下凡渡劫了,根本無暇照拂他們,顯然是巴結錯了人。但黎漸還是跟著點頭應和,表示認同。
無所謂,反正他們也不知道時淵仙君下凡了,將錯就錯,等他完成任務,把真正的時淵仙君送回去也不晚。
黎漸已經在想,自己完成任務的時候是什麽樣了。
“對了,我聽齊竟遙說,仙長已經離開齊家了,不知往後仙長還打算去何處?”
黎漸一聽這話,就知道齊竟遙肯定沒說他啥好話,他一點也不生氣,反而端正了姿態,說:
“宋公子誤會了,在下雖然離開了齊家,但還沒打算離開潯陽城。在下的修行之路還有未完之事,或許還要多逗留幾日。”
宋執淵道:“果真?那自然最好了,正好我還有些劍法上的不解想向仙長請教,不知仙長如今住在何處,方便的話,我們宋府可以隨時為仙長敞開大門。”
這是打算讓他住進宋府?
黎漸聽出了這個意思,不過請教就算了,他還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別到時候再誤人子弟了。
但是黎漸看著宋執淵,總覺得對這人有一種莫名的熟悉感,或許是在陌生之處,能同他這般友好的人不多。
又或者,是他精於練劍之事,再加上一身白衣,看起來也是有點符合系統要求的。
要是論衣衫和身份來說,這人都符合系統說的仙風道骨,一身白衣,翩翩君子。但是要按容貌和氣質來說,還是宣朗更勝一籌。
黎漸突然有點糾結,懷疑自己會不會認錯了人。
見黎眼前人盯著宋執淵,一動不動的打量,宣朗抿了抿嘴,眉目低斂,神色越發嚴肅。
“哢吧”一聲脆響,將黎漸的思緒扯了回來。
他偏頭看向宣朗,只見宣朗手裏的糖葫蘆被折了竹簽,只剩頭上孤零零的幾個躺著。
對上黎漸詢問的目光,宣朗垂下眼瞼:“對不起仙長,我不小心把你的糖葫蘆弄壞了,一會兒咱們回去時再買一個吧。”
黎漸從他手裏拿過剩下的糖葫蘆,看了看:“沒事,只是竹簽斷了而已,還能吃。”
細細的一根竹簽,被攔腰整齊的折斷,連一點裂紋都沒有,這要不是修為極其深厚,那一定就是竹簽的質量不好。
現在連賣糖葫蘆的都開始豆腐渣工程了,區區一根竹簽而已,能多賺幾個銀子,簡直離譜。
但黎漸還是咬了一個山楂下來,裹著厚厚的糖衣,在嘴巴裏嘎巴一下嚼碎了,向宣朗證明真的能吃,他不嫌棄。
宋執淵聽著兩人的對話,不解地問了一句:“仙長現在,是和宣公子住在一處?”
黎漸頷首:“正是,宣公子為人和善,願意收留在下一段時日,我們二人便是來置辦些用品的。”
旁人既然問了,黎漸就照實回答,反正他這話已經說出去了,也不怕宣朗不承認。
宋執淵還想說些什麽,宣朗往旁邊的酒樓裏瞟了一眼,搶先開了口:“仙長,咱們還是先去把酒買了吧,免得一會兒人多賣光了。”
聞言,黎漸點點頭。
也是,看著旁邊那酒樓好 像是很火爆的樣子,現在是午時吃飯的時間,酒樓裏已經坐滿了人,樓下來來往往打酒的也不少。要是再過一會兒酒都上完了,他們可就沒得買了。
他還沒忘記宣朗說過,這家酒樓的紅酥酒最正宗,是旁人家比不上的。
黎漸朝宋執淵拱手告辭:“宋公子,我們還有別的事,就不打擾宋公子閑情了。”
“是我打擾了才是。”宋執淵回敬一禮,面色溫和,“他日得空,還請仙長賞臉,到府上做客,也讓我有機會向仙長請教一二。”
“一定一定。”
黎漸滿口應下,說著,人已經撇下眾人,奔著那酒樓裏的紅酥酒去了,連一個眼神都沒再給宋執淵。
宣朗緊跟其上,目色寡淡的瞥了宋執淵一眼,手裏還拿著黎漸咬過的那串糖葫蘆。
兩人目光相對,波瀾叢生。
-
回去的時候,宣朗跟相識的車夫租了輛板車,可以借他們用幾日,這樣黎漸隨時想進城中,他也能載著去了。
宣朗熟練的駕著馬,黎漸坐在旁邊,嘴裏還嘎巴嘎巴得嚼著糖葫蘆,深幽的林間小路,兩人就這麽慢悠悠地晃著回去。
林間靜謐,似是一道天光始終跟隨,宣朗一路沈默,忽然偏頭看了黎漸一眼。
“仙長……認識那宋家公子?”
他神色毫無波瀾,像是在問一句很平常的話。
“你說宋執淵?”
黎漸嚼著糖葫蘆,腦袋一歪,想了想,“也不算認識,在齊家那日見過。”
要說認識,還沒認識宣朗的時候早呢,宣朗才算是他在這裏第一個認識的人。
宣朗長腿搭在扣著馬匹的木板上,微微彎曲,一手握著趕馬的鞭子,後背挺得筆直。
從綢緞鋪出來時,他就已經換上了黎漸給他新買的衣袍。
宣朗低調慣了,又懶得去招齊竟遙的氣,平常他都是一身黑不拉幾的長袍,盡量不讓自己顯眼。
黎漸或許能理解,齊竟遙那麽討厭宣朗的原因,不管具體因為什麽,其中有一條一定是嫉妒宣朗長得比他好看,太惹眼了,讓他失了風頭。
試問,哪個大家公子身邊站了一個樣樣優勝於他的表兄弟,心理能平衡?
所以黎漸給他選的,除了一身他覺得還算正式的白衣,留著宣朗進仙門時穿外,其他都是照舊的墨色袍子。
宣朗又問:“那仙長要去宋家住嗎?”
他剛一問出口,就見黎漸一臉不解的看他。
很顯然,黎漸都沒想到宣朗為什麽會這麽問,這難道不是他方才跟宋執淵說的客套話嗎?客氣客氣而已,怎麽還當真了。
“當然不會,我跟他又不熟,幹嘛去他家。”
黎漸嘴上說著,轉念一想,他要宣朗收留的時候,好像也不太熟。
宣朗一本正經道:“宋公子盛情邀請。”
況且,宋家是名門,不論從何處來看,都比他暫住的小院子更適合黎漸的身份。
“他盛情是他的事,我可置辦了這麽多東西呢,怎麽能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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