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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不要被壞男人騙啊啊啊啊啊啊 三合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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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不要被壞男人騙啊啊啊啊啊啊 三合一萬……

“這下好了, 外地人在哥譚活不過一天的傳說又要開始流行了”,哈維·布洛克砸吧著嘴,看著地上的屍體。

戈登示意他閉嘴, 然後專心看著屍體。

“死亡時間是昨日晚間七點至八點之間,身上有多處敲擊傷,但死因是後腦穿刺。”GCPD警員鑒定著地上躺著的男|屍,對戈登說道,“但是傷口的形狀, 有些奇怪。”

這名警員臉上露出了極其困惑的表情,看著屍體後腦。這什麽玩意兒弄的傷啊?

詹姆斯·戈登正在宙斯酒店的套房中。

《阿卡姆重建計劃》的總建築師,到達哥譚僅僅一天就被殺死在酒店房間中,這無疑是狠狠打了哥譚警方的臉。

在事件發生以前,大部分人都認為倘若要是有襲擊, 托馬斯韋恩才是會被選為目標的那個人。

然而襲擊確實發生了,不是在韋恩集團, 而是在這間宙斯酒店。

宙斯酒店由馬克西·宙斯這名哥譚富豪建立, 是哥譚頂尖那批的豪華酒店。按理說, 雖然總建築師是由哥譚市政府選定的, 但阿卡姆計劃總體還是由韋恩集團主持的, 建築師應當住在韋恩酒店才對。

但馬克西·宙斯本人對希臘文化有著狂熱的崇拜, 更是將自己的名字取為宙斯。宙斯酒店在他的主持下建造得處處模仿古希臘建築的風格。而總建築師對這家風格獨特的酒店早有耳聞, 於是強烈要求入住了宙斯酒店。

這間套房也確實將希臘風和現代風格結合得相當好, 連帶著地上那具男屍都有點被羅馬士兵殺死的阿基米德的意思了。

當然酒店的主人馬克西·宙斯本人肯定不希望自己酒店裏有個死掉的“阿基米德”。

馬克西·宙斯臉色非常不好, 這起事件對於他的信譽來說是重大打擊。他頭戴著月桂葉冠,穿著一身古希臘式的長袍,裸露在外的半邊上身十分健碩,這使他確實看上去威風凜凜。此時這名以希臘神王名字自居的富豪顯得很焦躁。

“我們不會在酒店房間內部設置監控, 只有走廊有監控設施。”馬克西對警方說道,他沈著臉,“走廊的監控你們大可以去調查,我們會全力配合。”

“但是一定要將盡快揪出那個兇手!我只有這一個要求!”馬克西氣勢十足,GCPD的警員被他壓得整個人都有些瑟縮。

戈登走上前:“宙斯先生,我們當然盡全力破案,”他不卑不亢,平靜地應對著。

“戈登警長,你是哥譚警局的名人,我相信你可以很快破案的,”宙斯忽然又露出和善的笑容,十分親切地握住戈登的手。

戈登心中發苦,這個取名成神王的家夥可不是什麽善男信女,眼看著戈登不吃威脅這套,就開始給戈登戴高帽子。戈登只能苦笑著:“我們會盡力的,宙斯先生。”

韋恩集團的首席助理,百麗兒女士就在一邊默默觀察著。百麗兒早早接收到了案發信息,她緊急從夜梟巢驅車前來。早在警方到來之前她已經進入案發現場。

通過她眼鏡中設置的儀器,她掃描了現場信息並記錄了屍體狀態,第一時間通知了夜梟。然後在警方布控之後再出現在眾人眼前,裝作是在警方通知之後到達的樣子。她目前在作為韋恩集團的負責人,等待配合警方調查。

“BOSS,我上傳分析了屍體傷口,根據電腦建模,兇器很可能是....勺子。”百麗兒知道這話聽上去很荒唐,但是這確實是夜梟電腦給出的計算結果。

夜梟從耳麥中聽到這個消息,也感到有些匪夷所思。什麽東西?勺子?哪個XX會用勺子殺|人,又不是在拍電影。

但是夜梟電腦的分析出錯可能性非常小,只能說,在哥譚這種風水寶地,出現什麽怪事都不算奇怪。

就在眾人還在檢查現場時,突然房間外傳來匆忙的腳步聲。

“戈登警長!又發現了新的屍體!”一名大汗淋漓的警員從外面沖過來,對戈登說道。戈登當即告別宙斯,帶著哈維·布洛克跟著那名警員小跑出去。

百麗兒在戈登步履匆匆跑過時駭入了他的手機。麥克風被悄無聲息啟用。

第二具屍|體是在幾條街之外發現的,在一條偏僻的小巷中,被一個撿垃圾的流浪漢發現的。流浪漢跑出來的時候又被正警惕的警察抓到,於是才發現了這名死者。

死者是名記者,或者說,就是哥譚電視臺的記者。

“戈登警長,這名死者也是死於後腦穿刺傷。”通過戈登的手機,夜梟可以聽到現場的聲音。

別告訴我這個記者也是被勺子戳死的?夜梟心想。

暗殺建築師是為了影響阿卡姆計劃,那記者呢?莫非這個記者記錄到了什麽?看到了什麽?這是相當合理的推論。

倘若真有的話,夜梟找到這名殺手,不僅能知道首先上鉤的是哪方的人,或許還能利用可能存在的、導致記者被滅口的信息做些什麽。

他思考著,他弟弟恐怕也在前往案發現場附近。林恩需要在蝙蝠俠之前找到那名兇手。他要在這起事件中始終掌握最多的信息,占據主動權的人才能有布置局面的權力。

他需要和蝙蝠俠比賽破案速度嗎?其實不用,他只要把蝙蝠俠支開就行。

“百麗兒,我記得之前你在跟進一個爆炸案集團的線索?”夜梟詢問道。

“是的,BOSS,目前他們正盤踞在東區胭紅角,我已經查清了他們的下手路線和人手布置,他們今晚會動手。”百麗兒匯報道。

“把這個消息想辦法捅給布魯斯,”夜梟說道,“給他找點事做做,免得他妨礙我。”

————--——

夜梟正漫步在哥譚黑暗的小巷中,而蝙蝠俠果然被爆破犯的消息引了過去,暫時擱置了建築師死亡案的追查。

你看,蝙蝠俠總是會被其他案件所牽絆,這就是他的弱點。他要拯救的太多,希望保護的太多,只要有心,就可以用這個方法拖住他,甚至拖垮他。

他總是這樣,就像是自願投身於火焰。夜梟無法理解他,永遠、絕不。

夜梟記得曾經看過《騎士隕落》這個蝙蝠俠故事,在那篇漫畫裏,有個穿得像拳擊手的大個子,叫什麽來著,貝恩?還是貝蒂的?

管他呢,就叫貝蒂吧。那家夥就是在全城制造混亂,拖垮了蝙蝠俠,最終打斷了蝙蝠俠的脊椎。

多年後,來到哥譚的兩米多壯漢貝恩永遠無法忘記,那個他被哥譚的夜梟叫成貝蒂的下午。

在小巷中游蕩的夜梟並不是心血來潮開始游覽哥譚街道了,他在找一扇門。他走到巷子盡頭,那裏有一扇破舊的鐵門,上面遍布褐色的鐵銹。倘若不仔細看,這種昏暗的街巷裏都很難看清那裏有扇門。

夜梟拿著枚印章,這是他之前在哥譚的某位慷慨樂於分享的殺|手手裏拿到的,那人現在應該在哥譚灣底下去找海王say hi了。

輕輕在門把手處一掃,門就滑開了。是的,這個看似破舊的鐵門不僅是扇電子門,而且門把手其實是掃描器。

然而進入門後的空間仍舊狹小破舊,經過一段空氣汙濁的走廊,有段向下的樓梯。

狹窄的樓梯昏暗不明,稍微不仔細就會摔下去。夜梟拖曳著披風走下樓梯,映出眼簾的卻是一間類似酒吧的房間。

房間很寬敞,估計足有一百多平米。但是燈光十分昏暗,幽藍的燈光照得所有人像是從恐怖片裏走出來的。裏面的人也像是從恐怖片裏走出來的。

一處吧臺前坐著個高大壯碩的蒙面男人,肌肉塊塊分明,活像是能用拳頭掄碎人頭蓋骨的;他旁邊坐著個笑嘻嘻的侏儒,戴了頂滑稽的毛線帽,捧著個比手掌大兩圈的杯子在喝啤酒。

戴面具的更是比比皆是,有戴著個曲棍球面具的,有戴著美少女戰士面具的,甚至還有個戴著貓耳頭套的。

夜梟甚至在這群人裏面都不算穿得奇怪的。

但是當他一進去,所有人都若有若無看向了他。

夜梟平靜依舊,只是緩緩走入屋內。這裏是一處哥譚殺|手中介組織。顧名思義,就是給各類殺手提供接單平臺的地方,非要類比就是殺|手界的UBER。

“哇哦,這就是哥譚那位最近很有名的夜梟,他真的穿得跟個貓頭鷹一樣啊!”那個侏儒笑嘻嘻嘀咕道,他雖然聲音小,但是屋內無人說話讓他的聲音分外清晰。

屋內有種不安的氣氛在醞釀。

夜梟在眾多人面前的那番“哥譚是我的”的宣言,很明顯給他帶來了不少的仇恨。

“哈,都說是什麽恐怖的怪物,這麽矮?”那個壯漢打量著夜梟,他旁邊那個侏儒倍感冒犯,狠狠瞪著那個壯漢。

夜梟根本不打算搭理這些人,他只是看向酒保,說道:“我需要一些情報。”

那個壯漢惱怒地站起身,身上肌肉塊塊隆起,像是吃了半噸蛋白粉,能用肱二頭肌夾爆椰子。

夜梟並不矮,或者說他足以稱得上高大,他身高足有189cm(註:蝙蝠俠188cm),然而對方卻是個身高兩米五的壯漢。壯漢的身影投射下來能把夜梟籠罩,但是夜梟只是輕微“嘖”了聲。

“你好,請問你可以.....”夜梟說道,壯漢獰笑著看著他,等著他服軟。

“可以...滾開嗎?”輕柔的語氣吐出這樣一句話。

壯漢當即勃然大怒,他沙包大的拳頭直接掄向夜梟,像是準備把這個貓頭鷹腦袋砸成貓餅。拳頭劃過空氣帶起勁風。

對付這種家夥可用不著留手,夜梟戰甲的外骨骼毫無阻礙的運轉著,他單手接下那壯漢的拳頭,然後越攥越緊。

那個壯漢剛開始還想掙脫,後來就只能慘叫。夜梟也沒興趣聽他慘叫,另一只手在壯漢肋間按了下,壯漢就叫不出聲了,只能呃呃地嗚咽著。

“哇哦,讓我來!”那名侏儒跳起來,他掏出兩把帶鋸齒的利刃,整個矮小的身體如同陀螺般淩空旋轉著。這樣的利刃陀螺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只能閃開,但是夜梟只是掏出夜梟鏢,然後給那個高速侏儒來了個精準爆頭。

雖然侏儒退場了,其他的殺手們卻一擁而上。他們撲向那個形單影只的貓頭鷹。

飛濺血花和痛苦的叫喊聲以及肢體碰撞的聲音,讓昏暗的房間像是演奏了一首血腥味兒十足的打擊樂。

而夜梟掌控著這曲暴力的、令人血脈賁張的打擊樂的演奏,他用某人的頭當鼓點,用哀嚎當做和聲。可惜的是,這首曲子終究還是落下了終止符。

“我需要一名殺|手的信息,他使用的工具是勺子,”夜梟走向吧臺後的酒保,彬彬有禮地說,扯過酒保的領結擦了擦手甲。

酒保目瞪口呆看著這個灰色的怪物,手上擦杯子的動作都停住了,手一松杯子就往下掉。

伸手接住玻璃杯,夜梟將杯子遞到酒保面前,“我需要這名殺手的全部信息,馬上。”

酒保這才惶恐地回過神來,他有心想拒絕,但是看看酒吧裏躺了一地的人,又把拒絕的話吞回了肚子裏。

過了一會兒,夜梟帶著自己剛得到的信息走出小巷。

————

勺子殺|人魔是個有格調的職業殺|手,具體表現在他只喝San Pellegrino的礦泉水,勺子只用Christofle Paris的。是的,他殺|人用的勺子是銀的。曾經他嘗試過用勺子敲死受害者,但是後來發現這還是不太現實,所以幹脆改成了用勺子捅人。

先敲一頓受害者,讓他們奄奄一息再戳|死,也成為了他的習慣。

盡管他沒能成功用勺子敲|死|人,但鑒於他只用勺子殺|人的習慣,還是流傳出了勺子殺|人魔這個名號。

當然他的名聲不只是因為用勺子殺人這個怪癖,還因為他恐怖的任務完成率。他擅長追蹤、擅長逃脫,所以他既能像獵犬一樣迅速找到任務目標,又能在完成任務後絲滑脫身。

他剛完成了個大單子,但是心情卻並不好。

一天前,他接了個任務,要幹掉那個剛到哥譚的建築師,卻沒想到中途雇主又追加了個新任務,要求他找到並幹掉一個記者,並拿到記者手裏的錄音筆和相機。

這個新追加的任務報酬也相當豐厚,於是勺子殺|人魔果斷接下了任務,並在處理完建築師之後馬不停蹄開始追蹤那個記者。

但是!在他幹掉那個記者時候卻發生了意外!

殺|手最討厭意外這個詞,不僅可能讓計劃好的任務失敗,甚至自己也可能搭進去。

而雇主得知他沒有拿到東西,直接把他一頓臭罵,威脅他要是拿不到東西,傭金就大打折扣。勺子殺人魔現在整個人都氣得要命,覺得自己最近真是倒黴無比。

但他仍舊認為自己能夠找到那個拿走任務物品的混蛋,然後拿到自己的尾款。

然而他還沒意識到,倒黴往往是屋漏偏逢連夜雨,淺草才能沒馬蹄。

正在他盤算下一步行動時,卻被人揪住後脖領一把拎到了空中。

他驚悚地發現自己飛了起來,然後就被扔到一處天臺上。

抓住他的是一個穿得像貓頭鷹的怪物,勺子殺|人魔頓時意識到,眼前這家夥就是最近哥譚新晉的黑暗傳說之一,那個所謂的夜梟!

這位殺手當機立斷掏出自己的武器——一把勺子,就反手捅向夜梟。然後他的手被夜梟握著一百八十度旋轉,讓他發出了中國過年時候的豬的叫聲。

勺子殺|人魔甚至還沒來得及問夜梟究竟想幹什麽。

“我們聊聊吧。”夜梟說,然後他就用鉤索拴著殺|手的腳踝,將他直接扔了下去。

殺|手在半空發出淒厲的慘叫,他差點頭就撞上了地面,像個西瓜一樣炸裂。然後他又被鉤索快速地拉著上升,如此重覆了幾次,夜梟也不問話,就是很純粹的折磨。

這些地下殺|手的心理素質可比刺客聯盟的差多了,要是刺客聯盟那些人,被夜梟捆著扔下去只會板著張臉好像英勇就義。

殺|手再次被拉上天臺時人都麻了,但他是個冷酷的殺|手,絕對不會就這麽屈服——夜梟一拳擊中了他的腹部,他猛烈咳嗽著,眼淚都嗆了出來。

然後他感覺到那只冰冷的爪子抵住他的肋骨,劇烈的痛楚從那裏傳來,要比起他之前體驗過的任何一種疼痛都更為可怕。

十餘分鐘後,夜梟松開勺子殺人魔,但這名殺手已經無力再反抗,只是抽搐著。

等到地上的殺手稍微恢覆了些,夜梟這才開口問道:“現在,告訴我你的雇主,還有你殺死的那個記者的事情。”

“我,我不知道雇主是誰,我們接單子雇主身份都是保密的!我發誓!”殺手趴在地上,喘息著說,他聲 音顫抖著,顯然還沒有從疼痛中緩過勁來,“我只知道雇主要我殺掉那個建築師,然後那個記者是他們中途加的單子,他們要我從記者手裏拿到錄音筆和相機!”

“東西呢?”夜梟踢了踢殺|手的臉。

“我,我沒拿到!”殺|手喊道。夜梟直接踩到了他臉上,殺|手鼻子冒出血來。

“我真的沒拿到!!我本來在用勺子砸那個記者,但是那個記者逃跑了,我追著他的時候,看見他把錄音機和相機給了一個怪東西!”

“那玩意兒長得活像個鱷魚!它拿著錄音機和相機跑了,我沒找到它!”殺|手幾乎要哭了,他就像個被夜梟不講武德毆打了的小孩。

夜梟把他拎著領子拉起來,掰開他的嘴,強行餵進去了顆膠囊。

“這是一枚遙控溶解的膠囊,裏面盛放的毒素能讓你產生肺水腫、心悸、呼吸暫停和肌肉痙攣。你會開始失|禁,期間伴隨著劇烈的痛楚,那不會比你剛才體會到的要輕松。然後在數個小時的痛苦折磨後你才會死去。”

“你要逃跑,從現在開始拼了命躲藏,不要試圖逃出哥譚,你會被蝙蝠迅速找到。”夜梟註視著殺手,“你要盡自己最大能力逃跑,倘若你在短期就被蝙蝠俠找到,我就會遙控膠囊溶解。”

“嗯↘↗”

“你從沒見過我,倘若你多說一個字,就會體會到地獄的滋味,明白了嗎?”

“嗯↘↗”

夜梟都無語了,你在那兒嗯嗯嗯嗯個什麽勁啊?他果斷又給了這位勺子殺人魔一巴掌,“不要出聲,聽懂了就點頭。”

殺手瘋狂點頭,他眼神中全是恐懼,顯然是被夜梟折騰得嚇破了膽子。不要以為這些殺手都是冷酷的硬骨頭,他們大多數人只是對殺|死別人沒有心理負擔,但對於自己的生命卻無比看重。

“現在,開始跑吧。”夜梟笑了起來,註視著殺|手。殺|手被扔在地上,慌忙爬起來就往遠處跑去。

夜梟需要這個殺手吸引走蝙蝠俠的全部註意,以便於自己接下來的行動。

根據殺|手的說法,那個記者死之前將錄音筆給了一個長得像鱷魚的怪人。

哥譚,長得像鱷魚,林恩只能想到一個角色——殺手鱷。

殺手鱷是罹患了特殊返祖癥狀的人類,他從幼年期身上就開始長出鱗片,後來變得越來越像鱷魚。他有著超乎常人的力量和身體素質,是蝙蝠俠的常駐反派之一。

夜梟產生了新的想法。

————————

愛德華·尼格瑪十分亢奮,他有些扭捏地拽了拽衣領,又對著電梯光滑的廂壁照了照自己的發型。

托馬斯先生曾經說過要給他一個機會,沒想到這個機會竟然這麽快就來了!

尼格瑪認為自己的聰明才智就如同中國那個錐子刺穿口袋的故事一樣(註:是錐處囊中),是沒法遮掩的。托馬斯先生肯定是看到了他日益顯眼的才能,所以迫不及待要重用他了!

他邁著雄赳赳氣昂昂的步伐,來到林恩的辦公室門前,敲了敲門。等到裏面傳來一聲“請進”,尼格瑪的氣勢卻突然像被戳破的氣球——癟了下去。說實話,他有點緊張。

你看,這算面試對吧,誰能在自己頂頭上司面試自己的時候不緊張呢?

尼格瑪吞了口唾沫,小心地走了進去。

林恩坐在辦公桌後,他已經換上了一套整齊的西裝,就好像之前沒去和一群殺手大戰三百回合,也沒有把人從樓上人扔下去一樣。他穿著身條紋西裝,整個人顯得優雅而冷淡。

他看向尼格瑪,臉上浮現出一個微笑,沖淡了身上那種冷淡感。林恩語氣溫和地邀請尼格瑪在自己對面坐下。

“請坐,尼格瑪先生。”

等到尼格瑪坐下後,林恩才再次開口:“尼格瑪先生,你從小就在哥譚長大,對嗎?”

“是的,我出生在哥譚,”尼格瑪拘謹地回答道,“我的小學中學大學都是在哥譚上的。”

“你靠著自己的成績獲得了獎學金,在哥譚大學完成了學業。”林恩認真地註視著尼格瑪,此刻他那雙眼睛是如此專註,像是捕獵者盯住了獵物,又像是他眼中只有你一人。

這種既恐怖又富有魅力的感覺是如此矛盾。

[令人信服的話術+]

“你相當有才能,但是就此而言,你卻並未有多少發揮才能的空間。”

林恩起身,他走到尼格瑪身後,推著他的椅背轉過去。從頂層辦公室看出去,夜晚的哥譚就如同絕代芳華的美人,黑色衣裙上有著珠寶墜飾,流光溢彩。

“你看,哥譚這樣看上去多美。”他輕聲說,尼格瑪怔怔看著窗外,點了點頭。

“但是現在的哥譚,太混亂了,讓人就像是能聞到它身上的腐朽氣。”

“哥譚會迎來變革,我們正走在改變的路上,你想要展現自己的才智,現在就是最恰當的時間。”

“我會創造一個新的哥譚,而我希望你能參與其中。”

尼格瑪感到自己的心臟在瘋狂跳動,他感到自己的手在冒汗,他意識到接下來的話會讓他現在無趣的生活正式迎來轉折。

他的呼吸逐漸急促。

“正如我之前所說過的,我認為你的才能有更多發揮的空間”

“所以,我要問你。”林恩平靜地按著尼格瑪的肩膀,把他歪斜的領帶整理平整,然後和尼格瑪對視,語調柔和而低沈。

“你願意只為了我工作嗎?從此之後只用聽我一個人的命令。”

“我可以信任你嗎?”

————————

曾經的愛德華·尼格瑪,是一位聰明過人、智慧超群的絕世天才(自稱),他風度翩翩(自稱),相貌英俊(自稱)。

他從小就很聰明,他喜歡謎語,喜歡出謎語,解開謎語,那會讓他覺得自己的智慧得到了充分的展現。

然而其他人似乎並不這麽覺得

那些人只會說:“嘿!尼格瑪你這個怪胎!別玩你那些爛謎語了!”所以尼格瑪一直覺得自己活在一個充滿了傻子的世界。那些人連自己的謎語都猜不出來,卻洋洋得意,抱團聚集在一起。

尼格瑪能快速解出數學題,當他在課堂上用更簡便的方法做出題目,老師只會嚴厲地說他:“別在那兒炫耀了,尼格瑪,就用我教的方法!”然後所有人都會竊竊嘲笑他。

當他上六年級時,班上的同學流行玩智力環,他們絞盡腦汁試圖解開那串連在一起的鐵環。尼格瑪湊上去,說:“我五分鐘就能解開!”然後他就當著那群人的面,用不到三分鐘解開了智力環。

他舉起解開的鐵環,得意洋洋地看著同學們。

“滾開,尼格瑪,誰讓你來了?”那群人怒氣沖沖地說,劈手奪回了那個智力環。

他問父母,為什麽那些人總是不承認自己的方法又好又快,父母說:“因為你是個白癡,愛德華!總是這樣能讓你顯得很聰明嗎?”

後來他上了哥譚大學,也並沒有覺得身邊的人變聰明了。那些人有的只是來混學歷的富二代,有的則是只會按照課本照本宣科。就這樣,他畢業了,找了份工作。

與其說是每個影片主人公失意時候都會下雨烘托氣氛,不如說是人類自我意識過剩,以為雨天是在烘托自己的情緒。人們心情差的時候說說雨天襯托自己陰沈的心情,心情好的時候說不定又感覺雨水真是天降甘霖。

你看,說不定會有人覺得雨天正適合來一個《雨中曲》呢?

但當時的尼格瑪看上去更像個雨夜殺|人狂。他一頭黑發淩亂,眼鏡戴著有點歪,黑眼圈掛在蒼白的皮膚上,狼狽又奇怪。

他認為一切都糟透了,該死的哥譚,該死的老板,該死的無聊的人類。

該死的雨天。

他捧著自己的箱子,心裏想著要是哥譚被雨水淹沒了似乎還挺不錯的。

沒錯,他被老板開除了。連著裝自己物品的紙箱一起,被趕出了公司。

“嘿!尼格瑪!別耍你那些小聰明了!”老板和同事們這樣說。

那一刻,他意識到,事情從未改變過,Things never change。

他幻想著雨水倒灌,將街道和行人全部淹沒,到時候水會沒過人的腰腹,遠處的燈光也不能再如此閃爍,而會像死人的雙眼一樣黯淡。

抱著紙箱,尼格瑪的大衣被雨水淋濕,他瘦高的身影在街邊的櫥窗中晃動像根枯草。他躲到一處房檐下,蜷縮著肩膀。

真他X的冷,他在內心罵道,見鬼的哥譚!這個該死的“愚人村”!

有人在他旁邊停下了。那人帶著傘,但仍舊被雨水打濕了肩頭。那是個身材高大修長的男性,他穿著一身黑色的羊絨風衣,肩膀處有細小的水珠。

這人有著非常好看的側臉,他收起傘,鋼藍色的眼睛正凝望著天空落下的雨水。

兩個人沈默地在屋檐下等待雨勢減小。

尼格瑪當時也不知道為什麽要說那個謎語,他就是突然對旁邊的人說:“我是上天所派的軍隊,將掃清塵世的汙垢,我的名諱是?”

“雨”,那人語氣平靜的地回應道,轉過頭看向尼格瑪。這時尼格瑪才看見這人英俊的臉左半邊有著三道顯眼的傷痕。

尼格瑪討厭那些身材健美長相英俊的男人,這種人往往腦中無物,卻被人群追捧,洋洋得意。而此時尼格瑪心中往日會產生的那種嫉恨卻完全消失,他完全好奇於眼前的人。

他是誰,他為什麽臉上會有傷痕,他為什麽要回答自己這個陌生人的謎語?

我是說——他完全可以不回答的,不是嗎?

尼格瑪看著旁邊的人,這人神色是如此漠然,那是他從來沒見過的。常有人說尼格瑪聽不懂別人說話,情商低,不會看人眼色。實際上,只要尼格瑪願意把人看進眼裏,他聰明的大腦能分析出很多東西。

他見過許多人,有的人臉上寫著貪婪、有的人臉上寫著麻木、有的人寫著野心、有的人寫著絕望。

有人哀痛、有人快樂、有人幸福。

而眼前這個男人的臉上,尼格瑪不知道那是什麽樣的情感——又或者只是虛無......nothing。

那人的眼睛像是藏著謎霧,全是尼格瑪所無法理解的東西。這簡直.....

太有趣了!!!

尼格瑪沒辦法抗拒謎語,他天生就喜歡解謎,越難的謎題才越能顯示出他的驚世智慧。

於是難以自制地,尼格瑪對那人絮絮叨叨說了很多,從華盛頓·歐文的《大雜燴》到哥譚日報的新聞有語法錯誤,從街頭開了家藍紋奶酪店到哥譚的失業率都是由煞筆資|本家導致的。

那人一直也不說話,只是默默站在尼格瑪旁邊。那雙迷蒙的眼睛遙望著雨幕。

鋼藍色的、沈默的眼睛。

天空逐漸轉變為更加深沈的黑色,而雨也變小了,尼格瑪意識到,哦,是時候可以離開了。

他張了張嘴,想說些什麽,但是其實又沒什麽可說的。他看著旁邊那個人拿起傘,準備離開。

黑色的風衣衣擺被風刮得微微飄動,那人走到零星的細雨之中,也沒撐開傘。正當尼格瑪以為那人就要這麽走開時。

那人卻看向尼格瑪,給他了一張名片,“如果你感覺自己真的有才能的話,就去韋恩集團吧,你會有一份工作。”

“愛德華·尼格瑪先生。”

尼格瑪聽到自己的名字被這人以一種輕柔含糊的語調念出,不由得渾身一激靈。

隨即他意識到,自己抱著的紙箱文件被風翻開了一角,那裏有自己的簽名。

尼格瑪接過那張名片,那張名片上寫的是“托馬斯·韋恩”。

後來他試探著去了韋恩集團,通過了測試,入職了韋恩集團。他也知道了托馬斯·韋恩的所有事情,包括他11歲時父母雙亡,以那麽小的年紀卻支撐起了韋恩集團。

果然托馬斯韋恩是個聰明人,所以才能欣賞自己的才華!他真是太有眼光了!

雖然進了韋恩集團後,尼格瑪的生活比之前要好多了,他在研發部,甚至還能憑借自己的腦瓜子獲得優秀員工。然而他還是覺得有些不對,他覺得生活應該更“有趣”一些。

那位托馬斯·韋恩,那個有趣的謎團,那位聰明人,應該會帶來更加令人興奮的東西,他會給自己帶來更加、更加迷人的未來。

現在,這位托馬斯·韋恩,自己承認的聰明人,正充滿期待(並沒有)、用如此賞識的目光看向自己(看工具人的眼神),他的笑容充滿了鼓勵(只是普通的笑容),他渾身都寫滿了“尼格瑪,你可以”(不要虛構情節好嗎),自己還有什麽好猶豫的呢?

“我可以,當然,我是說,我能行的,先生。”尼格瑪聲音激動得有些顫抖,“我願意。”

他心情激動,直接一把抓抓住了林恩的手,林恩有些微妙地低頭看了看,心想這人到底什麽毛病,動不動就喜歡抓別人手。

但林恩也懶得嘗試掙開,他說:“很好,那麽愛德華,現在開始你直接聽命於我,不必再去研發部了。”

愛德華,天吶,他叫我愛德華,尼格瑪激動得人都快冒煙了,這是何等的看重!他們倆簡直就是路易十三遇上了黎塞留,威廉一世和俾斯麥!定能共創佳話!還哥譚一個朗朗乾坤啊!

而到時,他愛德華·尼格瑪,就會獲得眾人的崇拜與艷羨!所有人都會為他的聰明才智而折服!

“那麽,愛德華,我需要你去做一件事。”林恩說道。

是什麽?莫非要研發什麽高端秘密武器,還是調查哥譚高層的密辛,亦或是制定一個宏大的控制哥譚的商業計劃?!尼格瑪浮想聯翩,覺得自己正在走向人生巔峰。

“我需要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幫我找一位在下水道裏的朋友。”林恩微笑著,看著尼格瑪。

尼格瑪:“啊?”

不要相信壞男人的話,會變得不幸。

這是一句至理名言,但彼時的尼格瑪尚且不懂得這個道理。或者說,他覺得自己飄零半生,正逢明主,覺得眼前之人簡直是哥譚最有眼光的好人。所以他毫不猶豫地接受了林恩的BOSS直聘。

這就是他數天後,一身汙垢,臭烘烘臟兮兮出現在哥譚下水道的原因。尼格瑪的西裝破破爛爛,整個人活像是在街上乞討了半個月。

“我討厭哥譚!!!”他如此悲憤地想著,雙腿都在打顫。而一只人形大鱷魚,正眼含兇光註視著他,那張大嘴張著湊近尼格瑪,一口就能把可憐的尼格瑪頭咬掉,長久沒刷牙的臭氣熏得尼格瑪眼淚都快流下來了。

他淪落成這樣的原因,要從哥譚的雞開始說起,但是在那之前。

再重覆一遍,不要相信壞男人,會變得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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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終於入v了,感謝大家訂閱,鞠躬,jpg

這幾天因為要上夾更新時間可能比較微妙,明天也是零點左右更新

註:尼格瑪舉的那倆對例子,都是君臣相得的,但是臣子都比君主出名()所以這人被討厭純自找

寫完這章我感覺自己腦子像被勺子殺|人狂敲了,這是部電影感興趣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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