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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飆戲 我天下第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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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飆戲 我天下第一懂

王戀歌被曲星熠篤定的目光震住了,但他絕不認輸。

他像個被富家子弟踐踏感情和尊嚴的苦情小白花一般哭喊道:“你懂什麽叫喜歡?你這種傲慢冷酷的家夥怎麽可能懂什麽是喜歡?而且我喜歡的人是阿曲,才不是你。阿曲跟你一點都不一樣,你把他還給我!”

“我不懂?”曲星熠揚著下巴,眼皮半耷拉著看人,拽得要死,“我天下第一懂好嗎?你以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眼神是什麽樣啊?”

“你——”王戀歌還要繼續飆戲卻被梁沐打斷了。

“喜不喜歡的話題你們以後再聊,咱們先聊點正事。”梁沐說道,“這位先生,請問你貴姓?”

王戀歌對驟然轉換的節奏感到有些不適應,楞楞地答道:“……我姓王,叫王戀歌。”

“哦,王先生你好。你剛才說你沒有綁架曲星熠,而是見他人事不省把他帶回了家照顧。你有什麽證據能證明這一點嗎?”

“……我有照片。手機裏有很多合照和阿曲的單人照。”照片都是按劇情任務要求拍的。王戀歌說道:“手機就在褲子左邊的口袋裏。”

保鏢搜出手機,又讓王戀歌給手機解鎖。

林朗、梁沐和曲星熠三人湊在一塊翻看相冊,王戀歌果然沒有撒謊,照片裏曲星熠的神態不但十分自然,沒有半點被強迫的痕跡,甚至可以說是拽得有些過分了,反而王戀歌委委屈屈強顏歡笑的模樣頗像個受氣的小媳婦。

林朗神情覆雜,問道:“你說他醒來後失憶了。”

“沒錯。”王戀歌說,“他似乎失憶後缺乏安全感就賴在我租的房子裏不走了,而且他很排斥出門,除了今天早上,一次都沒出過門。”

“為什麽他今早選擇出門?”林朗問道。

“這……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是因為今早他就恢覆記憶了,想起了過去的事情,也可能,”王戀歌含淚看了曲星熠一眼,有些幽怨又有些羞赧地說,“也可能阿曲是專門為我去買早餐才離開家的。”

“昨天晚上我們一塊討論了早餐要吃什麽。阿曲口味挑,嘴上對我想吃的東西不屑一顧,點了一堆他愛吃的,但今天他出車禍的地點附近正好是我想吃的那家煎餅鋪……”

王戀歌垂著腦袋哽咽一聲:“他就是這樣,刀子嘴豆腐心,我就知道他是在乎我的。可是我寧願他沒有那麽關心我在乎我,這樣他就不會意外出車禍,也不會忘記我了……嗚,阿曲——”

曲星熠面部肌肉緊繃到抽搐,終於他忍不了了:“我專門去給你買早餐?你想得挺美啊。我老子媽都沒吃上過我親手買的早餐,我會給你買?!”

王戀歌覷著曲星熠氣急敗壞的樣子心中暗笑。

他哪兒知道曲星熠今早到底為什麽跑出家門啊。

按照常見套路,曲星熠突然離開家只有三種可能:一,他恢覆了部分記憶;二,他通過某種渠道,得知了自己過去的身份;三,他為虐戀的另一半準備了某個驚喜。

第三種可能放在虐戀故事裏是最有趣的。為了表達愛反而因此意外失去了有關愛的記憶。這種充滿了命運惡意的陰差陽錯、曲折坎坷,是多麽令人唏噓啊。

尤其當被拋在原地的那個人面對失去了記憶的戀人的冷酷對待,心灰意冷、悲傷痛苦時卻又意外發現戀人失憶前為他準備的驚喜時,他心中覆雜又割裂的情緒碰撞出強烈的對命運的憤怒,心中的痛苦、不甘和不舍,鮮血淋漓地撕扯著他的靈魂,讓他再難逃離這出悲情的漩渦。

這潑天的狗血無論看多少次都是那麽的酸爽過癮。

不過,按曲星熠這狗逼的人設,王戀歌才不相信他是真的為他準備某種驚喜才跑出去的。

就像曲星熠所說,讓曲星熠特意給他出門買早餐那真是想得太美了。

但曲星熠現在什麽都不記得了,那真相到底如何還不是隨他說,他當然要把事情描述成最能惡心曲星熠的樣子。

而且他這番話也不是全然憑空捏造的。昨天晚上他們確實討論了關於今天吃什麽的話題,曲星熠大老爺似的點單,全然無視他只想為了省事到樓下不遠處買個煎餅湊活的建議。而今早曲星熠出車禍的地方不遠處確實有一家賣煎餅的(他租的小區附近哪條街上想沒個賣煎餅的店也是不容易的)。

所以他的猜測非常合理,就算後面曲星熠恢覆這部分記憶也無法指責他說謊。

我可真是個小機靈鬼。

王戀歌在心裏為自己豎起大拇指。

梁沐看看氣急敗壞的曲星熠,又看看悲傷垂淚的王戀歌,表情有些恍惚。

不會吧,又是一個狗血故事嗎?他之前隨口一說的玩笑就這麽化作了現實嗎?但是這種狗血故事在現實裏根本不可能成立才對。

“王先生,這麽問或許有些冒昧,但你的經濟狀況是不是十分拮據?”梁沐木著臉問道。

王戀歌一楞,裝作難堪的模樣咬牙道:“是,我是窮,但窮——”

果然是一個貧窮大男孩。怎麽就能這麽符合狗血套路呢?

梁沐沒給他飆戲的機會,繼續問道:“在跟失憶的曲星熠,即你口中的阿曲相處的過程中,你喜歡上了他,而他也喜歡你。是這樣的嗎?”

“我,我是喜歡他,至於阿曲,”王戀歌特意幽怨地看了曲星熠一眼,“他雖然沒有明確說過,但我知道他對我也是有好感的,他那樣性子的人能為了去給我買早餐放下對外界環境的排斥——”

“買早餐”三個字被他特意強調了一遍。

曲星熠瞬間就炸了:“我怎麽可能喜歡你?而且買早餐這件事你還要強調幾次?”

王戀歌不說話,只倔強又悲傷地看著他。

曲星熠呼出一口氣,嘲諷道:“買個早餐的事,看給你感動的,你就這麽缺愛嗎?”

王戀歌很有些陰陽怪氣地說:“別人是不至於,但誰讓買早餐的人是那麽金貴的你呢。”

曲星熠像是徹底冷靜下來了,他雙臂抱胸,俯視著王戀歌。

“反正我失憶了,你想怎麽說都行。你就算說我還跪在地上給你洗腳我又能反駁什麽呢?不過,我倒是很好奇,你看起來就很窮的樣子,”他冷淡的目光緩緩掃過王戀歌全身上下最多不超過兩百塊的地攤貨,毫不留情地說道,“可你卻說我吃什麽是按自己的喜好點單的,你真的有錢負擔得起我的口味嗎?還是說花的錢根本就不是你的?”

曲星熠看了一眼自己空空的手腕:“說起來,我的手表不見了呢。那支手表雖然不太值錢,但放在二手平臺上賣也差不多能賣到二十萬左右。在醫院醒來後,我原以為手表只是丟了或被人偷了,但很快我發現我身上穿的衣褲跟原來那身完全不同,雖然不同但卻不是廉價貨,是一個我常穿的牌子。這應該是你給我買的吧,你哪兒來的錢呢?”

哇,好冷酷,好惡毒。

那冷冷的、滿含輕蔑和諷刺的目光好似淬毒的利刃一般,王戀歌都能想到自己若真是劇情裏的那個人,此時會感到怎樣的屈辱和痛苦,又會陷入何等百口莫辯的處境。

但他可是個精通狗血套路的玩家,所以他早有準備,甚至因此興奮起來了。

王戀歌眉頭一擰,屈辱又憤怒地喊道:“什麽我哪兒來的錢,你少給我潑臟水!你的手表確實賣了,但那是你讓我賣的!”

“我租的房子是跟人合租的,在撿到你之前跟我分攤租金的室友突然不租搬走了。當時租房合同是我一個人跟房東簽的,室友說他暫時拿不出定金,讓我先以個人名義把房子租下來,由我墊付全部押金,後續每月的租金他再轉給我。這也就導致他跑了後,我得趕緊再找個室友,否則我就付不起租金了。那時還有一對夫妻想直接租三年,如果我再不解決租金的問題,房東就要趕我走。”

“那個時候我把你撿回了家,你因為失憶的緣故對外界環境充滿排斥死賴著不走,後來你聽到我跟房東的爭執後就提出把你的表當了換錢付租金,你來當我另一個室友。這事我可是錄了音留證的。”

“表當了二十三萬,票據的照片就在相冊裏,雖然這筆錢因為你失憶的緣故是存在我的賬戶上的,但我可沒貪過裏面哪怕一分錢!”

“從裏面支出的錢除了你那份的租金外,就全是你指名要求的各項花銷。大到床墊、蠶絲被、衣服鞋子,小到零碎的日用品和生鮮水果,一筆筆賬目我都在記賬軟件裏記著呢,每一筆花銷的票據我也都拍了照。”

王戀歌一口氣不換,把心裏早就打好的腹稿劈裏啪啦甩了出來。

說罷,在一片沈默中,他喘了兩口氣,接著聲嘶力竭地喊道:“你給我看啊!打開相冊看,打開記賬軟件看!我是窮,但我窮你就能隨意汙蔑我嗎?你個混賬!混賬!”

曲星熠才懶得看,他本來就不在乎那點兒錢,更不在乎那塊手表,反正他掛在脖子上的戒指沒丟就好。他單純地看王戀歌不順眼,所以話怎麽傷人怎麽說。

現在他更覺得王戀歌邪門了。看著王戀歌痛苦地為自己分辯的樣子,他不僅大腦一抽一抽地疼,自從醒來後不時冒出來提醒他他丟失了很重要的記憶、忘記了很重要的人的聲音開始不停地在他腦海裏轟炸,仿佛在提示他王戀歌說的都是真的,王戀歌就是那個重要的人,他不該這麽對他。

這都是什麽鬼?好想吐!好惡心!

他怎麽可能在短短的一個月的時間裏就喜歡上別人?簡直假得要死!

作者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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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不知道書名應該改成什麽才好了,無論怎麽改都有點不對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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